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但族夺地,匪类横行(士18:1-19:30)下


普通话课文:请点击下面的三角形收听本课内容,并可在收听时,可以拖拽圆点至所需时间。


第十二课:但族夺地,匪类横行(士18:1-19:30)下

第二部分

利未人至伯利恒迎其妾(19:1-21)

在《士师记》第1章到16章那里,我们看见了以色列在士师时代有六个主要的士师;他们就是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参孙。接下来的《士师记》第17章和18章,就像是一个附录,让我们看到了在当时,以色列人在宗教方面的堕落。他们因为自私的理由,用暴力和卑鄙的手段来争神像,完全背离了神的法则,各人任意而行。 事实上,接下来的三章经文,从第19章到21章,又是《士师记》的另外一个附录,记载了那个时候发生在以色列当中的一件事,那是一件和从前所多瑪,蛾摩拉一样可怕的事情。

 我们来看《士师记》第19章第1节和2节:“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住以法莲山地那边的一个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犹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有一个住以法莲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有个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利未人是服事神的人,也是教导以色列人听从神话语的人,他们应该更明白神的心意,更晓得神不喜欢人这么做。这就更说明了在当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因为连利未人在婚姻上也是三妻四妾的和别人一样。并且这个妾恐怕也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第2节提到:她“行淫离开丈夫”。照着以色列律法,行淫是要被处死的。但是以色列人任意而行,根本不守这些律法。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可能,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在希伯来文里面,“行淫”这个字眼儿又可以解释做“不高兴”或者“恼怒”。也就是说,这个妾可能是为着什么事情,对她的丈夫生气,然后和她的丈夫吵了一架,就回娘家去了。 “现代中文译本”对《士师记》第19章前面两节的翻译是:“以色列还没有王的那段时期,有一个利未人住在以法莲山地的偏远地区。他在犹大的伯利恒娶了一个女子做妾。这女人发了一顿脾气,回到伯利恒娘家住了四个月。”这样解释听起来也是合理的。四个月以后,这个利未人打算和他的妾和好。

 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9章第3节到9节:“她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驴去见她,用好话劝她回来。女子就引丈夫进入父家。她父见了那人,便欢欢喜喜地迎接。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然后可以行路。'于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再住一夜,畅快你的心。'那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强留他,他又住了一宿。到第五天,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等到日头偏西再走。'于是二人一同吃饭。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日头偏西了,请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这里住宿,畅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身为岳丈的人,看见嫁出去的女儿和丈夫和好,心里自然欢喜。可是,这位父亲一定也舍不得女婿走,所以一再款待他,留他多住一晚,再住一晚。到第五天,这个利未人不愿意再留,起身出发已晚了。

接下来的经文告诉我们,他们一路连个住宿的地方也没有。《士师记》第19章第10节到15节:“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备上那两匹驴,带着妾起身走了,来到耶布斯的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临近耶布斯的时候,日头快要落了,仆人对主人说:‘我们不如进这耶布斯人的城里住宿。'主人回答说:‘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过到基比亚去。'又对仆人说:‘我们可以到一个地方,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他们就往前走。将到便雅悯的基比亚,日头已经落了。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就坐在城里的街上,因为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 以色列人不住外邦人的城市,情愿到往北多走六公里的基比亚去找地方住,这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可是,没有想到,在基比亚竟然没有人接待他们,以至他们只得“坐在城里的街上”。这完全违反了神要他们善待客旅的教导。

其实,“城里的街上”应该指的是“城门口的广场”。从前的城市街道很小。城门口的广场往往就是城里唯一的公共场所。这个时候,幸好有一个老人看见他们,同情他们,就收留了他们。 这就是《士师记》第19章第16节到21节所说的:“晚上,有一个老年人从田间做工回来。他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老年人举目看见客人坐在城里的街上,就问他说:‘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他回答说:‘我们从犹大伯利恒来,要往以法莲山地那边去。我原是那里的人,到过犹大伯利恒,现在我往耶和华的殿去,在这里无人接我进他的家。其实我有粮草可以喂驴,我与我的妾并我的仆人有饼有酒,并不缺少什么。'老年人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只是不可在街上过夜。'于是领他们到家里,喂上驴,他们就洗脚吃喝。” 圣经说:这个人也是从以法莲山地来。所以,他住在便雅悯人的地方碰到了自己家乡来的人,谈起来一定格外投机。他不但领他们去他的家,还喂上驴,给他们洗脚,吃喝,尽上主人的本份。这也可以算是一件雪中送碳的美事了。

基比亚匪类之恶行(19:22-30)

 可是接下来圣经紧接着记载了一件最丑的丑事。我们看《士师记》第19章第22节:“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这样的事情当年曾经在所多瑪,蛾摩拉发生过,那两个外邦人的城市,真是罪大恶极。可是这时候,同样的恶事却要发生在以色列人中间。请您想想看,以色列人道德堕落到什么程度。 可是从接下来的经文我们可以看见,连这个老人,还有这个利未人,他们的道德观念也不见得有多高。《士师记》第19章第23节到26节:“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做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她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基比亚人的要求固然可恶,而这个老人宁可用自己女儿的贞操,和那利未人的妾,来换取个人的保障,这种做风也实在可以说是自私自利。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女人在当时的社会里,简直连一点儿地位也没有。 甚至,在第25节说:那些人不听老人劝阻的话,那个利未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这个“拉出去”,意思就是用暴力把她硬拖出去。一个男人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妾,反而牺牲自己的妻妾,免得自己受到亏损。实在是懦弱不堪。 结果怎么样呢?我们来读《士师记》第19章第27节到30节。

《士师记》第19章第27节到30节:“早晨她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 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是道德堕落,乱象丛生。可是当我们指责别人奸淫、抢掠、杀人、行诡诈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反躬自问:自己是不是也曾经为着自己的利益,牺牲了别人应该得到的保护?我们是不是也曾经为着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强迫别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呢? 如果有,我们真是要赶快求神的赦免和饶恕。

 

音乐休息

 

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

1.说利未人的妾“行淫离开丈夫”(19:2),对此有哪些不同的解释?

2.一位以法莲的老年人,是如何热心地款待过路的利未人的?

3.当基比亚的匪徒包围老年人家的时候,老年人是如何回应的?利未人又是如何对待他的妾的?

思考与应用

• 我是否曾经为着自己的利益而牺牲过他人、或让别人做对自己有利的事?

• 我是否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只想到自己,却不肯伸手帮助他人?


请登入或者註冊,读取开路者学院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