第六课:祈求回转 - 复新 (哀5:1-22) 上 (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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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祈求回转 - 复新(哀5:1-22) 上
本课内容提要:第5首哀歌是一首民族的祈祷诗,全体民众一起回顾和反省民族的灾难,主题是求神怜悯和祈求复兴。它有22节,却不是字母诗,没有以希伯来字母的顺序排列。这首诗的1-18节以呼求神开始,一边历数苦难,一边冷静地分析原因;第19-21节转为赞美神和求神帮助;22节回到哀歌的形态,也是整卷书的总结。
第一部分
对比与分段
今天我们要研习《耶利米哀歌》(以下简称哀歌)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5章。从前面第1首锡安女子的哀怨哭诉,到第2首从灾难中寻找迷失的原因,然后到第3首在绝望中仰望神的信实广大,再到第4首重建信心。这段心路历程是从外患到内省、到仰望到悔改。这也正是五首哀歌排列的属灵次序。
今天要读的最后一首也就是第5首哀歌,主题是求神怜悯和祈求复兴。哀歌前三首篇幅较长,多用个人口吻;后两首比较短,重在集体呼求,可说是“三长两短”;而且是先个人后团体。读到第5首,就象是全体民众在一起回顾和反省民族的灾难。到19节那里赞美神,然后祈祷求神使他们复兴,最后严肃地总结经验教训。
当人的感情得到疏导和调整,哀叹渐少,向神忏悔和祈祷就增多了。第5首哀歌是一首民族的祈祷诗,它虽然还是有22节,却不是字母诗,也没有按希伯来文的字母的顺序排列(可对比《诗篇》44,60,74,79,80和89篇)。这首哀歌大致有三大部份,第1-18节以呼求神开始,一边历数苦难,一边冷静地分析原因;第19-21节转为赞美神和求神帮助;最后22节回到哀歌的形态,也是整卷书的总结。
再叹人民疾苦(5:1-6)
哀歌5章1到6节:“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们所遭遇的事,观看我们所受的凌辱。我们的产业归与外邦人,我们的房屋归与外路人。我们是无父的孤儿,我们的母亲好像寡妇。我们出钱才得水喝,我们的柴是人卖给我们的。追赶我们的到了我们的颈项上,我们疲乏不得歇息。我们投降埃及人和亚述人,为要得粮吃饱”。
第1节的“记念”和“观看”都是团体歌中专用来祷告祈求的词汇。在有些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古卷中,在这首诗之前有小字说“祷告诗”或者“先知耶利米的祈祷”。对比1章的9、11和20节(另有2:20和3:36)的内容,也是求神观看锡安女子的苦难,好像神对百姓的苦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可见被掳事件对全民信仰产生的毁灭性冲击,他们原本作为神选民的自豪感,似乎变成难堪的夸口。
圣城被毁、圣民被掳事件,是自认为神唯一选民的以色列人所难以接受的。然而正是神对悖逆选民的公义惩罚,显明神不仅是选民的保护神,也是先从自己家开始审判的神,而且神还有普世的救恩。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对于神的选民来说,“地”是耶和华给他子民的永久产业,所以他们从不随便出卖祖先的产业。而犹大灭国不但使许多百姓失去产业,连整个国家都失去了土地。因此第2节的陈述其实也是在向神发问和申诉。
此外也用了弱势群体的状况来诉苦:在旧约时代,社会的边缘人和底层人是孤儿寡妇,第3节说,灾难让天父心爱的儿女,变成了孤儿寡妇。
第4节可以翻译为“我们要用银子买水喝”,水与柴本是大自然给人类的生活资源,可是物质贫乏的百姓在本乡本土却要花钱去买水和柴。对比《申命记》29章5、10、11节说:选民当年在旷野40年,衣服鞋子都没有穿破,柴和水供应充足。如今犯罪的结果是:他们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却要花钱求入侵者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木柴和水这些最普通的资源,竟然也成了巴比伦统治者牟利的物品。怪不得5节形容他们勒住了犹大百姓的“颈项”,让他们像劳累的牲口一样没有喘息的机会。第5节说“不得歇息”也和第2节的基业产权有关。旧约神学认为,百姓只要生活在应许地就可享受安息。《申命记》12章10节说“……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6节说,犹大国是为了吃粮投靠埃及人和亚述人,不过当权者与外邦国家结盟,也是想得到政治、军事和其它经济方面的援助、在大国争雄的空隙寻求生存空间。历史是无情的,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所灭就证明了,依靠地上强权反倒引狼入室,让国家灭亡。南国虽然多存留了一些年,却没把北国的灭亡当作“前车之鉴”,最后被所谓的“盟国”埃及所出卖,又被巴比伦所灭。
谁犯罪、谁受罚(5:7)
提出了一个问题,犹大百姓到底是因为自己犯罪受罚呢,还是因为祖先犯罪被连带受罚呢?他们说:“我们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们担当他们的罪孽。”苦难的根源到底来自谁呢?其实前面的几首哀歌已经承认,犹大百姓自己犯罪引来神的惩罚。可这第7节却说,犯罪的祖先已经不在了,活着的人却要承担祖先犯罪的后果。那么先祖犯罪,让后代承受刑罚,这合理吗?
《出埃及记》20章5节说 “……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不过接下来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以三、四代来对比千代,神的恩典远大过刑罚。
从表面看,儿女偿还父母的罪债似乎有失公允。但是人只享受罪中的快乐而不承担犯罪的后果,也是不公平的。一个腰缠万贯的恶棍,他的儿女通常也会享用到父亲的非法所得,如果父亲受罚,子女当然不能继续享受原来的待遇。虽然儿女可能是被动地活在前辈的影响之下,却不能说自己完全出污泥而不染,那么承受部份神的刑罚也是合情理的。看起来,享受祖先的荫庇也不见得是好事。
《但以理书》9章16节下半节说“耶路撒冷和你的子民,因我们的罪恶和我们列祖的罪孽被四围的人羞辱。”可见只享受罪中之乐而不受罪后之罚,是不公平的。不过神却保守那些忠于神的被掳余民,让他们在70年后回归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和家园。
《耶利米书》31章29、30节:“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父亲吃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是一句谚语,意思是前人犯罪,后人受罚。耶利米反其道而用之,说人必须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
《以西结书》18章20节说得更清楚:“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在5章16节那里,百姓也再次公开承认“我们犯罪了”,可见神是公平的,并没有过度处罚无辜者。
犯罪带来咒诅(5:8-18)
哀歌5章8-14节:“奴仆辖制我们,无人救我们脱离他们的手。因为旷野的刀剑,我们冒着险才得粮食。因饥饿燥热,我们的皮肤就黑如炉。敌人在锡安玷污妇人,在犹大的城邑玷污处女。他们吊起首领的手,也不尊敬老人的面。少年人扛磨石,孩童背木柴,都绊跌了。老年人在城门口断绝,少年人不再作乐”。
这段经文提到,那些受巴比伦人雇佣的,可能本是“奴仆”身份,如今小人得志,摇身变为管家,加倍地苛刻。第9、10两节说到“旷野的刀剑”、“饥饿燥热”,好像在描写逃难的犹大人,在沙漠中遇到悍匪强盗,又因饥饿高温而受尽折磨。这勾画出一幅形象的画面:迦南地本是流奶与蜜之地,当战火摧毁了一切,沦陷之民为了糊口不得不冒性命之险,在酷热风暴中劳累奔走。生活的艰难从中可见一斑。
第11节描写战时妇女的悲惨遭遇,在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时也曾经发生过。这里还提到:在太平年间,长老和审判官会在“城门口”断案解决民事诉讼,百姓也一起参与讨论社区大事,圣城陷落之后“城门口”荒芜冷落,敌人甚至专门选择在此杀人施淫威。
说“少年人扛磨石,孩童背木柴”,在古代中东用磨盘把谷粒碾碎是苦工,通常由囚犯或者底层人来做,这时未成年的少儿却要当奴工。接下来15到18节的经文再次对比往日的欢乐与今日的荒凉:“我们心中的快乐止息,跳舞变为悲哀。 冠冕从我们的头上落下。我们犯罪了! 我们有祸了!这些事我们心里发昏,我们的眼睛昏花。锡安山荒凉,野狗(或译:狐狸)行在其上。”
这里用“快乐……跳舞”来对比“止息…悲哀”。“跳舞”专指举国欢庆的群舞,用来对比举国的悲情;“冠冕”用来对比“犯罪……有祸”,当神公义的审判来到,民族尊荣彻底扫地;当选民执迷不悟、不思悔改,神赐的冠冕就变为咒诅,这是犯罪者咎由自取。
在7节那里他们还不平地问:为何祖先犯了罪让后代受罚? 这时就干脆坦然承认是自己犯罪引来祸患。可见人除了降尊为卑,悔改和求神怜悯之外,再无出路。还有“野狗”这个词,圣经旁边有小字加注,写着“狐狸”,是形容圣城已经变为荒城。此外狐狸在古代中东的观念中代表了咒诅:原来高山圣城蒙神祝福,如今却大受咒诅。不过这也带来灵里面的新亮光和神学思想的更新:地上的圣城锡安已经毁灭,但神的国度(天上的锡安)却长存。地上的大卫王朝虽然已经结束,但弥赛亚的国度将要来临。
复习问题
1 根据5章第2到4节,谈谈“地、产业”在犹太传统信仰中的重要性?
2 根据5章6节,解释犹大领袖为什么要投靠外国,其后果如何?
3 有关“列祖犯罪”应当谁受罚的问题,请对比哀歌5章7节和《耶利米书》31章29、30节,说明为什么神是公平的?
4 第5章18节形容的锡安荒凉主要想说明什么?是否也有属灵的正面意义?
思考问题
1 根据5章8-14节中外邦人苦待神选民的内容,思考这样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对自己有哪些警告提醒?
2 第7节犹大人说他们因为祖先的过犯而受罚,却又在16节称“我们犯罪了,我们有祸了”,从推卸犯罪到承认犯罪,犹大人经历了从受惩罚到得救赎的过程。这对你个人的属灵生命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