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生活的教导(提前2:4-15) 下 (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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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课文:
第二部分
对妇女的教导(2:9-15)
在说完了男人应该注意的事情之后,保罗也提到了姊妹们要注意的事情。从第2章的9节到第15节,总共有七节的经文是针对姊妹们的教导。先来查考《提摩太前书》第2章9、10两节的内容:“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装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装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保罗这么注意姊妹们的打扮是跟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系的。以弗所城位于小亚细亚的西海岸,是个繁荣的商业中心。许多妇女追求时尚,喜欢以丝带和花结编成各种样式的发型。她们佩戴各式各样的贵重珠宝,穿昂贵的衣裳来炫燿自己。保罗看到这些现象,就劝勉敬畏神的女性,要她们注意规范自己的穿着打扮。
保罗要姊妹们知道“廉耻、自守”,也就是要她们行为举止端庄得体,懂得自我约束。还要她们以正派的衣裳为装饰,因为人着装的品位也表达出内心的喜好。保罗还要求姊妹们有善行,这跟穿正派的衣裳有什么关系吗?正派的衣裳是外面的表现,善行却是因内心美善的意念所表现出的行为。外表端庄、内心美善才是敬畏神的女人所应有的特征。
在当时外邦人的偶像崇拜中,有很多的女祭司。这些女祭司所做的工作不过是假借宗教的名义,而做妓女的活动。基督徒妇女如果穿着不得体,也会造成误会。
保罗谈完了外表的装扮之后,又进一步谈到,妇女们在生活上应该有的态度。第11节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这节经文的意思是说:“女人要以安安静静的顺服态度来学习道理。”
这让人想到那些圣经中名字叫马利亚的女人来。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常常把所听见的耶稣的话存记在心,反复思想。而伯大尼的马利亚安静地坐在耶稣的脚前听道。她们都是蒙福的女子。这两位玛利亚的表现可以算是“一味的顺服”。不过这其中“一味”的意思是指“凡事”;“顺服”是指“不但外在行动上要顺从,内心也要甘愿服在神的旨意之中。”
我们需要从更深层次来了解这句话的真意,保罗这样说跟当时的社会环境背景很有关系:在当时的罗马帝国境内,大部分妇女的知识和地位都不高,然而基督徒的妇女们却借着更多服事的机会,拓宽了生活的眼界。当时很多爱主的姊妹都在教会有很得体的事奉。 像多加、吕底亚、百基拉、非比,她们的服事也都有很好的果效。保罗的用心不是要压制妇女在教会中的服事,在《加拉太书》3章27、28节中保罗就讲到:“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从基督徒的信仰角度来看,在基督里的合一是超越种族、社会阶级和性别差异的。也可以这么说: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但男女的功用和角色却各不相同。根据《哥林多前书》11章3节说的:“……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无论成为男人或是成为女人,都不是人自己的选择,人们可以选择的是如何各尽其责,而不应当彼此争权。
那么保罗要求妇女沉静学道,也有他的理由。在当时的教会中,有些无知的妇女很容易受到传异教的假教师的影响。这些妇女不懂得自我约束,在崇拜中发言不得体,以至于影响了整个聚会。保罗因此希望妇女们在公众崇拜中要以安静顺服的态度学习真理。这些信仰不稳定的妇女们如果懂得用心听道,按真理去行,就不会偏离真理,也会在事奉上更合神的心意。针对有偏差的状况已经发生,保罗才提出规定,在2章12节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就是保罗明确指出了妇女们在聚会中应该留意的事情,这节经文就是针对那些在崇拜中乱发言的妇女们说的。
保罗在这里的原意是:“我不准妇女教训人,也不许她以权威压制男人,我乃是要她安于恬静。”因为忽略上下文,这节经文常常被人误会为保罗不准姊妹们讲道。那么如何理解这句话才算合乎中道呢?从希腊文的用词来看,这里的女人和男人两个词,可以视为妻子和丈夫。在接下来的13节中将会提到亚当和夏娃,在第15节中又提到女人生产的事情。因此把第12节的论述放在夫妻关系的框架下就显得比较恰当了。
如果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对第12节经文比较恰当的翻译是:“我不许妻子教训以及辖管丈夫。”这样看保罗在这节经文里所要表达的,就并不是要禁止妇女们讲道了。圣经既然是神的话语,当然是不会自相矛盾的。不可能在《哥林多前书》11章5节中启示说女人可以讲道,却又在这段经文中启示女人不可以讲道。如果神不许女人讲道,他就不会又给女人做先知讲道的恩赐了。
在圣经里就有底波拉、米利暗、户勒大、亚拿以及腓利的四个女儿等等,她们都是服事神的妇女。保罗在这里只是禁止那些在以弗所教会容易受假教师影响的妇女们,这些妇女受怂恿想运用权柄,在公众崇拜中凌驾在丈夫之上,进而去教训和管辖自己的丈夫。
保罗这种不许妻子管辖丈夫的主张有什么根据呢?先查考《提摩太前书》第2章13和14节的经文:“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从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出保罗这个主张的依据来自《创世记》第2章和第3章经文的内容。
秉承当时的社会风俗,保罗在这一节的主张,是根据神起初创造男女时的计划和安排而提出的,这个安排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神造人有先后次序,亚当是首先被造的,夏娃是之后被造的。那么第13节的含意就是“后造的”应该顺服“先造的”,因为这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所安排的。
我们要尊重神所定的次序。不过自然界的万物在人被造以前就造好了,如果简单地按照顺序来说,硬说人要顺服万物就是强辞夺理了。因为万物的被造是为了人类,好像父母为婴儿预备好一切。那一切东西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满足婴儿的存在和需要。在万物造好以后,神还让后来被造的亚当为它们命名。因此基督徒对事物的判断应该回到根源,寻求神最初的心意和安排。夫妻成为一体,按照创造的次序,妻子应该顺服丈夫。基督徒要尊重神所安排的先后次序,任何忽略这个先后次序的心态就是对神的不顺服。
保罗在第14节提到的“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的含意呢?对比《创世纪》的经文可以看到:撒旦引诱人犯罪的次序跟神创造的次序刚好是相反的。神先造男人,而撒旦却是很狡猾地先从女人下手,引诱女人去违抗神的命令。
单从神创造的理念和安排来看,作为妻子最安全的作法,还是要順服丈夫,接受丈夫的保护,而不是要逞强出头。依照神创造时的理念,妻子是配偶,应该成为丈夫的帮助。但是撒旦却采取相反的次序,诱惑夏娃牵引亚当陷入错误,结果把罪带进了世界。这也难怪保罗会苦口婆心的规劝妇女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了。毕竟这是神创造时的心意和次序。
不过保罗在第2章说的最后一句话,弥补前面这些话可能造成的误解误用。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2章第15节说:“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这里保罗提醒妇女们,如果她们能够持守着信心、爱心和圣洁的意念,又能够克制自己并且守本分,她们就能在生产上得救。
对于“在生产上得救”这句经文,一般解经家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是“敬虔的妇女能在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上得到满足。”在当时异端的谬论中,有禁止嫁娶的说法,保罗这句话强调妇女们有生儿育女的天职。敬虔的妇女如果在生育和教育上尽职,她的儿女就必然蒙福,这就好像提摩太的母亲和祖母一样。
而第二种解释是:“女人在生产孩子时,肉身得蒙保守平安”。在古代医疗和卫生条件都比较差,生产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苦难,但敬虔的女人能够化苦难为喜乐和祝福,因为神会赐下平安。不过这个应许是有先决条件的,就是前文所讲的“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这是信主的妇女应该有的属灵品格。
如此看来,保罗对妇女提出的规范并不是要贬低她们,而是要装备她们、抬举她们。让她们成为又敬虔、又有美德的妇女。这是保罗是根据当时教会的状况和神的真理有感而发的,只要人按照真理去更新自己,就能得到灵性上的长进了。圣经的真理是全备的,基督徒必须回到永恒的法则中去寻找答案,这样才能够找到真正的平衡。
金句:“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团队讨论互动:分成两个小组,每组都有数位弟兄和姐妹。一组演绎初代教会时期姐妹与弟兄的状态与关系;另外一组演绎现代教会中姐妹与弟兄的状态与关系。演出之后根据本课的要点做出点评。
复习问题
1. 保罗要姊妹们知道“廉耻、自守”,是什么意思?
2. 请解释《提摩太前书》2章11节所说的“一味的顺服”是什么意思。
3. 保罗不许妻子管辖丈夫的主张,其主要根据来自何处?
4. 请解释《提摩太前书》2章15节说的“在生产上得救”。
思考问题
1. 今天教会中的姐妹是否仍然需要遵守2000年前保罗所定的规矩?
2. 倘若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在社会上是个“女强人”,在教会中是否应该与社会上的表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