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为义受苦(彼前3:13-18) 下 (6019)


第九课:为义受苦(彼前3:13-18) 下 (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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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课文:


第二部分

因行善受苦(3:17)

如果人在世上必定会遭遇苦难,那么你希望受哪一种苦呢?如果有得让我选的话,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受苦受得光荣,要是为一些毫无价值的事情受苦,那才划不来。《彼得前书》3章17节:“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在刚才查考过的经文里面,我们已经提过,“行善”的意思是指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基督徒宁可选择因为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也不要因为犯罪而受苦。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为义受苦”是有福的,而为罪受苦可就是活该了。

基督的代死(3:18)

接下来彼得要信徒把焦点从本身的受苦,转换到耶稣基督的受苦上,借此来看见耶稣为人类所成就的。《彼得前书》3章18节:“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使徒彼得说的这段话,非常精简地描述了耶稣基督的救赎大功。在这段描述里面,有几个重点需要思考一下。首先,让我们来想一想,基督“一次为罪受苦”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彼得为什么要强调“一次”?对当时的人而言,献祭是个重复的动作,不是献一次就了事。比方在旧约时代,犹太人的祭司为了自己的罪和百姓的罪,每天都要重复地献祭。为什么呢?因为那些献祭,在人身上的功效是有限的。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献祭的牲畜再怎么说都不完全。而耶稣基督献上自己为祭,却是“一次”就够了,因为已经完全了。

为什么耶稣的死有这么大的功效呢?不仅是因为耶稣以“人”的身份来献上自己,更是因为耶稣是一位“完美无缺”的人。这正是使徒彼得要强调的另外一点,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或许有人想要一些证据来证明耶稣真的是“义者”,我们来提出一两个例子。罗马巡抚彼拉多是判耶稣死刑的人。但是《马太福音》27章24节写着说,他在宣布死刑的时候,曾经叫人拿了一盆水来给他当众洗手,这是很不寻常的动作。他边洗边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出卖耶稣的犹大在最后懊悔自杀之前曾经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我们实在有很多的证据可以证明耶稣是一位义者。而这位义者“代替”不义的人受苦,就是福音最大的特点。

主耶稣如果只是为了什么思想或者什么运动而死,就只会叫人佩服他的精神很伟大;但是,对于拯救世人脱离罪恶的权势这方面并没有贡献。只因耶稣是“代替”不义的人而死,这项“代替”就成了救恩的基础。

当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前说“成了”的时候,就象是法官宣布一位重刑犯的刑期已满,没有任何人有权再逮捕他去受刑。所以每一个接受耶稣这项“代死”功劳的人,都有把握不再受罪恶的控制了,已经有了不被定罪的把握。

除此之外,彼得提到,耶稣代替我们受苦,还有一个更积极的目的,就是“要引我们到神面前”。从我们现在的生活背景来说,恐怕不太可能体会这句话有什么特别宝贵的地方。所以最好回到当时的犹太背景和希腊背景来了解这句话。在旧约时代,什么人才有资格到神的面前去呢?只有祭司才有资格,而且祭司要进到神面前去之前,还得先沐浴,先洁净自己。像圣殿最里面的至圣所,一般的祭司还不准进去,只有大祭司在赎罪日那一天才可以进去一次。据说在那个时代,如果你问犹太的小孩子们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可能很多孩子都会说,希望得到批准,能够进入至圣所去见神一面。“引领”这个字眼,就是用来形容引领那些将要作祭司的人到神的面前去,那是个非常神圣的任务。

到了新的时代,在希腊文化背景里面,“引领”这个字眼也有它特殊的意义。据说在宫庭里面有一个官员的名称,跟“引领”这个希腊字眼,出自同一个字根。这个官员的职责是决定谁可以晋见皇帝。换句话说,这种叫“引领”的官员,有责任安排人去觐见皇帝。没他的安排,就见不到皇帝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解释,都可以完全应用在主耶稣的身上。也就是说,一方面信徒透过他的救赎功劳,可以作祭司,有资格到神的面前去。另外一方面,是耶稣基督亲自安排带领我们到神的面前去。

可以说我们本来是有罪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见圣洁的神;现在耶稣的代死,已经替我们受了刑罚,我们就不再是罪人;而父神就是看在耶稣基督的份上,接纳我们、准许我们到他的面前去。在《约翰福音》14章6节那里写着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对这句话,门徒们当时可能都听不懂,但事后全都明白了。彼得一定是非常惊讶地发现,原来主耶稣是用自己的“受苦、受死”来打通了这条人往神那儿去的道路,而且亲自作了我们的向导。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需要的就是一位称职的向导。往父神那儿去的这条路,是主耶稣非常熟悉的;所以我们可以很放心地跟着他走。

在刚才念过的3章18节那里,有一句话还没说到,就是:“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这句话更进一步地解释了,为什么耶稣能够引我们到神的面前去。除了是因为他在肉身上为我们“死”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从死里复活了。《罗马书》4章25节写着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想想看!如果彼得只是引用耶稣受苦的例证来勉励信徒受苦,那就多少有点儿消极;因为基督耶稣为人类的罪受苦而死了,总是一个悲剧。所以彼得在这里强调,基督不是为我们死了,然后就结束了。他后来又复活了,这才是救恩非常精彩的一部份。主耶稣的复活不仅证明他是神的儿子,而且给所有信靠他的人带来一个荣耀的盼望,就是我们的灵性也会复活。换句话说,信徒在世为义受苦、甚至死了,都不是终点;因为透过肉身的死亡,我们的灵魂可以进入一个荣耀的属灵境界里面。主耶稣怎么样受苦,我们就效法他受苦的榜样;而主耶稣怎么样复活,我们将来也怎么样复活。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信息。

我们现在根据现代中文译本,把刚才查考过的经文再念一遍。现代中文译本的《彼得前书》3章17和18节:“如果行善而受苦出于神的旨意,这总比作恶而受苦强多了。因为基督曾一举而竟全功地为罪而死,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把你们带到神面前。他的肉体被处死了,但他的灵是活着的。”

在结束的时候,我愿意和弟兄姊妹一起感谢主耶稣“代替”的功劳。想想我们原来是在罪恶的重压之下,常常觉得有心无力去控制自己的私欲。谢谢耶稣为我们这个难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让我们今天才有可能过一种新的生活、一种不必向罪恶和私欲屈服的生活。我们的确应该好好珍惜这份从神而来的礼物,宁可为行善受苦,也不愿再为行恶受苦;因为“为行善而受苦”,有神的保护和赏赐。

金句:“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团队讨论互动:请小组成员根据自己的“行善受苦”(例如:被冤枉,歧视,毁谤等)到被主耶稣安慰、伸冤的经历,每人说出3到5分钟的见证,并说明这经历对个人的生活和信仰有哪些提醒和帮助?当中若有正在“受苦”的肢体,也请为他们代祷。

复习问题

1  基督“一次为罪受苦”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2  耶稣基督“要引我们到神面前”与旧约时代祭司进入圣殿的圣所“与神见面”在形式和作用上有什么不同?

3  主耶稣的受死,复活对人类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思考问题

1  个人是否有“行善受苦”的经历?在过程当中是否有挣扎、负面的情绪产生? 这段“行善受苦”的经历对个人的灵命哪些方面的造就?

2  人是否可以因为有好行为而在死后与神同在?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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