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审判北国 (摩2:6-4:13) 第一部分 (3005)
请点击下面的三角形收听本课内容,并可在收听时,可以拖拽圆点至所需时间。听后, 输入您的学习笔记/注解。
您可以寄送您的学习笔记/注解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里, 也可以从收到的邮件里的网址查看您的学习笔记/注解。
第三课:审判北国 (2:6-4:13) 第一部分 (3005)
神对北国以色列的审判 (2:6a)
- 神透过先知阿摩司向列国发出预言,北国以色列被排在最后,记载在《阿摩司书》2:6-16。以色列人的罪状和列国一模一样,都是 “三番四次的犯罪”。
- 神同样给北国以色列许多次的警告和悔改的机会;但是,他们仍旧继续犯罪;所以,神的惩罚终于来到。
北国以色列的罪行 (2:6b-12)
- 对于以色列国的罪行,先知阿摩司举出比较多的例子。在《阿摩司书》2:6b-7a那里,说出当时贫富悬殊的现象。 “义人”是指没有欠债的老实人,而 “穷人”是指无法还债的贫苦人。他们都成了有钱人的牺牲品。
- 有钱人把贫苦无助的人卖作奴隶,就跟外邦国家 “贩卖人口”的罪行一样。在《利未记》第25章那里有明文规定,不可以欺负穷人,也不可以把卖身的弟兄当奴仆对待;所以,神的子民这么作,更不应该。
- 《阿摩司书》2:7b里的 “女子”,是指在异教庙里的庙妓。在《利未记》第18章那里明文禁止父子露出同一个女子的下体。如果这女子是 “庙妓”的话,就更得罪神了;因为他们不但犯了 “乱伦罪”,而且还陷在拜偶像的邪淫罪恶里面。
- 根据考古资料的发现,当时异教的祭拜仪式用到男女祭司。他(她)们在献祭的时候,裸体献祭,并且与来拜假神的人行淫,认为这样作会刺激神明降下雨水,使他们丰收;所以,拜偶像的地方非常淫乱、非常败坏。耶和华却是圣洁公义的神,祂要求敬拜祂的人也圣洁公义。在以色列人进迦南地以前,神早就警告过他们,不要效法迦南人的行为,免得跟他们一样败坏,可惜他们不听从。
- 《阿摩司书》2:8提到以色列人的两项罪行:胆敢在祭坛的旁边,晚上睡在穷人典当给他们的衣服上面;又把从穷人剥削来的钱,买酒在圣殿里面喝。
- 根据《出埃及记》第22章的规定,他们应该在太阳下山之前,把那件衣服还给穷人;因为穷人没有其他的衣物可以遮身御寒。他们是公然违背神的律法,既不人道也不敬畏神;就算按时去圣殿献祭,也不蒙神悦纳 。这点提醒我们,徒有敬虔的外貌,却不遵行神的吩咐,是没有用的。
- 在《阿摩司书》2:9,10那里提到的 “亚摩利人”,是迦南原住民里面的一族,住在巴勒斯坦的南边,后来这片土地归给了犹大支派。不过,亚摩利人在这里是代表所有的迦南人,虽然他们高大、强壮;但是因为他们恶贯满盈,神就把他们除灭,把迦南这片土地赐给以色列民。以色列民却在这片神赐给他们的土地上,违背神的命令,难怪神要责罚他们了。
- 《阿摩司书》2:11,12写着,神曾经在他们当中,拣选一些人做圣洁的榜样,也拣选一些人为神做代言人,提醒他们不要犯罪。他们怎么样对待这些属神的人呢? 他们 “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
- 根据《民数记》第6章的记载, “拿细耳人”是向神特别许愿、要把自己分别为圣归给神的人。他们不喝酒、不吃某些食物、不剃头、不摸死尸,是很好的圣洁典范。但是以色列人不认真对待 “拿细耳人”,反而倒行逆施地强迫他们喝酒、使他们违背自己向神所许的愿。现代有些 “马马虎虎”作基督徒的人,也像这样不尊重 “立志敬虔度日”的信徒,故意带他们去做不该作的事情。
- 还有,神在以色列人当中不断兴起先知来传达祂的信息,警告祂的子民赶快悔改,免得被神惩罚;可是,以色列人非但不听,反而赶走先知,甚至迫害先知。这真是阿摩司亲身的经历,因为他后来就是这样被北国以色列的权贵赶走的。
神对北国的惩罚 (2:13-16)
- 以色列国这么不听从先知,会有什么后果呢? 《阿摩司书》第2章最后那段经文,让我们看见一幅很悲惨的画面,将来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会象是被过重的车子辗过似的 “粉身碎骨”,而且无一幸免。这就是以色列国将来要面对的刑罚。
- 先知阿摩司对列国 (八国)所发出的一般性的审判性信息,到此结束。
神的作为有其因果 (3:1-8)
- 《阿摩司书》从第3章开始一直到第6章,是针对北国以色列所说的信息。不过,《阿摩司书》3:1-8这段话里的 “以色列人”包括南北两国,是指神的全体子民。先知提醒他们,神曾经从万国万民当中拣选他们做自己的子民。
- 神曾经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又向他们启示自己的心意,为的是让他们在列国当中作圣洁公义的榜样。但是,以色列人辜负了神的拣选,他们非但没有 “分别为圣”,反而向列国学习犯罪、拜他们的偶像;所以,神要管教他们,给他们加倍的惩罚。
- 在《阿摩司书》 3:3-6那里,先知用了七句 “平行诗句”来说明一切事情的发生绝非偶然,都有它的 “因果关系”。前面六个 “因果关系”:二人同心才能同行、狮子发现猎物才会咆哮、幼狮抓到东西才会吼叫、捕鸟机有饵才会捉到雀鸟、有东西碰捕鸟机弹簧才会跳动、战号吹响居民才会害怕等等,都是当时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因果关系”。
- 最后带入第七个 “因果关系”,就是:出于神的旨意,灾祸才会临到一个城市 (《阿摩司书》3:6)。 “七”是完全的数字,表明以色列人的灾祸,完全是他们 “罪有应得”。
- 接着在《阿摩司书》3:7,8,神强调祂是预先透过先知宣布祂要降的灾祸;而先知得到神话语的指示 以后,也不能不去传讲。神无所不能,神能够降灾祸到一个城市,神也能够使一个象阿摩司这样的普通人变成先知,把祂象狮子般怒吼的 “审判性信息”説出来。
审判京城撒玛利亚 (3:9-12)
- 先知针对北国以色列的京城撒玛利亚指责它的败坏,并且预言它会被惩罚。《阿摩司书》3:9里的 “亚实突”,是非利士的五大城市之一。在这里,它和埃及一起代表异教国家。神要他们聚集在撒玛利亚,观看里面混乱、欺压、抢劫等等乱象。神这么作也是要他们作目击证人,证明以色列人的确犯罪得罪神了。
- 神本来要以色列人做列国的好榜样,可是他们反而成了大家的笑柄。这种情况现在也一样。一般人犯罪作恶还不会令人太吃惊,要是基督徒作坏事,可就是大新闻了;因为,连不认识耶稣基督的人都给基督徒很高的行为标准,认为他们不该作那些犯罪的事情。
- 神要怎么样惩罚悖逆的子民呢?《阿摩司书》3:11说到,神对他们的惩罚就是让敌人来围攻他们,把他们用不义的手段抢回来的财富全都夺走。阿摩司说预言 的时候,可能还不确定 “敌人”是谁,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就是亚述。
- 以色列亡国的历史清楚记载在《列王纪下》第17章。《列王纪下》17:5说到,撒玛利亚被亚述人围困了三年才攻下来,可见这座城建造得多么坚固。如果不是神让它败在敌人的手中,它不会轻易失陷。
- 在主前722年,也就是阿摩司说预言不到30年之后,亚述攻下了 “固若金汤”的撒玛利亚,把北国以色列灭掉了。亚述夺走全部的财宝,并且把以色列人掳走,散居在不同的地方 (《列王纪下》17:6),使他们饱尝 “亡国之痛”。
- 不过,在《阿摩司书》3:12那里,神也答应他们,会有少数人被抢救出来。阿摩司牧过羊,他知道当狮子来吃羊的时候,牧羊人一定要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者一截耳朵,拿去给主人看,证明是野兽吃掉的,这样牧羊人就不用赔偿那只羊的损失。阿摩司用这来比喻,以色列人只会剩下很少数的 “余民”。
- 神让他们 “死里逃生”,为了证明神是信实 “守约的神”。以色列人不守和神之间所立的约,他们去敬拜外邦人的偶像假神,又象外邦人那样犯罪作恶。神本来可以象祂对待外邦国家那样对待以色列人,把他们完全毁灭了;但是,神因为信守自己和以色列祖先的约定,就保留一小部份敬虔的人。
复习问题
1.对于以色列国的罪行,先知阿摩司举出了哪些例子?
2.先知阿摩司指责北国以色列的败坏,并且预言它会被惩罚。先知的这个预言后来是怎样应验的?
3.在先知弥迦的时代,那些假先知是怎么迷惑百姓的呢 (2:6,7)?
思考问题:
1.对比先知弥迦时代百姓对罪的麻木态度,你认为今天会不会有人在滥用神的“恩典”为自己故意犯罪找借口呢?我们应该怎么信靠主的恩典又表现出和恩典相称的行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