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建材的样式和配搭之五 (弗 5:31 6:9) 上 (4930)


第十五课:建材的样式和配搭之五 (弗 5:31 6:9) 上 (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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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课文:


本课内容提要:本课继续查考由圣灵作主的人际关系。除了夫妻关系之外,这次还特别提到子女与父母之间、仆人与主人之间应该如何彼此相处才会产生合神心意的关系。

第一部分

夫妻本为一体(5:31)

        上一课查考的《以弗所书》5章22-30节,主要是教有关于夫妻关系的教导。这一课查考的《以弗所书》5章31节到6章9节会继续把夫妻关系的部分查考完,也会继续查考亲子关系和主仆关系。首先还是看讨论夫妻关系的经文,《以弗所书》5章31节说:“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里所说的“为这个缘​​故”,是指前面经文讲到的“妻子是丈夫身体的一部份”。在上一课查考5章28-30节时我们讨论过:做丈夫的应该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来爱妻子,原因是夏娃(女人)正是用亚当(男人)身上的肋骨所造的,从起初神创造人的角度来看,妻子和丈夫两个人原本就是一体。因此当夫妻结婚之后,就不应该再将两个人视为单独的个体,也不是只停留在丈夫尽丈夫的责任、妻子尽妻子的责任这个层面,而是应该进到更高的层次:夫妻两个人要连合、成为一体,不再分彼此。

离开父母(5:31)

        然而夫妻在婚前都是独立的个体,各有各的成长背景和生活习惯,要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体”呢?这节经文教导我们,必需经过“离开父母”以及与配偶“连合”这两个过程。这不是指夫妻不必孝顺父母。此处“离开”父母的意思不是要“离弃”父母,也不是指夫妻一定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而是指夫妻婚后在心态上必需渐渐脱离对父母的依赖,开始独立为自己的婚姻家庭负起责任。一个人若从小都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的确会习惯凡事都依赖父母的帮助。然而一旦长大结婚了,就不应再像过去一样凡事依頼父母,而是必需在经济、思想、还有家庭责任等等各方面都独立起来。

        人若结了婚之后,还跟小孩子一样,凡事都要回去依頼父母,遇到问题自己不能够解决,还要父母为他担责任,这些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如果两个不成熟的人在一起做夫妻,当然产生的也是不成熟的婚姻,这样怎么能不出问题呢?

        另一方面,父母也应在儿女结婚后学习放手。孩子是神赐给父母的产业,因此儿女本是属于神的,父母只是暂时替神托管。因此当孩子长大之后,父母需学习将孩子交托给神,不应把孩子一直紧紧抓在自己手上,甚至当孩子结婚之后仍要介入到他们的婚姻生活里。如果基督徒父母不懂得按圣经的教导、让长大成人的孩子离开父母的保护翅膀而自立,那么不但会影响亲子关系,很可能也会破坏孩子的婚姻。

与配偶连合(5:31)

        夫妻要成为一体,除了要学习“离开父母”之外,还要学习与配偶“连合”。“与配偶连合”指的意思可以用古人的一首诗词来解释,就是元朝管夫人(管道升,主后1262年-1319年)写的《我侬词》:“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这首词里面说到,夫妻两个人,本来你是你,我是我,可是经过打破、调和、以及重新塑造的过程,从此你里面有我,我里面有你,意即两个人已经不再分你我了。管夫人在这首词所描述的可以说是“与配偶连合”的具体表现。在基督徒实际的夫妻关系上要怎么应用呢?我们知道,夫妻两人虽来自不同的生活背景,但结婚之后,双方要各自打破原有的个性、思想、家庭习惯,在彼此尊重下互相协调,为了对方的好处而改变。

        夫妻应在“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的原则下,来协调彼此身、心、灵各方面的异同。夫妻间不管是互相表达爱意的方法、或是对彼此家人的态度、还有生活习惯、钱财的使用、教养小孩的方法、以及教会生活、夫妻共同灵修的时间和方式等等,都应该根据两个人的想法和需要,协商出共同的家庭模式。经过这些协调改变的过程,夫妻双方的个性、思想、习惯,就会像被对方重新塑造一样,丈夫的思想会进到妻子的思想里,妻子的习惯也会成了丈夫的习惯。渐渐夫妻间就会越来越感受到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也正因如此,夫妻是荣辱与共,祸福相关的。如果夫妻两“个人”还是坚持“各自为政”,结果当然是夫妻关系冲突不断。

夫妻、基督和教会(5:32)

        此外保罗还指出神也借着“夫妻合一”的道理,彰显了基督与教会合一的这个奥秘。 《以弗所书》接下去的经文就讲到这一点。《以弗所书》5章32节说:“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使徒保罗在前面5章31节刚说完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的事,接下来马上说“这是极大的奥秘”,而且这奥秘又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可见神所设立夫妻关系,以及基督和教会的关系,是互相在阐述神“合一”的奥秘,如果基督徒能明白其中一种关系,就可帮助我们来明白另外一种关系。

        如果我们仔细思想,就会发现这两种关系(夫与妻、基督与教会)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从神创造的角度来比对这两种关系:《创世记》2章记载了女人是神从男人身上取出的肋骨造成的,她是神在男人身上动工的结果。那时虽然神已经造了各种动物,但是再高等的动物仍然与人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人是神特殊的创造,因此动物不能成为亚当的配偶。神必须从亚当身上,造一个与亚当有相同生命和灵气的女人来做他的配偶。

        而教会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教会是神在他的独生爱子身上动了大工所造出来的。《以弗所书》2章15节便说到教会是一个“新人”,这个新人与其它受造物不同,乃是从基督而出,与基督有相同的生命;正如女人是从男人而出,与男人有相同的生命一样。

        另外,当初神造夏娃的时候先使亚当陷入沉睡;同样的,神造教会的时候也使耶稣在十字架上先交出自己的灵魂,气绝沉睡了。而女人是从亚当的肋旁而出,教会则可以说是从基督流血、受伤的肋旁而出。当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受死流血之后,“教会”就“诞生”了。圣经又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从这角度来看,也可以说基督为了他的“新妇”,也就是教会,他也“离开”天上的父神(指基督不只限于在天上和父神连合),与世上的教会“连合”。

        从这些比对当中,看到神给人设立的夫妻关系,和基督与教会的关系非常相像,神设立的婚姻关系似乎也启示了福音中有关教会的奥秘。因此或许可以说,当基督徒明白了夫妻关系应该如何亲密,就能体会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应是何等亲密。所以我们除了要重视自己与主耶稣的个人关系之外,也不能忽略在教会里与主耶稣的集体关系,因为教会是“基督的新妇”,这也是《以弗所书》要强调的教会真理,也是每一个基督徒必需过健全的教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神也一再强调,除他以外,属神的人不能有别的神。有人因此指责基督徒信仰很小气,但是若从夫妻关系的来看,夫妻之间的爱本来就有排外性,根本容不下第三者,不可能用博爱精神来解释夫妻关系。所以在信仰上面,神要求我们专一,这正是夫妻之爱的精髓,也是双方理所当然要守住的忠诚。

        另一方面,5章32节也让我们更明白对将来的盼望。正如《希伯来书》第2章5节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而是要交给人(神的子民)来管理。这是因为即便是最高等的动物也不能做人的配偶,所以神要特别从亚当身上,造一个跟亚当有相同生命和灵气的女人,来做他的配偶帮助他。同样的,天使即使再有能力,但是只有从基督身上造出来的“教会”才有基督的生命,才能做基督的新妇,来成就祂的救赎计划、与他一同管理将来的世界。如果基督徒都能明白“教会是基督新妇”这个荣耀地位,那么教会(和其中的基督徒)就绝不易落入荒凉软弱的景况了。

保守夫妻的合一(5:33)

        从上述的讨论中已经能看到保罗清楚地指出神所设立“夫妻关系”以及“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是如何相辅相成地一起阐述了神“合一”的奥秘。因此也教导了基督徒在现今这个任意离婚的社会,实在应该负起做光做盐的责任。让我们都遵照主的教导,竭力保守夫妻的合一,并且让有神同在的美满婚姻,向世人见证神要成就“合一”的心意。

        因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保罗在5章33节那里再次重覆他前面的教导,做为一个总结。《以弗所书》5章33节:“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但愿每一对基督徒夫妻,都能照着圣经的教导,经营一个美满的婚姻。

复习问题

1    从起初神创造人的角度来看,为什么可以说妻子和丈夫两个人原本就是“一体”?

2    根据《以弗所书》5章31节经文,夫妻要成为“一体”,需经历哪两个过程?

3    男女结为夫妻后要“离开父母”,对新婚夫妻和他们的父母而言,都需要在心态上要做什么样的调整?

4   《以弗所书》5章32节中讲到神借着夫妻的合一彰显了“极大的奥秘”,这是指着什么而言? 

5    保罗用了哪两方面的关系来阐述神“合一”的奥秘?

思考问题

1    反思“夫妻要在婚姻中学习一起负担家庭责任,不过度依赖父母”,应该具体到那些方面?

2    对“教会是基督的新妇”,自己得着那些启示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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