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爱人如己、追求和睦 (罗13:8-14:23) 上 (4524)


第十二课:爱人如己、追求和睦 (罗13:8-14:23) 上 (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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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本课的经文继续查考信徒“因信称义”之后的生活表现。要“爱人如己”、不亏欠人。要把握时机去做该做的事,因为主再来的日子已更近了。与其他信徒相处的时候,不可轻看别人不同的作法和看法,不可叫弟兄跌倒,也不可论断人。

第一部分

引言

我们正在查考《罗马书》13章。使徒保罗劝导信徒:在“因信称义”之后,应该有什么样的改变和生活表现。在上一课讨论过信徒应该把自己当作活祭献上给神,既有更新的生活、又在教会参与事奉。上次也查考到,应该如何接待穷苦的信徒、如何关怀人、如何对待仇敌,以及如何面对掌权者等等。这一课将继续查考其他方面的人际关系。

爱人如己 (13:8-10)

首先查考《罗马书》13章8至10节的内容为:“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其中“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不要欠人家什么。比方说有的人喜欢跟人借钱,又老是不还,这就是一种不好的欠债习惯。接着保罗就劝导说,有一种“债”,信徒倒是应该常常都觉得自己没有还完,那就是“爱心”的债。换句话说,作为基督徒应该总是觉得自己爱神爱得不够、爱人也爱得不够。

基督徒欠神“爱心”的债比较容易体会,因为神透过耶稣基督为我们所做的牺牲,是我们永远都报答不完的恩情。至于欠人“爱心”的债应该如何去理解呢?《罗马书》提出了遵行“律法”这个例子。还记得神给他选民的“十条诫命”是如何分法的吗?《出埃及记》第20章写了“十条诫命”的详细内容。它主要分成两部份:前半部份是针对选民跟神之间的关系,而后半部份则针对选民跟人之间的关系。

在《罗马书》13章9节中提到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等等,属于十诫后半部分,在讲论选民跟人之间的关系。主耶稣曾经用“爱人如己”这句话总括了后面这部分的律法,所以去爱别人,就是在遵行律法了。既然神的选民总是强调要人去遵行“律法”。那他们就应该不断的去“爱人如己”,要像欠了债似的,不能够停止还债。当信徒像爱自己那样,不断的去爱别人的时候,他们同时也就不会去做亏欠别人、或者伤害别人的事,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把握时机 (13:11-14)

接下来在《罗马书》13章11至14节的经文中,神透过保罗告诫信徒把握时机,去做该做的事情:“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这里要先说明一下保罗做这番劝导的原因:通过《使徒行传》前几章的记载可以得知:当主耶稣复活显现并被接升天以后,初代教会的信徒都认为主耶稣基督很快就会再回来接他们,所以许多信徒变卖财产,大家住在一起,凡物公用。但是等待过后,主耶稣并没有很快再回来,这就使不少信徒感到失望了。到了保罗出来宣道的时候,更有假教师泼冷水,说主耶稣根本不会再来了。这难免使有些信徒感到洩气,开始懈怠起来,就像这段经文中所描述的那样,开始沉睡了。

所以要叫醒他们说:“不要再沉睡了,该起来整装待发了。”第11节强调说,尽管信徒们不知道主耶稣再来的确定日期,但是现在已经比从前更加接近那个使我们“得救”的日期了。这节中出现的“得救”不是指信徒在最初信主时,被从罪恶的权势之下救出来;而是指主再来的时候,信徒的身体完全得赎。第12节用“黑夜”这个词来形容主再来之前的这段时刻。

在《马太福音》第24章的经文中,主耶稣已经向门徒们预告过,直到世界末了,也就是在他再来以前的这段时间,这个世界会很混乱,不但有许多战争和灾难发生,也会有许多不道德的事情和没有爱心的表现。人们就像生活在“黑夜”里,要等到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才会迎来“白昼”。

神透过保罗劝导信徒,在这段等候主再来的时间里,不要跟着大家去放纵情欲、也不要彼此嫉妒纷争。因为信徒是光明之子、活在神的“光明”之中,所以应该活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样式,要照主的吩咐去“爱人如己”、又彼此相爱。这就是第14节所说的、“披戴主耶稣基督”的意思。

希望《罗马书》这一番话,也使现今正在沉睡的基督徒能清醒过来。就像经文所说的,主再来的日子已经越来越接近了,如果不快点把握时机,可能就来不及了。

不轻看弟兄(14:1-12)

在接下来的《罗马书》第14章的内容中,还有关于如何跟主内肢体相处的教导。首先查考《罗马书》14章的1至4节:“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这段话也有它的时代背景。在当时的外邦世界里,市场上卖的肉都是祭过偶像的。有的信徒在归信主耶稣以后,认为不可以再吃那些祭过偶像的肉了,便因此就只吃蔬菜了。其他的信徒归信主以后,知道偶像是假的、是死的,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因此就很放心的吃从市场上买回来的肉。在当时的外邦教会里,这两种信徒大概彼此之间既不接纳,又常常为吃不吃肉而起辩论,所以保罗要劝导他们一番。

保罗把“只吃蔬菜”的信徒当做“软弱的”,侧面表示了保罗自然把“信百物都可吃”的信徒当做“刚强的”。这样看来,保罗或许是支持吃肉的。

如果是根据《提摩太前书》4章4节的教导,可以说保罗“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在《提摩太前书》中说到,只要存着感谢的心、祷告后领受,食物就洁净了。但是在《哥林多前书》8章13节中保罗却提到,如果吃了肉会使软弱的弟兄跌倒,他就宁可永远不吃肉。由此可见,保罗强调的重点不是“能不能”吃肉,而是信徒间有没有彼此体谅和彼此接纳的心。信徒们如果没有爱心的话,吃或不吃肉都一样不讨神的喜悦。

有这么一个主里姊妹的故事:这个姊妹吃饭通常都选择吃蔬菜,不太吃肉。当她跟不是基督徒的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为了避免她的朋友们误以为她像信奉某些宗教的人那样用吃斋来积功德,便总是会提前声明一下,她吃蔬菜不是因为宗教信仰

的因素,而是因为个人身体的因素。这位姊妹很清楚的知道无论是吃肉的人、还是吃蔬菜的人都没有什么好夸口的,谁也不会因此比较“属灵”。

在前面查考过的《罗马书》14章4节中,保罗提出了“不可论断”弟兄的里由。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讲,主耶稣是每位信徒的主人,大家都是直接向主耶稣负责。就好像每个仆人都有管理他的主人,一个仆人做得对或不对,就只有他的主人有权鉴定。保罗还保证说,主耶稣一定能够按照信徒各人的信心程度来帮助他们站立得住。

在接下来的《罗马书》14章5至6节中,保罗也有类似的劝导:“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其中,“守日”是指遵守旧约律法对节日的规定,特别是指遵守安息日的规定。

犹太人的安息日,是现在公历的星期六。具体来讲是从星期五下午六点到星期六下午的六点。新约时代的犹太基督徒,已经把所要守的“主日”改成现在公历的星期天,不过还是有人把旧的习惯和规定带过来了。他们认为“主日”也要有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事的规矩,也因此和不遵守这些规定的信徒有了争论。保罗劝导的原则,就和之前讲过的吃不吃肉是根据从神而来的信心一样,守不守日也是根据从神而来的信心。各人都是根据神的感动和带领,目的都是想讨主的喜悦,所以没有必要彼此论断。

这也是接下来的《罗马书》14章7至12节中所要强调的重点,先看7-9节:“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在前面的《罗马书》12章1节中,保罗已经劝导信徒要把自己当做活祭献上给神,也就是说要信徒把管理自己生命和生活的主权交给主。保罗在这里再次提醒说:把主权交给主,就是属于主的人了,那么无论生或死都是主的人,也直接向主交帐。在《罗马书》14章9节中写道,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就作了“死人和活人的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主耶稣有权柄审判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在接下来的《罗马书》14章10至12节中,保罗引用旧约先知的预言,来证明这件事情。

《罗马书》14章10至12节:“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 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 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这其中所引用的经文,出自《以赛亚书》45章23节。在《以赛亚书》的这段经文中,先知以赛亚预言说,将来所有的人都要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去屈膝跪拜他,并且要向他陈明自己生前所作的一切事情。基督会“审判”每个人的所作所为。“论断”这个词有“审判”的含义,所以如果信徒论断弟兄,就等于越权去审判弟兄了。基督徒的弟兄姊妹属于主、而不属于自己,所以基督徒没有权利去“审判”别人,也不应该去“论断”别人,更何况人的判断还常常出错。

复习问题

1   如何理解《罗马书》13章8至10节中的“...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

2   在《罗马书》13章11至14节中的“黑夜”和“白昼”分别指什么? 信徒应该如何预备迎接“白昼”?

3  保罗对于信徒是否可以吃市场上祭拜过的肉的立场是怎样的?

思考问题

1   对于同一件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如果自己的观点和教会中其他的一些弟兄姐妹不同,应该用怎样的方式沟通才能取得“双赢”?

2   回顾在自己的生活中,有没有过因为失去希望而浪费光阴的时候?现在会怎样评估和面对“失望”和“灰心”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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