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世人的状况 (罗1:18-2:5) 下 (4507)
第三课:世人的状况 (罗1:18-2:5) 下 (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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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犯许多的罪恶(1:26-31)
在真神的忿怒之下,世人因他们故意不承认真神这位造物主,反而去拜人造的偶像和受造之物的缘由,就要承担神“任凭”人随从自己的情欲,去做败坏自己的恶事这样的后果。
在《罗马书》1章26至31节,使徒保罗就详细列出了十几种当时的人所犯的罪恶:“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使徒保罗在这里最先列出的,是淫乱的罪。而在淫乱的罪里面特别被指责出来的是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而男人也“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同性恋。
这是神的仇敌,撒旦魔鬼的毒计。他从来就没有放弃过这一招。保罗说犯这类罪的人会受到“当得的报应”,意思是得到应得的惩罚。犯同性恋这种罪的人很容易得到性病,特别是爱滋病。已经结婚的人如果患有同性恋,不但会使家庭失去和睦,还会把病毒遗传给后代,害人不浅。
从旧约的历史甚至整个人类的历史,我们都可以得到证明,犯这种罪恶的城市和国家也会受到惩罚。比方说旧约时代的所多玛和蛾摩拉城,就是因为这项明显的罪而被神毁灭了。人类历史上的大帝国,像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和后来的罗马帝国等等,都是因为犯这种“荒淫无度”的罪而灭亡了。现在有些地方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令得我们感到悲哀,也为这些人感到非常担心。除了这项非常严重的罪恶以外,保罗在《罗马书》1章28到31节里还提到了许多其它的罪:“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这一连串的罪,有的得罪神、有的得罪父母、有的得罪朋友,或者得罪其他人。
如果打开现今的新闻报纸来对照一下,就会发现这些罪恶现今仍然存在。这就证明了每个时代的人都需要福音真光的照耀。有些罪恶不是很明显。比方说嫉妒、背后说人、甚至违背父母。在人定的法律都不认为做这些事的人有罪。不过使徒保罗严肃的把它们一一列出来,就表示他知道人可能会把罪恶分成明显的罪和不明显的罪,或者分成大罪和小罪。但是在神的心目当中只管“有罪”还是“没有罪”。只要有罪,不管大小都破坏了“人与神”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原来美好的关係。结果都是要受到神的审判。
在神的审判之下(1:32-2:5)
这就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章32节中对世人的状况所下的结论:“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保罗在这节经文里指出了三件事实。第一件事实是如果按照神的命令,那么凡是做这些事情的人就是该死的。《出埃及记》21章17节有个例子:“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第二件是犯这些罪恶的人原本就知道神会惩罚他们的。第三件事实是他们喜欢别人也去做。总而言之,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里面强调世人因为故意不_承认真神,又犯了许多的罪恶,那么结果就在神的忿怒之下,也在神的审判之下。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使徒保罗当时所责备的世人主要是指外邦人的话,那么犹太人岂不是会沾沾自喜认为保罗骂得很对吗?事实上,使徒保罗已经预料到犹太人可能会有这种拍案叫好的反应,而且会把指头全指向外邦人。
在《罗马书》第2章1至5节里,保罗假设犹太读者有这样的问题,然后他就开始自我解答了:“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么?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我们可以从保罗的这番话看出“论断人”就是定别人有罪。当然,如果别人做错了,我们也不可能假装他没有做错。保罗在这里要说的重点是指责别人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态度去指责别人。根据之前的经文来看,犹太人的态度是:外邦人才会犯那些罪而他们不会。而且就算他们犯了罪,也不一定会受到惩罚,因为他们自认是神的选民。所以保罗在这里毫不客气的指出,他们也犯了同样的罪,而且神也会审判他们。
使徒保罗在这方面的教导和主耶稣亲自的教导完全吻合。《马太福音》7章1至5节中,主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主耶稣用一个很生动的画面让我们看见,如果一个人不但没有自知之明,还要去指责别人的时候是非常可笑的。主耶稣称呼这种人是“假冒为善”的人。“假冒为善”的人就是指一个人想透过指责别人来凸显出自己不是同类人,但事实上他自己就是同类人。
主耶稣和使徒保罗都不是叫我们不要去分辨好歹。他们是要提醒人们要用谦卑的心去指正别人的错误,因为他们知道世人都会犯同样的错误。在《罗马书》2章第3,第4两节那里,保罗还从另外一个角度帮助犹太人分析神是不是会审判他们。其实神不是不审判,而是还没有审判。保罗说,因为神有“丰富的恩慈、宽容和忍耐”,所以会愿意给他们多一点悔改的机会。在《彼得后书》3章第8和第9两节,使徒彼得也有类似的教导:“亲爱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使徒们的这些话提醒我们,当我们做了得罪神或者得罪人的事情,即便神的管教没有立刻临到,我们也不要沾沾自喜,而是要赶快悔改,因为神很慈爱同事也很公义。在,人如果一直不肯在神慈爱的时限里面悔改,那么就会如同保罗在《罗马书》2章5节那里警告的一样,我们就要面对公义的神最后,也是最严厉的审判。
这个审判是指世界末日的审判。参考使徒约翰在《启示录》20章11至15节中的描述:“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使徒约翰写道,到了世界的末日的时候会有“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希望弟兄姊妹们看了这段经文后,不会以为到那个时候真的会看见一本“生命册”。其实约翰是用当时的人能够明白的方式,来说明每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在神那里都有很详细的纪录。神会根据那个来审判人。
当时的罗马帝国的每一个臣民都会被详细的记录在名册上。在耶稣基督第一次来到世上的时候,怀着圣婴的玛利亚赶上了所谓的“人口普查”,正好要从拿撒勒去伯利恒报名上册。或许在将来在审判台前,会有一台大电脑记录了我们的一切。当然,这只有到那个时候才会知道答案。总之到了最后审判的时候,一切就都成了定局。所以在还可以悔改,还可以接受救恩的今天,就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金句: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
团队讨论互动:如果教会里面有一位信徒在家里供了佛龛,怎样帮助他明白基督徒绝不可拜偶像的原则?还有些人很喜欢在教会里面议论别人并且传闲话,应该怎样帮助他们明白“论断人”的危害性?
复习问题
1 根据《罗马书》1章26-31节的经文,提到了哪些是当时的人所犯的罪恶?
2 在《罗马书》1章32节中,保罗提出了哪三件事实?
3 《罗马书》2章1-5节的内容与《马太福音》7章1-5节的内容有什么相似之处?
4 根据《彼得后书》3章8-9节的经文,在一个人犯罪后,神的管教没有及时临到的原因是什么?
思考问题
1 若我知道我周围的人做了错事或是做了违背神心意的事,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帮助并安慰他呢?
2“论断人”的行为是否对我有益?为什么不应该论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