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亚哈背弃神命,耶洗别杀拿伯(王上20:22-21:1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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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课:亚哈背弃神命,耶洗别杀拿伯(王上20:22-21:14)

请安静祷告,求圣灵的带领和帮助,并根据课文内容完成复习与思考问题

 

第二部分

亚哈贪图拿伯的葡萄园(21:1-4)

我们能够在一起读圣经,靠的是神的恩典!神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神的话能够保守我们走在神的心意里面,叫我们不至于偏离了神的道。假使我们读了神的话,却和亚哈王一样,不肯顺服,我们就是得罪神了。

所以求神给我们一个谦卑受教的心,好叫我们不但听见神的话,也能够存心照着神话去做。那么让我们现在就打开圣经,看看神这堂课要对我们说什么话!

上半课我们读到《列王纪上》第20章第43节,说亚哈王听见先知责备他的话,就“闷闷不乐地回到撒马利亚,进了他的宫。”这个“闷闷不乐”,在希伯来原文里,有生气或者气愤的意思。

亚哈自己违背了神心意,把神让他一定要除灭的亚兰王便哈达,给释放了。他不但没有向神认罪,求神的赦免,反而还要生气,这实在是太过份了!

在《列王纪上》第21章第1节到4节里,又记载了另外一件叫亚哈“闷闷不乐”的事情。我们来看看亚哈王又为了什么事情而“闷闷不乐”。

《列王纪上》第21章第1节到4节:“这事以后,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个葡萄园,靠近撒马利亚王亚哈的宫。亚哈对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做菜园,因为是靠近我的宫。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或是你要银子,我就按着价值给你。’拿伯对亚哈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亚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说‘我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就闷闷不乐地回宫,躺在床上,转脸向内,也不吃饭。”亚哈为了想要的东西得不到,就“闷闷不乐”,心里不高兴!

我们知道:亚哈王的国是在撒玛利亚。可是在东北边,就是以革伦平原上的耶斯列,他还有一个行宫。这段经文叫亚哈是“撒玛利亚王”,就是用撒玛利亚来指以色列国。是说这件事情发生在耶斯列这个地方,在以色列王亚哈的身上。

至于亚哈因为拿伯不肯把葡萄园给他,他就“转脸向内”,这个词在希伯来文里,也可以当作“蒙住脸”,或者“发脾气”来解释。

在当时那种的社会里,普通干警的国王都是予取予求,要什么就要有什么的!

可是,以色列人的王是不能够这样的!早在《申命记》第17章第14节到20节,神就告诉过以色列人:他们的王不可以为自己加添马匹,不可以为自己多立妃嫔,不可以为自己多积金银。而且要求以色列的为,要遵守神的律法。

拿伯敢拒绝亚哈的要求,肯定是因为亚哈的要求不合乎神所定的律法。

让我们也来参考一下《利未记》第25章第23节到28节,有关以色列人土地买卖的规定。第25章第23节到28节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这段圣经的重点,是强调说,土地都是属于神的。所以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应该好好地保管神的产业。即使不得已卖了一部份,也要尽量去赎回来。

我们以前提到说:一个以色列人死了,假如他没有儿子可以继承他的产业,那么他至近的亲属就要娶他的妻子,为他生子立后。如果他的产业被卖了,他至近的亲属也有义务帮他赎回来。这些习俗就是根据这些经文来的。

可见拿伯不肯卖这个葡萄园,就像他所说的,是因为他“敬畏耶和华”,要对神忠心的缘故。也就是说:亚哈硬是想买拿伯的葡萄园,拿伯却照着神的律法,不肯卖给他。亚哈就发脾气,不理朝政,连饭也不肯吃。这实在很太任性。

不过,亚哈到底知道神的律法,晓得自己没有理由这么做。只好生生气就算了。而他的那个坏王后耶洗别可不是这么想的。耶洗别是否会耸恿亚哈,叫他和一般外邦国家的国王一样,用强权去把拿伯的葡萄园据为己有呢?

耶洗别设毒计(21:5-10)

我们读下去就会知道:耶洗别比我们所想的更恶劣。

《列王纪上》第21章第5节到7节:“王后耶洗别来问他说:‘你为什么心里这样忧闷,不吃饭呢?’他回答说:‘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我给你价银,或是你愿意,我就把别的葡萄园换给你’,他却说:‘我不将我的葡萄园给你。 ’’王后耶洗别对亚哈说:‘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只管起来,心里畅畅快快地吃饭,我必将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给你。’”

耶洗别用“你现在治理以色列国不是”,这么一句充满了讽刺和挑战性的话,来鼓励亚哈运用他一国之君的权柄,去满足他个人的私欲!

现代中文译本把耶洗别的这句话翻得更生动,说:“你不是以色列的王吗?别发愁,起来吃饭吧。我一定会把拿伯的葡萄园拿过来给你。”

换句话说:耶洗别晓得亚哈生性懦弱,拿不定主意,所以她决定自己给亚哈去办这件事情。意思就是“这个事情包在我身上”。

可是,耶洗别怎么这么有把握呢?这就要显出耶洗别的恶毒了。

我们来读《列王纪上》第21章第8节到10节:“于是托亚哈的名写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给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信上写着说:‘你们当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又叫两个匪徒坐在拿伯对面,作见证告他说,你谤讟神和王了’。随后就把他拉出去,用石头打死。”

对以色列人来说,假使要“宣告禁食”,这肯定是因为发生了特别严重的事情,必须用最慎重的态度来处理。所以,耶洗别叫拿伯那个城里的长老贵胄去“宣告禁食”,就等于是叫拿伯那个城里的人以为:他们的城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如果他们不好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他们的身家性命,恐怕都会受到威胁了!

然后,他们要让拿伯坐在“高位”上。这个词其实就是“首席”,也就是那个最显眼,最重要的位子上。不过,他们要拿伯坐在这个“高位”上,不是要尊敬他、表扬他,而是要控告他!

拿伯被杀害(21:11-14)

在《民数记》第35章第30节那里,神的律法上明文规定:“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

《申命记》第17章第6节也说:“要凭两三个人的口做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做见证将他治死。”这是因为神看重生命,不愿意任何一个人被冤枉而死。因此要有两三个人“做见证”才可以给人定罪。

耶洗别想到的毒计是,让两个“匪徒”来“做见证”,控告拿伯。“匪徒”就是指那些社会上的“无赖”,和“不正经的恶人”。他们只要能够得到利益,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圣经说:他们作见证,诬告拿伯,说“你谤讟神和王了。”这明明是“作假见证陷害人”,犯了十诫里面的第九诫!

可是,耶洗别的这个计划也真的成功了。

《列王纪上》第21章第11节到14节就是这么说的:“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得了耶洗别的信,就照信而行,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有两个匪徒来,坐在拿伯的对面,当着众民作见证告他说:‘拿伯谤讟神和王了。’众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头打死。于是打发人去见耶洗别,说:‘拿伯被石头打死了。’”

读到这里,也许有些人会觉得:拿伯太固执,太不识大体,以至赔上了自己的生命,这实在很划不来。

在今天这个乱象丛生的社会里,有不少时候,我们也会觉得持守圣经的原则是要吃亏的,甚至是要受苦的。那么,我们基督徒是不是也应该变通一点,免得像拿伯一样,敬酒不吃吃罚酒呢?

《彼得前书》第2章第20节说:“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由这段经文看,我们如果像拿伯一样,为着敬畏神,坚持神的原则而受苦,将来我们在神的面前,就会得到神的称赞。

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贪图今生的舒服,牺牲了神原则,以至我们失去了永恒的福气,那才真是划不来!

愿神保守我们!神已经告诉我们,在世界上,我们会因为坚持天国的原则而遭受到苦难。但是,当我们想到神已经胜过世界,就知道持守真理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我们愿意用这样的态度来过一个敬畏神的生活。

音乐休息

 

复习与思考问题

复习问题

1. 根据《列王纪上》第21章第1到4节,亚哈王因为什么事而闷闷不乐?

2. 古以色列人买卖土地有哪些规定?(参考利25:23-28)

3. 拿伯为什么不愿意出让他的葡萄园?

4. 简述耶洗别如何帮亚哈王得到葡萄园?

思考与应用

• 我是否被人陷害过?我是否为了坚持神的原则,宁愿被人伤害?

• 坚持神的原则,对于我来说难度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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