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参孙受辱,米迦立像(士16:1-17:13)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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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参孙受辱,米迦立像(士16:1-17:13)下

第二部分


米迦立像(17:1-6)

在上半节课,我们结束了讲述士师参孙的故事。士师参孙是一个凭自己喜好行事的人,好在最后他仍然依靠神,没有离弃神。相信只要我们不离开神的教诲,神一定也会帮助我们,引导我们。现在让我们一起打开圣经,翻到旧约的《士师记》。今天我们要讲到《士师记》的第17章。我们前面的课程曾经提到过:《士师记》是以色列人一再犯罪,离弃神,受敌人欺压,然后又一再呼求神,神就兴起士师拯救他们的历史。并且,在神所兴起的士师里面,一共有六个主要的士师。到《士师记》的16章为止,我们已经读过了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参孙这六个士师的事迹。那么,《士师记》接下来还要说些什么呢?

参孙是《士师记》所记载的最后一位士师,按常理,《士师记》到这里也应该要结束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士师记》到了第16章也已经告一个段落。不过《士师记》后面还有五章,这五章圣经,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士师,却记载了发生在士师时代、以色列民间的两件事,说明了士师时代以色列百姓在宗教和道德方面有多败坏、多堕落。这最后的五章圣经可以说是《士师记》的一个附录。其中《士师记》的第17和18章让我们看见的,是以色列人当时在宗教方面的实际情况。我们先来看《士师记》第17章第1节,那里说:“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这所谓的“以法莲山地”,指的是从伯特利到耶斯列谷之间的一片高地,包括了以法莲支派和玛拿西在河西的半个支派所分配到的产业。

我们接下来读《士师记》《士师记》第17章第2节:“他对母亲说:‘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并且告诉了我。看哪,这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于你!'”在上一课我们已经说过,非利士首领给大利拉的赏金,也是一千一百舍克勒银子。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十三公斤。从米迦的话里面,他好像是因为害怕受到咒诅,才承认自己偷了这些银子的。而《士师记》第17章第3节告诉我们,米迦的母亲为了要化解这个咒诅,不但出口祝福她这个偷窃的儿子,还应许要把这笔钱奉献,做个神像。第17章第3节:“米迦就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通常“雕刻一个像”,是说到用木头作的像,“铸成一个像”,是指的用金属作的像。如此看来,米迦的母亲是给他做了两个神像。一个木头的,一个金属的。

可是,从后面的经文来看,就是《士师记》第18章的第20节和第30节来看,米迦似乎只有一个神像。这是怎么回事呢?在现代中文译本中,这两句话的翻译比较清楚,它说的是:“雕刻一尊木头偶像,外面用银子包裹。”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木头雕的神像,不过镀上了金属,所以看起来好像是个铸像。不过从第4节经文里,可以看出来:米迦的母亲并没有照她所说的,把全部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都拿出来奉献。第17章第4节:“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这是米迦的母亲对神没有信用,偷窃了应许要给神的东西。其实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发现,米迦和他母亲都违背了神的律法。

《出埃及记》第20章第4节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第15节说“不可偷盗”。而他们两个都犯了这两条诫命。更糟糕的,是米迦甚至用自己的想法来拜神,就像是建立了一个新的宗教一样。《士师记》第17章第5节:“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个儿子做祭司。”祭司明明是利未人才能作的,米迦却自己分派自己的儿子来作祭司。这又是偏离了神的吩咐。《士师记》第17章第6节:“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换句话说,米迦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当时一个特别的例子,而是一般的现象。说得更准确一点儿,不是以色列中没有王,而是以色列人不愿意接受神的管理,不肯听神的吩咐。他们也就随心所欲,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米迦派一利未少年為祭司(17:7-13)

就在这个时候,圣经提到另外一个人。我们看《士师记》第17章第7节和8节。《士师记》第17章第7节和8节:“犹大伯利恒有一个少年人,是犹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里寄居。这人离开犹大伯利恒城,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时候,到了以法莲山地,走到米迦的家。”这段经文说:有一个利未人,他到处流荡,要找一个安身的地方。可是,在查考《约书亚记》的时候,我们曾经读到,神也顾念利未人,在分配土地的时候,还最后分了四十八座城给他们。那么,这个少年人为什么还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呢?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利未人是从那里来的?圣经说:他是犹大伯利恒来的。意思就是说,这个少年人本来是住在犹大支派的伯利恒。然而,伯利恒并不包括在利未人所分配的四十八座城里面。有了这个了解,我们就能够猜想到:那个时候,因为“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所以没有人按照律法的规定,把利未人应该得到的供应带留给利未人,以至利未人的生活成了问题。他们就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地方,到别的地方去讨生活。

当然,也有另外一方面的可能,就是利未人也“任意而行”,不好好守住自己侍奉的岗位,想要到外面去闯天下。不论如何,利未人离开神分配给他们的产业,到别的地方,往往让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产生更多的问题。同样道理,基督徒如果离开了神给我们的岗位,是得不到神的祝福的。不过,这也提醒我们,是不是因为不重视神的话,而忽略了提供传道人生活的需要呢?我们的传道人,是不是因为不能从信徒中得到应该得到的供应,就灰心丧志了呢?这就是我们个人的责任了。这个利未人离开了神所分配给他的地方,又离开了他从小生长的伯利恒,一直往北边走。来到以法莲山地,米迦的家。米迦倒是很高兴地接待了他。我们看《士师记》第17章第9节和10节。

《士师记》第17章第9节到10节:“米迦问他说:‘你从哪里来?'他回答说:‘从犹大伯利恒来。我是利未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米迦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米迦答应给利未人薪资,就是一年十舍客勒银子,相当于今天的一百一十公克,加上免费的吃住和衣服,还有一个蛮有地位的工作。如果要雇一个人,这可能是个不错的条件。可是利未人是服事神的人,应该要遵从神的带领,寻求神的心意。这个利未人显然只考虑到生活,只看见物质的好处,根本就不是从服侍神为着眼点的。因为《士师记》第17章第11节说:“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

最后,《士师记》第17章第12节和13节还说:“米迦分派这少年的利未人做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里。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做祭司。'”由此可见,米迦心里知道:神的定规是要利未人作祭司的。所以,问题不在于米迦不知道神的律法,问题也不在于米迦不能遵守神的吩咐。问题是在于:米迦轻视神的话,把神的话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他觉得方便就照着神的吩咐做,他觉得不方便就用自己的办法做。这肯定不是我们在神面前应该采取的态度。在《马太福音》第24章第35节那里,主耶稣亲自说过:“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亲爱的弟兄姊妹,神的话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遵守神一切的吩咐也不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无论什么环境,不管我们是不是喜欢,甚至会不会给我们带来亏损,这些都不能够成为我们离开神的原则,“任意而行”的借口。


音乐休息

 

 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1.米迦为什么承认自己拿了他母亲的钱呢?

2.米迦的母亲又是怎样失信于神的?

3.年轻的利未人为什么愿意与米迦同住?他又如何违背了神的律法?

思考与应用

•  反省自己是不是喜欢任意而行?对神的话是否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

•  自己对神的话有多重视?自己还对哪些事情很重视,有没有超过对神话语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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