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各守身份(林前7:1-40) 下 (4611)
第五课:各守身份(林前7:1-40) 下 (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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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各守身份(林前7:17-24)
哥林多的信徒在信主以后,除了对原来的婚姻关系有疑问之外,他们对原来的其它关系也有疑问。现在我们接着来查考《哥林多前书》7章17-24节,看看圣灵透过保罗,怎么样解答他们其它方面的疑问。《哥林多前书》7章17-19节写着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在哥林多教会的信徒里面,可能有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后,对自己信主之前的情况感到很不自在。比方说,犹太人曾经受过割礼,信主之后有的人可能很想除去这肉身上的记号,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人得救是单单凭着信靠耶稣基督。而外邦的信徒呢? 他们很可能受到坚守律法的犹太信徒的鼓吹,认为除了相信耶稣基督之外,还必须要受割礼才能够得救。
在保罗所写的书信里面,提到有“割礼派”的信徒,他们带给外邦的教会不少困扰。在《哥林多前书》这里保罗强调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在《加拉太书》6章15节那里,他也强调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我们把两段经文合并起来,就很清楚地看到,一个人信主之前或之后,有没有行过割礼,都不会影响到他得不得救。因为真正得救的记号是:这个人会乐意去遵行神的诫命,他就会变成一个“新造的人”。换句话说,一个人在信主 后,应该把注意力放在神的诫命上,有更新的表现;不需要太介意自己从前的情况。
接下来的第20到24节,继续说到这方面的事情。《哥林多前书》7章20-24节写着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 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这里暗示了一种状况:哥林多信徒在成为基督徒之后,可能对要不要改变自己原来的身份感到困惑。
比方说,有的信徒本来是作奴隶的,信主之后认为主耶稣已经释放他们了,就有点困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争取自由。虽然保罗没有做过奴隶,但是他根据当时的奴隶制度,提供了一个大原则。他劝导他们说,在成为基督徒以后应该守住自己原来属世的身份,不需要故意去做任何的改变。想想看﹗如果当时的奴隶在信主以后,都起来积极争取自由的话,那会带来多么大的混乱。严重起来他们甚至可能因此丧失生命,因为当时奴隶的主人有权置死他的奴隶。保罗不希望他们因为要争取自由而遭到杀害。相反的,保罗在他的书信里面,常常鼓励做奴隶的信徒,要更加顺服他的主人、更加忠心的工作,用好行为来感化他的主人归信耶稣基督。
在《哥林多前书》7章22那里,提到原来的“自由之人”要变“奴仆”。虽然保罗在前面说过,信主以后不需要刻意去改变自己原来的“属世身份”;不过在主里面的“属灵身份”倒是自然而然会改变了。比方说,做奴隶的人原来不止身体受困,连灵里都被今世的王(撒旦)所捆绑,信主以后就被主耶稣从撒旦的罪恶权势之下拯救出来,变成“自由之人”了,可以自由的敬拜神、事奉神。
而原来我行我素的“自由之人”,在信主以后,就便成主的“奴仆”,这意思是:知道约束自己,只去做神所喜悦的事情。基督用他自己的生命作代价,把我们买赎回来了,他才是我们灵里真正的主人。而且这位新的主人爱我们,甚至为我们舍命。因此可以做一个小小的总结说,保罗提醒我们要珍惜的,是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和新身份,却不需要太介意我们在这世界上原来的身份。
论独身(林前7:25-40)
我们接着来查考使徒保罗怎么样解答有关“守独身”的疑问。《哥林多前书》7章25-31节写着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使徒保罗首先声明,有关“童身”和“守独身”的问题,他并没有直接从主而来的指示;不过他也不是随便发表一些意见,因为他是主耶稣忠心的仆人,圣灵必定会赐给他当说的话语。在刚才念的那段话里,保罗要信徒“安于现状”,意思是说,已经结了婚的不要想解脱,而还没有结婚的,如果想结婚也没有什么不对;不过保罗倒是建议他们“守独身”。
保罗提到的理由是“因现今的艰难”,意思是指当时的处境很艰难。从世俗的角度来看,世局一直都动荡不安。再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在初期教会的时代,信徒们多半认为主耶稣很快就要再来。他们想起主耶稣说过,在他再来之前,地上会有各种灾难。那么如果有家庭之累,逃难会更加困难,遇到妻离子散的时候,会更加痛苦。而且当主耶稣真正再来的时候,就是世界末日了;到那个时候,这世界上的物质都会消失,所有的关系也都会结束了。难怪在第29节那里,使徒保罗说:“时候减少了”。对活在今天的我们来说,那个时候更是减少了。
除了这个理由以外,保罗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哥林多前书》7章32-35节写着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保罗提到守独身的另外一项好处是:可以更专心地事奉主。不过,已经结了婚的信徒,就不可以用这个理由来提出离婚。
在第34节那里说到:“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这会不会让人误解,以为不结婚的信徒比结了婚的信徒更圣洁呢? 希望大家不会有这种误解。这里的“圣洁”比较着重在“奉献身心灵、专一事奉主”这方面。已经结了婚的人要分心去照顾配偶和家庭,不像单身的“一人吃饱、全家吃饱”,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事奉主。不过保罗在前面也提到过,没有独身恩赐的人还是结婚为妙,否则也是不会专心事奉主的。所以保罗在最后那里总结说:不论单身还是结婚,都要行得合宜,为的是能够殷勤、专心地事奉主。
接下来还有一段劝勉,在《哥林多前书》7章36-38节写着说:“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有的圣经翻译本,根据新约原文希腊文的含意,把“他的女儿”翻译成“与他订了婚的处女”,所以这番话可以是给作父母的信徒,也可以是给订了婚的信徒。在古代父母有权决定儿女的婚事,保罗的劝勉是,如果父母和子女(特别是女儿)双方都愿意,就可以让她不结婚。对于那些订了婚却迟迟没有结婚的信徒,保罗给的劝勉是,他们如果像他这样,在生理上控制得住自己,就可以选择不成婚;所以要根据个人的情况来决定。
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最后的地方,还有一段话对守寡的姊妹说。《哥林多前书》7章39和40节写着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保罗认为丈夫过世的姊妹,是可以再嫁给主里的弟兄,不过,如果不再嫁就更有福气。在《提摩太前书》5章14节那里,保罗倒是劝年轻的寡妇要再嫁,以免掉进试探里面去。我们看到,保罗虽然觉得守独身比较好,但是,他也提醒信徒,每个人的呼召和恩赐不相同。该结婚的不结婚反而使自己落入试探,那就不如结婚了。
金句:“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7:24)
团队讨论互动:1. 列举一些造成婚姻破裂的理由。根据保罗的教导展开讨论:这些理由“合理(合圣经道理)”吗?2. 根据今天的经文探讨一个问题:在教会中若有人因配偶不信主而产生家庭矛盾,当如何分辨和处理这类家庭矛盾?
复习问题
1 “割礼派”的犹太信徒强调些什么?有什么错误?
2 保罗为什么不鼓励归信主的奴隶争取自由?
3 保罗当时为什么鼓励尚未结婚的信徒“守独身”?
思考问题
1 信主之前与之后,对家庭和工作的态度有什么不相同之处?
2 你的教会里,是否有“独身”恩赐的人?这样的人在服侍主方面有哪些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