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乱伦与争讼(林前5:1-6:20) 上 (4608)


第四课:乱伦与争讼(林前5:1-6:20) 上 (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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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在本课查考的经文里,说到保罗催促哥林多教会,去处理在他们当中发生的一宗“乱伦事件”。他也责备哥林多的信徒,到世俗的法庭去彼此告状。还责备他们滥用自由、放纵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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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乱伦事件(林前5:1-13)

我们已经查考过哥林多教会“结党纷争”的原因,是因为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自高自大,用属世的智慧选择和拥护他们喜欢的传道人,又批评论断他们不喜欢的传道人,以致分门别派,互相竞争。保罗指责他们这么作,就曝露了他们的灵命多么幼稚,因为只有小孩子才容易争吵。保罗也指出他们的另外一项错误是:对神仆人的角色没有正确的认识。保罗以自身的经验来说明,神的仆人是“与神同工”的,他们的角色就像是神的园丁、工头和管家。保罗又说:他是以“为父之心”来牧养信徒。接下来,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那里,保罗要解决在哥林多教会里面所发生的一宗乱伦事件。

《哥林多前书》5章1和2节写着说︰“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风闻”这个字眼如果翻译成“确闻”,会比较符合新约圣经原文希腊文的意思,就是确确实实地听说,不是道听途说。这里说“有人收了他的继母”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人跟他的继母同居,因此这是一件乱伦的丑闻。旧约律法规定,神的选民不可以做这种事情。《申命记》22章30节写着说︰“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保罗责备教会容忍这么明显的罪恶,保罗要求教会把这个人赶出去;意思是说,要开除这个人在教会的会籍,因为他既然做了这种事情,就表示他又回到从前那个淫乱的世界里面去了。

为什么一定要开除他呢? 难道教会不能够用爱心把他挽回过来吗? 保罗真正的用意确实是想挽救他。《哥林多前书》5章3-5节写着说︰“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定了行这事的人。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保罗强调,虽然当时他不在哥林多,但是他的心却在那里,跟他们同心开会处置这位犯罪的弟兄。保罗说要奉主的名、用主的权威把这个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至终可以得救。

为什么要把他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呢? 我们必须从这个人已经是基督徒这个角度来解释,因为信主的人已经脱离了撒旦的权势,进入了神的国度,是已经在神的保护之下了。如果把这个人从教会、也就是从神的家里赶出去,后果会怎么样呢? 那他就会失去神的保护,也会受到撒旦的攻击,不但危险,而且还会相当痛苦。他就像被赶出家门不能回家的孩子一样会非常伤心。保罗就是希望这位犯罪的弟兄,能够因此而痛改前非、回转过来。那么保罗有没有如愿呢? 

有圣经学者根据《哥林多后书》2章6-8节的记载,认为教会的确照保罗的要求处理了。在《哥林多后书》2章6-8节那里保罗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保罗在后写的《哥林多后书》那里,劝勉教会用爱心再度接纳的人可能就是这位曾经犯罪的弟兄;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这位弟兄可能后来悔改了。为什么没有提到处罚那位“继母”呢? 有人猜测,这位“继母”可能还不是信徒,所以教会还不方便对她行使什么权柄。

我们继续来看,保罗针对这个乱伦事件还有什么责备的话。《哥林多前书》5章6-8节写着说︰“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在这里责备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他们竟自夸能够容忍这位乱伦的弟兄。保罗指出他们这么作,就会使得这项罪恶像一点面酵那样,把全团面都发起来了。换句话说,如果哥林多教会不处置这件罪案,结果就会使全教会的人都受到坏的影响。

保罗又提到,犹太人在过逾越节之前,必须清除掉家里所有的酵,当天又要吃无酵饼。保罗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他们必须清除掉生命中和生活中不讨神喜悦的事物,过“分别为圣”的基督徒生活。何况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献上自己,成了逾越节的羔羊。根据《出埃及记》第12章的记载,当年神的选民因为在门框和门楣上涂了羔羊的血,所以免了长子的死亡;我们也是因为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所流的宝血,才免受罪恶的刑罚,所以我们不应该再回去过犯罪的生活。

在第5章最后那一段经文里面,保罗再次催促哥林多教会要处理那件乱伦的事件。《哥林多前书》5章9-13节写着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保罗提到,他在这封信之前,已经写过一封信给哥林多教会,可惜那封信已经遗失了。

这里暗示哥林多信徒对那封信的内容有一点误会,他们以为保罗要求他们离开一切不道德的人,包括非基督徒在内;所以保罗要在这封信里澄清这个误会。保罗的意思是指那些故意犯罪的主内弟兄姊妹,他们应该受到教会的制裁,甚至连跟他们一起吃饭都不可以。这里的“吃饭”特别是指在教会里面的“圣餐”,因为当时的“圣餐”包括了吃晚饭。将来我们查考《哥林多前书》第11章的时候,就会讨论到有关“圣餐”这方面的事情。在刚才念的第5章13节那里,把这位乱伦的弟兄说成是“恶人”,并且再次要求教会把他赶出去。由此可见,教会对犯罪的信徒有处置的责任和权柄。

互相告状(林前6:1-6)

接下来,在《哥林多前书》第6章保罗责备有的信徒不尊重教会的这项权柄,反而跑到世俗的法庭去互相告状。《哥林多前书》6章1-6节写着说︰“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 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何况今生的事呢?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生活在使徒保罗那个时代的希腊人非常喜欢上法庭,他们动不动就彼此告上法庭,目的是想展示一下自己辩论的口才。这种喜好辩论的习惯,不知不觉地也被带进了哥林多教会。根据刚才念的经文我们看见,保罗不要信徒彼此告状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应该掩盖一切彼此矛盾的事情,把它当做没事。其实保罗要指出的是:如果信徒之间有矛盾,应该去找教会里的“智慧人”来裁决,而不是到世俗的法庭上去彼此告状。

保罗所说的“智慧人”,到底是指谁呢? 可以说是指教会里面的长老,或者是信徒们所尊敬的属灵领导人。既然保罗问说:“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可见教会里的这些领导人,不被信徒们尊重。他们不认为教会的领导人有能力审断他们之间的纠纷。保罗曾经责备他们自高自大,可见他们谁也不服谁。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说,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到世俗的法庭去告状,也是不尊重教会有审判的权柄,因为根据主耶稣的教训,神的确给教会权柄去仲裁信徒之间的纠纷。

《马太福音》18章15-18节写着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神赋与教会多么大的权柄﹗教会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教会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所以我们真不应该忽视教会的责任、也不应该藐视教会的权柄。如果我们现在连地上短暂的事物都处理不了,将来就不配审理更大的事情了。刚才读过的《哥林多前书》6章2到3节就说到,我们将来还要跟基督一同审判世界和天使。

复习问题

1  哥林多教会有什么“乱伦事件”?教会当时有什么态度?

2  保罗要他们怎么样处置犯乱伦罪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处置?

3  保罗时代的希腊人为什么喜爱上法庭?

4  保罗所说的、在教会里的“智慧人”是谁?

思考问题

1  你的教会怎么样对待犯淫乱罪的信徒?

2  在你的教会中,哪些人像保罗所说的“智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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