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
耶稣指着他自己,可能已经回答了:“谁最大?”的问题。相反,耶稣通过以一个孩子为榜样吸引他们注意他的本性。
i. 耶稣叫孩子的时候,孩子来了,这说明了耶稣的一些事情。他是那种孩子们很愿意接近的人。
ii. 也告诉我们一些关于彼得的事。如果彼得真的像罗马天主教神学和历史上的教皇那样被视为第一位教皇,耶稣应该宣布彼得是天国里最大的。
iii. “有一个传统,孩子长大后成为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后来成为教会的一个大仆人,一个伟大的作家,最后成为基督的殉道者。”(巴克莱,Barclay)
克拉克(Clarke)说这个传统来自基督教作家尼以弗罗斯(Nicephorus),他说,伊格那丢在公元107年被图拉真杀死。然而,克拉克也写到尼以弗罗斯,他“既软弱又轻信,没有什么可依靠的。”
b. 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这可能使门徒们非常失望。他们知道,在那个时代,孩子更多地被视为财产而不是个人。大家都知道,他们虽是被看得见的,却不被听见。耶稣说,我们进入天国,就必须从这样一个卑微的地方开始,更不用说成为天国里最大的人了。
i. “在犹太社会里,孩子是无足轻重的人,要服从长辈的权威,除了作为一种责任之外,不被认真对待,要被照顾,而不被仰视。”
(弗朗斯,France)
ii. 孩子没有威胁性;我们不怕在黑暗的小巷里遇到一个五岁的孩子。当我们是一个强硬的、令人生畏的存在时,我们就不像耶稣。
iii. 孩子不善于欺骗;他们在愚弄父母方面很失败。当我们善于隐藏自己,欺骗别人,我们就不像耶稣。
iv. “孩子作为理想的,不是单纯、纯洁或信心,而是谦卑、不关心社会地位。”
(卡尔森,Carson)
v. 耶稣知道我们必须变成小孩子的样式。降低位置、谦卑自己,这些不是我们的本性。
c.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耶稣随后谈到了为大的问题。当我们最能实现一个孩子在那种文化中卑微的地位时,我们就在通往天国的路上了。
i. “谦卑自己并不是指武断的禁欲主义或虚假的谦虚…而是指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正如耶稣所做的,腓立比书2章8节,用了同样的短语)”
(弗朗斯,France)
ii. “孩子们不会假装谦卑,但他们本身就谦卑;真正亲切的人也是如此。假装谦卑令人作呕;现实才有吸引力。”
(司布真,Spurgeon)
iii. 我们知道天国里,有一个人是最大的:耶稣基督。这意味着耶稣自己谦卑得像个小孩子。他不关心自己的地位。他不必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他不会骗人,也没有令人生畏的风度。
a.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
这比喻并没有提到第一个仆人的良心因他的行为而不安。是他的同伴们意识到了他所做的错事。
i. “即使他看不清,别人也能看出他的恶行。“(司布真,Spurgeon)有时我们是痛苦的——让我们尴尬的是——我们对自己罪恶属肉体的行为视而不见。
b. 你这恶奴才…
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当主人听到这个消息时,大怒。一个已经被饶恕了这么多的人,现在还如此不饶恕人,这是不对的。于是,主人给了第一个仆人他应得的——公正而不是怜悯。
6. (35) 所有已经被饶恕的人都需要发自内心真正的饶恕他人。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a. 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原则很明确。神已经免了我们如此巨大的债,任何欠我们的债相比之下都是微不足道的。没有人能冒犯我到我冒犯上帝的程度。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我们所做的小事,也适用于我们所做的大事。
i. “我们因拒绝饶恕而招致更大的愤怒,这比我们所欠下的其他债务更甚。”
(司布真,Spurgeon)
b.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
由此,耶稣教导了一个关于饶恕很重要且常被忽视的原则。有许多虔诚的基督徒因为错误的原因而拒绝饶恕他人——他们觉得这样做是完全正当的。
i. 他们的推理是这样的:我们不应该饶恕那个得罪我们的人,直到他们完全悔改。这是因为悔改是在我们赦罪的命令中提到的(如路17:4),也因为我们饶恕他人是效法神饶恕我们。除非悔改,否则神不会饶恕我们,所以我们不应该饶恕别人,除非他们向我们悔改。我们甚至有责任拒绝饶恕,并审判他们的悔改,因为这样做最终是为了他们的益处。
ii. 这种想法——即使是善意的——是错误的,最终也是危险的。这个比喻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认为“如果我不悔改,上帝就不会饶恕我;所以我必不饶恕那些得罪我的人,直到他们真正悔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这个等式中,我不能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我永远也不能。神站在那里,他从来没有得到过饶恕,也从来不需要被饶恕;我是一个被饶恕的人,需要不断的被饶恕。
iii. 因此,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应该比神更快地饶恕,而不是以悔改为前提,因为我们是被饶恕的罪人,我们也必须饶恕他人。我们有比神更大的责任去饶恕他人。
iv. 既然我们已经被饶恕了这么多,我们就没有权利不饶恕别人。我们是被免除了无限的债务的欠债人;我们会继续抓着别人欠我们的小债不放吗?如果有人有权拒绝饶恕,那就是上帝——他比我们认识的任何人都更自由、更彻底地饶恕。我们有什么权利坚持不饶恕人呢?
v. 同样重要的是要理解饶恕与和解之间有区别。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关系才能得到真正的和解,而这可能需要冲突中的一方悔改或双方都悔改。然而,饶恕可以是单方的。
vi. 此外,饶恕并不一定能使一个人免于他们的罪所带来的民事或实际后果。例如,一个房主可能会饶恕抢劫他的家的人,但这强盗被逮捕和入监是合理的。在个人层面上,饶恕是必要的。在公民和社会层面上,这个人应该受到地方官员的惩罚(罗13)。
vii. 然而,这一原则很明确。从上下文看,这个比喻是为了让我们更容易地饶恕人,而不是更不饶恕人。没有人能合理地理解这个比喻,并认为耶稣试图限制他的门徒的饶恕人。
viii. 读过这段话的人,“所以不要轻易饶恕人,就像你们在天上的父不轻易饶恕你一样。”就错失了整个比喻的真正意思。所以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6)。
ix. 从心里:
这使得命令更强大。我们若单从言语上饶恕,却不从心里饶恕,仍是被定罪的。” (司布真,Spurgeon)
c. 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把这理解为不饶恕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罪是错误的。更好的说法是,饶恕人是真正被饶恕的证据,而习惯性的不饶恕人可能表明一个人的心从未真正被耶稣的爱触摸过。
i. “不肯饶恕人的,得不到饶恕。”(弗朗斯,France)正如雅各后来所写的,不怜悯人的,也要收无怜悯的审判。(雅2:13)
ii. 此外,我们还记得在耶稣的比喻中,不饶恕人的所受的惩罚:主人把他交给掌刑的。有许多可怜的灵魂被自己的不饶恕人所折磨。
马太福音第18章 – 神国子民的素质和态度
在昆兰的分离主义团体中——那些保存死海古卷的人,后来在20世纪被发现——有一本“纪律手册”(学者称之为1QS)。有些人认为马太福音第18章是早期教会版本的“门徒手册”。但马太福音第18章和昆兰的艾赛尼派有很大不同。他们的《弟子手册》处理了许多具体的规则; 这里耶稣处理的是他的子民之间相处的态度的原则问题应显示出他们是神国的子民。
A. 一个孩子的心,关心上帝的孩子。
1. (1) 门徒问一个问题。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a. 谁是最大的: 门徒们常常关心谁为大的问题。他们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似乎以为耶稣已经选了他们当中的一个为大,或者好像他们要耶稣在他们中间作决定。
i. 我们可以想象门徒们争论谁为大(就像他们在路加福音9章46节和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样),然后说:“让耶稣来决定吧。”
ii. “他说到了自己的卑微,他们想到了自己的进步;是‘同时’的。” (司布真,Spurgeon)
b. 天国里最大: 门徒们想知道谁将在耶稣即将建立的管理体系中担任最高职位。
i. “毫无疑问,他们幻想着一个弥赛亚的世俗王国,他们可以得到自己的地位。” (普尔,Poole) “他们梦想着荣誉和官职的分配,一个世俗的君主政体,就像地上的国一样。” (特拉普,Trapp)
2. (2-4) 耶稣把孩子作为谦卑的榜样。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a.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 耶稣指着他自己,可能已经回答了:“谁最大?”的问题。相反,耶稣通过以一个孩子为榜样吸引他们注意他的本性。
i. 耶稣叫孩子的时候,孩子来了,这说明了耶稣的一些事情。他是那种孩子们很愿意接近的人。
ii. 也告诉我们一些关于彼得的事。如果彼得真的像罗马天主教神学和历史上的教皇那样被视为第一位教皇,耶稣应该宣布彼得是天国里最大的。
iii. “有一个传统,孩子长大后成为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后来成为教会的一个大仆人,一个伟大的作家,最后成为基督的殉道者。”(巴克莱,Barclay) 克拉克(Clarke)说这个传统来自基督教作家尼以弗罗斯(Nicephorus),他说,伊格那丢在公元107年被图拉真杀死。然而,克拉克也写到尼以弗罗斯,他“既软弱又轻信,没有什么可依靠的。”
b. 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这可能使门徒们非常失望。他们知道,在那个时代,孩子更多地被视为财产而不是个人。大家都知道,他们虽是被看得见的,却不被听见。耶稣说,我们进入天国,就必须从这样一个卑微的地方开始,更不用说成为天国里最大的人了。
i. “在犹太社会里,孩子是无足轻重的人,要服从长辈的权威,除了作为一种责任之外,不被认真对待,要被照顾,而不被仰视。” (弗朗斯,France)
ii. 孩子没有威胁性;我们不怕在黑暗的小巷里遇到一个五岁的孩子。当我们是一个强硬的、令人生畏的存在时,我们就不像耶稣。
iii. 孩子不善于欺骗;他们在愚弄父母方面很失败。当我们善于隐藏自己,欺骗别人,我们就不像耶稣。
iv. “孩子作为理想的,不是单纯、纯洁或信心,而是谦卑、不关心社会地位。” (卡尔森,Carson)
v. 耶稣知道我们必须变成小孩子的样式。降低位置、谦卑自己,这些不是我们的本性。
c.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耶稣随后谈到了为大的问题。当我们最能实现一个孩子在那种文化中卑微的地位时,我们就在通往天国的路上了。
i. “谦卑自己并不是指武断的禁欲主义或虚假的谦虚…而是指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正如耶稣所做的,腓立比书2章8节,用了同样的短语)” (弗朗斯,France)
ii. “孩子们不会假装谦卑,但他们本身就谦卑;真正亲切的人也是如此。假装谦卑令人作呕;现实才有吸引力。” (司布真,Spurgeon)
iii. 我们知道天国里,有一个人是最大的:耶稣基督。这意味着耶稣自己谦卑得像个小孩子。他不关心自己的地位。他不必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他不会骗人,也没有令人生畏的风度。
3. (5-6) 使人跌倒的,有祸了!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a.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因为耶稣的本性就像这些小孩子一样,我们如何对待那些谦卑的孩子就表明了我们对耶稣的本性的看法。
i. “他们被接待,不是因为他们是伟大的、有智慧的或有能力的,而是因为他们是奉耶稣的名而来。他们属于耶稣。”(卡尔森,Carson)“基督所作转变的根本事实是他把伟大的变成了小孩子。” (摩根,Morgan)
ii. 其实藐视谦卑的人是很容易的。他们是失败者;在我们这个竞争激烈、咄咄逼人、遥遥领先的世界里,他们永远也成不了气候。然而,当我们藐视谦卑的人时,我们也是藐视耶稣。
b.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耶稣很严肃对待把祂的一个小子带到罪里去的人。“小子”不仅指孩子,也指那些像耶稣所描述的那样谦卑自己像孩子的人。
i. 犯罪是一件恶事,使他人犯罪则是更大的恶。但是,把耶稣的一个小子引入罪中恶上加恶,因为你把一个人引到一个罪的实例或模式里,败坏了他们所有的纯真。
c. 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这里描述了一种严厉的惩罚。犯法的人倒不如接受大磨石的惩罚。
i. 那石头,和任何与它相连的人,肯定会沉下去,再也浮不上来。这是一个大磨石。“大多数磨石都是供家庭使用的手工工具……这里是由驴拉着的石磨。” (卡尔森,Carson)
ii. “深海里。"(布鲁斯,Bruce)"而且,犹太人一看到溺水的情景就感到恐怖。溺水有时是罗马人的惩罚,但绝不是犹太人的惩罚。” (巴克莱,Barclay)
4. (7) 冒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不参与冒犯。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a. 这世界有祸了! 第一个祸是对一个有犯罪危险的世界发出的怜悯之声。第二个祸,是警戒那作恶的,或叫灾祸临到他人身上的。
i. “神凭他自己旨意的智慧所命定的,他必不禁止各人心里的私欲,倒叫人随从己意。” (普尔,Poole)
b. 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罪恶、伤害和冒犯在所难免。然而那叫人犯罪的,在神面前有罪了,并且无可推诿。
i. 这教导我们,我们可以放下人给我们带来的愤怒和苦毒。神应许要对付那些绊倒人的人。
ii. 如果神应许要对付那些绊倒属神的人,这就表明神在保护他的子民。这教导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没有人能毁坏我们的生命。如果他们绊倒我们,上帝会对付他们,神永不会撇下我们。
5. (8-9) 鉴于那些绊倒人的人将面临审判,在与罪的斗争中舍己是值得的。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a.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 有些人只在容易或方便的时候才远离罪。耶稣警告我们,我们必须愿意在与罪的斗争中舍己,没有什么比面对公义的上帝的愤怒更糟糕的了。在与罪的斗争中舍己比以后面对永恒的惩罚好。
b.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 把这些按字面意思理解而不是从态度上的转变就是很大的问题。问题不仅在于给自己带来明显的身体伤害,更在于肉体残害在控制罪的方面做得还不够。我们需要由内而外的转变。
i. 如果我砍掉了我的右手,我仍然可以用左手犯罪。如果我的左眼被剜了出来,我的右眼仍然会犯罪——如果所有的身体部位都不见了,我的心和思想仍然会犯罪。上帝召唤我们进行一场比任何形式的身体残害都要彻底的转变。
6. (10) 我们有责任守护上帝的孩子。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a.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 因为神的心和眼总是看顾他的孩子,我们应该用爱和尊重来对待他们。上帝保护谦卑的人。
b. 他们的天使: 这通常指“守护天使”。当然有天使在守护我们,服侍我们(来1:14),但没有必要只局限于一个特定的“守护天使”。
7. (11-14) 门徒必须以耶稣的心为心,关心个人。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a. 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这个故事证明了上帝对个人的重视。耶稣告诫我们对个人要有同样的关心。
i. 这个比喻与路加福音15章3-7节中关于迷失的羊的比喻相似,但又有所不同。证据表明,这是两个相似的比喻,都是耶稣教导的,但目的却截然不同。” (卡尔森,Carson)
ii. 在这里,耶稣强调了我们应该在基督徒社区中爱和关心所有人。“头一个试探是轻看一人,因为只有一人;第二种是轻视一人,因为那人太小;另一种,也许是最危险的一种试探,就是轻视一人,因为那人走迷了。” (司布真,Spurgeon)
iii. 那只迷路的: “我们应当怎样爱罪人,因为耶稣爱我们,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我们必须在醉鬼还在传杯子的时候爱他们; 甚至在我们听到咒诅者还在咒骂的时候就爱他们...我们不能等到看到他们变好了才去爱,而是按照他们的本相接纳他们-就是迷失的本相。” (司布真,Spurgeon)
b.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 牧羊人找到羊时很高兴。他并没有因为自己付出的努力或时间而生气或怨恨。他很欣喜。
i. 巴克莱(Barclay)指出,这个比喻向我们展示了上帝的爱的特性,就像牧羊人对待迷失的羊一样的关爱。
· 是个人的爱。
· 是有耐心的爱。
· 是寻找的爱。
· 是喜乐的爱。
· 是保护的爱。
c.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保证,在一个负责任的时代到来之前,孩子们就得救了。但绝对肯定的是只有信徒的孩子(林前7:14)。至于其他的,我们必须相信上帝的怜悯和公义审判全地的知识(创18:25)。
B. 处理主内的罪。
1. (15) 如果有人得罪你,直接去找得罪的你人,指出他的错。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a. 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 重要的是,我们要先去找得罪你的弟兄——不要对别人发牢骚或说长道短,尤其是在分享代祷事项或寻求建议的伪装下。相反,你应该直接找对方说。
i. 任何人都不能错误地把耶稣这句话当作命令,让你的弟兄对他们对你犯下的每一个罪认罪。圣经说我们要彼此宽容,彼此忍耐。但显然,有些事情我们不能忍受太久,必须解决。
ii. 我们可以说,当你的兄弟得罪你的时候,耶稣给了我们两个选择。你可以直接去找他处理;你也可以把这事放在基督徒的忍耐下,彼此忍耐。其他的选择——保持怨恨,报复,和别人谈论这个问题——都是不允许的。
iii. “我们不能对别人对我们的过失耿耿于怀而保持沉默,也不能把这件事公诸于世。我们必须找到得罪我们的人,告诉他他的错误,就好像他没有意识到一样;也许他本无意。” (司布真,Spurgeon)
b. 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你以两种方式得了他。首先,问题已经解决。也许你意识到他在某些方面是对的,他也意识到你在某些方面是对的,但问题已经解决了。第二,你得到了他,因为你没有去和别人说长道短,不会一面之词得罪你的兄弟。
i. 重要的是,耶稣并没有说你的弟兄必须认同你,或立刻在你面前悔改。首先,只要他听你就够了。
2. (16-18) 若教会中有人顽固不悔改,就从团契中将他除去。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a.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 当冒犯方拒绝听时,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的圈子只会变得更大。若仍有顽梗不悔改的心,他们必被弃绝。(愿他在你面前像外邦人一样)
i. 同样,在听到双方的陈述后,可能会有一两个以上的人以与第一个被冒犯的人不同的方式来分配责任来解决问题。先诉情由的,似乎有理。等邻舍来到、就察出实情。(箴18:17)目的必须是恢复关系,而不是证明自己是对的。
ii. “尽管干涉争吵是非常不明智之举,但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应该愿意成为帮助解决分歧的两三个人中的一个。” (司布真,Spurgeon)
b. 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不悔改的人必须像我们对待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怀着极大的爱,使他们完全悔改,与神和好。
i. 若事不能解决,就当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对待。保罗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林前5:1-8),意思就是要完全对立,拒绝他参与基督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不悔改的人会因为被排除在团契的祝福和保护之外而受到惩罚。
ii. “当然,在这节经文中,并没有提到要怎样行使会众的权柄,也没有提到要用什么方法来行;没有提到教会领袖或长老。” (弗朗斯,France)
c. 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 如果这个过程是谦卑地按照神的话去做,这在神的眼中是很有约束力的,即使那些不悔改的人只是去另一个教会。
i. “一般的捆绑和释放=对行为的判断;这里特指的是把罪看作是可以原谅的或者是不可原谅的。” (布鲁斯,Bruce)
ii. “每个教堂都有自己的门钥匙。当下面的会众正确地转动这些键时,上述法令已得到批准。” (司布真,Spurgeon)
3. (19-20) 不悔改的人在团契中得不到的能力和祝福。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a. 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 同心合意的祷告和耶稣的同在有真正的力量。这正是不悔改的的人所错失的。
i. 在古希腊,“同心合意”的字面意思是“交响乐”。耶稣要我们像一个伟大的管弦乐队一样互相配合。“这是一个比喻,取自许多调有相同音调、演奏相同曲调的乐器:在这里,它意味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向上帝祈祷时,他们的心、渴望、愿望和声音完全一致。” (克拉克,Clarke)
b. 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我们必须利用同心合意的力量,根据《利未记》26章8节中提到的原则而运作的,其中5个人打跑100个敌人,而10个人打跑10000个敌人。这就是1人打20人和100人的区别。同心合意的祈祷中有真力量,倍数的力量。
i. “也许他们所提出的确切的请求没有得到明显的答复。记住,上帝经常听到我们祈祷的祷告,并回答,按照他的意思成就而不是按照我们的祈祷。” (司布真,Spurgeon)
c. 有两三个人: 耶稣这里指出,他的子民的聚会——事实上,充满了与天相连的力量和权柄的聚会——不需要是大型的聚会。他们可以是他的两三个跟随者聚在一起。
i. “耶稣在小集会中与在大集会中一样多的出现…他不是数字的奴隶。” (巴克莱,Barclay)
ii. 两三个人的聚集很容易。有些人总是近在咫尺,找个地方见面并不难。
iii. “提到两三个人,并不是要鼓励离队,而是要鼓励那些少数忠心的人,他们不忘聚在一起。” (司布真,Spurgeon)
· 这告诉我们,大数据并不重要。
· 这告诉我们,人的级别并不重要。
· 这告诉我们,特定的地方并不重要。
· 这告诉我们,特定的时间并不重要。
· 这告诉我们,聚会采取的特定形式并不重要。
d. 奉我的名聚会: 这告诉我们,奉耶稣的名聚会是最重要的。
· 奉他的名聚集,就是他认识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名字。
· 奉他的名义聚集,他就是我们聚集的焦点;我们聚集在耶稣周围。
· 奉他的名义聚集,就是按照耶稣的属性和本性聚集。
· 奉他的名义聚集,就是以耶稣认可的方式聚集。
e.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这就是说耶稣不是在前面,更靠近牧师或领袖。他在中间,在那里与众人亲近。这就是说他应该被介绍给众人并向所有人启示。有些人离开教会时说:“他们带走了我的主,我不知道他们把他放在哪里了。”
i. “我们是奉耶稣的名聚集,所以祂在那里;不但要亲近领袖,也要亲近牧师,更要亲近中间的人,因此要亲近每一个敬拜他的人。” (司布真,Spurgeon)
ii. 我在他们中间: “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用真理说这些话,因为只有神是无处不在的,这些话指的是神无所不在……让众人都看到到耶稣不是要搜出他们的罪,记下他们崇拜的不完美之处;而是去开导、加力量、安慰和拯救他们。” (克拉克,Clarke)
C. 神国里的饶恕:无情仆人的比喻。
1. (21-22) 彼得问关于饶恕的问题以及耶稣的回答。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a. 到七次可以吗? 根据耶稣所说的同心合意和合一,彼得希望通过建议宽恕一个悔改的兄弟七次来表达他的爱,当时很多犹太拉比都认为三次是可以接受的极限。
i. “拉比们讨论了这个问题,并建议不要超过三次……因此,彼得的七次是慷慨的,但耶稣的回答消除了所有的限制和计算。” (弗朗斯,France)
b. 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耶稣出人意料地回答说,我们要无限次地原谅悔改的人。无限次肯定是七十个七背后的意思;如果耶稣指望我们把对他人得罪我们的罪加到490,在第491次罪中,拒绝宽恕他,那就奇怪了。
i. “他引自于创世纪4章24节的比喻中巧妙地对比了拉麦无限的报复和门徒无限的饶恕。” (弗朗斯,France)
2. (23-24) 第一个仆人欠下的债。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a. 要和他仆人算账: 在这个比喻中,国王希望他的仆人们在处理他的事务时忠心诚实。因此,有一天,耶稣将察看他们的工,就会和他们算账。
b. 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评论家们估算一千万银子的现代价值在1200万到10亿美元之间。这个数字清楚地代表了一笔无法偿还的债务。
3. (25-27) 主人免了他的债。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阿,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a. 主人吩咐他卖了偿还: 当然,这个人偿还不起。于是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家眷,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这也无法偿还债务;奴隶的最高价格是一他连得一个(通常卖得更少)。然而,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公正。
i. “一个奴隶的最高价格约为一他连得,正常价一般卖到这个数字的十分之一或更少。” (卡尔森,Carson)
b. 主阿,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仆人的承诺毫无意义。他说得好像他所需要的只是宽容;如果他有足够的时间,他就可以偿还这笔巨额债务。听耶稣讲道的门徒会认为这很幽默。
i. “许多可怜的罪人都有丰富的决心。这个仆人债务人认为他只需要宽容;但他确实需要饶恕!” (司布真,Spurgeon)
c.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主人动了慈心,免了一笔显然永远无法偿还的债务——不管仆人许下了什么承诺。
4. (28-30) 被赦免的仆人拒绝宽容他人。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a. 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 那个刚刚被免除了一笔无法偿还的债务的仆人走了出去,遇见了一个欠他钱的人。一见到他,他立即袭击了他(掐住他的喉咙),并要求付款。
i. 债务是真实的。十两银子大约等于100天的工资。这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目,但和他的主人免了他的债务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这实际上是第一个仆人欠他主人的60万分之一。
ii. 掐住他的喉咙 “据我所知,没有一个词能像Anglo-Saxon说的‘节流’一词那样,如此充分地表达出原文的意思:它的意思是(像希腊语一样)掐住一个人的喉咙,把他掐死半死。” (克拉克,Clarke)
iii. “债务非常、非常少,但强烈要求偿还。我们对同伴提出的小小要求太容易被毫不留情地强加于人。” (司布真,Spurgeon)
b. 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欠债少的人也用同样的恳求和承诺来求欠债多的人的宽容。但这没有用,被赦免的仆人就把他投入了债务人的监里。
5. (31-34) 不饶恕人的仆人受的审判。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a.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 这比喻并没有提到第一个仆人的良心因他的行为而不安。是他的同伴们意识到了他所做的错事。
i. “即使他看不清,别人也能看出他的恶行。“(司布真,Spurgeon)有时我们是痛苦的——让我们尴尬的是——我们对自己罪恶属肉体的行为视而不见。
b. 你这恶奴才… 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当主人听到这个消息时,大怒。一个已经被饶恕了这么多的人,现在还如此不饶恕人,这是不对的。于是,主人给了第一个仆人他应得的——公正而不是怜悯。
6. (35) 所有已经被饶恕的人都需要发自内心真正的饶恕他人。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a. 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原则很明确。神已经免了我们如此巨大的债,任何欠我们的债相比之下都是微不足道的。没有人能冒犯我到我冒犯上帝的程度。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我们所做的小事,也适用于我们所做的大事。
i. “我们因拒绝饶恕而招致更大的愤怒,这比我们所欠下的其他债务更甚。” (司布真,Spurgeon)
b.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 由此,耶稣教导了一个关于饶恕很重要且常被忽视的原则。有许多虔诚的基督徒因为错误的原因而拒绝饶恕他人——他们觉得这样做是完全正当的。
i. 他们的推理是这样的:我们不应该饶恕那个得罪我们的人,直到他们完全悔改。这是因为悔改是在我们赦罪的命令中提到的(如路17:4),也因为我们饶恕他人是效法神饶恕我们。除非悔改,否则神不会饶恕我们,所以我们不应该饶恕别人,除非他们向我们悔改。我们甚至有责任拒绝饶恕,并审判他们的悔改,因为这样做最终是为了他们的益处。
ii. 这种想法——即使是善意的——是错误的,最终也是危险的。这个比喻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认为“如果我不悔改,上帝就不会饶恕我;所以我必不饶恕那些得罪我的人,直到他们真正悔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这个等式中,我不能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我永远也不能。神站在那里,他从来没有得到过饶恕,也从来不需要被饶恕;我是一个被饶恕的人,需要不断的被饶恕。
iii. 因此,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应该比神更快地饶恕,而不是以悔改为前提,因为我们是被饶恕的罪人,我们也必须饶恕他人。我们有比神更大的责任去饶恕他人。
iv. 既然我们已经被饶恕了这么多,我们就没有权利不饶恕别人。我们是被免除了无限的债务的欠债人;我们会继续抓着别人欠我们的小债不放吗?如果有人有权拒绝饶恕,那就是上帝——他比我们认识的任何人都更自由、更彻底地饶恕。我们有什么权利坚持不饶恕人呢?
v. 同样重要的是要理解饶恕与和解之间有区别。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关系才能得到真正的和解,而这可能需要冲突中的一方悔改或双方都悔改。然而,饶恕可以是单方的。
vi. 此外,饶恕并不一定能使一个人免于他们的罪所带来的民事或实际后果。例如,一个房主可能会饶恕抢劫他的家的人,但这强盗被逮捕和入监是合理的。在个人层面上,饶恕是必要的。在公民和社会层面上,这个人应该受到地方官员的惩罚(罗13)。
vii. 然而,这一原则很明确。从上下文看,这个比喻是为了让我们更容易地饶恕人,而不是更不饶恕人。没有人能合理地理解这个比喻,并认为耶稣试图限制他的门徒的饶恕人。
viii. 读过这段话的人,“所以不要轻易饶恕人,就像你们在天上的父不轻易饶恕你一样。”就错失了整个比喻的真正意思。所以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6)。
ix. 从心里: 这使得命令更强大。我们若单从言语上饶恕,却不从心里饶恕,仍是被定罪的。” (司布真,Spurgeon)
c. 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把这理解为不饶恕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罪是错误的。更好的说法是,饶恕人是真正被饶恕的证据,而习惯性的不饶恕人可能表明一个人的心从未真正被耶稣的爱触摸过。
i. “不肯饶恕人的,得不到饶恕。”(弗朗斯,France)正如雅各后来所写的,不怜悯人的,也要收无怜悯的审判。(雅2:13)
ii. 此外,我们还记得在耶稣的比喻中,不饶恕人的所受的惩罚:主人把他交给掌刑的。有许多可怜的灵魂被自己的不饶恕人所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