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如何处理血和行淫的事 (利17:1-18:30) 下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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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如何处理血和行淫的事 (利17:1-18:30) 下 (0319)

第二部分

有关处理血的规定 (17:10-16)

现在我们接着来查考神对“不可吃血”的规定。《利未记》第17章第10节到16节:“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其实神对“不可吃血”的规定由来已久。早在大洪水之后、挪亚出方舟的时候,神就禁止人吃带血的肉。原因在经文里写得很清楚,因为血代表整个动物的生命。神规定洁净动物的血可以拿来为人赎罪,既使是不洁净动物的血也必须要放出来,用土掩盖。

在这段经文里面,重复出现“外人”这个字眼。到底“外人”是什么意思呢?“外人”和“外邦人”这种字眼,在全本圣经里面,出现过相当多的次数。从某个角度来讲,以色列国的历史就是和外邦人争战的历史。由于以色列国的地理因素和宗教因素,使得他们不断地处在和列邦、列国争战的状态之下。“外人”或者“外邦人”都是指着犹太人以外的民族。

在摩西颁布律法的时代,圣经上所指的“外人”,是埃及人和迦南人,他们都是敬拜偶像的民族。尤其是迦南人,他们有非常败坏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如果我们去研究当时的背景,就会发现,在神透过摩西所颁布的律法里面,神特别禁止以色列人去做的那些事情,通常都是外邦人正在做的事情。比方说,在一些比较野蛮的民族里面,他们有吃血的习俗。他们甚至认为,喝下敌人的血可以增加自己的活力,使自己更英雄、更有胆量。在迦南人的偶像敬拜仪式当中,也有淫秽的行为,这也是耶和华神严厉禁止的。

要求圣洁的伦理道德 (18:1-18)

除此之外,当时外邦人的家庭伦理道德非常败坏。我们来看,神怎么样要求他的选民,必须要有圣洁的家庭伦理道德。《利未记》第18章第1节到9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她们。我是耶和华。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神在这里很严格地禁止他的选民有任何乱伦的关系。如果接着往下看,念到第18节就会发现,无论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者姻亲之间,都不准许有乱伦的关系。乱伦的关系不但违反了神的诫命 (犯了奸淫之罪),而且必定会使家庭或家族里面的人际关系受到严重的破坏。在当时的外邦社会里,却在这方面非常随便。比方说,埃及人根本就没有规定: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不准通婚。

禁止行淫 (18:19-23)

我们接着来看外邦人还有些什么不圣洁的事情,是神严厉禁止以色列人去做的。《利未记》第18章第19节到23节:“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在前面讲洁净之礼的时候,已经提过,行经的女人是不洁净的。这里更是提到,如果在这期间亲近她,就是犯了道德上的过失。至于与邻舍的妻子行淫,早在十条诫命里,已经严厉禁止,现在又再强调一次。

什么叫作使“使……儿女经火归与摩洛”呢?所谓“使……儿女经火”,就是指把儿女当作祭物献给神。“摩洛”是迦南人所拜的偶像假神,他们有献儿童为火祭的事情。怎么个献法呢?有人说,是把孩子抛进烈火里面去烧死献给神。又有人说,是把摩洛的金属像烧到又红又热,然后把孩子放在它的手臂上去烧死。这种祭祀的仪式真是太不人道、太残忍了。

在刚才念的第18章第22节和23节那里,还提到了同性恋和与兽交合的事情。这类败坏道德的行为,也被迦南人列入了祭祀假神的活动里面去。耶和华神严厉地禁止他的选民这么做。为什么人不应该同性相恋,也不该跟野兽淫合呢?其实这个理由非常明显,因为这么做是污辱了人的尊严。在《创世记》说到,神是按照他自己荣耀的形像来造人的。在神所造的万物之中,神也把人放在最高的地位上。而人与野兽交合,就等于降低自己的人格去与野兽联合。实在太可悲了。神最初造男女两性,也是规定他们要在正常的婚姻关系里被此结合,而不是逆着性子,硬去扮演异性的角色。

乱伦和乱性的结局 (18:24-30)

外邦人这样乱伦和乱性的结局是什么呢?我们来看《利未记》第18章第24节到30节:“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里说到,迦南人因为多行不道德的事情,恶贯满盈,结果被神赶尽杀绝了。圣经在这里用了非常有趣的表达方式,说地就把他们“吐出”。神在这里警告他的选民,如果他们模仿这些外邦人的行为,那么他们的结局也是一样会被神赶走。

我们大概很少想到,如果我们道德败坏,不仅损害到与神之间的关系,连我们所在的土地都会被玷污。难怪在同样一块土地上,如果人敬畏神,土地也蒙福、收成就丰富;相反的,如果人违背神,地就被咒诅、以致灾祸连年。这正如《历代志下》第7章第14节所写的,耶和华神向所罗门王说:“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卜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但愿我们都记住神的话语,要过圣洁的生活,使得我们所居住的土地蒙神医治和赐福。我们下次再继续查考《利未记》第18章。愿神赐福给你!

金句: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利18:3)

团队讨论互动:小雨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的县城工作,并与同事一起到教会聚会。小雨喜欢分享她在大学和大城市的见闻,对教会中的一些“规矩”有的不以为然。小雨认为,圣经的一些理论太古老了,随着社会的发展,教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要推陈出新,才会吸引更多人来听讲道。所以小雨认为圣经中的一些条例应该与时俱进,也要刻意回避一些敏感话题,例如同性恋,近亲结婚等,这样才可能能吸引人来教会。讨论小雨的观点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复习问题

1  神为什么规定不准吃血? 应该怎么样处理动物的血?

2  旧约时代的“外人”或“外邦人”的哪些习俗是神严禁他的子民去做的?

3  “乱伦”和“乱性”带来什么后果? 

4  什么叫作使“使……儿女经火归与摩洛”?

思考问题

1  思考在现代的社会中,我们周围有哪些“看似正常的事”却是被神禁止不可做的?对我们有什么提醒?

2  神按照自己荣耀的形象创造了人,神的儿女应该如何荣耀神的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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