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保罗的托付 (提前1:12-2:3) 上 (5404)
第二课:保罗的托付(提前1:12-2:3) 上 (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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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课文:
本课内容提要:从《提摩太前书》第1章后半段的经文开始,进入整卷书的第三个和第四个段落;第三个段落主要谈的是保罗个人的经历;第四个段落的前半段主要谈公众祷告的内容和态度。
第一部分
保罗个人的经历(1:12)
在第一课讲述了《提摩太前书》的背景以及内容大纲,并且研读了第1章第1-11节的经文。这一段经文讨论的主题是,保罗提醒提摩太要防止假师傅的教导,他还提到了这些错误教导的危险性。在第11节的结束,保罗对自己的言论提出来源根据。保罗是根据荣耀福音说的。这一课将从《提摩太前书》第1章后半段的经文开始,进入整卷书的第三个段落。
这一段要谈的是保罗的个人经历,是从第1章12-17节。既然是个人经历,保罗肯定要告诉提摩太,主耶稣在他身上的引导,他如何受神托付传福音,从一个罪魁的身分改变成传福音的使者和信徒的榜样。在第12节那里保罗说:“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这表明保罗亲自经历到主耶稣与他同在的力量。
这力量是怎么样呈现出来的呢?可以从两方面来讲,外在的表现:是主派给保罗工作让他服事主,内在的是主耶稣自己在保罗的灵里面加力量给他,使他能够尽忠职守。保罗的意思是:主耶稣托付了这工作,也亲自成全这工作。而保罗自己清楚知道他所能作的就是对主忠心。
保罗说的对主“忠心”听起来很顺耳,可是如何把它具体化呢?“忠心”是服事主最基本的条件。这可以参考《哥林多前书》4章第2节的内容:“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在《马太福音》第25章中,主耶稣讲说了一个“按才干接受托付的比喻”,在那个比喻里主耶稣说了两次同样的话,是在第21节和23节,他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主耶稣所讲的忠心的意思是仆人不会自作主张,对主的话也不会打折扣,主怎样说人就怎样作。保罗没有吹捧自己多有能力,他只强调自己有忠心。今天的基督徒也是一样,只要忠心的服事主就对了。一个人有才干或能力这固然好,但若是没有忠心就毫无可取之处,因为才干和能力是主给的,而忠心却是人们须要付上的。
人们只要忠心的服事,其他的主自己就会负责。那么保罗讲的“主加给力量”又有什么特别的含意吗?保罗在这方面有深深的体会,在《哥林多后书》第12章,保罗说过他三次求主除掉他肉体上的刺,这刺也可以是说艰难的遭遇,然而主并没有除掉他的刺,而是用能力覆庇他,赐给他够用的恩典。也就是说,当人们服事时遇到了难处,主耶稣会加添力量让人们能够承当难处,而不是除去难处。
两种不同景况的对比(1:13-14)
第12节道出了保罗能够为主的缘故,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和困苦为可喜乐的原因。正如他在《哥林多后书》12章10节所说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保罗的确是服事主的好榜样。他继续在第13、14节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悔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保罗进一步告诉提摩太他自己服事主的经历,这前后两种不同景况中的对比真是很强烈。亵渎神、侮慢人也算是在服事神吗? 很荒唐吧?那是因为当时他误解律法的本意,以为只要严守律法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他认为杀害基督徒就是替天行道。当司提反被用石头打死的时候,他在一旁替那些逞凶的人看守衣服,并且还很高兴司提反被打死。
真是很难想象,为福音奔走的保罗居然也做过这些事情。更过火的是,他对主的门徒说恐吓的言语。并且拿了大祭司给的公文到大马色去迫害信徒。怪不得保罗要用这么些强烈的字眼来形容自己信主前的景况。
第13节中保罗用了三个程度不同的词汇,分别是“亵渎”、“逼迫”和“侮慢”。 “亵渎”在原文的意思是指“不以神为神”,这是态度上的问题。“亵渎”神的人用言语污蔑主。“侮慢”神的人自以为傲地羞辱神,而“逼迫”神的人是用行动抵挡神。
保罗申明这是他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做的。可以参考《使徒行传》22章第3、4两节,保罗对自己的行为所做的见证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保罗当年自以为这样的行动就是事奉神。但是在主耶稣看来,这却是亵渎、逼迫和侮慢神。在保罗前往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呼召保罗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使徒行传》第9章5节的经文:“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当主耶稣亲自告诉保罗他是在抵挡主时,保罗心中是何等震惊。不过保罗不但没有受罚,还得到主的怜悯。不但如此,主耶稣还呼召他事奉主。
保罗真是蒙神特别选召的人。这不是因为保罗有什么好,乃是因为他蒙了怜悯。保罗也知道过去他是在不顺从、不相信主耶稣更是无知的情况下,作了这些抵挡主的事情。在第14节,保罗对比自己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后的改变,深深的体会出主耶稣在他身上的恩典特别丰盛。
在13节的经文中,保罗讲到自己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悔慢人的”,但是在14节中,保罗说他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保罗这前后彻底的改变,证明了恩典在他身上的奇妙功效。我们基督徒也是一样,只要肯来到主面前,不论过去是多么糟糕的人,主都有办法把基督徒造就成为合主所用的器皿。
耶稣降世为人的目的(1:15-16)
保罗把自己的经历写给提摩太,也是鼓励他忠心的事奉主,至于他所需用的能力,主必厚厚的赏赐给他。《提摩太前书》1章15、16节:“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个是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样。”
“基督耶稣降世”这句话所表明的就是“道成肉身”的真理,神的独生子降卑自己,从而成为人的样式。耶稣降世为人的目的没有别的,就是要拯救我们这些罪人。因为世人都犯了罪,只有无罪的神子可以成为赎罪祭,完成救赎的使命,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在领受了这样奇妙的救恩以后,保罗回顾往事,不得不为自己的罪深深地懊悔。他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但却蒙受了主的拯救。其实世上一切蒙恩的人想起来,都会跟保罗一样地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个是罪魁。”
保罗的颂赞(1:17)
保罗回顾过了救恩的真理,确实地肯定福音真理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哥林多前书》第1章21节说:“神用人以为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保罗说自己是罪魁,大概就是因为他曾经把耶稣十字架的救恩当作愚拙的道理吧!不过透过保罗的见证我们看到:主耶稣在保罗身上的作为,也同样会显明在后世人的身上,显明主一切的忍耐和他施行的拯救。所以我们只要肯像保罗那样悔改相信,也能经历主耶稣在我们身上大能的作为。那么显明主“一切的忍耐”是什么意思呢?
“忍耐”是指主耶稣忍受人的悖逆顶撞,却不轻易发怒,也不对人立刻施行审判。这又是保罗的亲身经历。第17节:“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门。”这是在保罗叙述了自己蒙恩的经历之后,想到了神在他身上浩大无限的恩典,禁不住由内心发出的颂赞之声。神的爱真的让顽石都能点头。在这节经文中保罗对神的描述非常特别,其中的意思我们需要要了解。“不能朽坏”是指神永存不朽、永不改变的特性;“不能看见”是指神超越一切,受造物无法凭肉眼看得见创造万物的神。那么“永世的君王”和“独一的神”又是怎么说呢?
“永世的君王”是指神世世代代、永永远远作王掌权;“独一的神”是指除他以外没有别的神,他是自有永有、创造万物独一的真神 。这样一位崇高伟大、高深莫测的神,我们应该向他敬拜,愿尊贵、荣耀归给宇宙的主宰、独一的真神直到永远。想到我们这些有限渺小的人,可以认识这位伟大无限的神,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复习问题
1 保罗提到他自己哪些个人的经历,显出主耶稣与他同在的力量?2 保罗在蒙召服事主之前的光景是怎样的呢?
3 第1章13节里的“亵渎”“逼迫”“侮慢”等词汇有何不同的意义?
4 回顾这段课文,试陈述主耶稣是如何带领保罗彻底改变的?
5 基督耶稣降世为人的目的是什么?
思考问题
1 回想你信主之前与之后,对主的恩典有哪些不同的体会?
2 从保罗蒙召前后的不同光景中,保罗的热心与忠心是怎样表现出来的?
3 如何将对主的忠心具体化?请参考《马太福音》第25章里主耶稣所说的比喻,思考如何能够应用在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