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两种筵席(林前10:1-11:1) 下 (4615)
第七课:两种筵席(林前10:1-11:1) 下 (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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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不同的筵席(林前10:14-22)
现在,我们来查考《哥林多前书》10章14-22节这一段经文,看看圣灵透过使徒保罗怎么样解答哥林多信徒有关到庙里去吃筵席的问题。《哥林多前书》10章14-17节“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 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保罗首先声明,吃不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是一回事,而参加在偶像庙里的活动是另外一回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参与庙里的活动,已经涉及“拜偶像”了。
属基督的人为什么不应该拜偶像呢? 偶像是人用木头、石头或者金、银造出来的,没有任何能力,本来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可怕的是魔鬼或者邪灵躲在偶像的背后,窃取人应该给真神的敬拜。更可怕的是,魔鬼会操纵、会愚弄拜偶像的人。例如有一家人,非常虔诚地拜各种偶像,满屋子都是大大小小的神像。他们那么虔诚换来的是什么结果呢? 是他们家一个很清纯、很温柔的小妹,每天傍晚都被恶鬼附身,变得非常凶暴。家人每天都要定时守着她,免得她伤害自己,其实是免得她被附在身上的恶鬼所伤害,好可怜。跟魔鬼打交道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在刚才念的那段经文里面,保罗的开导方式是,要信徒去想一想他们守“圣餐”的作法和意义是什么。第16节的“祝福的杯”是单数名词,只有一个杯;第17节的“一个饼”也是单数。这是因为早期的基督徒守“圣餐”的时候是用一个大杯盛葡萄酒,大家轮流喝;饼也是一大块大家轮流擘着吃,真的是同饮一个杯、同吃一个饼,所以很有“一个身体”的感受。透过参与“圣餐”这个“主的筵席”,信徒跟主耶稣联合了,信徒之间也彼此联合了。这个联合的意义非常重要,这也就是信徒不要去参加偶像庙里的筵席的主要理由,因为不应该去和偶像背后的魔鬼联合。
保罗怎么样称呼那种筵席呢? 《哥林多前书》10章18-21节写着说:“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 我是怎么说呢? 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 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保罗称呼另外那种在偶像庙里的筵席是“鬼的筵席”。他在这段经文要强调的,还是跟谁彼此联合的问题。如果用现代的说法,是跟谁彼此“团契”的问题。第18节所说的“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是指在旧约时代“肉身”生为神选民的以色列人。
《利未记》规定他们要献五种祭:就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和赎愆祭。在这五种祭里面,哪一种祭是献祭的人也可以吃到祭物的呢? 正是“平安祭”。《利未记》第3章和第7章说到,在献“平安祭”的时候,要把祭牲的脂油烧献给神,又要把祭牲的胸给大祭司亚伦和他的子孙,还要把右腿给主持祭礼的祭司。除此之外,剩下的祭肉都归给献祭的人,他们会和亲朋好友一起分享。
所以保罗就是用这种祭来说明,吃这种祭的祭肉就等于参与了所献的祭。献“平安祭”的目的,就包括了祈求与神和好、又与人和好。哥林多信徒如果去参加在偶像庙里的筵席,就等于也有份向偶像献祭了,那岂不是把该给真神的荣耀给了偶像? 甚至是给了躲在偶像背后的邪灵污鬼,那怎么可以呢﹗这正是使徒保罗要信徒看清楚的事实。
基督徒不应该既“喝主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去“喝鬼的杯”、“吃鬼的筵席”;我们也不应该跟主“相交”又去跟鬼“相交”;因为三位一体的真神是全然圣洁的,信徒跟邪灵污鬼打交道,就使自己污秽了,不能够亲近神。在《希伯来书》12章14节那里就写着说:“……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在《哥林多前书》10章22节,使徒保罗反问那些明知神的吩咐、却故意去违背的信徒,“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 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保罗在这里警告那些自以为有“知识”、自以为“站得稳”的信徒,不要明知道主不喜悦,还要去赴“鬼的筵席”,想试探神会不会真的向他们发怒。
如果把这方面的教训应用到现今的生活环境,可以说:基督徒不应该去参加在庙堂里或者在赌场里的活动。因为那些地方最可能成为魔鬼的大本营,基督徒最好不要涉足其间,免得得罪神。
荣神益人(林前10:23-11:1)
在《哥林多前书》10章23-33节,也就是这章最后的地方,保罗再次综合性地教导哥林多信徒“为人处事”的原则。《哥林多前书》10章23和24节“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我们以前查考《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的时候已经说过,“凡事都可行”这句话是当时有些哥林多信徒用来自夸的话。他们认为自己有自由、有分辨好歹的能力,可以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保罗在这里纠正他们的错误说,信徒行事的标准不在于自己,而在于是否对别人有益处、是否能够造就别人;如果是,才好去做。
接下来保罗举了两个非常实际的例子,给信徒做参考。《哥林多前书》10章25-30节写着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第一个例子是,在市场上卖的肉,只管放心买回家去吃,不用特意去追问有没有祭过偶像,因为追根究底,万物都是神所赐的。在吃之前做个感恩祷告,又祈求主洁净就行了﹗
第二个例子提到“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这个筵席是指一般的筵席,不是庙里的筵席。保罗说信徒可以去赴非信徒预备的筵席,不必担心吃到祭过偶像的食物,理由同样是因为万物都是主所赐的。不过,如果在筵席当中有人提醒你说,这肉是献过给偶像的,那么为了让对方心里有平安,你就不要吃。对方所以会这么提醒,必定是因为他认为基督徒不应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最后有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哥林多前书》10章31-33写着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保罗在这里总结说,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原则是:无论作什么事情、无论跟什么人来往,都要能够荣耀神、又要对人有益处。更简洁的说,就是要作到“荣神益人”。
其实把《哥林多前书》11章1节接在第10章的结尾,会比较合适。《哥林多前书》11章1节写着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效法”谁就是以谁做榜样、做模仿的对象。我们看到,保罗并不是要信徒照单全收的“效法”他自己,而是要信徒像他那样“效法基督”。换句话说,保罗最终的目的不是要把人引到他自己那里,而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那里。保罗并不希望成为众信徒的偶像。保罗怎么样“效法基督”呢? 根据前面说过的内容,我们可以说:保罗是照着主耶稣的要求,过着“荣神益人”的生活。他要求信徒效法的,就是这个榜样。
金句:“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团队讨论互动:小陈在上大学后,热心的追求圣经的知识,但他自以为个人的经历和圣经知识都比周围的人多,因此在团契其他初信者面前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情绪。如果教会的其他朋友发现了小陈的问题,应该怎样提醒和帮助小陈谦卑下来?
复习问题
1 参加“主的筵席”时,“吃饼、喝杯”具有什么意义?
2 偶像庙里的筵席又叫什么筵席?为什么不应该去参与?
3 “凡事都可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错误之处?
4 保罗为什么敢叫信徒效法他?
思考问题
1 思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周围环境,有哪些地方、哪类筵席最好不要参与?
2 了这课,你回想以前的习惯,有哪些新的看见?比如哪些事情过去认为可行,现在却认为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