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分地结束,建立逃城(书19:1-20:9)-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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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建立避难城(20:1-3)
弟兄姐妹平安,盼望在神的话语里,我们可以得到教导和指引。在地上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我们说过:《约书亚记》13章开始,是记录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以后,分配土地的事情。在《约书亚记》13章里,圣经重复了鲁本支派,迦得支派,还有玛拿西半支派,在约旦河的东岸所得的产业。然后,第14章到19章都是记录了另外九个半支派所得的土地.
其中第14章好像一个引言,说明了这件事是谁来执行,以及怎么执行的。接下去第15章和第16章是犹大支派和约瑟的子孙,就是以法莲支派和玛拿西另外半个支派所得的产业。再来,第18章和第19章就记载了 剩下七个支派得土地的事情。
这样一算,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现在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了。那么,第20章又要告诉我们些什么呢?我们前几堂课曾说过,这是我们天上的大君王在分配土地给他的百姓。他是一位有恩典,有怜悯的神。他不但顾念一般人民的需要,他也不会忘记哪些有特别需要的人。
可是,谁是有特别需要的人呢?从圣经的记载来看,在以色列人当中,有两种人是有特别需要的。一种就是利未人。《约书亚记》里面一再的说:利未人是无分无业的,不过,他们也需要有地方居住。所以,《约书亚记》的第21章就是说到,神在以色列十二个支派所得的地业里,分出了一些给利未人居住。
那么,还有哪一种人是需要神特别为他们预备地方住的呢?那就是“误杀人”的,也就是不小心杀了人的人。这种人并不是有心要杀人,而是一时的疏忽,使别人失去了生命的。如果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去,他们恐怕很难逃过别人的报复。这就是《约书亚记》的第20章所记载的。因为神也顾念这些人,要为他们预备一些避难所,也就是圣经所说的“逃城”。我们看《约书亚记》的第20章第1节到3节。
我们来读《约书亚记》第20章第1节到3节:“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借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做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我们在《民数记》第35章第10节到12节里曾经读过神晓谕摩西,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做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做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意思就是说:约书亚是照着神吩咐摩西的话去做的。我们知道:神在他所颁布的十条诫命里,很清楚的说:“不可杀人”。而且,在他的律法里,他也一再的说到:凡杀了人的,一定要被治死。
因为我们的神是非常看重生命的。他不容许任何人轻看别人的生命。假使谁藐视神所造的生命,神就要夺去他的生命。这是以命偿命,这是神公义的原则。
不过,就像我们刚才所提到的,我们的神是一位公义的神,他决不会把有罪的当作没有罪。可是,他也知道我们人的软弱,晓得我们有的时候的确会作出一些自己并不想作的事情。如果是因为一时失了手,以至伤害了别人的生命,那么,这个人的动机并不是不尊重生命。神一定会怜悯他的。
弟兄姐妹,你有没有注意到:圣经在《约书亚记》第20章第3节那里说:“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这个“报血仇的人”,在原文的意思,就是指“至近的亲属”。
一个人虽然是无意的失手杀了人,不过,身为他最亲近的家属,恐怕很不容易原谅他。甚至很不容易接受他,相信他真的是无意的。那么,也就难免不会想法子要报仇了。所以,神一方面要保护那个误杀人的,不让他再无故被杀,神一方面也要保护那个人至近的亲属,免得他凭着一时的血气,又去使另外一个生命受到伤害。
不过,神有没有告诉我们,什么人可以算是“误杀人”的,什么人不算是“误杀人”呢?我们在《民数记》第35章第16节到18节里不是读到过:“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庇护误杀人者(20:4-6)
接下来《民数记》第35章第22节和23节就说到:什么人是“误杀人的”。因为这两节圣经说:“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至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这表示神所看的,是人的动机。
至于“逃城”要怎么保护这些“误杀人的”人呢?我们来念《约书亚记》第20章第4节到6节:“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弟兄姐妹,从这一段经文里,我们可以晓得:一个人要得到庇护,得到拯救,第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他必须自己逃到神所指定的“逃城”去。
《民数记》第35章第26节到27节说:“但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逃城”对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个避难所,正预表了像耶稣基督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救恩的泉源,是我们的“逃城”。可是,我们必须来就近耶稣,我们必须活在耶稣基督里,我们才有平安,我们才有喜乐。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一个人如果要得到庇护,得到拯救,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他必须是无心杀人的。因为对那些故意杀人,不尊重生命的人,他们就是逃到“逃城”,也是无济于事的。
这件事情在《申命记》第19章第11节和12节有很清楚的解释,说:“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并且,《希伯来书》第4章第6节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如此来说,一个人信了主以后,假使轻看神的救恩,还是故意的去犯罪,主耶稣的宝血在他身上恐怕就没有功效,和以色列人故意杀人的话,连逃到“逃城”也不能救他一样。
设立两岸六座逃城(20:7-9)
接下来,《约书亚记》第20章第7节到9节是说到约书亚为以色列人所设立的六座“逃城”。这六座“逃城”平均分布在约旦河的东西两岸。我们先来看约旦河西岸的三座“逃城”。也就是《约书亚记》第20章第7节所说的。
《约书亚记》第20章第7节是这么记的:“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弟兄姐妹,我们前几堂课说过:拿弗他利支派所得到的地,是在迦南地的北边,以法莲支派所得到的地,是在迦南地的中间,而犹大支派所得到的地,就在迦南地的最南边。
换句话说:这三座“逃城”,一个在拿弗他利支派的基低斯,一个在以法莲支派的示剑,一个在犹大支派的希伯仑,刚刚好一北,一中,一南。这样,每一个“误杀人的人”都同样有机会逃进“逃城”去避难。
然后,《约书亚记》第20章第8节就记载了约旦河东边的另外三座“逃城”。
《约书亚记》第20章第8节:“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鲁本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显然这三座“逃城”也是一南,一中,一北。
我们知道鲁本支派所得到的地,在约旦河东的南边,迦得支派所得的地在中间,玛拿西半支派在约旦河东所得的地是在北边。所以,从他们的地业里,各设一个“逃城”,这也是为了让误杀人的人,可以很方便的逃到任何一个离他最近的“逃城”去保全性命。
这就好像耶稣基督的救恩,是给每一个人的。人人都有机会可以获得他救恩的庇护,而且这个庇护都离我们不远,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逃向耶稣避难所。
研究了逃城,让我们也多知道了一些耶稣的救恩。最后我们来看《约书亚记》第20章第9节。
《约书亚记》第20章第9节:“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弟兄姐妹,神为以色列人所设立的“逃城”,就是神拯救我们的预表。误杀了人的以色列人只要逃到“逃城”就可以得救。因为不认识神而犯罪的我们,也只要接受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就可以蒙恩典,得赦免。让我们都躲藏在耶稣基督里面,再也不要故意去犯罪。
音乐休息
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
1. 避难城建立的目的是什么?
2. 避难所建立在迦南地的哪里?
3. “报血仇的人”和“误杀人的人”的关系是什么?
思考与应用
• 从建立避难城这件事,我知道了神是怎样的神?
•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避难所在哪里?我进入避难所后是否继续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