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六口石缸: 耶稣用手边的东西开始了这个神迹。祂本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提供更多的酒,但祂是从那里的东西开始的。
b.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 这些水缸与律法体系相关,因为它们是用于洁净仪式的。
i. 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 司布真从约翰的近似数字中看到了这对传道人的重要性。“让我们永远正确地说话;
有时候,“几乎”或“差不多”这样的字眼会拯救我们的诚实。我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不要肯定地说;
当一个陈述的准确性是必要的,而我们又不能用明确的词语来表达时,让我们用这样的词语来表达,”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司布真)
c. 把缸倒满了水: 听从耶稣吩咐的仆人们特别受这个神迹的祝福。耶稣想要与人合作来行这个神迹。祂本可以自己往缸里倒水,也可以很容易地让缸里有液体。但祂知道仆人们若一同作工,也一同得福。
约翰福音2 -悔改和洁净
A. 在娶亲的宴席上上把水变成酒。
1. (1-2)耶稣,他的母亲,和他的门徒在一个婚礼上。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
a. 第三日: 约翰继续上一章的故事,并指出了是在哪一天发生的事(约翰福音1:19-28),次日(约翰福音1:29-34),再次日(约翰福音1:35-42),又次日(约翰福音1:43-51),现在是第三日。
I. “‘第三日’很可能是从上次提到的拿但业被呼召算起的。像往常一样,这种计算是包括之前提到的事件的; 我们会说“两天后”。”(巴克雷)
b. 耶稣和祂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 这是许多故事中的第一个,这些故事表明耶稣总是受到那些快乐的人欢迎。耶稣没有破坏这美好的时光,在当时的犹太文化中,娶亲是最好的聚会。
i.一个古老的传统认为,这是福音书作者约翰的婚宴,他看到这个奇迹后,把他的新娘一个人留在了祭坛上。这应该被视为一个令人愉快但不太可能发生的故事。
ii.摩门教徒进一步将这一想法推到了荒谬的地步,宣称这是耶稣的婚礼。当然,这与这段经文和所有关于耶稣生平的福音书记载的意思都是相违背的。
iii.耶稣被邀请参加这个婚宴有几个含义:
• 邀请耶稣参加这个婚宴说明了耶稣是一个怎样的人。
• 邀请耶稣参加这个婚宴说明了耶稣会参加婚礼。耶稣来到一段婚姻里,为之祝福,使我们知道我们的家庭生活有祂的看顾。”(司布真)
• 邀请耶稣参加这场婚宴说明了当我们邀请耶稣参加我们生活中的事件时会发生什么。
iv.“祂刚刚从最令人不安的个人冲突中走出来,祂的事工在等着祂,一项充满激烈冲突、危险和痛苦的事工; 然而,在一个被这些事情占据的头脑中,也有为一对乡村夫妇结婚的喜乐。”(道兹)
v. 耶稣的母亲在那里。没有提到约瑟。最可能的解释是这个时候约瑟已经死了。约瑟似乎很早之前就死了,耶稣在拿撒勒住了18年的原因是祂必须承担照顾母亲和家人的责任。只有当祂的弟弟妹妹们能自己照顾自己时,祂才离开家。”(巴克雷)
2. (3-5)没有酒的婚宴以及母亲的要求。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原文作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
a. 酒用尽了: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交错误,可能会让这对夫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感到羞愧。婚宴应该是最好的聚会,而主人不能提供足够的款待(包括食物和酒)是极大的耻辱。
i.有些人认为,门徒的出现——被认为是不速之客——使酒比预期的喝得更快。经文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莫里斯有一个更好的想法:“这可能表明他们很穷,只预备了最低限度的事物,希望能有好的结果。”
ii.“不能为客人提供足够的食物将会带来社会耻辱。在耶稣时代紧密团结的社区里,这样的错误永远不会被忘记,会困扰新婚夫妇一生。”(坦尼)
iii.此外,当时的拉比认为葡萄酒是喜乐的象征。因此,“喝光酒几乎等同于承认客人和新郎新娘都不开心。””(布易士)
iv. 在古老的近东关于婚宴有一个很强的互惠成分。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一个人未能提供适当的结婚礼物的人采取法律行动…这就意味着婚宴上酒用尽涉及到的远超过社交上的尴尬。新郎和他的家庭很可能已经卷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莫里斯)
b. 他们没有酒了: 我们不知道马利亚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带到儿子耶稣那里。也许她热切地期待着有一天耶稣会奇迹般地证明祂是弥赛亚。当人们看到耶稣是弥赛亚时,也会为马利亚辩护,因为她曾生活在被许多人质疑的怀孕和分娩的阴影下很多年。
i. 马利亚觉得儿子开始进入公众事工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这并没有错。她知道耶稣受了约翰的洗,并且受洗的时候有天上的神迹证实了祂。马利亚知道祂在旷野忍受了试探。她知道耶稣已经被公开宣告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并且已经开始聚集门徒归自己。
c. 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 耶稣对祂的母亲说话带着尊重,但祂没有称呼她“母亲”。耶稣想要强调的是,现在是祂开始公开传道的时候,祂和马利亚的关系已经不同了。
i. 妇人,这远非粗鲁无礼的称呼,而是一种尊敬的称号。我们无法准确地用英语表达; 但是最好把它翻译成“女士”,这样至少能体现出礼貌。”(巴克雷)
ii. 说“母亲”并不粗鲁,但这也不是一个儿子称呼母亲的方式。“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一个儿子称呼母亲的情况是很少见的。除了这福音书中提到的例子外,似乎没有引用其他这样的例子。”(莫里斯)
iii. 耶稣指出祂和马利亚之间有了一种新的关系。如果她现在要寻求祂的帮助,她就不能以他们的母子关系为基础。”(布鲁斯)
iv. 耶稣似乎对马利亚说: “我不会去做。时候还没到” ——但接下来祂却做了。祂对马利亚说的其实是:“我们现在的关系不一样了。让我问一问天父。耶稣一定祷告过,然后才知道该怎么做,因为祂后来在这福音书中说:
•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翰5:19)
• 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翰5:30)
• 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约翰8:28)
• 因为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约翰8:29)
v. “祂一定会采取行动,正因如此,她才如此肯定地告诉仆人们照祂吩咐的去做,但是祂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根据自己的理由,在自己的时间采取行动。”(塔斯克)
vi. “耶稣在祂的公共事工中,不仅是或不主要是马利亚的儿子,而且是‘人子’,要把天国的真实带给人。一种新的关系建立了。马利亚不能擅自猜测。”(莫里斯)
vii.“祂虽然满怀慈爱和敬意,却决然把马利亚的一切干涉都拒之门外。因为祂的国必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论到耶稣的母亲,我乐意相信,她虽然在所难免地犯了一个错误,却一刻也没有坚持下去; 她也没有向约翰隐瞒这件事,但可能是小心翼翼地告诉了他,所以别人不会因为对她的看法不恰当而犯类似的错误。”(司布真)
viii. 特伦奇是正确的,他指出,“基督教,天主教或东正教,长期以来一直在这第一个神迹中看到我们的主重视祂母亲的恳求,并乐于应允它们。然而,这就完全误解了这项工作。耶稣明确表示,祂这样做不是基于母子关系。
ix. 我的时候还没有到。”这句话,就是‘我的时候’,在约翰福音里被用于基督死的时候。但它之所以被如此使用,只是因为在这些经文里祂的死亡自然是故事背后的主题。它是任何固定或约定的时间; 所以这里就是祂藉着神迹显明自己的时候。”
d. 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 马利亚的话记录下来的很少。然而,我们应该去注意所记录下来的这些话,因为它们总是归荣耀给耶稣,而不是给马利亚自己。顺从马利亚的话是明智的,无论祂对你说什么,你都要去做。
i. 故意通过马利亚去见耶稣,就是把耶稣当作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把马利亚当作一个温柔的人。这个概念“与圣经完全不同。它来自异教中普遍存在的母子观念。”(巴恩豪斯)
ii. “马利亚的话记录下来的很少; 这些特别的字眼,除了应用于当时的场合之外,还有更深的用意。”(布鲁斯)
3.(6-7)装满石缸。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
a. 六口石缸: 耶稣用手边的东西开始了这个神迹。祂本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提供更多的酒,但祂是从那里的东西开始的。
b.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 这些水缸与律法体系相关,因为它们是用于洁净仪式的。
i. 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 司布真从约翰的近似数字中看到了这对传道人的重要性。“让我们永远正确地说话; 有时候,“几乎”或“差不多”这样的字眼会拯救我们的诚实。我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不要肯定地说; 当一个陈述的准确性是必要的,而我们又不能用明确的词语来表达时,让我们用这样的词语来表达,”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司布真)
c. 把缸倒满了水: 听从耶稣吩咐的仆人们特别受这个神迹的祝福。耶稣想要与人合作来行这个神迹。祂本可以自己往缸里倒水,也可以很容易地让缸里有液体。但祂知道仆人们若一同作工,也一同得福。
i. 仆人们没有创造奇迹。若只有他们的努力是完全不够的。但因为他们顺服耶稣,就分享了神迹的喜乐。
ii.仆人们特别受到祝福,是因为他们毫不质疑地服从了命令,而且是完全地顺服,(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这意味着奇迹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如果他们很懒,只把水缸装满了一半,那就只有一半的酒了。
d.倒满了,直到缸口:水缸满了,没有办法再加了-- 因为耶稣不预备往水里加什么,祂要改变它。
I. 这是我们信心和顺服的榜样。当要求你相信祂的时候,你要完全相信祂,直到缸口。当你被告知要爱祂时,要爱祂到极点,直到缸口。人吩咐你服事祂的时候,你要服事祂,直到缸口。”(司布真)
4. (8-10) 水变成了酒,成了上等的酒。
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a.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对仆人们而言,这需要信心。想象一下,如果他们端上来的是水,管筵席的会多么生气! 但他们因信,就听从了耶稣的话。
i.然后,当管筵席的品尝了这已经变成酒的水,却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就断定这是酒中的一种。”(道兹)
ii.耶稣坚持要立刻检验神迹。祂没有吩咐先把变成酒的水分给客人,却吩咐先给筵席的主人。用适当的权威去检测,而且是马上。
iii.为了产好酒,我们必须使葡萄生长成熟;用合适的器皿把它压碎; 发酵; 但是,在这里,这一切都是在一瞬间产生的,使其发生的力量就是那制定自然法则、创造并展现人类能力的力量。”(阿尔福德)
b. 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 那些尽心尽力工作的忠实用人们知道这神迹的伟大。管筵席的只知道这是好酒; 他不知道这是个神迹。知道背后的事对用人来说是一种特别的祝福。
i. 我们无法确切知道耶稣是怎样行这神迹的。我们假定这种转变发生在水缸里,但它也有可能是发生在酒的实际供应过程中。但据记载,耶稣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行什么仪式; 祂只是行使了自己的意志,奇迹就发生了。
ii.耶和华给摩西看了一棵树,苦水就变甜。以利沙把盐倒在水里,水就治好了。在这里却没有使用任何工具。”(司布真)
iii.“这难道不是神性的标志吗? 没有工具,仅仅是意志的铸造,就足以把物质塑造成祂所要求的。”(麦克拉伦)
iv.在旷野第一次试探的时候,魔鬼要耶稣把石头变成饼给祂自己吃。在这第一个神迹里,马利亚求耶稣把水变成酒,给别人喝。耶稣拒绝了第一个,却行了第二个。
v.很明显,一个神迹证明了创造每一个神迹的能力。如果基督能按祂的旨意把水变成酒,祂就能做任何事,每一件事。如果耶稣曾经行使过一种超越自然的能力,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相信祂还能继续做: 祂的能力是无限的。”(司布真)
vi.大量的酒——远远超过筵席所能消耗的——是有意的。出售多余的酒可能会是新婚夫妇的收入来源。此外,“在婚宴结束后,它将提供证据,证明水变酒是真实的。筵席上的宾客们做梦也没想到还会有酒。“如此伟大的一只手,任何小礼物都不会从上面掉下来。”(特拉普)
c.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管筵席的当众对新郎大加赞赏。酒用尽本来意味着社交上的耻辱; 耶稣的神迹使婚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美好。
i.耶稣变酒的时候,变出来的是好酒。这并不是说它的酒精含量特别高,而是说它是优质葡萄酒。
ii.有些人不遗余力地试图证明耶稣变出来的其实是葡萄汁。虽然有些人认为这种想法很有说服力,但这并不是作者的观点。好酒就是好酒,而不是好葡萄汁。的确,当时的酒(通常是这样供应的)被稀释了(根据巴克莱的说法,两份酒兑三份水),酒精含量比现代葡萄酒低得多; 但它仍然是葡萄酒。
iii.“至于东方常用的那种酒,一个人要想喝得酩酊大醉,就必须喝很多。这是可能的,因为在有些情况下,人们是喝醉了酒; 但是,一般说来,在救主极其以前的时代,醉酒是一种罕见的恶习。”(司布真)
iv.“耶稣带到世上来的东西,不是有许多样貌和世上原有的一样,但在价值和美德上却胜过一切吗?在耶稣以前,世界上有爱、喜乐和慈爱; 但耶稣来了以后,就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爱、喜乐和慈爱了。(莫里森)
d. 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这些话背后有一个原则; 那就是对神的子民来说,最好的总是尚未来到。
i. “弟兄们,我想你们是在临终的时候,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生命的起头,说,神把上等的酒留到如今。当你开始与祂面对面时,当你进入与祂最亲密的团契,没有任何东西能打扰或分散你的注意力时,你就会说:“最好的酒留到如今。”’”(司布真)
ii.“若没有神,末后的就是最坏的……如果罪能把更坏的隐藏在明天,难道它不能把更坏的隐藏在坟墓后面吗?””(莫里森)
iii.“我要叫你到魔鬼家里去看看,你会发现他是忠于这条规则的。他先拿出好酒。人喝足了,脑子糊涂了,他就把更坏的拿出来。”(司布真)
5. (11-12) 神迹的开始。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
a.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约翰福音(七个神迹中的第一个)中的头一件神迹,是一个从旧的律法、礼仪、洁净,到耶稣的新生命转变的奇迹。
i.但在他(约翰)看来,神迹都是迹象。它们的意义不在于本身。这个特定的神迹表明,耶稣有一种转变的力量。”(莫里斯)
ii. 摩西把水变成血,表明律法会导致死(出埃及记7:17-21)。但是耶稣的第一个神迹把水变成了酒,显示了祂新工作的喜乐。这就活出了约翰在约翰福音1:17所讲的: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iii. 我们可以说这水就像在旧的约下与神的关系,而酒就像在新的约下与神的关系。
• 酒是在水之后,新的约是在旧的约之后。
• 酒是从水来的,新的约是从旧的约来的。
• 酒比水更好喝; 新的约比旧的约更好。
iv. 头一件神迹是约翰福音中七个神迹中的第一个,每一个都是为了使读者相信耶稣基督。约翰在约翰福音20:30-31中解释了这个目的。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v. 大多数人认为约翰福音中的七个神迹是:
• 约翰福音2:1-11 -把水变成酒。
• 约翰福音4:46-54 -医治贵族的儿子。
• 约翰福音5:1-15 -在毕士大池中医治。
• 约翰福音6:1-14 -喂饱5000人。
• 约翰福音6:15-21 -耶稣在水上行走。
• 约翰福音9:1-12 -医治生来瞎眼的人。
• 约翰福音11:1-44 -拉撒路从死里复活。
vi. 古希腊词semeion [神迹]在新约中使用了74次,其中23次是出现在约翰的著作中。其余的大部分在其他福音书中,也有一些在使徒行传和保罗的书信中。“约翰用semeion表达在正式意义上的‘符号’或‘指针’……semia 能建立信仰,但神是信仰的内容,而不是semia。”(基特尔)
vii. “这个事件可以被寓言化,但这并不能证明它只是寓言而不是历史。所有的事件和历史都可以寓言化。”(道兹)
viii. 头一件神迹: “圣·约翰的这番话,把一切耶稣婴孩时期福音的虚构的神迹都否定了,都排除在可记载的范围之外。”(阿福德)
b. 显出他的荣耀来:根据约翰福音2:1,这神迹发生在第三日。约翰暗示耶稣在第三天显出祂的荣耀来,祂的门徒们看见祂的荣耀就信了祂。
I. 耶稣的荣耀显在祂的怜悯中,这是一个充满怜悯的神迹。酒并不是绝对必需的; 没有人会因为喝水而死。处在危机中的是新人的尴尬、名誉,或许还有他们的银行账户。然而,耶稣-并祂的父-认为这些值得行第一个公开的神迹。
c. 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他们当然以前就相信祂,但是现在他们的信仰加深了,并且重新表达出来。这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很典型的。神在我们的生活中行很多伟大的事情,使我们再次相信祂。
i. 读过希腊文圣经的人,你会注意到这里的表达吗? 是说祂的门徒信祂吗? 不是。是“相信祂”吗? 不是。“更深信祂”?是的。我们的版本也是如此; 但是继续信任祂会更准确。希腊语是“eis”: 祂的门徒更深信祂。他们如此相信,以至于他们似乎把自己淹没在耶稣里面。”(司布真)
ii. 门徒们的信心是很重要的,特别是与那些从神迹中得益的人相比,但并没有特别提及他们的信仰。
• 管筵席的没有相信。
• 新郎没有相信。
• 甚至没有说仆人们相信。
• 祂的门徒信了。
iii. 耶稣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向我们展示了关于耶稣和祂的事工的一些重要的事情。
• 马利亚告诉我们要期待耶稣做大事,但不要去告诉祂该怎么做。
• 用人们告诉我们要毫无疑惑地顺服耶稣,并且做到极致,享受成为奇迹的一部分。
• 新郎告诉我们耶稣爱化解危机。
• 管筵席的告诉我们,耶稣把最好的留到最后。
• 门徒们告诉我们这都是真的。
d. 这事以后,耶稣......下迦百农去:迦百农是耶稣的第二故乡,位于加利利海的北岸(马太福音4章13节)。
i.似乎整个圣家从拿撒勒搬到了迦百农,耶稣在那里设立了祂在加利利更大的事工的总部。”(布鲁斯)
ii.“希腊文的句子形式及其单数的使用——暗示,这次迁移是因着我们的主,而其他提到的人去是因为祂去了。”(特伦奇)
iii.他的......弟兄:“人们对‘祂的......弟兄’这个词有不同的理解。最自然的理解方式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孩子们……这种表达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中出现过好几次,而且从来没有任何限定条件表明这些词有任何其他含义。”(莫里斯)
iv.“cousin (anepsios)一词存在于希腊语中,如果需要的话本可以在这里使用。(坦尼)另外两段经文,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告诉我们耶稣通过马利亚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 约瑟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之后才和她同房。(马太福音1:25)
• 耶稣是马利亚的长子。(路加福音2:7)
B. 洁净圣殿。
1. (13-17)耶稣赶出兑换银钱和贩卖祭物的人。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
a.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 逾越节,耶路撒冷将挤满成千上万到访的人。圣殿山会尤其拥挤,耶稣看见许多人在圣殿的外院作买卖。
I. 暂且不说这种滥用行为会使交通更加拥挤,市场在这里的事实本身就会产生一种神圣和亵渎的交易的不体面的混合。”(阿福德)
ii.并有兑换银钱的人:“这听起来可能令人吃惊,但有时可能有多达250万的犹太人聚集在圣城守逾越节。(巴克莱)根据巴克莱的说法,他们都必须缴纳圣殿税,相当于一个工人两天的工资,但必须用圣殿专用的货币支付。这就是为什么兑换银钱的人做了这么多生意。
iii.许多释经者说,外国硬币不允许用于圣殿捐款的原因是它们带有皇帝或异教神灵的形象。但是“提利亚的货币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明确规定的(密西拿,比赫书8章7节),它带有异教徒的符号。”(莫里斯)。似乎问题不在于硬币上面有什么,而在于硬币里面有什么,而且只有以重量和内容好而闻名的硬币才被允许使用。
iv.了解了以后,这一切都变得合情合理,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个年轻的拿撒勒人对祂父神圣的殿产生了一股焦急的火烧,把祂吞噬了。”(麦克拉伦)
v. 犹太人的逾越节:“我们的福音传道者多次提到节日是‘犹太人的节日’——不是因为他自己的出身和教养不是犹太的(他是犹太人),而是因为他的许多读者都是外邦人,不熟悉犹太圣年的细节。”(布鲁斯)
b. 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当耶稣赶出殿里作买卖的人时,祂并不是凭着怒气做的。祂仔细地花时间拿绳子作成鞭子,仔细地考虑过要做什么。
i. 奇怪的是,有些释经者认为耶稣只对动物使用绳子作成的鞭,而其他人相信祂对人和动物都使用了绳子鞭。然而,其意义更多的是表现耶稣的权柄,而不是暴力。
c. 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在殿外院子里作买卖的人,把外邦人唯一能敬拜神的地方破坏了。这地方(外邦人的院)成了作买卖的地方。
i.洁净是逾越节庆祝活动的一部分。从家中除去一切有酵的物(就是用酵做的),是除罪的象征和图画。
ii.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描述了耶稣在地上传道结束时,对圣殿的另一次洁净。在两种情形中,这些商人出现在圣殿的院子里,破坏了外邦人唯一可以祈祷的地方。此外,他们的不诚实使他们的出现更加糟糕。
iii.“约翰并不是在纠正早期福音传道人在时间上可能有的错误,也不是为了神学的阐述而故意改变他们的历史,但是,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他是讲述了另外一次‘洁净’。”(塔斯克)
iv.“所提到的邪恶很可能在检查后再次出现。耶稣的行为虽然有益,但不太可能永久结束这种作为。”(莫里斯)
d. 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门徒们记得诗篇69章9节这句话,联想到耶稣在这里为神殿的洁净及其中的敬拜而心里焦急。
i.约翰以耶稣一个转变的神迹(把水变成酒)开始。然后他展示了耶稣洁净的工作(洁净圣殿)。耶稣在祂的百姓身上总是这样行: 先转变,然后再洁净。
2. (18-22) 耶稣谈到一座新的圣殿以及它的命运。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a. 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 这不一定是个不好的问题。凡从殿里赶出商人的,都宣称了这样做的权柄。犹太人想知道耶稣是否真的有这权柄。问题是他们要求耶稣给他们行一个神迹来证明。
i.“他们要一个‘神迹’的要求是错误的: 还有什么比他们刚才看到的神迹更有说服力的呢?”(布鲁斯)
b.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在这里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祂说这话的时候,可能还做了个手势。耶稣知道这些宗教领袖会试图拆毁祂的身体,但祂也知道他们不会成功。
i.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宗教领袖们本身就是实现预言的方式。当耶稣说“摧毁这座圣殿”时,他知道他们会尽最大努力摧毁它。
ii. 在耶稣受审的时候,祂被指控的罪名之一是祂说要毁坏圣殿(马太福音26:60-61,马可福音14:57-59)。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那些嘲笑祂的人提醒了耶稣一个似乎不可能实现的应许(马太福音27:40,马可福音15:29)。
iii. 拆毁这殿: 耶稣并没有反对圣殿,但祂确实看到了圣殿之外。祂告诉撒马利亚妇人,有一天,人们不再在撒马利亚或耶路撒冷的圣殿里敬拜,而是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
iv. 耶稣的身体仍然是圣殿。以弗所书2章19-22节和彼得前书2章5节都把教会的概念,比喻为基督的身体,与耶稣基督所建造的圣殿即建在祂身上的圣殿联系起来。
c. 我要再建立起来: 耶稣自信地称自己有从死里复活的能力,祂在约翰福音10章18节也重复了这一说法。有趣的是,新约也声称父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罗马书6:4和加拉太书1:1),圣灵又叫祂从死里复活(罗马书1:4和8:11)。耶稣的复活是三位一体的每一位的工作,各位又在一起工作。
i.没有一个人能自称从死里复活,即使他相信神会叫他复活。耶稣的声明是卓越的、大胆的,证明了祂对自己神性的认知。
ii. 耶稣使用自相矛盾的陈述迷惑敌人的技巧,之后向门徒解释,经常出现在约翰福音中。”(坦尼)
d. 门徒就想起祂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只有在耶稣死并复活后,祂的门徒才明白并相信圣经和耶稣的应许。
i.他们相信的经文主要是诗篇16:10,应许神的圣者不会永远在坟墓里。
ii. 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把耶稣的话和圣经放在一起是很有趣的,其中的基督论意义不应该被忽视。”(莫里斯)
3.(23-25) 耶稣不将自己交托给信祂的人。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a. 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 耶稣知道这是浅薄的信仰。它只是基于对壮观景象的羡慕。耶稣知道这事,不将自己交托他们。
i. 如果信仰不过是对壮观事物的羡慕,它就会在众人中产生掌声; 惟有神的儿子,不能将自己交托于这样的信心。”(摩根)
ii. 一个肤浅的信仰可能比没有好,但不应该认为这是足够的-耶稣知道。“这就是路德所说的‘牛奶信仰’,可能会成长为更值得信赖的东西。”(道兹)
b. 他知道万人: 知道人性的过去和现在,耶稣仍然爱人。祂以前知道而且仍然知道最坏的情况; 但也看见神的形像,即便是在堕落的人身上。
i.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 “有些时候,其他的领袖和老师可能会被误导,以为他们的追随者们比实际上更忠诚、更明白; 耶稣却不是这样,祂能读懂男人和女人的内心深处,就像读一本打开的书。”(布鲁斯)
ii. “许多人来信祂的时候,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祂不依赖于人的认可。”(莫里斯)
iii. 他知道万人:“这里所阐述的是神圣的见识……就像经文所讲的一样,断言了对所有人的全部认知。””(阿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