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在罪上死、在义上活 (罗5:12-6:23) 下 (4515)
第七课:在罪上死、在义上活 (罗5:12-6:23) 下 (4515)
请点击下面的三角形收听本课内容,并可在收听时,可以拖拽圆点至所需时间。 听后, 输入您的学习笔记/注解。
第二部分
作义的奴仆(6:12-23)
接下来在《罗马书》6章12至14节中,使徒保罗谈到了当人们透过洗礼与主联合以后应该有些什么表现:“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保罗在这里描绘了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身子上有许多的肢体。“肢体”是指身体的每一个部份,包括眼、耳、口、鼻、手、脚,甚至包括了我们的心思意念等等。保罗谈到以前当罪性也就是人的私欲还做人的主人的时候,肢体是听命于私欲的。比如:说不造就人的话,做不该做的事,去不该去的地方等等。有时候就算是律法明文规定不可以做的事情都会控制不住要去做,好像把自己献给了“罪”,让它做王、做主人了。
而现在,根据保罗的教训,一个已经归信主的人要把自己献给神,让所有肢体都去做神所喜悦的事情。奇妙的是当信徒这么做的时候并不需要律法来管辖,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是因为怕触犯律法才这么做,而是因为受到神恩典的感召。所以律法不能够带给人拒绝罪恶的能力,而恩典却能够。
在接下来的《罗马书》6章15至18节那里,保罗又从另外一个角度辩论在神恩典之下的人,是不可以、也不可能继续不断犯罪的:“这却怎么样呢?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么? 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古代的奴仆其实是奴隶的意思,完全没有自主权。一个人成为谁的奴隶就要完全听命于谁。保罗用当时熟悉的“奴隶制度”来说明基督徒的生命换了主人。人以前是罪的奴隶,不得不听从罪性的指使去犯罪。而现在做了义的奴隶则会自然而然的顺从神的吩咐去行事为人。在初期教会的时代,可能有一套如保罗所说的道理的模范,也就是伦理道德的规范给信徒们去遵守。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根据主耶稣的教训而裁定的。
《罗马书》6章19至23节是这章经文的总结:“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 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这句话的比较浅白的翻译是:“我怕你们难以了解我的意思,所以就用很普通的例子对你们说”。保罗这里所说的“普通的例子”就是指之前列举的那个“奴隶制度”的例子。因为听起来好像不够高雅,所以保罗稍微道歉一下,免得有人听了心里不舒服。在第23节中提到:“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这里的“工价”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工价是当时付给军人应得的“钱粮”。保罗说“罪”付给被它奴役的人的工价就是死。另一方面,工价又指结果。神早就跟亚当说过,如果他犯罪,那么结果就是“必定死”。而“恩赐”是指发给军人的“赏金”。神赏赐永生给与主联合的人。永生既然是赏赐,就不是我们可以用什么办法去赚取的。保罗说到只要我们在主基督耶稣里就可以得到永生。
称义与成圣(6:19-23)
在最后这段经文里面两次出现“成圣”。“成圣”这个词是紧跟在“称义”后面的,都是三位一体神的作为。当人们相信接受主耶稣基督的时候,就被神“一次”而永远的“称义”了。“称义”的字面意义是“被称为义”或“宣告无罪”。在《罗马书》前面几章已经提过不少有关这方面的真理。“成圣”的字面意义是“成为圣洁”,表示一个过程,不像“称义”是神一次作成的。
在一个人“因信称义”以后,神为了要使他完全“成为圣洁”,就透过住在他里面的圣灵不断作工并使他结出“成圣的果子”。
保罗在《罗马书》6章22节里指出,“成圣”结出的果子是“永生”,也就是“成圣”最后、最美又最永久的收获。另外,保罗在《加拉太书》的5章22和23节也提到,在“成圣”的过程当中圣灵会在我们的生命里面结出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等等美好品德的果子。“成圣”的过程会延续一生之久,而圣灵也会不断成为基督徒“成圣”的导师。
这里举例说明下“称义”和“成圣”之间的关系。这就好比:虽然一个孩子刚生在帝王家里的那一刻就已经有了王子的身分地位,但是他不能马上就表现得像个王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这个孩子必须逐渐意识到自己不是普遍人家的孩子。他只有在接受宫庭老师为他安排的礼仪教导、生活训练和各种特殊的教育之后,才会越来越像令人敬爱的王子。
根据《约翰福音》1章12节中的应许,当一个人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的那一刻,就已经重生在神的家中成为神的儿女,并且有了天国公主和王子的身份地位了。这就是保罗所说的,已经“称义”了。不过,每个人在最初都不太像样,都需要经过“成圣”这个过程。也就是一个人从开始认知自己是基督徒,然后操练自己去过敬虔的生活等等,逐步使自己成为圣洁的器皿、给神使用的这个过程。
在《罗马书》第6章里面,保罗提到了帮助信徒“成圣”的几个过程。其中在第3、第6和第9节提到要“知道”自己已经透过洗礼,与主同死、同复活,老我已经死了,内在生命的主人也已经换了,因此不应该再听命于私欲,而是应该听命于圣灵。
这种认知非常重要。比方说本来单身的一对男女在经过结婚典礼以后,身份就变成了丈夫和妻子。如果一个已婚的人对自己身份的改没有这样的认知,那么就很可能仍会像结婚前一样的我行我素,在家庭中不负责任。结果只会使得另一半怨声载道。
保罗在第11节提到,“知道”以后,对自己的“看”法就会改变了。使徒保罗举例说:因为我知道我的主人不再是“私欲”,所以当私欲作祟、要耸动我的时候,我就把自己当做死人,对它不再有任何反应。接下来,在第13、16、17和19节,保罗还提到,要把肢体 “献”给神,并且“顺服”神。这个过程可以说是“交出人生的主权”。
不过即使发现有人信主许多年却还没有把人生的主权交给他,也不要觉得希奇,因为神爱我们到这样一个程度,就是在拯救人以后,还会耐心等着人把自己人生的主权交给他,让他来掌管和带领。
那些得到了救恩却没有交出主权的基督徒,就好像一个人虽然得到了一辆干净漂亮的豪华新轿车和一位熟门熟路、驾驶技术特别好的司机,却还像坐着他从前那辆旧破车那样乱丢纸屑,并且不停的指挥司机走他熟悉的小路。结果当然就错过了司机本来要带他走的康庄大道了。
没有全心全意倚靠神的基督徒,错过了许多神为他预备的福气。恭喜亲爱的弟兄姊妹已经“因信称义”了;不过请别忘记,大家还在“成圣 ”的路上,但愿使徒保罗的榜样和教导,帮助大家在这条“成圣 ”的路上走得顺利、走得喜乐﹗
金句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裡,乃是永生。〞(罗6:23)
团队讨论互动:在小组中分享在成为基督徒之前你有哪些得罪的地方?在成为基督徒之后,有没有向神承认自己的罪并且有实际行动?你觉得自己在认罪之后是否得到“益处”呢?
复习问题
1 当人们透过洗礼与主联合以后应该有些什么表现?
2 保罗怎样用古代“奴仆”的例子,说明在神恩典之下的人不可以、也不可能继续不断
3 “称义”和“成圣”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人对自己身份的认知和属灵操练又有怎样的关系?
思考问题
1 把自己献给神,并且顺服神有哪些益处?怎样才能做一个顺服神的人?
2 保罗提到了帮助信徒“成圣”的几个过程,怎样帮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从被“称义”走向“成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