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士师参孙(士14:1-15:2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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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士师参孙(士14:1-15:20)上
第一部分
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14:1-4)
在上一节课我们讲到了士师参孙的出生,照道理说:参孙应该比其他的士师更有能力,更圣洁。事实上,参孙有能力拯救以色列人,这点倒是真的;但说到参孙比别人圣洁这一点,就正好说反了。这是为什么呢?
让我们打开圣经,翻到旧约的《士师记》,我们来看《士师记》第14章。我们先读第14章第1节和2 节:“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亭拿”这个地方本来是以色列人的一个城市,位置是在参孙的家琐拉的西南面大概有六公里,离伯示麦不远。这里应该是属于“但”支派的。
据说考古学家已经在梭烈谷的巴大施废墟那里,把它的遗址挖出来了。他们从亭拿的遗迹里挖掘出来不少东西,发现亭拿在有一段时间,的确住着很多非利士人。也就是说,在参孙的那个时代,非利士人很可能占领了亭拿。不过,照圣经的记载,有可能以色列人在那里是可以自由进出,并且和非利士人通婚的。
我们以往读《申命记》第7章第3节的时候,读到过神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不可以和迦南地的人结亲。那么参孙怎么可以要求他的父母,允许他娶非利士女子呢?如果他娶了非利士女子为妻,就比普通的以色列人还要有过犯了。
接着看下面的第3节,我们就能够看见参孙是多任性的一个人。
《士师记》第14章第3 节:“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所谓的“未受割礼”,是以色列人因为看不起非利士人,说他们不守神的律法,才会用这样的称呼,“未受割礼”不是对神子民的一种形容。由此可见,参孙的父母也不愿意参孙去娶这个非利士人的女子。而且,父母为着他固执地要这么做而觉得很为难。
参孙回答他的父母,他非娶这个女子不可,理由是“我喜悦她”。这句话如果从希伯来文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因为她合我的心意”,和《士师记》后面好几次提到的“各人任意而行”是一样的话。换句话说,参孙的这种态度,实际上就是当时以色列人对神的态度。
让我们继续读《士师记》第14章第4 节:“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读到这里,希望我们千万不要误会,以为参孙娶这个非利士人的女子是神的旨意。圣经的意思是告诉我们:既然参孙作了这个选择,神就能够用他的这个坏行为,来成就神拯救以色列人的计划。这就像神借着约瑟的哥哥把他卖到埃及作奴隶这件事,来拯救雅各的全家一样;也像神借着犹太人出卖耶稣,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来完成神拯救全人类的计划一样。
神不会把参孙这种任意放荡的行为算作没有罪。神却能够使用人的软弱来做成神的事工,这就是“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圣经下面就记载了参孙娶非利士女子的经过。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小插曲。其中《士师记》第14章第5节到9节就是一个。
参孙杀少壮狮子(14:5-9)
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4章第5节到9节:“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参孙赤手空拳就撕裂一只狮子,像撕裂山羊羔一样,这就是参孙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神给他的能力。可惜的是,参孙的能力叫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一只狮子,但是他却没有能力胜过情欲的诱惑。
我们在上一节课说过:拿细耳人是不能够沾死尸,也不能够喝酒的。而在这里,参孙打死了狮子还想要去看,这已经是不应该了。当他看见死狮子在炎热的气候里,连骨头都干了,甚至有蜜蜂在里面筑了蜂窝,造了蜂蜜以后,他竟然还伸手进去捞蜂蜜吃。这根本就是把神对拿细耳人不可以沾死尸的规定视若罔闻,置之不理。更过分的,是参孙还喝了酒。
参孙以谜语为难客人(14:10-20)
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4章第10节:“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虽然圣经在这里只说“参孙在那里设摆婚筵”,并没有说参孙喝酒。但我们想想就知道,当时的婚筵通常一摆就是七天。在这七天里,喝酒庆祝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耶稣在迦拿的婚筵上,要把水变为酒,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也就是说:像参孙这样一个人,在这种的场合,在这些外邦人当中,他不可能保持他拿细耳人的身份,做到滴酒不沾。
当时的婚筵,除了离不开喝酒以外,他们也常常在婚筵上玩猜谜的游戏。并且,这次的猜谜又带出了另外一个插曲。
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4章第11节到14节:“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这段经文说:众人给参孙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这三十个人,应该就是当时一般婚礼里的伴郎。是陪伴新郎,保护新郎,新娘,不让婚礼受到抢劫的人。结果,参孙在婚筵上一时兴起,就用他前面打死狮子的这件事,出了一个谜语,要这三十个人来猜。
不过,比较特别的,是这次的猜谜有一点儿像赌博。意思是说:这三十个人如果猜到了就有赏,如果猜不到,就要倒帖。并且,这个输赢的筹码还很多。就是“三十件里衣”和“三十套衣裳”。
“里衣”指的是用细软布料做成,贴身穿在身上的衣服。而“衣裳”是中东一带地方的人,他们在重要的日子、重要的场合,才会穿的礼服。价钱一定不便宜。普通人家大概只能有一套这样的“衣裳”。
参孙下这么重的“赌注”,或许是他认为没有人能够猜到这个谜语。可是,那三十个陪伴者猜不出这个谜语,又不甘心输掉这么一大笔的财富,所以他们就从别的地方来想办法。接下来这一节就讲述了他们是用了什么方法。
《士师记》第14章第15节:“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这些人自己猜不出来,就去威胁参孙的妻子,想利用参孙的妻子来找到谜底
《士师记》第14章第16节到18节:“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第18节说到“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是因为以前中东那里的人,喜欢用母鹿、母牛来形容自己的妻子。意思是说,参孙用“母牛犊”这个字眼儿,就是指他的妻子。通常人是不会用“母牛犊”来耕地的。“用我的母牛犊耕地”,意思就是不公平。可是参孙明明知道不公平,他也不敢违约。
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不是个小数字。参孙又如何拿得出来呢?我们来读第19节到20节:“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做过他朋友的。”从地图上我们可以看见,亚实基伦离亭拿大概有四十公里。如果走路,来回至少也要走两天。
参孙很有可能故意找了个远的地方去杀人,抢人家的衣裳,免得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报仇。而参孙的婚筵就在这么一个新郎生气,新娘改嫁的局面底下收场了。这就是参孙随心所欲,爱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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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
1.为什么参孙非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呢?
2.参孙打死狮子以后又做了什么事违反了作为拿细耳人的规矩?
3.参孙用了什么谜语来为难客人的?他们又是如何猜出谜语的?
思考与应用
• 我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吗?我在哪些方面是自律的?
• 我可曾受神的灵感动,做出过惊人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