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审判犹大国 (番 1:2-18) 第二部份 (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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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审判犹大国 (番 1:2-18) 第二部份 (3604)

审判犹大国的贵冑 (1:8-11)

1. 在《西番雅书》1:8-11那里,先知继续列出耶和华要剪除犹大国中的其他人。《西番雅书》1:8指出“首领”和“王子”必定受到惩罚。“首领”代表行政官员,“王子”是王公贵族。先知西番雅是君王的后代,出入宫廷,对这些官员贵族的生活瞭若指掌。他们的生活必定很败坏,神才要惩罚他们。

2. “一切穿外邦衣服的”表示他们羡慕异教的文化,以致被同化了,不再遵守神规定的衣着;不过“外邦的衣服”这句用语还可能和异教有关,是指他们穿来执行异教仪式的衣服。若是这样,就表示这些犹大国的领袖们已经沾染了外邦的习俗,又参与了异教的活动,以致惹神发怒。

3.《西番雅书》1:9说到,“一切跳过门槛”的要受惩罚。这指的是什么人?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这和《撒母耳记上》第5章的记载有关。那儿说到,当耶和华的约柜被非利士人掳去,放在大衮庙的时候,大衮的头和两手就在门槛上折断了。从此以后,大衮的祭司和拜大衮的人在进大衮庙的时候都跨过门槛。

4.另外一种说法是,拜家神的人通常是在门槛上献祭,所以进出家门要跳过门槛。如果对照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比较被接受的说法是,那些不法的官员闯进人的家里,用暴力强取财物,然后就匆匆忙忙地跳过门槛离开了。

5.“将强暴和诡诈得来之物充满主人房屋的”可能是指那些帮主人去强夺财物的人,这些人可能就是那些首领和王子的爪牙帮凶,他们也要被惩罚。

6.《西番雅书》1:10提到,在犹大国有三处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会因为受到神的惩罚而发出痛苦哀号的声音。这三处地方是“鱼门”、“二城”和“山间”。

7.“鱼门”在耶路撒冷城的北边。在犹大国南边的埃及虽然盛产鱼类,但是不运到犹大;倒是北边的推罗和加利利所产的鱼会从北门运进耶路撒冷来卖;所以北门通常被称为鱼门。这里是主要的通商要道,也是军事重地,因为强敌多半从北方入侵,需要有军队驻防在这里。

8.“二城”也在北边,是耶路撒冷城外的新社区。住在这区的人大概是军官和他们的眷属。“山间”又是什么地方呢?耶路撒冷建造在众山之上,有摩利亚山和锡安山。不过在这里主要不是指山,而是指住在山间的有钱人,或者是指对京城有保卫职责的人。这节经文可能暗示将来敌人会从北方来占据这些重地,到时候,住在这些地方的人都要哀哭。

9.《西番雅书》1:11里的“玛革提施”有“乳钵”或者“水钵”的意思,应该是块“洼地”。它可能是指耶路撒冷城东边和西边的山谷,那是商人交易的理想场所。这节经文暗示所有的商人,包括本地的、外来的,都要被惩罚。

遍查全城 (1:12,13)

1. 先知对犹大国上层社会的人有很严厉的责备。先知西番雅的王室背景使他有机会认识这些人,看见他们带头犯罪作恶,必定会被神惩罚。在《西番雅书》1:12,13那里,先知对这些人的心态和结局有一段描写。

2. 先知写到,耶和华“用灯巡查耶路撒冷”,这表示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得过神的审判。这话也让我们想起在新约《路加福音》第15章里面主耶稣说过的一个比喻:有一个妇人丢了一块银币,她必定会点上灯,打扫整个屋子,仔细地寻找,直到找着为止。先知可能用类似的画面暗示,将来敌人来攻打耶路撒冷的时候,就会像这样遍查全城每一个角落,把所有的财宝都搜括走。

3.先知又形容犯罪作恶的犹大人,他们的心“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这和他们那个时代酿葡萄酒的过程有关。葡萄发酵成酒以后,沉淀下来的东西就是渣滓,需要把酒不断倒到别的器皿里去继续沉淀,直到酒完全澄清为止。没有动过的酒上面虽然是澄清的,下面的渣滓却会凝结成胶状的东西。换句话说,酒就不纯了。

4.在《耶利米书》48:11那里,先知耶利米曾经用同样的说法形容摩押非常安逸,“如酒在渣滓上澄清”,却不知道它的死期快到了;所以先知西番雅也是这样形容那些上层社会的人,他们安逸无忧,心灵麻木迟钝,认为“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

5.偶像假神才真的是不降福、也不降祸。可见他们已经不敬畏真神耶和华,只把祂当做假神看待。耶路撒冷是圣殿的所在地,本来是敬拜真神的中心,没想到后来变成不敬畏神的地方,难怪神的审判要快速临到。先知在这段话里面预言说,当神的审判临到的时候,神要让敌人夺去他们的财宝,毁坏他们的房屋和庄稼,使他们徒劳无功。

耶和华的大日 (1:14-18)

1. 从《西番雅书》1:14-16这段话可以猜想得到,先知西番雅在异象当中见到的情景一定非常可怕。有一本比较浅白的中文圣经翻译本,把“耶和华的日子”描写成是:忿怒的日子、苦难灾祸的日子、摧残破坏的日子、黑暗幽冥的日子、愁云满布的日子、进攻坚固的城堡和摧毁高塔的日子。其他的先知也用过类似或者不同的笔法来形容神审判的日子有多么可怕。 (见《约珥书》2:2,3;《阿摩司书》5:18-20)

2. 《西番雅书》1:17里的“人”字在旧约圣经原文用的是单数,代表一个群体,就是犹大人。世俗的历史学家可能会认为,犹大国后来的灭亡是因为巴比伦人太强了,犹大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是这里说得很清楚,原因在于“我必使灾祸临到人身上”。这里的“我”指的就是耶和华。换句话说,如果不是神把犹大国交给敌人,他们就不会被打败。如果不是神允许灾祸临到祂的子民,根本就没有人能够伤害他们。

3.神允许这一切事情发生是因为他们得罪了耶和华。怎么样得罪的呢?在前面已经提过很多了。例如,犹大人当时像外邦人那样拜偶像和天上的万象,各阶层的官员和贵族也带头犯罪作恶等等。《西番雅书》1:18说到,这次神一定要惩罚他们了,犹大国不要想能像以往那样用钱来解救自己。

4.在《列王纪下》第16章记载了一个例子:犹大王亚哈斯在位的时候,亚兰王和北国以色列王曾经联合起来攻打犹大国。亚哈斯王就把圣殿和王宫里的金银当礼物送给亚述王,请亚述出兵援救。亚哈斯是不敬畏耶和华的坏王。

5.耶和华已经多次容忍犹大国的悖逆,现在神决定要管教他们。先知预言,神要完全毁灭犹大国。不到100年这预言就应验了。神兴起巴比伦,不但灭了犹大国所依赖的亚述,也灭了犹大国自己。

复习问题

1. 对比《西番雅书》1:12和《耶利米书》48:11,所谓“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是指什么样灵性状态的人?

2. 对比《约珥书》2:2,3和《阿摩司书》5:18-20,《西番雅书》1:14-18怎样描述“耶和华的日子”。为什么神要用这可怕的日子来惩罚他的子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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