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真正认识神(约壹2:2-6)下 (6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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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真神偏差的认识
对当时活在希腊文化世界和活在犹太文化世界里的人来讲,他们认为人类在精神方面所应该追求的目标,就是“认识神”、“住在神里面”和“与神团契”。哲学家奥古斯丁说过:“神为自己创造了人,人们心中不得安息,直到他们在神里面找到了安息。”古代的人那么重视认识神,岂不是美事吗?如果人人都像奥古斯丁那样真正认识神,当然是美事,只可惜很多人在认识神的路上走偏差了。是什么偏差呢?有一种偏差是想透过理性和理智的辩论来认识神。这种人非常看重知识,他们甚至认为,一个人有好奇心也是一种美德。这种说法,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好;不过要想用这样的态度来认识真神,却一定会失败。单单凭理性来认识神的人,还有有另外一样令人很失望的表现,就是他们并不会因为认识神,而变成更好的人。
让我们回到使徒约翰写信的那个时代,当时有另外一种人想用情感的经验来追求认识神,结果就产生了神秘宗教。这种神秘宗教的目的,是要教人怎么样跟神合一。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是表演受难的故事。这个故事里面说到,有神活在世上,受到极大的苦难,死的时候也很残忍,后来又再复活。这种在台上表演的受难故事,有什么特色呢?他们无论表演哪一件事,都会加强它的情感气氛。比方说,有巧妙的灯光,有敏感的音乐,有芬芳的香气,还有怪异的仪式等等。这个受难故事就是在这样的气氛底下演出的。从表面上看起来,这种作法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而且他们所编的受难故事,还挺像主耶稣受死和复活的经历。到底他们错在哪里呢?只要仔细去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们认识神的方式很肤浅,只能说是在“感觉”神,但并不是在真正认识神;因为他们离开了那种气氛,就感觉不到神了。其实,神的存在不是人感觉有就有,人感觉没有就没有的。我们应该是在人的日常生活里去认识神,而不是限制在某种情况之下才能够认识神。
真正认识神(2:3、4)
我们要继续查考《约翰一书》第2章第3节到6节:“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在当时的希腊化世界里面,在认识神这方面有两种的偏差。在这段经文里,我们也读到使徒约翰对这两种偏差的指正。首先他说,真正认识神的人,应该会去遵守神的诫命。他又说,真正住在主里面的人,应该会照主所行的去行,否则的话,就是说谎欺骗。既然使徒约翰说得出这番话,可见他并没有受到当时流行的希腊哲学的影响。使徒约翰对神的认识,还是坚守着耶和华神亲自给犹大人的启示。
犹太人对神的认识跟外邦人有什么不同呢?犹太人只相信独一无二的真神耶和华神,他们不像外邦的国家民族,有那么多的神明和偶像,连中国人都多半是“满天神佛”的。还有犹太人对真神的认识是神亲自启示给他们的,不是用人的推理推出来的,更不是靠人的情感用事。所以这位真神当然会希望人照着他给的启示来认识他、来顺从他;否则的话,就跟拜其他假神一样了。圣经上写着先知撒母耳责备以色列的扫罗王说:“上主喜欢什么呢?顺从他呢?还是向他献烧化祭和祭物呢?顺从比祭物更好;听命胜过献上最好的羊。背叛他跟行巫术一样坏;傲慢跟拜偶像一样有罪。由于你背弃了上主的命令,他厌弃你,不要你作王。”(现代中文译本的《撒母耳记上》15:22、23)扫罗的确是因为一再不遵守“神的命令”而被神废弃的。他最后战死沙场,由大卫接续他的王位。使徒约翰实在是非常认识神,曾经有一位圣经学者这样形容使徒约翰说:“约翰不能设想真正认识神而还会产生不顺服。只有顺服神才能证明认识神,也只有借着顺服神才能认识神。”
使徒约翰所说的要遵守神的诫命,到底指的是什么“诫命”?是不是神在西乃山上所颁布十诫呢?不是的!使徒约翰在这里说的“遵守诫命”,这个诫命不是十诫,而是指主的一般命令。约翰在这封书信里所说的“诫命”,跟他在《约翰福音》第13章第34节里面所提到的“新命令”有关系。所以,我们不妨来比照一下。《约翰福音》第13章第34节的经文,主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主耶稣还在世上传道的时候,他跟门徒们提过的这道有关“彼此相爱”的命令,似乎留给使徒约翰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到了他写《约翰一书》的时候,就一再强调这道命令。
将来我们会更深入地谈到这一点,现在我们先要知道,使徒约翰所说的诫命是指一般性的命令,尤其是指那条“彼此相爱”的命令。把这点弄清楚了实在是很重要。要是约翰所说的诫命是“十条诫命”的话,那么当时许许多多严格遵守“十诫”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们,就可以算得上是认识神的人。但是,从主耶稣的言谈之中,我们发现主耶稣并不欣赏他们,反而常常责备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我们也弄明白了,为什么主耶稣要这样责备他们,就是因为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刻板地遵守十诫,却没有做到“彼此相爱”。比方说,他们严格遵守安息日的规定,什么工都不准人作。结果连主耶稣在安息日医病赶鬼,他们都提出抗议,说主耶稣触犯了有关安息日的诫命。换句话说,这些人情愿看见别人继续生病,继续被污鬼折磨,他们也不肯变通一下、不肯表示一点爱心。可见凡是真认识神、真信靠神的人,最起码都会去遵守主所要求的、这道最重要的命令:就是彼此相爱。
住在主里面(2:5、6)
在《约翰一书》第2章第5节里面,使徒约翰还提到,凡是遵守主道的人,爱神的心在他里面是完全的。这点不难明白,因为在我们日常生活里,我们就是这样的。比方说,如果我们爱一个人,我们一定会非常主动、非常快速地去遵行他的命令;所以愿意去遵行主的命令,不但证明一个人真正认识神,而且也证明他是真正爱神的人。
在接下来的第2章第6节那里,使徒约翰说“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什么是“照主所行的去行”呢?相信使徒约翰在写这句话的时候,一定回想起了主耶稣对他们12位门徒说过的一段话,是写在《约翰福音》第15章第9节和10节,主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在主耶稣说过的这番话里,他要门徒们学习主的一个榜样。这个榜样是什么呢?就是要像主那样,遵守天父的命令,而常常在天父的爱中;所以当约翰写到“住在主里面”的时候,约翰马上联想到是住在主的爱里面。这种人必定会遵守主的命令,因为这才是正常的表现。换句话说,当时有一些人“口是心非”,口里说住在主里面,事实上并不打算效法主耶稣遵守天父命令的这个榜样,没有照着主所行的去行。特别是指没有遵守“彼此相爱”这道命令。
我们千万不要误会了,以为使徒约翰反对人用理智去认识神,也反对人用情感去追求与神合一。约翰的重点乃是说,如果一个基督徒在日常生活里没有照主的吩咐去“彼此相爱”,没有照主的心意去行事为人,那么光喊口号是没有用的。这真是非常重要的提醒,但愿我们都不是只会喊口号,而不去行动的基督徒。有个真实的故事说到,有年圣诞节的时候,一位基督徒到贫民区去散发福音单张。当他每发一份单张的时候,就跟对方说一声:“神爱你”,但是得到的反应都很冷淡。最后他把一份单张给了一位贫苦的中年人,当这中年人转身离开的时候,这位基督徒发现他的外套破旧不堪,于是决定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披在那人身上,然后自己急忙上车去避寒。没想到那位贫苦的中年人却追上来,对他说:“我每年都只是听到人说:神爱我,但今年我却体验到神爱我。”人认识真神的确需要透过基督徒的爱心,让我们彼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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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问题
1. 课文中提到人在认识神的路上会有什么样偏差?
2. 犹太人对神的认识,跟外邦人有什么不同呢?
3. 使徒约翰所说的,要遵守神的诫命,到底指的是什么“诫命”?
思考与应用
• 神对人的启示和人对神的认识会因为时间、空间和地域的不同而改变吗?为什么?
• 基督徒所说的“彼此相爱”如何体现在生活中? 信徒对待不信神的人,是选择爱还是不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