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显然,我们可以选择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这一选项——这一危险——是向我们敞开的。我们可能在领受耶稣赐给我们的荣耀自由以后,对它进行玩弄,利用它,叫它成为一种工具,以牺牲别人为代价,讨自己的喜欢。因为这里的重点是在谈我们当如何彼此相待,所以保罗心中所指的,是将自由当作损害他们的工具。
c.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顺着圣灵而行是关键,但并不总是轻易就能做到。这常常是一场争战。基督徒心里进行着一场争战,就是情欲和圣灵之间的争战。正像保罗所说,这两个是彼此相敌——它们丝毫不能共事!若在这场内心争战中得胜的是情欲,就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作的。你的生活就是你所不愿活出的样子;你是活在情欲之下,而不是圣灵之下。
a.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保罗刚刚谈过每个信徒里面肉体和圣灵之间的争战。尽管这是一场内在的、看不见的争战,但外在的结果却是显而易见的。保罗不得不列出这些事情,几乎像是要道声歉,因为情欲的事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他在圣灵的感动之下,知道具体说说很重要,因为我们必须具体知道我们是如何顺着情欲而行的。我们看不到情欲的模样,但我们能看到它行出来的事情。
d. 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凶杀:每一个都是“害人”罪。这些罪主要是以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这一方面表明出来。上帝在意我们在性和道德方面的清洁,他在意我们在宗教和敬拜方面的清洁。但他也特别在意我们彼此相待的方式。保罗用了更多的词汇描写人际关系方面的这些罪,这件事就表明在上帝看来,我们彼此相待是何等重要。
a.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这说明基督徒应当怎样生活,一直都是这样的教训,而不只是一种偶尔的强调。保罗知道我们得救是唯独靠着上帝的恩典和耶稣的工作,而不是靠我们以前、现在以及将来的行为。但他也知道那些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人要尽很高的道德义务——不是为了换取救恩,而是出于对救恩的感激,也是要与我们在耶稣里的位分基本相称。
b.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顺着这些情欲的事而行是对上帝的显然悖逆,那些明显悖逆神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c. 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保罗在这节经文里的果断和坚定是很惊人的。保罗的话在这里可能听起来很严厉,甚至刺耳,但他是与圣经的归信观念相一致的。当我们到耶稣那里去,罪得赦免,灵魂得拯救时,他也改变我们的生命。这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做成的,这一工作在永恒的这一边决无可能完全,但仍然会有真正的改变(约翰一书3:5-9)。查尔斯·司布真据说讲过这样一段话:“恩典若不能改变我的生命,也必不能拯救我的灵魂。”意思并不是说,基督徒决不可能犯这些罪,而是说他们决不可能停留在这些罪中。
c. 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你在耶稣基督里活着,可以胜过肉体的邪情私欲。各种资源在耶稣里都有。向他仰望,在他里面看待你的生命。如果你是属基督的人,那么你就属于他——不属乎这个世界、不属乎自己、也不属乎你的邪情私欲。
d.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我们要想更好认识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就要明白加拉太书5:16和5:25当中的行,在希腊文中用的是不同的字。第一个(peripateo)是描写行走的普通词汇,在那里用来描绘“行走人生”的画面。第二个(stoicheo)指的是“与……行得一致”或者“与……排成直线”。保罗在这里是说,“要与圣灵步调一致”。
e. 不要贪图虚名:保罗以这个警戒结束了靠着圣灵行事这一部分,因为他知道,有些人自己靠着圣灵行事时必定会贪图虚名。这可能是撒旦相当高明的招数!上帝的孩子终于靠着圣灵行事了——于是他便试探他们在这件事上贪图虚名。他们很快就确信,他们几乎每次都确信他们是对的,别人全都是错的。这种事常常是渐渐发生的,所以保罗警戒说,“不要贪图虚名”。
加拉太书第五章——在耶稣的自由上站立得稳
A.最后的恳求:靠着耶稣的自由行事。
1.(1)概括语:保罗结合之前说过的所有事情,现在要挑战加拉太人,靠他所阐明的真理行事。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a.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事实就是耶稣叫我们得以自由。如果我们活着,与上帝的关系是奴仆式的律法关系,并不是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恳求我们靠着他的力量,行在这种自由中,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i.值得注意的是,叫我们得以自由的是基督,不是我们自己得以自由的。自由是耶稣的恩赐,因信赐予我们,我们也因信领受。当我们挣扎着使自己得以自由时,只能越发被奴仆的轭挟制。
ii.保罗还着重强调了一件事:自由。今天的人们活在对“自由”的草率追求中,他们以为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决不可剥夺任何欲望。这是一种自由,是假自由;但并不是这里所说的自由。这里的自由指的是我们脱离了独断专行,无需自己赚得通往上帝的道路;脱离了罪恶、罪责和定罪,脱离了罪的刑罚和权势,并最终脱离罪的存在。
b. 站立得稳就意味着,维持住自由的地位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在耶稣里脱离了律法得以自由的人,仍有可能活着像奴仆;他们可能会被迷惑,使自己回到作奴仆的境地。
i.伟大的布道家D.L.穆迪引用了一位老妇人在内战结束以后说的话,阐明了这一观点。她以前在南方作过奴隶,因为以前是奴隶,她对自己的地位感到困惑,所以就问:我是自由的吗?还是不自由呢?我去找老主人,他说我没有自由;我去找自己的同族,他们说我有自由。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自由。有人对我说,亚伯拉罕·林肯签署了一个宣言,但主人说他没签,他也没有任何权利签。许多基督徒也在同样的问题上感到困惑。耶稣基督已向他们颁布过“解放宣言”,但他们的“老主人”对他们说,他们仍旧是奴仆,与上帝是律法的关系。他们活在捆绑之中,因为他们的“老主人”欺哄了他们。
c.奴仆的轭这个短句使我们想起使徒行传15:10彼得说的话,论到那些想将外邦人置于律法之下的人: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上呢?犹太人自己都不能靠律法使自己在上帝面前称义,因此他们不当把沉重难当的轭担在外邦人身上!
i.那个年代有些犹太教师把摩西律法称为轭,但他们运用的是这个字的正面意义。保罗将律法关系视为一种轭,但它是奴仆的轭。它与奴仆,而不是自由关联。这一奴仆的轭除了挟制我们以外,毫无用处。我们以大力气去拉上帝的犁,但奴仆的轭却叫我们受挟制、被约束,动弹不得。
ii.这当然是捆绑。犹太教师为了守住摩西律法,总结了多达613条诫命。“甚至把它们全都记下来也是重担,几乎没有可能遵守住。难怪保罗说到一个人顺从它们的时候,像是作了奴仆。”(莫利斯)
iii.“就像终日负轭劳作的牛,晚间牵到尘土路上吃草,到最后不能再驮起重担时,就挑出来宰杀,照样,那些想靠律法称义的人,也是‘被奴仆的轭挟制’。当他们年老之时,事奉律法已筋疲力尽,他们所赚得的永恒奖赏便是上帝的忿怒和永远的折磨。”(路德)
2.(2-4)欣然接受律法的道路与上帝同行是危险的。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a. 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们若欣然接受律法,作为我们与上帝同行的准则,必定就离弃了耶稣。他不再是我们的义,因我们想要自己赚得义。对于这种处境中的加拉太人而言,受割礼——见证外邦人置身于律法之下的礼仪——表明他不再相信耶稣成为他的义,而是相信自己。所以保罗才说,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i.加拉太人中间的律法主义者想要叫他们觉得,他们可以同时既有耶稣,还可保持与上帝的律法关系。保罗对他们说,这并不是一个向他们开放的选项——恩典体系和律法体系不可兼容。“凡是想得到半个基督的人,必定全然失去他。”(加尔文)
ii.“割礼是律法的印记。心甘情愿并且刻意去受割礼的人,是立下了契约,定要成全律法。因此,既是要成全它,他就受到制约,不能恳求基督的恩典;因为他已进入另一种称义的模式。”(莱特福特Lightfoot)
iii.艾尔弗德(Alford)引用克里索斯托的话说:“许可自己受割礼的人是出于对律法的惧怕,他既惧怕于此,便是对恩典能力的不信。这不信之人从他所不信的,必一无所获。”
iv.“这只不过是一个仪式,但据此却使人推断,接受它的那个人因这一接受的举动,就已保证自己去遵守律法的所有其他条款。”(莫利斯)
v.何等悲哀啊!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倾倒了他的血,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他的痛苦、他对我们的爱——却与你们无益!与耶稣同死的有两个人;对那个信靠耶稣的人来说,它是永生。对那个信靠自己的人来说,却与他无益。
vi.这一观点对保罗来说实在重要,他攒足全部力量发出个人化的恳求:他以我保罗作起头,当他继续写下去,写到指着……确实地说的时候,他想起从前受训练作律法师——像死人般严肃。“舌头难以表达,心中也无法想象,令基督毫无价值是何等可怕的事。”(路德)
b. 凡受割礼的人……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我们若欣然接受律法,作为我们与上帝同行的准则,就必须欣然接受全律法。我们便会欠着行全律法的债,这可是相当沉重的债务啊!
i.又一次,加拉太人中间的律法主义者想要叫他们觉得,他们可以遵行律法的某些方面,无需在全部律法之下。但我们若决定顺从律法行事,就必须行全律法。
ii.我们为何必须行全律法呢?因为我们若凭着自己对律法的遵行到上帝那里,那么我们行律法就必定要完全。无论多少次的顺服,也补偿不了一次不顺服的行为。如果你因超速而被停车,就算你抗辩说,你是忠实的丈夫,是积极纳税人,许多次服从过时速限制,也都无济于事。这些都扯不上关系。你还是违犯了时速法规,依照它仍为有罪。
iii.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人受割礼,单单这个行为就表示他与上帝的关系在律法之下,他就必须行全律法才能得救呢?不是。保罗这话是说给加拉太人中间的外邦基督徒听的。他们已是成年人,还被拉来受割礼,并以此证明他们已在摩西律法之下,迈出了救恩的“第一步”。我们将在后面看到,保罗所关心的根本不是受不受割礼的事(加拉太书5:6)。他所憎恶的,是律法主义者阐述的割礼神学。
c. 从恩典中坠落:我们若欣然接受律法,作为我们与上帝同行的准则,就是离弃了耶稣和他的恩典。这样,我们就是与基督隔绝,与他和他的救赎恩典隔开了。
i.从恩典中坠落的危险是真实存在的,但常常被人误解。绝大部分人认为“坠落”就是指不道德行为,但我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为。然而,我们得救却是因为我们凭信心持续倚靠上帝的恩典。有些人可能从未陷入恶劣的不道德行为,但却从恩典中坠落,从而受到咒诅。
ii.博伊斯评注从恩典中坠落:“这个短句的意思并不是指基督徒若犯罪,他就从恩典中坠落,因而失去救恩。从某种意义上说,犯罪倒是坠入恩典,条件是这个人悔改。但从恩典中坠落,从这里的状况来看,就是落入律法主义……或者换句话说,选择律法主义就是放弃了愿意以恩典的原则与上帝发生关系。”
iii.照着字面翻译,保罗写的是“你落到了恩典之外”,这与汉语用的通俗短句“从恩典中坠落”是不一样的。
iv.“从恩典中坠落指的是,耶稣藉着死与复活的功德为我们换来的救赎、罪得赦免、义、自由和生命尽都失去。失去上帝的恩典,就意味着受到上帝的忿怒和审判、死、魔鬼的捆绑,以及永远的定罪。”(路德)
3.(5-6)以信心回复律法主义者。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a.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那些顺着圣灵而行的人,是凭着信心等候义;他们不是想靠着好行为赚得这义。靠着圣灵的人,没有一个是律法主义者。
i.Wuest评注等候说:“这个词的意思是以一种强烈渴慕和热切期盼的态度等候某种东西。在这里指的是信徒顺从圣灵的时候,强烈愿意和热切期待靠着他,能在生命中常常生出一种现实的义。”
b.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那些顺从圣灵而行的人知道受割礼或不受割礼全都没什么意义。要紧的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但这两样在律法主义者的身上是明显看不到的。
i.这节经文的两个方面都很宝贵,它把我们安置在一个地方:在基督耶稣里。莫利斯评注在基督里:“保罗从未对这一说法的意思予以定义,但它清楚指示了最为亲近的那种合一。”
ii.在这个地方,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二者全都毫无意义。你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不会更强,你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不会更糟。唯一的损害就是你信靠了一件完全不沾边的东西!
iii.这节经文也告诉我们,在这个地方真正重要的东西: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你有信心吗?很好;但必须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如果你的信心不能生发什么,那就不是真正的信心。如果它不能使人生发仁爱,也不是真正的信心。但你只有仁爱是不够的;你的仁爱必须同时还有信心;就是持续信靠耶稣是谁以及他为我们所做的。
iv.信心务要使人生发仁爱。希律相信施洗约翰是真先知,但因为缺乏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他却把约翰杀了。真正的信心,救赎信心,必定使人生发仁爱。
4.(7-12)最后的对抗。
你们向来跑得很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恨不得那搅扰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a. 你们向来跑得很好:保罗记得他们刚开始信心很好,但他也知道好的开头是不够的——他们仍旧有从恩典中坠落的危险。
b. 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保罗知道假教导是从人而来(有谁拦阻你们);但不是从耶稣而来(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i.这一切的根源,是因加拉太人离开耶稣,去追求从人而来的错误和虚空教导,这里指的就是律法主义。
ii.莱特福特(Lightfoot)评注拦阻:“从军事行动衍生而来的比喻。这个词指的是‘破坏一条道路’……为的是叫人不能通行,因此是……‘扫清一条通道’的反义词。”加拉太人本来跑得很好,后来有人却破坏了他们的道路。
c.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这一警戒说得再形象不过——律法主义和其他弱化耶稣的教义产生的败坏性影响,就像一团面里面的面酵。很快就使得全团都烂掉。
i.按照犹太人的思维方式,面酵几乎总是代表着恶性影响。保罗说的意思是,也许他们现在对律法主义的委身程度很小,但它特别危险,能败坏所有的东西。
d. 很信你们:保罗想以积极的口吻告别对抗,于是表达了他对加拉太人的信心(其实是相信能够保守他们的主)。然而,保罗同样确信,那些领他们走迷,离开耶稣耶稣的人,必有审判等候他们(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
i.大家记得,那些使这些小子当中的一个跌倒的人,耶稣曾严厉警告过他们(马太福音18:6-7)。必定会有审判,无论是谁。“他是什么人都无关紧要;也许他在所教导的人群当中受到很高的赞誉,但如果他篡改福音,便是一个被定罪的人。他的地位与名望都护卫不了他。”(莫利斯)
e. 我若仍旧传割礼:保罗说得很清楚,他不再传必须受割礼的信息。他被律法主义者逼迫的事实就足以证明这一点。相反,保罗自豪地承担起十字架讨厌的地方。
i.怎么可能竟会有人指责保罗在传割礼呢?很可能是因为他要提摩太受割礼(使徒行传16:1-3)。但保罗要提摩太受割礼,不是为了使他能得救或者“更加得救”。他这样做,是想叫提摩太能更加自由地在尚未得救的犹太人中间传福音。
ii.律法主义接受不了十字架讨厌的地方。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全部意义就等于说:“你不能自救。我一定要替你而死,否则你根本连一点盼望都没有。”我们若相信律法主义,就是相信我们能够,至少在部分程度上能自救。这便挪去了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因它始终都会冒犯堕落的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其实正是十字架的荣耀,但律法主义却把它挪去了。
f. 恨不得那搅扰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最后,对于那些要求外邦人受割礼的人,保罗恨不得他们自己进行到底,将他们的生殖器官完全切除掉,而不只是割掉包皮。
i.古代世界的民众熟知宗教性的阉割;加拉太地区的別异教派里面,异教祭司经常举行这种仪式。保罗的意思有点像是说:“如果割礼能使你称义,为何不像异教祭司那样,一切到底,将自己阉割了呢?”莫利斯的评论不无道理:“恨不得人去行这样的事很可怕,但说起来,以这样的教导去折磨刚信不久的基督徒也是很可怕的。”
ii.“这个词惯常用来描写弗吕家人敬拜母亲女神时大大流行的毁损行为。加拉太人必定对它很熟悉,几乎不可能包含其他任何意思。”(Rendall)
iii.保罗写这样的话,也是想要将这些律法主义者按照申命记23:1的要求,从主的会众中剪除出去: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iv.保罗以如此戏剧性的方式结束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他清楚阐明了一件事:律法主义非同小可。它夺取了我们的自由,使我们陷入捆绑;它使耶稣和他所作的工与我们无益;它将我们置身于行全律法的义务之下;它干犯了上帝的灵的工作;它使我们关注于毫不相干的事情上;它拦阻我们去跑耶稣摆在我们前面的路程。这并不是从耶稣而来。一丁半点终必污染整个教会。那些推动它的人必定遭到审判,无论他们是谁。律法主义想要夺去十字架的一些荣耀。从所有这些严重性来看,难怪保罗说他恨不得他们把自己割绝了!
v.“‘割礼’代表着人本成就的宗教,就是人凭着自己的好行为所能做成的;‘基督’则代表着神本成就的宗教,就是上帝藉着基督完成的工作已经做成的。‘割礼’指的是律法、行为和捆绑;‘基督’则指的是恩典、信心和自由。每个人都必须抉择……隐藏在我们选择后面的,是我们的动机。正因为我们执意谄媚自己和别人,所以才会选择割礼。在十字架面前,我们不得不谦卑自己。”(斯托得)
B.如何活在耶稣的自由中。
1.(13-15)用自由彼此相爱。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a.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保罗一次又一次表明这观点——基督徒的生活是自由的生活。耶稣来了,是叫被掳的得释放,不是使他们继续受捆绑,或者重新把他们捆绑起来。应当问一问,在人看来,我们是不是自主和自由之人。基督徒经常在人来看,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受约束,更受捆锁。
i.“他可不是说,勉强赐给信徒某种程度的自由。他说的是,自由是基督徒的本质;是全部基督徒生活的根基性基础。”(莫利斯)
b. 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律法主义者最担心的是,自由总会被人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他们认为,这样一来人们就会出去随心所欲地犯罪,然后对一位没有原则的上帝说:“对不起,请饶恕我。”随后又继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保罗意识到这种心态的危险,所以这里他对此作了驳斥。
i.首先,保罗是说给弟兄们听的。这些人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拉太书3:26)。这些人是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书3:27)。
ii.这些人蒙召是要得自由。保罗在这一章的前面说,耶稣基督释放了他们,现在他们蒙召,是要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加拉太书5:1)。他们已得了释放;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要怎样运用他们的自由呢?”
iii. 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显然,我们可以选择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这一选项——这一危险——是向我们敞开的。我们可能在领受耶稣赐给我们的荣耀自由以后,对它进行玩弄,利用它,叫它成为一种工具,以牺牲别人为代价,讨自己的喜欢。因为这里的重点是在谈我们当如何彼此相待,所以保罗心中所指的,是将自由当作损害他们的工具。
iv.雷达尔(Redall)评注机会说:“这一术语在军事用语方面是指行动范围,一般应用于开始采取行动的任一个起点。我们情不自禁想要利用耶稣里的自由,作为私欲犯罪的‘行动范围’。”
v.人们很容易认为自由就是“有犯罪的权利”,或者“我的心无论想怎样行恶,我都有行的特权。”相反,这里的自由是指在上帝面前当行的事,圣灵便赐给我们愿望和能力,使我们愿意而且能够行出这些事。
c. 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这是解药,能矫正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情欲是要别人随从我们,而不是多为别人着想。但我们若用爱心互相服侍,就必得胜情欲。我们胜过情欲,不是一门心思,以沉思默想的态度去空想一番,而是要走出去服侍其他人。
i.这正是耶稣树立的榜样。他比地上生活过的任何人都有更多的自由,然而, 他虽有自由,却是用爱心互相服侍。
ii.在希腊原文中,保罗说的甚至更加具体。他说,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哪种爱心呢?具体来说,就是耶稣基督的爱。“保罗使用了特指词:他用的词是‘那种爱心’,是明确的基督徒之爱。”(莫利斯)
d.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这种彼此服侍的态度是成全了最大的诫命(你们要爱人如己),并阻止我们因为纷争而自我毁灭(只怕要彼此消灭了)。保罗仿佛又是说给律法主义者听的,他说:“你要守律法吗?那就照此去行吧!爱人如己,你遵行这一句话便可成全律法。”
i.爱人如己是什么意思呢?本来很简单的观念,却被歪曲成自爱的意思,把自爱定为健康人格的根基。然而,这里的观念是虽然我们天性关爱自己,但我们还应当关爱他人。
ii.“主要的含义并不是我们必须先合宜地爱自己,然后才能爱别人……而是指我们如何自发和及时(速度)爱自己,也当以同样的心态去爱邻舍。”(Fung)
iii.“你如果想知道你应当怎样爱邻舍,就去问问你自己你是多么爱你自己。你若遇到麻烦或危险,巴不得所有的人都来爱你,帮助你。你不需要任何指导书教导你如何去爱邻舍。你只需要省察一下自己的内心,它便会告诉你当如何爱人如己。”(路德)
iv.加尔文评述爱他人和爱自己:“两种热情是相反的,也是矛盾的;因为爱自己自然要求不顾及他人,蔑视他人。”
v.要想好好检测一下我们的属灵光景,只要看看我们如何对待别人。无论我们有怎样的属灵形象或地位,上帝非常在意我们如何对待别人。我们希望的衡量标准是,我们有多少祷告,我们知道多少圣经,我们有多少“禁戒”之事。但应当的标准是,我们如何对待耶稣里的弟兄姐妹。正像路德所说:“无论何时,不管什么原因你若向弟兄动怒,务要靠着圣灵制服你的暴烈情绪。承担他的软弱,以爱心待他。他就算冒犯了你,也并不因此就不再是你的邻舍或你的弟兄。恰恰相反,他现在倒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你的爱心关怀。”难怪特拉普(Trapp)写道:“凡是不能爱人如己的人,照样不可能爱上帝超过一切。”
e. 相咬相吞:听起来像是一群野生动物!教会若利用它的“自由”作为平台,推动他们自身的私欲,他们就可能会有这样的行为。你若想见到一些烟花炮竹,只需把两个自私的人放在一起。自私的人终究会彼此消灭。
i.“缺乏爱心的生活就是活在动物层次的生活,关心的只是自己,不管别人会为此付出多少代价。”(莫利斯)
2.(16-18)靠着自由在圣洁生活中行事。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a.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简单来说,我们若顺着圣灵而行(而不是想要靠律法生活),自然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又一次看到,律法主义者所害怕的——顺着圣灵而行就是放纵犯罪,因此只有律法主义能保持我们的圣洁——显然是错误的。
i.行是一幅常见的画面,就是在“人生道路”上奔走,并取得进展。你的人生是如何进展的呢?同时,许多人行路都很独特,能够根据行路的方式认出他们的身份。因此,你是如何行的呢?其他人根据你行的方式能看出哪些东西来呢?应当是顺着圣灵而行。
ii. 顺着圣灵而行是什么意思呢?首先,它是指圣灵住在你里面。其次,是指敞开接受,以及敏锐把握它的影响。第三,是指顺从圣灵的影响规范你的生活。
iii.圣灵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首先,他藉着圣经上的信息向我们显明他的旨意。其次,他藉着其他顺着圣灵而行的人影响我们。第三,随着我们在耶稣里长大成人,他藉着一种内在引导影响我们,使我们对他更加敏锐,更好地回应他。
iv.你如何能看出一个人是否顺着圣灵而行?他们很像耶稣啊!耶稣告诉我们,圣灵的使命是要将他高举起来,并且讲说他的事(约翰福音14:16-17,14:26,15:26,16:13-15)。当一个人顺着圣灵而行的时候,他们听从圣灵的声音,引导我们有耶稣的性情,并行在他的路上。
v.“顺从圣灵的生活既不是律法主义,也不是放纵——也不是两者的折中道路。它是一种信心与爱心的生活,超越全部这些错误的道路。”(博伊斯)
b. 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凡是顺着圣灵而行的人,就绝无可能再去放纵肉体的情欲。这两者根本是不能兼容的。圣灵运行在我们里面不是为了满足我们堕落的意愿和情欲,而是为了指教我们耶稣的事情,并引导我们行在耶稣的路上。这才是为义而活的关键——顺着圣灵而行,而不是活在律法的辖管之下。
i.什么是肉体的情欲呢?“我不否认肉体的情欲包括身体的色欲,但它还包括更多的内容。它包括信徒或多或少受到污染的各种败坏的欲望,例如骄傲、怨恨、贪婪、不忍耐。”(路德)
c.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顺着圣灵而行是关键,但并不总是轻易就能做到。这常常是一场争战。基督徒心里进行着一场争战,就是情欲和圣灵之间的争战。正像保罗所说,这两个是彼此相敌——它们丝毫不能共事!若在这场内心争战中得胜的是情欲,就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作的。你的生活就是你所不愿活出的样子;你是活在情欲之下,而不是圣灵之下。
i.这一争战的事实应当使我们清醒过来。你若不知道你是在争战中间,就必定始终会输下去。同时,争战的事实教导我们,顺着圣灵而活是需要付出努力的。上帝并不是将它砸在我们头顶上;我们不得不去寻求,并将顺着圣灵而行的拦阻挡在外面。
ii.保罗在这里运用的肉体是指什么呢?它指的并不是我们的血肉身体。确切地说,我们的肉体甚至都不是那个堕落的本性,不是我们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的“旧人”,因为那个旧人已与基督同钉于十字架,现在已经死了,并且不复存在了(罗马书6:6)。而保罗在这里运用的“肉体”,是指脱离“旧人”或“新人”而独立存在的内在人,在旧本性、世界和魔鬼的训练之下处于悖逆境地。
iii.尽管旧人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已经死了,不复存在了(罗马书6:6),但他的影响藉着肉体继续存留下来——他必与我们争战,直到我们经验到上帝对肉体的最后解药——复活的身体。
iv.博伊斯评注肉体、也就是Sarx,被译作肉体的希腊原文:“当保罗说到Sarx的时候,他指的是作为罪人的全部本质和潜能,除非他不因功德而被上帝的灵的干预……后来用来指一个堕落的人,就算他的全部愿望是最好的,也都源自于罪,受到罪的玷污。因而,Sarx就用来指若没有上帝的恩典在人生命中的干预,那个人全部恶的本质和潜能。”
v.我们如何与肉体相争呢?首先,我们必须能向肉体以及它的邪情私欲说“不”。其次,我们必须叫肉体饿死,脱离坏的影响。第三,我们一定要靠着上帝的灵使自己刚强,顺从他的影响。
vi.“当肉体开始发作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拿起圣灵的宝剑,就是救恩的道,与肉体争战。你若把道置于视线之外,抵挡肉体便会无助。我知道这是一个事实。我受到过许多凶猛情欲的攻击,但只要我抓住一些圣经经文,试探很快就会离开我。若没有这道,我便无法帮助自己与肉体争战。”(路德)
d.就仿佛我们是一台电脑,在我们里面安装有两块硬盘。一块是按着圣灵的程序运行,另一块则是按着肉体的程序运行。在任何一种既定的情形下,都要由我们来决定启动哪一块“硬盘”。圣灵的各种资源都在那里——但你会启动哪一块呢?
i.有人想要启动他们肉体“硬盘”,使它最高效的运转。上帝却从未定意叫你的系统如此运行,他要你从上帝的灵那个“硬盘”上运行。
ii.在这个比喻中,律法就像在你的肉体“硬盘”上不断弹出的出错信息。它不是修复这块硬盘,有时候倒使系统瘫痪——但它的确提示你出现了什么问题,而且将正确的方向指示给你。相反,圣灵“硬盘”上面的程序能使你的肉体硬盘得到改善——有一天我们到了天上,上帝必将以复活升级的版本来替代那块“肉体”硬盘。
e.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肉体的解药在律法里面是找不到的,而是在圣灵里面——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你也无需在它之下,因为你成就上帝的旨意,是靠着圣灵的内在影响,而不是上帝律法的外在影响。
i.这便将上帝的律法有效地“写”在我们心上,放在我们里面。这是新约的伟大工作,是在旧约里面所应许的: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33)
ii.内在的影响要远比外在的影响更有果效。“太过经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以圣灵的约束取代了摩西的律法,结果是灾难性的……无论将多少条市政法令张贴起来,提醒公众注意,它对违法行为的威慑效率,也远远不及在街角执勤的警察。”(Wuest)
3.(19-21上)顺着圣灵而行能帮助我们胜过情欲的事,这些事情包括: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
a.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保罗刚刚谈过每个信徒里面肉体和圣灵之间的争战。尽管这是一场内在的、看不见的争战,但外在的结果却是显而易见的。保罗不得不列出这些事情,几乎像是要道声歉,因为情欲的事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他在圣灵的感动之下,知道具体说说很重要,因为我们必须具体知道我们是如何顺着情欲而行的。我们看不到情欲的模样,但我们能看到它行出来的事情。
i.对保罗的许多读者而言,把好行为和坏行为逐个列出来是很熟悉的体裁。“在许多古代作品中都有美德或恶行的清单,或者两者的清单都有,在旧约圣经,还有新约的其他地方,都会发现有这样的单子。”(莫利斯)
ii.有人尝试把这里列举出来的事分成四类:肉欲方面的罪、宗教方面的罪、人际关系方面的罪,以及社交方面的罪。我们不应当以为这个单子包揽了一切,但它充分说明顺着情欲而行的人行了怎样的事。
iii.“你如果读这一章的内容,就会发现使徒运用了不少于17个词,我几乎可以说是18个词,来描写情欲的事。人的语言总是富含不好的词汇,因为人心充满了这些词汇表述的诸多邪恶。”(司布真)
iv.“恐怕有人会指责保罗接受了过分悲观的人生观,所以我们也应当记住,那些异教道德家,可以说他们(对道德败坏)的谴责要更加严厉。不同之处在于,异教道德家以恐惧看待这些事,而不是归于人的真实本性;保罗则将它们视为‘自然’结果。”(科勒Cole)
b.奸淫、污秽和邪荡都是肉欲方面的罪,与性行为有关。我们经常震惊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性淫乱,但我们应当记住,保罗写作的那个时代也同样糟糕,甚至可能更加恶劣。“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在新约时代的希腊罗马世界,性生活糟糕透顶。这些证据不是来自基督徒作家之手,而是来自异教徒,他们对难以启齿的性淫乱感到作呕。”(Fung)
i.通奸是指因为性淫乱破坏婚约。这个词许多古代手稿并未收录进去,因此许多译本(例如英文新国际版,汉语和合本)没有出现这个词。但这并不表示,上帝对通奸自由放行。因为即使保罗没有列举出这个词,它仍旧包含在下一个词“奸淫”里面。不管怎么说,那些行这事的人常常为通奸找借口,但无论我们常常如何尽力为婚外情辩解,上帝都必不听从我们的说法。有人说:“我的伴侣不理解我。”有人说:“但我们在恋爱之中。”有人说:“上帝带领我们彼此在一起。”但上帝决不会听从。通奸是罪,那些犯此罪行的人应当认罪悔改,而不是辩解。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通奸。
ii.奸淫是希腊字porneia的翻译,它指的是广泛意义上的性淫乱。Porneia最开始的意思是“嫖妓”,但到保罗的时代它被“用来指范围广泛的各种性犯罪”(莫利斯)。因此,奸淫涵盖“单身或已婚的人之间非法的关系;但常常也意指通奸。”(克拉克)韦氏词典将奸淫定义为“两个未婚的人,或者并非婚姻配偶的两个人之间的自愿性交。”婚前和婚外的性行为——保罗在这里称为奸淫——“盛行到一个地步,显然已被人接受,成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保罗无法接受任何这样的行为观;他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莫利斯)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奸淫。
iii.因为通奸和奸淫的意思都与婚姻有关,所以认识一下婚姻的意思也很重要。今天有些人不想合法结婚,于是便说:“我们反正会在上帝面前结婚,其他的都不重要。”只是表达一下你愿意怎么样,并不就是婚姻。韦氏词典(1828)对婚姻的定义是:“使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终生结合的行为;婚配;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维系一生的合法结合。婚姻是民事和宗教两方面的契约,双方照此契约彼此相爱,彼此忠诚厮守,直到死他们方可分开。”韦氏未删节词典(1993)使用的定义是:“一种社会制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法律承诺、宗教仪式等确定他们以夫妻生活在一起的决定。”对此有人会说:“假如我们在一座荒岛上,没有人为我们证婚,也没有备案的法庭怎么办?”答案很简单:如果你在一个荒岛上,上帝会许可。但是既然这里有人为你证婚,也有法庭为你备案,就不可如此。当两个人害怕遵循正当合法的婚姻程序时,就表明他们并非充分彼此信任,或者不是充分信靠上帝——然而,他们尽管不作婚姻的委身,却想得到婚姻的好处。使徒保罗和圣经用一个词形容他们:奸淫。
iv.污秽是又一个广义词,是指普遍意义的不当性行为。应当认为它是清洁的反义词。在上帝面前不清洁,那便是污秽。今天有许多人为自己找借口说:“我们虽然这样、这样、这样过,但我们并未冲破防线。”有人说:“我看色情电影的习惯没什么不对,因为我并未真正与另一个人犯下淫乱的罪。”但这里污秽这个词寓意特别普遍,它使我们知道所有这些事情都是情欲的事。污秽还包括不清洁的言语,或者充满双关含义的暧昧语言。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行污秽。
v.邪荡(有时也翻译为放荡)有“随时准备犯罪”的意思。它指的是一些人炫耀自己的淫乱,摒弃一切的禁忌,不知羞耻、不讲礼仪、全无尴尬。莫利斯将它定义为“藐视既成规矩……不受任何约束的行为。”邪荡可以看作是公开和敞开的污秽。“有人可能行污秽,却将他的罪隐藏起来;他尚未公开伤风败俗,因此还没到邪荡的地步。”(莱特福特Lightfoot)威廉·巴克莱说到从希腊字aselgeia翻译为邪荡的这个词时说:“aselgeia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坏人通常想要隐藏他的罪;但灵魂aselgeia的人并不介意他会给舆论带来多大震动,他只要他的欲望得到满足。”巴克莱还说:“从许多方面来看,aselgeia是新约列举出的各种罪行中最为丑陋的用词。”我们活在一个非常邪荡的文化里面,然而圣灵从未带领人去行邪荡的事。
c.拜偶像和邪术是宗教方面的罪。它们是与敬拜有关的罪,这就提醒我们,拜错神,或者寻求错误的灵界能力不仅仅是悲剧——也是犯罪。
i.拜偶像是指除了圣经启示给我们,并在耶稣基督里显明出来的上帝以外,对任何其他神的敬拜。当人们凭自己的意见,或者出于自己的创意,去事奉一个神的时候,他们便是弃绝了又真又活的上帝——这是犯罪。有人可能会说:“我想信什么,就可以信什么。”他们当然可以。但他们也要承担错误信仰的后果。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拜偶像!
ii.邪术(英文新国际版翻译为巫术)是指在真神之外,对玄奥和灵界力量的事奉和敬拜。同时它还有另一个层面,从保罗原文所用的pharmakeia这个字显明出来,英文的pharmacy(意思是配药学、药房、制药业、备用药品等意思)就是从这个字衍生而来。莫利斯将邪术定义为“对任何一种药物、药水或魔咒的使用”。在古代世界里,服用药物(尤其是幻觉剂)总是与玄奥宗教关联在一起。圣经中与服药和邪术有关的段落,指示人们药物会向玄奥宗教敞开门户,最好是不要打开。威廉·巴克莱说:“这里的字面意思就是‘使用药物’……后来特别与使用药物行邪术联系在一起,古代世界充斥着这种习俗。”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行邪术或靠着药物亢奋!
d. 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凶杀:每一个都是“害人”罪。这些罪主要是以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这一方面表明出来。上帝在意我们在性和道德方面的清洁,他在意我们在宗教和敬拜方面的清洁。但他也特别在意我们彼此相待的方式。保罗用了更多的词汇描写人际关系方面的这些罪,这件事就表明在上帝看来,我们彼此相待是何等重要。
i.仇恨(ekthra):是一种心态,它会以某种方式在争竞、恼怒之类的行为,或者许多其他情欲的事上表现出来。但仇恨是虐待别人的内在推动力。正像仁爱是以恩慈和良善对待别人的内在动力,仇恨也是一种内在动力。彼此犯罪的恶人,可以制定法律对他们进行惩治;但任何法律都不能解决仇恨的问题,它才是那些行为的推动力。但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心存仇恨!
ii.争竞的希腊原文是eris这个字。“最初的时候,这个字主要与竞争奖品有关……现在是指以争吵和口角得到成果的那种对抗。”(巴克莱)它最为常见的译法就是争竞(例如罗马书13:13和哥林多前书3:3),就是指那种好战的、好争辩的灵。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争竞!
iii.忌恨运用的希腊字是zelos,它有时候以积极意义加以运用——例如为好的事情大发热心。但显然这里的隐含意义是错误的。根据这里的上下文,它是指“想得到别人拥有的东西那种愿望,想得到不是我们的东西那种错误愿望。” 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忌恨!
iv.恼怒是希腊字thumos的译文,它是指突然迸发的怒气,而不是稳定下来的愤怒状态。它指的是大发脾气,无法控制你的怒气。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恼怒!
v. 私心的希腊原文是eritheia,这个字有着一段很有趣的历史。它最初是一个完全受到尊重的字,意思是“为赚薪水而作工”。一段时间以后,它开始指那种只为赚钱,不为别的原因的工作。后来它被用来描述参与竞选的政客,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如何向政府和百姓服务,而仅仅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利益。“最终就用来指‘自私的野心’,就是那种没有任何服务概念,单单以利益和权力为目标的野心。”这是人心的一种,他们首先问的问题总是“我能从中捞到什么好处?”可以肯定的是,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构建私心!
vi.纷争使用的希腊字是dichostasia,字面的意思就是“分开站立”。罗马书16:17将这个字译作离间,哥林多前书3:3则译作纷争。“纷争描述的是一个社会……它的成员分道扬镳,而不是团结在一起。”(巴克莱)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搞纷争!
vii.异端是希腊字hairesis的译文,它最初的意思只不过是“选择”。一段时间以后,它开始指一些人以制造不合的语气表达他们的“选择”或意见。现今我们以为异端就是指错误的观念和教导;但这个字强调的重点其实是因为意见不同的错误分裂行为。可以将异端看作是硬化了的纷争。“相信我们对,与相信大家全错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不能动摇的信念是基督徒的美德;不能妥协的不宽容是一种罪。”(莫利斯引自巴克莱的《肉体与圣灵》)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进入异端!
viii.嫉妒的希腊字是phthonos,它的意思并不是特别想要其他人所拥有的(像忌恨的情形),而仅仅是因为其他人拥有什么东西,我们因为没有,便产生了苦毒。古代的斯多亚人称之为“因他人的好而起的忧愁”,古代哲学家欧利皮德(Euripides)说,它是“人间一切疾病中最大的病患。” 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嫉妒人!
ix.凶杀使用的希腊字是phonos,汉语的凶杀这个词是很好的译法。这是另一个并未出现在每部古代希腊文本中的词(像之前的通奸),也未收编在新国际版这样的译本中(汉语则以括号注明,译者按)。但凶杀是情欲的事,这是不争的事实。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从事凶杀!
e.醉酒和荒宴可以视为社交方面的罪——这类罪经常是在别人陪同之下犯的。保罗既将这两种罪包括在他的列举范围之内,这一事实就表明它们是加拉太基督徒务必警醒抵挡的情欲的事。“它们使我们看到,初代教会的组成人员在成为基督徒之前,并不是最高境界的生活……保罗认识到这一现实,所以提醒他的读者,无论他们在成为基督徒以前的日子里曾喜欢过何种罪恶,现在都应当果断弃绝。”(莫利斯)罗马书13:12-13将醉酒与荒宴列为基督徒从前黑暗生活的一部分,现在既已行在光明中,就当丢弃。
i.醉酒被清楚描写为情欲的事之一。尽管基督徒是否能喝酒的问题,基督徒之间的意见可能有所不同,但圣经明确无误地禁止醉酒。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只有“喝得躺下”才是罪;不但蓄意饮酒受伤害是罪,而且以任何方式受到酒精损害也都是罪。以弗所书5:18还将醉酒描写为放荡,意思是“挥霍”。醉酒是一种浪费;特拉普将酗酒描述为“全部三出去”——“也就是说,啤酒从坛子出去,钞票从钱包出去,智商从头脑出去。”当然,圣灵从未带领任何人去醉酒!
ii.荒宴用的希腊字是komos,它的意思不只是聚餐或度过一段愉快时光,而是指无节制的欢宴。巴克莱说:“它描写的是那种降低人的自尊,并招别人厌恶的欢宴。”
f.等类:这说明保罗知道他列举出来的并不完整。这些并不是仅有的情欲的事。并不是说除了这里所说的情欲的事,你再也找不到一件。你可以随意去找!
i.保罗在这里虽然并不完整,却也是认真地详细列举了那些随从肉体之人的行为。但肉体还想主导我们的意念,而不仅是我们的行为。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这样说道: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马书8:5-8)
ii.我们若将这些行为或情欲的事当作唯一的战场,是不够好的。好像真正避免情欲的事,就要从断绝体贴肉体的意念做起。
4.(21下)随从情欲的事而活的人,他们的危险和结局。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a.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这说明基督徒应当怎样生活,一直都是这样的教训,而不只是一种偶尔的强调。保罗知道我们得救是唯独靠着上帝的恩典和耶稣的工作,而不是靠我们以前、现在以及将来的行为。但他也知道那些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人要尽很高的道德义务——不是为了换取救恩,而是出于对救恩的感激,也是要与我们在耶稣里的位分基本相称。
b.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顺着这些情欲的事而行是对上帝的显然悖逆,那些明显悖逆神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i.这里关系重大的是什么呢?神的国,描写的是神掌权,以及他掌权的好处得以实现的领地。因为保罗提到承受神的国,所以我们知道他指的是“天堂”。保罗说的很清楚,那些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进天堂。他们也必不得知道神的国在地上的奇妙和荣耀。
ii.在危险中的是些什么人呢?行这样事的人。这里所指的并不是那些只是犯过通奸、或奸淫、或邪术、或醉酒,或任何这些罪行的人,这里说的是那些继续活在这些罪中的人,尽管圣灵的声音警戒他们“停下来”,他们却置若罔闻。
iii.“动词的时态(现在时态)表明是继续活在体贴肉体的犯罪习惯中,而不是孤立的过失。要点就是那些人既然持续犯这些罪,就证明他们从未领受过上帝的灵。”(博伊斯)
iv.行“的含义像是现在分词,意指‘人们正在做这样的事’,言外之意就是说他们常常做这些事。”(莫利斯)
v.“动词prassontes(行)指的是习惯性的做法,而不是孤立性的过失。”(斯托得)
c. 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保罗在这节经文里的果断和坚定是很惊人的。保罗的话在这里可能听起来很严厉,甚至刺耳,但他是与圣经的归信观念相一致的。当我们到耶稣那里去,罪得赦免,灵魂得拯救时,他也改变我们的生命。这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做成的,这一工作在永恒的这一边决无可能完全,但仍然会有真正的改变(约翰一书3:5-9)。查尔斯·司布真据说讲过这样一段话:“恩典若不能改变我的生命,也必不能拯救我的灵魂。”意思并不是说,基督徒决不可能犯这些罪,而是说他们决不可能停留在这些罪中。
i.“基督徒也会跌倒,顺着肉体的情欲去行。大卫落入可怕的奸淫,彼得不认基督时,也因跌倒而忧愁。无论这些是何等严重的罪,但他们犯的时候并不是有意和上帝作对,而是因着软弱。当有人提醒这些人犯下的罪行时,他们并未顽梗地继续活在罪中,而是悔改。那些因为软弱而犯罪的人,只要他们再次站立起来,不再犯罪,就不会失去赦免。没有一件事,比继续活在罪中更为糟糕。他们若不悔改,而是一味满足肉体的欲望,就确实表明他们没有诚意。”(路德)
5.(22-23)若顺着圣灵而行,就必在我们的生命中结出圣灵的果子,这些果子包括: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a. 圣灵所结的果子:情欲的事似乎泰山压顶——既在我们心里又在我们周围。上帝真好,也真是伟大,能以圣灵所结的果子来改变这一切。圣灵所结的果子总能得胜情欲的事。
i.值得注意的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与情欲的事正好对称。事是事,果子是果子。果子有几个重要特征。
·果子不是靠作工长成的,而是靠与树相连生出来的。
·果子是脆弱的。
·果子能自我繁衍。
·果子很好看。
·果子能滋养人。
b. 圣灵所结的果子:保罗描写顺从肉体的生活时运用的是多数(肉体的事),但(圣灵所结的果子中的果子)却运用的是单数。从宏观上来看,圣灵在我们所有人里面做的是一个工作。这些并不像圣灵的恩赐,是随圣灵的意思分到不同的人身上;这件事则是为每个基督徒做的。
i.“果子这个词用的是单数,可能是有重要意义的;保罗并不是说,有一系列的果子要被传递下去分享,叫一个信徒有一种,另一个信徒有另一种。相反,他指的是一簇,如此一来,所有的品质都当在每个信徒身上全部显明出来。”(莫利斯)
c.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首先提到的是仁爱,这是很恰当的,因为它蕴含了所有后面的果子。甚至可以说,下面的八项只不过是描述仁爱在行为中表达出来会是怎样的景象。“就算只是单单提到仁爱一种果子也是足够的,因为仁爱总括了圣灵所结的全部果子。”(路德)
i.仁爱是希腊字agape的译法。有四个不同的字来表达“爱”。Eros这个字是指浪漫或激情之爱。Philia这个字则是指对离我们很近和很亲的人拥有的那种爱,比如说家人或朋友。Storge这个字是指以感情和关怀表明的那种爱,特别是家庭亲情。但agape描写的是一种不同类型的爱。这种爱与其说是自然生发于内心,不如说是出于一种决定;更像是理智的事情,而不是心意,因为它是选择去爱那些不当爱的人。“agape与理智有关:它并不是一种在我们心里自发起来的简单情感;它是一条我们活着刻意持守的原则。”(巴克莱)
ii.巴克莱进一步评注agape的仁爱:它“是指不可胜过的美善。它指的是,无论一个人如何以羞辱、伤害或侮辱对待我们,我们都别无所求,只为他最高的良善。因此这不仅是一种内心的情感,也是一种意念的情感;它关乎的意志与情感份量不相上下。它所描述的是刻意的努力——只有靠上帝的帮助我们才能作出这种努力——永远别无所求,只求最好,甚至对那些尽全力加害我们的人也是如此。”(巴克莱)
iii.我们不妨说,这是圣灵的仁爱,因为它是圣灵所结的果子。这种爱高高在上,超越了自然的感情,也超越了对血缘或家庭的忠诚。这是去爱那些不容易爱得起来的人;爱那些你不喜欢的人。
iv.“当你因为受到恶劣对待渐渐义愤填膺,你想要以恶报恶时,要记住这里的文字‘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你会说,‘这是耻辱!’当然是耻辱,正因如此才不要效法它:不要将抱怨转变为袭击,相反倒要祝福,因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司布真)
v.从这种圣灵的仁爱来认识情欲的事,也是很有帮助的。每一件事都是违反或扭曲了这种伟大的爱。
·通奸、奸淫、污秽,以及邪荡是假冒人与人之间的爱。
·拜偶像和邪术是假冒对上帝的爱。
·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私心、纷争、异端、嫉妒和凶杀全都是爱的反面。
·醉酒和荒宴是企图填满空虚的徒然做法,但这空虚只有爱才能填满。
vi.这叫我们看到,以“爱”作借口来为情欲的事辩解是何等愚拙。当一个男人贪恋邻舍的妻子,或者当一个女人违背了“不可奸淫”的命令时,还“谈‘爱情’”,简直就是公然亵渎爱的圣洁。这不是爱,而是情欲;爱是天使,情欲则是魔鬼。一旦婚姻契约遭到轻视,家庭生活的清洁就被玷污,它的尊荣也蒙了羞辱。(司布真)
d.圣灵所结的果子……喜乐:在运用过的营销策略当中有一种最为厉害,就是将撒旦的国描述为欢乐的居所,而将上帝的国说成是幽暗与痛苦之地。但圣灵所结的果子是喜乐。
i.我们不妨说,这是圣灵的喜乐,因为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喜乐,而不只是某种令人激动的经验或各样奇妙环境带来的欣喜。这是一种能居住和存留下去的喜乐,甚至当环境似乎很糟糕的时候。保罗亲身体验过这种喜乐;他被捆锁在阴暗的牢房仍能歌唱!(使徒行传16:25)
ii.巴克莱评注喜乐的希腊字eirene,“它不是因地上的事而来的喜乐,更不是在比赛中胜过别人而来的喜乐。这种喜乐的根基是上帝。”
iii.“信徒不是依靠环境。他们的喜乐不是源自他们所拥有的,而是源自他们的地位;不是源自他们身处的境地,而是源自他们的身份;不是源自他们所享受的,而是源自他们的主为他们遭受的痛苦。”(司布真)
e. 圣灵所结的果子……和平:这种和平是与上帝的和平,与人的和睦。它是一种积极的和平,充满祝福和美善——不只是没有了争战。
i.我们不妨说,这种和平是圣灵的和平,因为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和平,而不只是一切平静安稳时才到来的平安。这是一种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腓立比书4:7)。
ii.和平的希腊字是chara,它“不但是指脱离麻烦,而且指为一个人带来最高美善的一切事物。这里是指心灵的平静,因为我们清楚意识到,我们的时日是在上帝的手中。”(巴克莱)
iii.初代基督徒真正知道并爱慕圣灵的喜乐和和平。初代教会有两个很常见的基督徒名字,他们是Chara(Cara)和Eirene(Irene)。
f. 圣灵所结的果子……忍耐:忍耐是指当有些人和事情惹你生气时,你甚至可以长时间保持仁爱、喜乐和和平。上帝并不轻易向我们动怒(罗马书2:4,9:22),因此我们不应当向别人轻易发怒。
i.忍耐的本身是圣灵的作为!“忍耐是一种品格,它能使人承受住逆境、伤害、责骂,并使他们耐心等候那些得罪他们的人好转起来。当魔鬼发现他不能以强力胜过一些人的时候,便企图以长久之计胜过他们……要想抵挡住他持续的攻击,我们就必须忍耐,耐心等候魔鬼的伎俩筋疲力尽。”(路德)
g. 圣灵所结的果子……恩慈、良善:这两个词密切相连。大概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良善同时还有慷慨的意思。
h. 圣灵所结的果子……信实:意思是上帝的灵在我们里面作工,叫我们对上帝忠心,并以信实待人。“值得信赖的人具有这一特征。”(巴克莱)
i.“年复一年忠心事奉上帝,并能胜过人生的各种试探,这种能力不是我们凭着英雄美德所能获得的。它是从圣灵而来。”(莫利斯)
i. 圣灵所结的果子……温柔:这个词包含的意思是有一颗受教的心,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强求你的权利。这并不是胆怯或消极;“它是一种素质,这样的人总是恰到好处才生气,决不会生气选错时机。”(巴克莱)
i.莫利斯评注温柔:“基督徒需要明白,自我推崇在20世纪的生活中相当有份量,但不应当得到高度评价,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我们每个人若都能约束出人头地的愿望,操练一下适当的柔顺(或温柔),那就好得多了。”
ii.温柔是一种不强求“适当尊重”的心态。“像我们本身这样可怜的活物,应当受到何种适当的尊重呢?我认为,我们当中若有人确实得到了‘适当尊重’,我们也不应当长时间喜欢它:我们应当以为,裸露的正义几乎无需鉴赏。”当我们大声疾呼‘适当尊重’时,我们愿意受人谄媚。尊重,确实是!我们若得了应得的报酬,就应当在地狱最深的地方!”(司布真)
iii.“说到彼得,有记载说每当他想起基督每天与人交往的甘甜和温柔,他便痛哭。”(路德)
j. 圣灵所结的果子……节制:世界对节制稍有认识,但几乎总是出于自私的原因。它知道人应当为了自己自律并刻苦己心,但圣灵的节制也会代表别人行事。
k. 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保罗说这话,既是讥讽,也是意犹未尽。当然没有律法会禁止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但人若有了圣灵所结的这些果子,就更是如此,他们不需要律法。他们已经成全了律法!
i.莫利斯评注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这是很高明的意犹未尽。它使我们关注一个事实,保罗描绘出的这种行为正是各个地方的立法人士想要成就的目标。”
ii.“当然还有律法,但它不适用于那些结出圣灵果子的人。律法不是赐给义人的。真正的基督徒行事为人,是要表明他不需要任何律法的警戒或约束……就他来说,不需要有任何律法。”(路德)
6.(24-26)要与圣灵步调一致。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a.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上帝为我们的肉体,连同它的情欲安置好了一个地方。他要我们将它钉在十字架上,叫它受到管束,承受死刑。
i. 钉在十字架上是很重要的短句。保罗本来只要选择“杀掉”就行了,但他却用了钉在十字架上这个短句,因为它道出了很多事情:
·它提醒我们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
·它提醒我们,我们蒙召是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去跟随他。(马太福音16:24)
·它提醒我们,肉体的死常常是很痛苦的。
·它提醒我们,我们的肉体必须果断对付。
b.保罗特别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这件事从前不是,现在也不是上帝凭主权“单方面”做成的工作。这件事需要信徒在圣灵带领之下,靠着圣灵的能力去做。
i.我们重生的时候,我们的旧人,就是从亚当那里承受的自己,与耶稣同钉在十字架上。这是上帝凭主权作成的。罗马书6:6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圣经只是告诉我们当看旧人为死的,算为死的(罗马书6:11),而不是将它治死。但肉体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蒙召与上帝配合对付肉体,正像上帝自己向旧人所作的一切:将肉体钉在十字架上。“当基督成为肉身,我们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当他来到我们心里,他又将我们钉在十字架上。”(特拉普)
ii.“请注意,这里描写的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这件事,不是替我们作的,而是由我们来作的……加拉太书5:24教导的真理与加拉太书2:20或罗马书6:6是不一样的。那些经文告诉我们因信与基督联合,‘我们和他同钉十字架’。但这里却是由我们采取行动。”(斯托得)
iii.博伊斯评注钉在十字架上:“动词运用的是主动语态,指出的却是信徒已经自己作成,而且必须持续看为已经作成的事。”
iv.我们的肉体问题一直要等到我们复活以后,才能最终得到解决。在那之前,我们应当不断地“把它钉在十字架上”,叫它挂在那里,虽然活着却没有能力挟制我们。“抵挡肉体……就要将它钉在十字架上。尽管肉体仍然活着,但却不能随从情欲行事,因为它受了捆绑,被钉在十字架上。”(路德)
c. 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你在耶稣基督里活着,可以胜过肉体的邪情私欲。各种资源在耶稣里都有。向他仰望,在他里面看待你的生命。如果你是属基督的人,那么你就属于他——不属乎这个世界、不属乎自己、也不属乎你的邪情私欲。
d.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我们要想更好认识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就要明白加拉太书5:16和5:25当中的行,在希腊文中用的是不同的字。第一个(peripateo)是描写行走的普通词汇,在那里用来描绘“行走人生”的画面。第二个(stoicheo)指的是“与……行得一致”或者“与……排成直线”。保罗在这里是说,“要与圣灵步调一致”。
i.意思就是,“圣灵已赐给你生命。现在要让他引导你的脚步。”或者像修订版英文圣经所说,“圣灵既是我们生命的源头,就当也叫圣灵引导它的行程。”这岂不是我们最起码应当做的事吗?如果是他将生命赐给我们的,他岂不应当引导我们的脚步吗?
ii.“stoicheo这个动词的意思是‘与某个人或事物一致,站在它的旁边,抓住、同意、跟随。’动词的现代祈使语气,就说明这要成为习惯性的做法。”(莫利斯)
e. 不要贪图虚名:保罗以这个警戒结束了靠着圣灵行事这一部分,因为他知道,有些人自己靠着圣灵行事时必定会贪图虚名。这可能是撒旦相当高明的招数!上帝的孩子终于靠着圣灵行事了——于是他便试探他们在这件事上贪图虚名。他们很快就确信,他们几乎每次都确信他们是对的,别人全都是错的。这种事常常是渐渐发生的,所以保罗警戒说,“不要贪图虚名”。
i.莫利斯评注贪图虚名:“贪图虚名,确信我们永远都是对的(就算这意味着其他人永远都是错的!),永远都是对信徒的试探……很容易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我们是属基督的,所以我们说的话,做的事必定永远都是对的。”保罗是在警戒读者,信徒可能会太过自信他们所思想的都是对的。”
f. 彼此惹气:若我们贪图虚名——永远确信我们是对的,永远相信我们的意见和观念——必定会惹气其他人。必将以错误的方式惹怒他们,成为许多冲突的源头。
g. 互相嫉妒:当我们贪图虚名的时候,也向嫉妒的罪敞开自己。如果我们听说有人比我们更正确,或者更有成就,我们便会心生怨气,嫉妒他们。
i.整个这一章有助于我们对自己的省察和查验。我们常常以为,我们的问题和困难都是出于我们以外的原因。我们以为如果大家都能好好待我们,如果环境能够好一点,我们就会很顺心。但这是因为没有留意全部这一章的主旨:问题是在我们里面,需要得到圣灵的对付。奥古斯丁常常祷告说:“主啊,求你拯救我脱离那个恶人,就是我自己。”若有这种现实的反省,我们就能看到一个新的世界,和一个新的生命——是其他任何人,任何环境都改变不了的!我们必须去行的一切,就是顺从上帝的灵,真正开始靠着圣灵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