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随时都是见证(徒21:37-26:32) 上 (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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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课文:
本课内容提要:讲述保罗被解送罗马的原因和经过。还记述了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的辩白,那是一篇重要的福音见证。
第一部分
保罗见证福音(21:37-22:30)
这课要查考《使徒行传》第21章37节到第26章32节,主要讲述的内容是保罗被犹太人控告,遭罗马官兵逮捕的过程,也谈到保罗在众人面前为自己的福音事工做见证,保罗最终被解往罗马。
在第22章1节到30节,记载的是保罗被犹太人抓住之后,用希伯来语说出的一篇演讲,这也是一篇美好的见证。第1节到3节是保罗的开场白,他首先称听众是“诸位父兄”,说明自己对犹太人和犹太传统的认同,而不是有人误以为的、他反对犹太人和犹太传统。
保罗在群众面前说自己原是严格按法利赛派教育成长的法利赛人,并且强调他是在耶路撒冷“按律法……受教”的。当时正统的法利赛派教育都要在圣城耶路撒冷完成。接着保罗又提到他受教于迦玛列,就是《使徒行传》第5章提到的那位著名教法师。然后保罗以此为由,说起自己如何从这样的人转变成基督徒。保罗的话中显出他很理解群众此刻的情绪,因为保罗自己也曾经有过和他们一样的想法与行为,所以对这些迫害他的同胞有宽容和理解。
在第22章4节到16节中,保罗又说到他为何往外邦人那里去传福音,说明这是神的差派。而在17节到21节,保罗更解释当耶稣要他这么做时,他内心曾经十分挣扎,并且盼望能留在耶路撒冷,因为他很希望能够将福音先传遍自己同胞,但是神显然已定意要差派保罗往外邦去传福音,他便顺服神的差派。保罗这就是向他的同胞表白:他不是因反对犹太同胞,或有鼓动犹太人脱离犹太教的想法,才到外邦去传道的;神原本就定意要传福音给万邦,而保罗正是被拣选的器皿,所以保罗去外邦的行为动机只是出于对神的顺服,再无其它目的。
从第22章22节和23节记述了:当犹太众人听保罗说到神差保罗去向外邦人传福音,就要杀他,此时若非罗马千夫长马上收押保罗,保罗说不定就被杀了。那批犹太人并不完全反对犹太人与外邦人来往,事实上当时在犹太全地已有许多外邦人和犹太人和睦同住,他们只是坚信神只拣选他们这些犹太人,而保罗却说神也要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等于表明犹太人并没有独占神的眷顾,救恩也不是只给他们犹太人。若是如此,犹太人身为神的选民的优越感就失去了,所以他们才对保罗这么气恨。
第22章24节到29节记载千夫长因怕事情闹大,于是赶紧将保罗收押,他随后就命人鞭打拷问保罗,没想到保罗此时表明自己是罗马公民。罗马帝国有法律规定,鞭打这种酷刑绝不可用在罗马公民身上。因此千夫长和他的部下一发现保罗有公民身份,就马上住手并且害怕了。千夫长对保罗拥有公民身份感到惊讶,因为保罗在血统上是完全的犹太人,不容易得到公民身份。千夫长还说他自己是“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指的是在罗马皇帝克劳迪年间,皇帝靠出卖罗马公民身份来换钱。因此当保罗说他生来就是罗马公民,令千夫长十分惊奇。
圣经学者曾考察保罗为什么可以天生就是罗马公民,是否因为他的出生地大数有这样的法规?或因保罗的家族有什么特别地位?就他们所考察的结果而得出的结论,当时出生在大数的人并不能自然成为罗马公民,因此保罗得到公民身份的惟一可能,便是保罗的父亲或先祖已经具有罗马公民身份。这也更清楚地解释了千夫长既知道保罗天生是罗马公民,不只惊讶,并更加小心对待他,大概也是担心保罗的家族可能来头不小。
面对公会控告(22:31-23:11)
因有犹太人控告保罗,千夫长必须要收押、却不敢擅自处理有公民身份的保罗,于是招了犹太公会成员来了解案情。第22章30节便记着这次会面的过程,地点应该还是在安东尼亚碉堡附近,而不在公会的所在地,这可能是千夫长为了万一混乱时,让罗马士兵能立刻把保罗救出来。从这里可以看出神让保罗具有罗马公民这样的身份,的确对他的福音事工有保障,但保罗并不用这身份为自己开脱,而选择留下来面对犹太人的指控。无论这是出自神的吩咐或是保罗自己的心志,显然只要有机会为福音事工做见证,在任何状况下保罗都会善用时机广传福音。所以此时的他不想怎么逃脱,而是抓紧时机再在自己同胞的领袖面前为主作见证。
第23章第1节到5节是保罗的辩白,也是他的一篇证道。保罗还是以“弟兄们”这个称呼,对公会的众人表明他心怀同胞之情,接下来说自己的行事是本着“良心”,这是在表明自己的清白。然而“大祭司亚拿尼亚”这时却突然命人“打他的嘴” ,这在犹太人是非常羞辱人的举动,按规矩根本不该殴打还未被定罪的人。接下来保罗指责这位大祭司是“粉饰的墙”,因为当时的墙壁只有面向街道那面会被粉刷,但其它的墙面就不被粉刷了。保罗以此比喻指责对方“假冒伪善”,又说“神要打你”,而这个预言在主后66年实现了,那年大祭司亚拿尼亚被犹太人的民族激进者所杀。
保罗揭露了大祭司的伪装,然而犹太公会却反过来控告保罗,指责保罗的行为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是很严重的指控,而保罗却回应说“不晓得他是大祭司”,这应该是保罗用讽刺的语气来表示,他想不到这样的人竟然会是大祭司。保罗也引用律法中“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的条文,这是出自《出埃及记》第22章28节的经文,保罗用这处旧约经文,暗示大祭司自身的行为不端,而自己却没有违背律法和毁谤长官的动机。
第23章第6节到10节是保罗的宣讲,提到犹太人信仰中关于死人复活的话题,激起了公会内部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的矛盾,引发更多混乱,于是被迫中止审讯。从路加的记述中可见保罗是故意这样做的,但为什么呢?解经家认为保罗这番发言所起的作用,不只让这些别有用心的公会成员因自相争吵而无法成功地控告保罗,也向千夫长显示出此案的发展是因为在信仰问题上产生的争执,并非是保罗自身违反了罗马的法律,这样保罗也表明了自己在行事为人上的清白。
第23章11节记述了当晚主耶稣就向保罗显现,要他鼓起勇气,说保罗在耶路撒冷为主作见证,也必将在罗马为主见证。这显示保罗经过这些事,又太了解犹太人的宗教狂热,或许内心还是有些惧怕,因此神又再次来坚固他。
保罗被押至该撒利亚(23:12-35)
在《使徒行传》第23章 12节到35节,说到审问结束后有四十多个犹太人想暗杀保罗,他们还发誓不杀死保罗就不吃不喝。照字面看,他们若杀不成保罗,岂不会饿死吗?不过,当时犹太人在起誓的习俗上也包括了“解除誓约”的条文,因此即便这些人没杀成保罗,也不会真的被饿死。第23章14节和15节中提到,他们的暗杀计划是让公会先假装审讯保罗,然后在押送途中杀死保罗。这伙人将他们的计划告诉了公会,公会也默许了。
第23章16节到22节说,犹太人的暗杀计划竟被保罗的外甥得知,于是他立即告诉了保罗。保罗听到消息后反应很快,命他马上去转告千夫长,千夫长得知后连夜派兵将保罗移送到罗马政府的行政中心该撒利亚,这样就将保罗保护起来。第23章第23节到30节也记述千夫长写了书信,向该撒利亚的巡抚说明将保罗移送过去的原因。
此处经文提到当时该撒利亚巡抚的名字是“腓力斯”,他在主后52年到59年任此职位,他的妻子土西拉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是一名颇有影响力的权贵。根据路加的记述,千夫长给巡抚的信中口气十分谦恭,当然这是因为巡抚乃一省最高首长,是千夫长的顶头上司。此外书信中也出现千夫长的名字,是“克劳迪·吕西亚”,其中克劳迪是千夫长的姓氏,圣经学者推断这可能证明千夫长就是在罗马皇帝克劳迪年间成为罗马公民,所以才会按当时的习惯以皇帝名字为姓氏。
在这封信中,千夫长想要表明是自己果敢地抢救了保罗,却半句也不提自己曾经差点鞭打了罗马公民保罗,千夫长也委婉地强调自己的办事能力,想得到长官的赞赏与注意。 不论千夫长写信的动机如何,至少从信的内容可以看出千夫长的确很留心地安置保罗,第23章31节到35节便提到保罗先被带到“安提帕底”,这是往该撒利亚途中的一处地方,有罗马军队驻守。之后保罗又被转送至该撒利亚,被他安置在希律建的宫殿内看管,这些场所都十分安全,可见千夫长仔细地考虑到保罗的安全,也让我们相信这是神对保罗的奇妙保守。
路加还记下了当时移交人犯的过程,提到地点是“希律的衙门”,那里是大希律所修建的宫殿,后来被当成罗马的行政总部。从路加之后的记述中可看出:当保罗的案子已交在最高行政中心和行政官的手里,犹太公会再想继续控告保罗,在态度上就比一开始的时候要谨慎多了。
复习问题
1 《使徒行传》22章24节到29节记载,罗马的千夫长在处理保罗的事件时,一开始对保罗很不客气,后来态度完全转变,这是出于什么原因?
2 根据《使徒行传》23章1节到5节,当犹太公会在罗马人面前控告保罗时,谁突然命人打保罗的嘴?
3 《使徒行传》23章6节到10节提到犹太公会中的撒都该派人士与法利赛派,因为保罗的哪一种信仰关点而起了争吵?
4 《使徒行传》23章11节记述了谁在晚上向保罗显现,告诉他不要害怕,他必会安全地前往罗马?
思考问题
1 保罗面对犹太民众的逼迫,仍对这些迫害他的同胞有寛容和理解。这让我得到到怎样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