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从神而生的见证(约壹5:1-13)下 (62-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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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的见证(5:8)

至于使徒约翰所提出来的第三项凭据:“圣灵”的见证,那就更加驳不倒了。约翰在提示圣灵的见证的时候,为什么特别强调“圣灵就是真理”?因为约翰想起《约翰福音》第16章第13节中,主耶稣说过:“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那么,“真理的圣灵”怎么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呢?使徒约翰在这方面说过不少的例子。比方说,在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灵降在主耶稣的身上,证明了他的身份。约翰还说过,神赐圣灵给耶稣是没有限量的。使徒约翰也很强调,圣灵的工作和耶稣要赐给人的新生命,两者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比方说,在《约翰福音》第3章那里写着说,从肉体生的还是肉体,从圣灵生的才是灵。凡是要进神的国得新生命的人,都必须从“水和圣灵”而生。他在《约翰福音》第7章那里也指出,耶稣基督在复活之后所要赐下的活水江河(约7:38、39) 是指什么,原来是指赐下圣灵。还有,使徒约翰强调,圣灵来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荣耀基督,所以圣灵做了很重要的见证。

使徒约翰所提出来的为耶稣作见证的这三方面的凭据,他自己有没有亲眼看到呢?第一个见证,耶稣受洗的时候,有圣灵降在耶稣的身上。他应该有看到,因为使徒约翰在还没有跟随主耶稣之前,曾经是施洗约翰的门徒;所以他很有可能亲眼看见耶稣受洗,也看见圣灵降下来那一幕,还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否则他不可能把耶稣受洗那一幕,描写得那么独特。

至于第二项:有关“血”的见证,更是使徒约翰亲眼目睹的;因为在12位门徒当中,只有约翰一直跟到十字架下,他见到当天发生的一切情景。耶稣还在十字架上,亲口把他肉身的母亲玛利亚,交托给约翰照顾;所以使徒约翰记下了一段很重要的描写,是其他福音书所没有提到的。《约翰福音》第19章第31节到35节:“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唯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在这段话里所说的亲眼看见又作见证的“那个人”是谁呢?就是使徒约翰自己;否则的话,他应该会把名字写出来。因为是他自己就不好意思写出来。

至于第三方面:来自圣灵的见证,也是约翰亲身经历过的。当耶稣复活升天之后,大约是有50天之后,也就是犹太人过五旬节的时候,门徒们聚集在一起,圣灵就按照主耶稣所应许的降在他们当中,有响声,有火焰,而且他们都被圣灵充满,说起别国的话来。在当时被圣灵充满的人里面,使徒约翰也在内。所以约翰是用亲身的经历,分享这三样从神而来的凭据:水、血和圣灵。三者都一致地证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神的见证(5:9、10)

我们现在继续来查考《约翰一书》第5章第9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约翰在这里说到,既有“人的见证”也有“神的见证”,而“神的见证”比“人的见证”更可信。约翰所说的“人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呢?是指传道人的见证,因为《约翰一书》这封书信是写给基督徒看的。既然他们已经是基督徒,就表示他们曾经听过某位使徒或者某位传道人的见证而相信的。换句话说,既然他们连“人的见证”都领受了,那么神为他儿子直接作的见证,就“更该”领受了。其实约翰所用的这个“更该”的字眼,在新约圣经原文希腊文里面,有“更大”的意思。如果我们从这个意义来翻译刚才那节经文的话,可以这么说:“神为基督作的见证,既比人的见证更大、更有力,我们就更应该领受了。”

约翰的意思是:我们因为神所作的见证,就更应该确“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肤浅的“信”,一种是深邃的“信”。肤浅的“信”只是接受了一个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但是并不在乎这个人的人格怎么样,因为并不打算跟这个人建立什么深入的关系。这种“信”是一般人非常熟悉的。深邃的“信”可就大不相同了,我们不仅接受一个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而且还相信他整个的人格都是可靠的,因此也完全地信任他。这种深邃的“信”正是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第5章第10节里面所用到的。那里写着说:“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做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所以,基督徒的信仰跟别的信仰完全不同。我们不是只接受耶稣基督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我们乃是相信耶稣基督的全人。我们也把自己整个都交在他的手中,而且从今时直到永远。

神赐永生(5:11-13)

使徒约翰提出神的见证,除了帮助我们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目的。那个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接着来查考《约翰一书》第5章第11节到13节:“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这段经文说,神的见证除了帮助基督徒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之外,另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帮助基督徒“知道自己有永生”。这个“有永生”的把握很重要,因为我们不可能在没有永生的把握之下过快乐的基督徒生活。可惜的是,有不少的信徒并没有永生的把握。比方说,你去问一个基督徒说“你得救了吗?”他很可能回答你说:“嗯!我希望我得救了。”如果你进一步问他说:“你知道你有永生吗?”他很可能回答你说:“我想谁也没有资格说自己有永生,总得等到将来站在主耶稣的审判台前时,才能确定吧!”这种信徒实在是太可怜了。这跟信仰其它宗教有什么两样呢?信奉其它宗教的人,不就是认为要等到死的时候,才能够盖棺论定吗?这种信徒实在是信得不明不白、很冤枉。他们并不知道神的应许,或许并不相信在他接受主耶稣作救主的那一刻,他已经从神得到了“永生”。

“永生”是什么意思呢?对“永生”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永恒的生命”。不过,这个“永”字并不是单单指着“存到永远”,还要看是哪一种生命可以存到永远。如果是人的生命存到永远,好不好呢?当然不好!人活得越老越丑,身体也越衰败。如果活到永永远远,那不是一种福气,而是一种不幸。所以只有一种生命可以活到永永远远,那就是属神的生命。神的生命不但存到永远,而且完美无缺。这么说来,神应许给基督徒的永生,是像神那样的生命了。这种生命有什么内涵呢?“永生”的内涵真是太丰富、太奥妙了,简直没有办法用人的话语来表达。“永生”多有福?多奇妙?一定要自己去体会才会知道。

首先,“永生”并不是人死后才开始有的生命。而是在我们相信接受主耶稣的那一刻已经开始有了。所以“永生”使我们今世活得有盼望,没有恐惧。从这个角度来看,“永生”的意义也可以说是“平安宁静”,可以在今世过着没有恐惧的生活,这项确据真是太宝贵了。这个世界因为在魔鬼撒旦的控制之下,充满了令人恐惧的事物。小朋友很小已经懂得说:“怕!”。比方说,走过黑暗的地方、听到突如其来的大响声,就会拍拍自己的小胸膛说:“怕怕”。感谢神!他知道我们人类非常需要过着一种没有恐惧的生活。“永生”除了给我们平安的生活之外,更重要的是,“永生”是在基督徒里面改变他的气质。或许我们应该说,“永生”会赐给我们新的气质。当然“永生”的应许最令人兴奋的一点,就是信徒可以战胜死亡,将来与神永远同在。将来与神永远同在的我们,长什么样子呢?不会是现在这个败坏的身体。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我们都会有一个复活的身体,跟现在的不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法,那是极大的奥秘。到那时候,神会给所有相信他的人一份极大的惊喜!使徒约翰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而这“生命”不是普通的生命,而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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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问题

1.“真理的圣灵”是如何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的?

2.使徒约翰所提出为耶稣做见证的三方面的证据,约翰有没有亲眼见到过?如果见到过,请说明是怎样见到的。

3.课文中将“信耶稣”的“信”分为哪两个层次?

4.一个普通人要如何“知道自己有永生”?


思考与应用

•课文中提到对耶稣“深邃的信”,在生活中应该会有什么样的表现?自己有哪些事情的决定权还尚未完全交托给主?打算要如何交托?

 •一个有永生盼望的人和没有永生盼望的人,在生活的态度、为人处事上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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