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士师参孙(士14:1-15:2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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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士师参孙(士14:1-15:20)下

第二部分

束炬于狐尾烧禾稼(15:1-8)
在前面的课中,我们读到参孙不平常的身世。我们也读到参孙虽然还没有出生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可是他却违背拿细耳人的禁忌,又摸死尸,又喝酒,除了没有用剃头刀剃头发以外,什么规矩都不守,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就连他的婚姻也是一样。他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不管他父母是不是同意,不管神是怎么说的,只要“我喜悦她”这么一个简单的条件,他就去娶了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结果整个的婚筵就像是个闹剧。《士师记》14章最后说:“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这就是拿婚姻当儿戏。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在《士师记》第14章第4节里,参孙要求他父母给他娶这个非利士女子的时候,圣经曾经说:“...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参孙娶非利士女子的这件事还有下文。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5章第1节到3节:“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读到这里也许您会有一个问题。就是参孙既然已经娶了这个非利士女子,为什么这个女子还住在自己的家里呢?并且,连参孙娶亲的婚筵也是在女方家里举行的,这看起来好像不太合理。
其实,这是当时另外一种婚姻的习俗,我们可以叫它是“夫访式”的婚姻。“夫访式”得意思是说:夫妻结婚以后,妻子还是住在娘家,丈夫只是偶而来看看她,来探访她,所以叫“夫访式”的婚姻。像我们前面讲过的亚比米勒,圣经说:他是基甸的妾所生的儿子。当时基甸住在自己的家里,就是俄弗拉,而他这个妾却住在示剑。可见,他们也是这种“夫访式”的婚姻。

那么,虽然参孙的婚筵可说是不欢而散,不过事过境迁,气也消了,参孙想要回来看妻子,这也是能够理解的。我们前几次也说过:古时候,女人的内室,除了父亲和丈夫,没有任何别的男人可以进去。如此说来,参孙要求进内室去见他妻子,是应该的。问题是参孙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妻子现在已经改嫁别人,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相信非利士人娶妻的时候,一定给了女子的父亲一笔不少的聘礼。那么,这位父亲把女儿又给了别人,实在很不合理。所以这个非利士女子的父亲,自己知道理亏,要求把另外一个女儿作代替品给参孙。人不是东西,就是姊妹也不可能代替。这就是参孙觉得受了欺负,存心想要报复的原因了。

那么,参孙会怎么报复呢?让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5章第4节和5节:“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
您有没注意到,在“狐狸”这个字的底下有几个小字。那几个小字说:“狐狸或作野狗”。在希伯来文里,“狐狸”和“野狗”是同一个字。也就是说,参孙也许是抓了三百只狐狸,也可能是抓了三百只野狗。据说巴勒斯坦的狐狸和野狗都很多。不过,我们知道狐狸常常是单独行动,要在短时间之内抓到三百只狐狸,恐怕不是那么容易。也就是说:参孙抓了三百只野狗的可能性,也许更高。

刚才第一节已经告诉我们,参孙这回去看他的妻子,是在“割麦子”的时候。据说:在巴勒斯坦,这个正是天干物燥,最容易烧火的时候。所以,参孙就利用尾巴被捆住的野狗,或者狐狸,带着点着的火把,到处乱撞。
非利士人的损失可想而知了。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一下子工夫就化为乌有,下一年又要怎么生活呢?于是非利士人就要找出谁是罪魁祸首。
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5章第6节:“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做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
不过更重要的内容还在后面。我们继续读《士师记》第15章第7节和8节:“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 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连腿带腰”,这大概是当时习惯用的一句谚语,意思就是把敌人大大的杀败了。

犹大人缚参孙(15:9-20)
神就是借着这件事,来“攻击”非利士人的,就像14章第4节说的。不过,神对非利士人的攻击比这个还要重。我们接下来读《士师记》第15章第9节到11节:“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
当非利士人为着参孙来和犹大人理论的时候,犹大人非但没有以参孙能够为他们报仇为荣,反而觉得参孙给他们惹了麻烦。犹大人会怎么对参孙呢?《士师记》第15章第12节和13节:“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
可以想像到,当非利士人,看见这个叫他们头疼的人物被抓起来的时候,他们有多高兴了。他们一定会大大的庆祝一番。

《士师记》第15章第14节和15节:“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非利士人绝对没有想到:两条绳子根本捆不住参孙。它们好像被火烧过的麻线一样,一动就脱落下来了。
他们也绝对没有想到:参孙随手捡起一块驴子的腮骨,就可以杀死一千个人。“未干的驴腮骨”指的是还新鲜,还没有干的驴腮骨。这块驴腮骨既然还没有干,那么肯定比较重,也比较不容易碎。而这块驴腮骨就是参孙这一辈子唯一用过的一个武器。

《士师记》第15章第16节和17节:“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拉末利希”的意思就是“腮骨之丘”或者“抛出腮骨”。叫人听到就会想起参孙这次的事情。但是,参孙再神勇,也只不过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有身体的需要。
《士师记》第15章第18节和19节就说到参孙口渴,那里说:“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你既借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 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这实在是个神迹。

“隐哈歌利”在希伯来文的意思,就是“呼求者的水泉”。圣经把这两个名字,就是“拉末利希”和“隐哈歌利”放在一起,有特别的意思,因为一个名字叫我们认识参孙的神勇,一个名字却叫我们认识参孙的软弱。
这说明了一个人再有能力才干,他还是有软弱的时候。这是一个我们可以学习的属灵功课。一方面我们要让神使用我们的长处,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借着我们的软弱来感谢主。因为这样可以教导我们不会忘记依靠主,亲近主。
《士师记》第15章第20节:“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做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这一课到这里就结束了,愿主赐福您保护您。


音乐休息

 

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
1.参孙是如何报复抢夺他妻子的非利士人的?
2.当非利士人要来绑走参孙时,犹大人的态度如何?
3.耶和华的灵如何感动参孙,参孙怎样对付他的敌人?

思考与应用
• 我对若麻烦的人怎么看吗?我会因为怕麻烦而屈从于仇敌吗?
• 在生活中我是否曾经与人为敌?当时的感受如何?又是如何去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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