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长老的资格 (提1:5-16)上 (5604)
第二课:长老的资格 (提1:5-16) 上 (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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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保罗发现革哩底教会缺少好的领导人,假教师却已经在教会散布有害信徒的异端邪说。保罗留下提多来牧养教会,并且教导他如何设立长老(监督)和分辨假教师。
第一部分
保罗让提多建立长老(1:5)
上一课我们介绍了提多书的写作背景,也查考了这封信的信头。现在我们要开始查考这封信的本文部份。《提多书》1章5到16节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如何设立长老,和如何分辨假教师。首先我们来读《提多书》第1章5到9节:“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在上一课我们曾提到,保罗第一次从监禁被释放之后,曾经和提多一起到革哩底岛,并在那里同工过一段时间。保罗发现革哩底的教会非常需要好的带领人,于是留下提多来作牧养的工作,并且吩咐他去寻找合适的当地人来承当长老的职务。保罗在第5节说到要提多设立长老,可是在第7节又称呼这些长老是监督,可见长老和监督这两个名称是可以互相调换使用的。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就统称这类同工为长老。
保罗要提多照他“所吩咐”的设立长老,可见保罗已经在口头上指导过提多。再写信提醒的理由,除了是想更仔细的把他的吩咐写给提多看之外,也是希望提多拿给信徒们看,这样他们就会信服提多所选出来的长老。革哩底的教会本来缺乏组织,教会的情况又非常复杂;所以,为革哩底的教会选择长老需要非常小心。保罗首先强调了他做使徒的权柄和托付,使得他出师有名;接着就针对革哩底教会的情况,提出管理教会和巩固教会的方案。而这方案的头一个项目,就是要为教会设立合格的长老,使得提多有一个良好的“同工团队”。
长老的资格及所受的试探(1:6-7)
接着保罗列出长老应该具备的条件。在《提多书》1章6节,保罗首先对长老的婚姻和家庭提出了要求。第6节里的“无可指责”,并不是说长老的候选人必须毫无缺点或从来没有犯过错,而是指没有什么把柄握在别人的手里,让别人可以去控告他。尤其做了教会的领导人,容易惹人注目。如果被告或成天打官司,对初信者来说实在是很没见证。
而保罗之所以说“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里面,男人多妻是很普遍的事。保罗特别强调,长老应该只有一位妻子,没有纳妾。除了有合神心意的婚姻以外,长老也要带领儿女信主,也要管教儿女,使他们的行为检点。毕竟,一位长老如果连自己的家都管不好,怎么能够指望他去管好一个更多人的教会呢? 如果连自己的儿女都没有办法带领信主,又怎么能够期望他去带领那些他不认识的人归信主呢?
接下来,保罗在1章7节和8节,则对长老的品格提出了要求。保罗用了十一个词句来描写一位合格的长老。其中五个是消极的、是不应该的。另外六个是积极的、是应该有的品德。《提多书》1章7节先提到了那五个消极的方面:“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这五项消极的要求,其实涉及五种强烈的试探。这些试探强烈地考验着人的自制能力。如果长老不能胜过这些试探的话,就会严重伤害到他领导的教会。
其中,任性是指“凭自己的意思行事”,也就是固执,骄傲。居领导地位的人,容易受到名声和权利的诱惑。有时候为了达到自私的目的,或者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就会被撒旦引诱而滥用权利。更糟糕的是,人在这时候都不愿意听取别人的劝告,反而变得更顽固又自我中心。再加上做领导人的,通常个性都比较强硬;所以,他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谦卑下来。中国人所说的“满召损,谦受益”也就是这个道理。
除了不任性,长老还要随时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做到“不暴躁”,意思是不轻易发怒。领导人经常要面对一些难相处,或者有过份要求的人。这种时候必须心平气和、面带笑容,而不是按捺不住性子而发脾气。保罗提到第三个消极的要求是“不因酒滋事”。酒醉之后容易犯错;做领导人的要特别谨慎,不要因为饮食不当,而使人跌倒。
接下来的第四项则是“不打人”。这里的意思不是指真的动手打人,而是指不要仗势欺人。教会的领导人应该从耶稣基督的身上学习领导的风格,效法祂的柔和谦卑;用自己的榜样去带领人,而不是强迫别人去跟从自己。因为只有以谦卑服事人,而不是用强迫的方式带领人,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并真正帮助人成长。
保罗在消极方面所发出的最后一个警告是“不贪无义之财”。圣经上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牧师得到教会弟兄姊妹在财物上的供应,没有什么不对。但是,牧者如果滥用他的职位来敛财,就不应该了。服事的动机,应该来自一颗愿意服事神和服事人的心,而不是因为贪财。保罗说长老是“神的管家”;长老自己不是主人,所以不可以滥用职权去谋求自己的益处,也不可以浪费教会的财物。反之,长老应该随时准备好向教会、向主耶稣交账。
长老所应有的美德(1:8)
我们接着来谈长老或者监督应该有的美德。《提多书》第1章第8节列出了六项:“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首先“乐意接待远人”,如果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长老必须要热情好客。而这里的“远人”特别是指旅行传道的人,和那些因为信仰而被迫离家的人。在初期教会的时代,出外旅行要找住宿的地方不像现在这样方便,的确需要有人接待和提供食宿。
长老的第二样美德是“好善”,这个字眼比较浅白的翻译是“喜欢做好事”。换句话说,长老必须要有爱心,喜欢帮助人。长老的第三样美德是“庄重”,也就是“庄敬自重”。意思是言行举止严谨,有分寸。一位轻浮的长老很难得到别人的尊敬。第四样美德“公平”就如字面所说,长老必须用公平的态度来待人接物。不可以偏心,也不可以有成见;要秉公行事。第五样美德是“圣洁”。《利未记》11章44节说到,人非圣洁就不能见神的面;所以,教会的领导人要在“圣洁”上做众信徒的榜样,带领大家一起追求圣洁。
最后一样美德是“自持”,也就是“节制”。节制是圣灵在基督徒身上所结的果子,《加拉太书》5章22和23节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保罗在《提多书》这里,也同《加拉太书》一样把节制排在最后,因为最后的一项通常是最难的。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自我控制是最难做到的。所以,信徒个人固然需要操练,管理教会的人更是需要操练自制的能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自制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美德。就如中国人所说,要先修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几千年来无数的知识分子都是这么相信的。只可惜人想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这样的境界,根本就不可能;恐怕连第一步“独善其身”都做不到。就像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第5章所写的,我们都必须倚靠圣灵的力量。
长老对真理的责任(1:9)
接下来在《提多书》1章9节中,使徒保罗向长老提出第三方面的要求:要能够掌握住“真实的道理”。在这一节里面有三个“动词”,它们正好说出了长老在这方面要做到的三个要点。这三个动词就是:坚守、劝化和驳倒。长老首先要“坚守”住从神而来的真理;自己先要有纯正的信仰,再用这信仰去“劝化人”,也就是去教导人。并用这纯正的真道去“驳倒”那些传假道理的人。由此可见,做长老的责任实在是重大。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对《提多书》1章9节的部分解释是:“一个牧师必须是双声带,一种声音是用来召聚羊群;另一种声音是用来驱走豺狼及盗贼。圣经提供了做这两件事的工具:那些在神的话语上领受过正确教导的人,便能够教导那些受教的,也能够驳斥真理的敌人。保罗曾指出圣经这两方面的功能说:他說(一个做牧师的人)应该可以劝勉,也能够指责那些否认真理的人。”这个解释真是清楚又生动。就如加尔文所说,像革哩底这样属灵生命幼嫩,又有异端横行的教会,更特别需要有称职的属灵领导人。
复习问题
1. 保罗为何要提多在革哩底的教会设置长老或监督?2. 长老(监督)应该有什么家庭见证? 为何重要?
3. 长老(监督)容易受到什么试探?
4. 长老(监督) 应该有什么美德?
5. 长老在真理的守护上有什么样的责任?
思考问题
1. 您是教会的长老(监督)吗?您的职责是什么?
2. 保罗所说的长老所应有的美德,你认为一般信徒应该不应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