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乱伦与争讼(林前5:1-6:20) 下 (4609)
第四课:乱伦与争讼(林前5:1-6:20) 下 (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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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欺压亏负弟兄(林前6:7、8)
我们继续来查考,为什么哥林多的信徒跑到世俗的法庭上去彼此告状。《哥林多前书》6章7和8节写着说︰“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 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这段话责备去法庭告状的信徒不肯受委屈、也不肯吃亏,因为肯吃亏的人就不会跟人家斤斤计较。还有他们还去欺压和亏负主内的弟兄,意思是他们去法庭敲诈别的信徒。在保罗的时代,罗马政府允许犹太人沿用犹太人的律法来处理他们财物上的纠纷。越会钻律法漏洞的人就越会占上峰。如果在法庭上强词夺理,不但使主内的弟兄受到亏损,又伤了他们的心灵,而且将来还要面对神的审判。
放纵情欲(林前6:9-14)
接下来在《哥林多前书》6章9-20节这段经文里面,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所犯的另外一项错误,就是滥用自由以致放纵情欲。《哥林多前书》6章9-11节写着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 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保罗在这里列出了一长条的罪单,有十项之多。在当时的外邦世界里,人们对这些罪行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在这些罪行里面,有六项直接或者间接跟“淫乱”有关。这六项罪行是:淫乱、拜偶像、奸淫、作娈童、亲男色和醉酒。当时在异教的世界里,他们“拜偶像”的仪式通常都包括淫乱的行为。“娈童”是指带着女人气的男妓。“亲男色”是指同性恋。而喝醉酒的人很容易乱性。
其他有三项罪行跟财物有关,就是偷窃、贪婪和勒索。换句话说,外邦世界的特色就是沉迷在“酒色财气”里面,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淫乱。在这段经文的最后保罗也提到,在哥林多的信徒里面,有些人在还没有归信主耶稣之前,就是这样行事为人的;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在耶稣基督里,被圣灵洁净了,信徒已经从罪恶的世界里“分别为圣”出来属于神了,怎么可以再去犯从前犯过的那些罪呢? 如果再去犯的话,显然是信仰出了问题。
接下来,在《哥林多前书》6章12-14节,保罗责备那些想找借口让自己可以像从前那样放纵情欲的信徒。《哥林多前书》6章12-14节写着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凡事我都可行”这句话是当时有的信徒爱讲的话。他们想找借口去滥用在基督里的自由,以便为所欲为,特别是想放纵情欲。
在《哥林多前书》6章12节上半节那里写着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这句话的意思是:基督徒是有自由作任何事情;但是不见得每件事情对人都有益处,所以必须要做正确的选择。
这倒解答了不少现代的信徒提出来的疑问,比方说,常常有人问:“基督徒可不可以抽烟?”“基督徒可不可以跳舞?”“基督徒可不可以打牌”等等,保罗已经提供了一个大原则。就拿抽烟来说吧,虽然圣经上没有说不可以抽烟,但是抽烟对自己、对周围的人都没有益处,甚至可能会引起肺癌,所以最好不要抽烟。
《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的下半节写着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这番话的意思是说:就算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也要小心去作,不要受到它的辖制。 “受辖制”就是被捆绑、“非作不可”的意思。比方说,有的姊妹爱看电视连续剧,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就是不可以错过每天的电视连续剧,这就是受到电视连续剧的辖制了。弟兄们到了球赛的季节,看球赛的转播也是这样。总而言之,对人对己都没有益处的事情当然不应该去作。就算看起来没有太大坏处的事情,也要作得有节制,免得那件事情变成了我们的主人来控制我们。
在刚才念的那段经文里面,保罗还引用了另外一句话,也是他们当时很喜欢讲的,就是“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林前6:13) 这句话表面上的意思是说:吃东西是为了满足食欲,而有食欲就要吃东西。有的信徒想找借口去放纵情欲,所以他们真正想说的是:人有情欲的时候就应该去满足它,这就跟要吃东西去满足食欲一样。最可怕的是他们认为,人的身体无论作了什么,都是身体的事情,跟灵魂没有关系。所以他们可以很放心的让身体去犯罪,反正又不会影响到灵魂。保罗纠正他们的想法,说:信徒是为主而活,不是单单为了个人的欲望。因为食欲也好、情欲也好,都是暂时存在的;所以,不应该为了满足暂时的欲望,而去做违背主旨意的事情。放纵情欲不但对自己没有益处,也让人家对基督徒的形象大打折扣。
基督的肢体(林前6:15-17)
在接下来的两段经文里面,保罗从两个角度来教导信徒,为什么他们不可以用身体去放纵情欲。《哥林多前书》6章15-17节写着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 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 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吗? 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段话强调说:信徒的身体也是基督的身体、属于基督,并非只有灵魂才属于基督。当信徒放纵情欲去跟娼妓的身体联合的时候,就等于是将基督的身体去跟娼妓联合了,这是非常羞辱主的行为。而信徒与主联合,就在灵里与他合一了,就像《约翰一书》5章11和12节所写的,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他赐的生命。
圣灵的殿(林前6:18-20)
信徒除了是基督的身体,还是什么呢? 《哥林多前书》6章18-20节写着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这段经文从另外一个角度强调,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当一个人还没有被耶稣基督拯救之前,他的身体属于魔鬼,因为人一生下来就有罪性,活在魔鬼的邪恶势力之下;所以,很感谢主耶稣为我们舍命,用这“重价”把我们从魔鬼的权势之下拯救出来。从此我们的生命有了新的主人,我们的身体也有了新的主人,这新的主人就是圣灵。我们的身体成了“圣灵的殿”,也就是圣灵居住和管理的地方。圣灵是三位一体神中的一位,所以圣灵跟神同样圣洁,他不会喜欢我们去放纵情欲。信徒如果滥用自由去放纵情欲,一定会得罪神。
这么说来信徒要是尽量抑制情欲,是不是就比较属灵了呢? 这正是哥林多教会当时提出来的疑问。他们当中确实有人走到另外一个极端去了,以致主张要禁欲,他们认为“情欲”是污秽的,这种想法也带给信徒不少的困扰。比方说,信了主之后,夫妻是不是应该分房睡比较圣洁呢? 如果配偶还不肯信主,是不是应该离婚,免得被对方影响变得污秽呢? 还有已经订婚的人是不是应该放弃结婚? 保持独身是不是比较圣洁? 寡妇应不应该再婚呢? 这种禁欲的偏激想法到现在还有它的影响力。保罗用《哥林多前书》第7章整章的内容来解答结婚和独身这方面的问题,确实对我们很有帮助。这是我们下次要查考的内容了。
金句:“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9-20)
团队讨论互动:某教会在聚会的时候,有些人的东西会被偷,比如手机丢了、背包丢了。有人说这是破财免灾,不必在意,而也有些人因此再也不来教会了。对照今天所学习的课文,探讨有无解决的方法。
复习问题
1 信徒为什么不应该到世俗的法庭去彼此告状?
2 基督徒在运用自己的“自由”时,应该考虑到哪些原则?
3 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这是什么意思?
思考问题
1 现代的基督徒较易受到哪些方面的辖制?应该怎么样胜过?
2 信徒的身子既是“基督的肢体”,应该怎么样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