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祭偶像之物(林前8:9-9:27) 上 (4612)


第六课:祭偶像之物(林前8:9-9:27) 上 (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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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在本次查考的经文里,使徒保罗和哥林多的信徒讨论是否应该吃祭过偶像之物,以及是否应该参加在偶像庙里面的筵席。保罗也在第9章证明他是“真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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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吃祭偶像之物(林前8:1-7)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8章到第10章这三章经文里面,继续解答哥林多教会主动提出来的问题。主要讨论到应不应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以及应不应该参加在庙宇里面举行的社交活动。在哥林多这个拜偶像的外邦城市里面,当时在市场上卖的肉,几乎全是先祭过偶像的,归信主的外邦信徒肯定想知道,到底可不可以买来吃。

《哥林多前书》8章1-3节写着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这里所说的“知识”并不是指世俗上的常识,也不是指《箴言》1章7节所说的从“敬畏神”得到的知识,而是专门指对祭过偶像的食物有什么样的看法。我们根据这段经文来猜测,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可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这一派的人甚至连庙里的筵席也照吃不误;但是也另外有一派信徒却认为不可以吃。这两派的信徒各持己见,以致彼此之间有了争论、矛盾。

保罗这段话似乎也暗示了,在这两派信徒当中有一派“自高自大”,认为他们比另一派的信徒“知道”得更多。如果是比较自大的那一派主张可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我们来看他们根据的是什么“知识”。

《哥林多前书》8章4-6节写着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这段話是那些认为可以吃祭过偶像之物的信徒所根据的“知识”。这知识也是保罗曾经教导过他们的:我们基督徒所信仰的神是独一无二的真神,他也是使万物存在的创造者。这一派的信徒根据这点,认为偶像是假神、算不得什么,也不会影响到祭拜过它们的食物,所以大可以放心的吃。

那么认为不可以吃的信徒,又是根据什么呢? 《哥林多前书》8章7节写着说:“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这里说到,那些认为不应该吃祭过偶像之物的信徒,是因为他们从前把偶像当作真神来拜过,现在虽然已经归信主耶稣了,但是旧有的观念还是困扰着他们;所以每回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心里就觉得怪怪的,很不平安。

不使弟兄跌倒(林前8:8-13)

保罗对这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什么样的评语呢? 《哥林多前书》8章8节写着说:“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这里的“无损”和“无益”,不是指“身体上”的“损益”,因为我们吃了什么对我们的身体肯定有影响。这里是指“灵性上”的“损益”。在《罗马书》14章17节那里也提到过,“神的国不在乎吃喝”。无论吃不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对信徒的灵命都没有影响。

既然是这样,那么随便信徒要吃的就吃、不要吃的就不吃,不就得了吗? 但是问题出在有人会受到影响。《哥林多前书》8章9-13节“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这段经文暗示,那些原来不吃祭过偶像之物的信徒,看到有信徒吃很可能也跟着吃;但是吃了以后,心里又觉得那肉跟偶像有关,结果就“污秽”了他们对真神的单纯信仰,也使他们“沉沦”了。沉沦不是指失去救恩,它的意思也是“跌倒”。所以保罗对那些自认为有知识的信徒说,虽然他们自己有自由去吃祭过偶像之物、也有自由去参加庙里摆设的筵席,但是如果会叫弟兄“跌倒”的话,就宁可牺牲这自由。

什么是“叫弟兄跌倒”呢? 比方说,有一位传道人本来很喜欢去戏院看电影,但是自从他做传道人之后,就尽量少去了;因为戏院放映的影片,多半充满色情和暴力。虽然这位传道人有自由去看电影,他也懂得选择好的影片去看;但是他恐怕有些信徒看见他进出戏院,就受到鼓励放胆而去,但是又不会好好选择影片,结果很可能看了些败坏灵性的影片,就难免跌倒了。所以这位传道人为了不使信徒跌倒,宁可放弃自由,不去戏院看电影了。在“爱心”的原则之下,我们情愿放弃个人的自由。

应享的权利(林前9:1-10)

接下来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那里,保罗向哥林多教会作见证,说到他怎么样放弃他的自由和权利。他在第1到第3节,保罗首先证明他的使徒身份。《哥林多前书》9章1-3节写着说:“我不是自由的吗? 我不是使徒吗? 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 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 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

保罗提到有人“盘问”他,可见当时有信徒怀疑保罗的使徒身份,认为他所以不去享用使徒的权利,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使徒。在这段话里,保罗从两方面来证明他是“如假包换”的真使徒。第一方面,保罗见过复活之后的主耶稣,有关这段经历可以参考《使徒行传》第9章。当时保罗正带队要去大马色捉拿基督徒,没想到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使他180度转变、悔改归信主了。另外一方面,保罗传福音的工作果效也证明他是主耶稣差派的使徒。哥林多信徒自己就是保罗传福音所结的果子,他们是推托不了的证人。

接着保罗用责问的口吻,来说明他身为使徒的权利。《哥林多前书》9章4-6写着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吗? ”保罗在这里用其他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做例子,来说明作使徒的人有权利“靠福音吃喝”,意思是有权利接受信徒的奉养。

 “矶法”就是使徒彼得。“主的弟兄”使人马上想到写《雅各书》的雅各和写《犹大书》的犹大,他们都是主耶稣道成肉身时的弟弟。他们在主耶稣复活显现以后都归信主了。在他们写给初代教会的书信里面,也都很谦卑的自称是“主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既然以他们作例子,可见他们当时也带着妻子,非常热心地到处去传福音。他们和使徒们一样,受到信徒们的爱戴。在这段经文最后那里,保罗反问说:“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吗?”可见保罗和巴拿巴当时都是自己赚钱养生,没有接受信徒的奉养。

在第7节,保罗举出当时的人很熟悉的几个例子,来说明使徒理所当然可以享受到一些权利。《哥林多前书》9章7节写着说:“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 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 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哥林多的信徒应该都知道,为国家去当兵一定会发到粮饷;栽葡萄园的人也会吃到他所栽种出来的葡萄;牧养牛羊的人当然也会喝到牛羊的奶,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从属灵园丁和牧羊人;而信徒们就像受到保护的百姓,又像受到照顾的葡萄园和受到牧养的牛羊;所以保罗他们理所当然应该接受信徒们的供养。

接着在第8节到第10节,保罗还进一步引用了旧约律法的规定,来说明神的律法也明文规定,神的工人在工作的时候,他们的需要应该得到满足。《哥林多前书》9章8-10节写着说:“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 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 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 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保罗引用的是旧约《申命记》25章4节的规定,说到牛在踹谷的时候,要让它吃谷充饥;同样的,为神工作的人也应该得到合理的供应。耕种的和打场的代表各种不同的工作人员,他们个个都希望从工作当中获得什么;所以保罗身为传送福音的人,他要真是接受信福音者的供应,也是非常合理的。

复习问题

1  哥林多的信徒对于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有哪两种不相同的看法?

2  保罗教导他们根据什么原则,来排除彼此之间的矛盾?

3  传福音的人可以享受到什么权利?

思考问题

1  是否遇到过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你怎么样面对的呢?

2  代的教会给服事主的人什么待遇?和保罗的时代相比,有哪些相同或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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