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经文并没有说,“你们该思想神”,“你们该仰慕神”,或者“你们该崇拜神”;尽管这些都是基督徒肩负的重要责任。这里,经文呼吁基督徒采取实际行动,超越内在生活的层面,不仅是在内心与神相交。
II. 我们可以说这节经文是以弗所书4章13节理念的延续。在以弗所书4章13节里,保罗提到基督徒的成长范围: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我们还可以说,这节经文也是以弗所书4章32节理念的延续。保罗在以弗所书4章32节里吩咐我们,要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神的行为成了我们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神怎样对待我们,我们也当怎样彼此相待。
III. 重要的是,要明白神远不止是我们的榜样。许多谬误进入教会,而耶稣被当做一个行为榜样,仅此而已。我们不是因耶稣的榜样得救,然而在我们得救之后,祂的榜样就对我们别有意义。我们要效法神,然而,神不仅是我们的榜样。
I. 我们效法神,我们就成为神的代表,尤其是在那些拒绝神的人面前。“我们奉差遣进入世界是为了什么?难倒不是为了让那些最急于忘记神的人,时常想起神?假如我们是神的效法者,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他们就不得不忆起神的存在,因为他们看见神的性情体现在我们的生命里。我曾听一位无神论者说,他能驳倒一切论点;然而惟有他敬虔母亲的榜样,是他永远无法驳倒的。”(司布真,Spurgeon)
I. 保罗在这段经文里的观念,有可能会被错误地运用,脱离上下文,而作为定罪的依据来用。某些人或许会说:“好吧,我曾经想过犯奸淫的事,所以这意味着我心里已经犯奸淫了;而心里犯奸淫,意味着我与那些实际犯奸淫的人一样有罪。既然我与他们一样有罪,而他们在神的国里无分;那么我也同样与神的国无分。因为我想到过犯奸淫的事。”这种欺骗性的思想违背了神话语的明确意思。
I. 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认为,“不要像愚昧人”这句话与崇拜古代酒神巴克斯(Bacchus)有关。其膜拜者醉酒荒宴,群饮纵乐。“不要做疯子。非常明显,这里是在暗指膜拜巴克斯的荒宴,在这些狂宴中,巴克斯的崇拜者放浪形骸,与疯子无异;四处乱跑,摇头晃脑,扭动身体,看起来已经完全癫狂了。”
I. 酒能使人放荡:保罗指出醉酒是的放荡行为。这意味着,醉酒纯属浪费资源,人本来应该将这些资源交给耶稣掌管。约翰·崔普(John Trapp)写道,醉酒是“三者皆失”——“也就是说,啤酒从酒壶里流失,钞票从钱包里流失,而明智从头脑里流失”(摘自崔普对加拉太书5章21节的注解)。
II. 箴言中有关醉酒的警戒,是我们应当留意听从的,诸如箴言20章1节,还有23章29-33节。
III. 我们不可以为只有“醉得不省人事”才算罪。因为喝酒伤身,凡因喝酒造成任何损害,都是罪,包括以伤害或自残为目的的饮酒。
IV. “醉酒的危险不仅在于行为本身,还包括随之而来的种种诱惑。”(伍德,Wood)实事求是地说,因为酒瘾和毒瘾,世界已经千疮百孔,代价高昂。单就酗酒来说,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2010年,美国共有88,000人死于酒精引发的疾病,美国人消耗在过度饮酒中的开支高达2490亿美元——近一万亿美元的四分之一。与许多国家相比,这个数字即使不算最坏;可想而知,也是相当可观的。
I. “这里,我们发现它【被圣灵充满】内嵌在许多训词中间,出现在阐明自制法则的训词中间;它出现的时机,恰好在使徒为基督徒家庭给出特别的指示之前,就是有关基督徒家庭的安静圣洁……然而,一直以来,它是一件超自然之事。它是一种状态,是人无法通过训练、推理、人类的希翼和意志,而有丝毫获取的状态。它无异于——神指挥、掌管人的整个生命,无所不在地流入其中,涌流满盈,好使祂能藉着它,完全地、自由地流动,带出影响。”(慕尔,Moule)
I. 我们之所以知道保罗的意思不是这样,因为他的意思若是如此,就与他所写的其他教导自相矛盾。举例来说,在哥林多前书5章1-5节里,保罗明确地告诉歌林多的基督徒,要采取行动,顺服他的权柄。很难想象歌林多的基督徒会这样回答:“喂,保罗,你写信说我们应该彼此顺服。所以,我们认为在这里,你应该顺服我们。”
II. 另一个例子是希伯来书13章17节,“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如果保罗的意思是,在信徒中间没有“等级”或“权柄的次序”;那么希伯来书13章17节的这个命令就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III. 当一方级别高于对方,这时应用这个军事用语没什么困难。然而,保罗在这里指的并不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很轻松地告诉一群士兵,“要顺服将军。”然而当你告诉一群普通士兵,“要彼此顺服”;这时,要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就有些困难。保罗不是在突出强调“等级”的观念,因为他谈话的对象是所有基督徒。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同样很重要。
IV. 保罗的意思是,我们应当效法军队中这种“下级服从上级”的态度,并且应用到日常生活、彼此相处上。一个人参军后,他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剥离自己的个性。现在他是集体的一员,部队的一分子。他不再是单独的一个人。参军之后,基本上你正式放弃了自己的个人决定权,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安排你的生活和时间。一支军队是由许许多多单独的个人组成的,不过,他们绝不可再奉行个人主义,我行我素。当一个人参军之后,这是他需要戒除的第一件事。
V. “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任何人都不要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破坏教会的和平;在这类事情上,要彼此让步,让爱做主。”(克拉克,Clarke)
II. 顺服的动机不是社交善意。顺服的动机不是因为神的律法。顺服的动机,是出于敬重耶稣基督。我们若敬重耶稣,我们就会彼此顺服,因为我们都爱耶稣。在这段经文里,保罗使用了敬畏这个词语,但这种“畏”——带着“敬”的态度,与爱共存。这种“畏”,是害怕让耶稣失望,让耶稣担忧。这种“畏”完全与爱共存,与爱共生。你若真正敬重某人,你必会处处留心要取悦对方,而且害怕让对方失望。
I. 一种偏向丈夫的错误诠释,是这样理解的:“如同顺服主”意味着,一位妻子应该顺服她的丈夫,好像他本人就是神一样。这种观念认为,“你在凡事上要绝对顺服神,不提任何疑问,所以你必须以同样的方式,绝对顺服你的丈夫。”这种诠释相信,“如同顺服主”这几个字规定了顺服的程度。
II. 这是错误的理解。不错,妻子理当尊敬丈夫。彼得称赞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以她为敬虔妻子的榜样,来阐明妻子应敬重丈夫的道理。撒拉称呼亚伯拉为“主”。这不是与神同等意义上的“主”,而是相当于“主人”意义上的“主”。这已表达了相当的尊重。然而,这并不是表示,“你完全顺服神,所以你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完全顺服你的丈夫。”简言之,圣经绝没有说一个人应该以顺服神的方式,来顺服另一个人。你对雇主的顺服是有限度的。你对组织机构的顺服是有限度的。儿女对父母的顺服是有限度的。圣经中绝没有任何经文教导我们要毫无保留、毫无例外地顺服——除了对神,且只有对神。违背了这一点,就是犯了偶像崇拜的罪。
III. 倾向于妻子的错误诠释,认为“如同顺服主”意味着,“只要他按照主的意愿行事,我就会顺服他。”然后,妻子常常认为她的工作就是决定什么是主的意愿。这种诠释认为,如同顺服主界定了顺服的界限。
IV.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不错,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有限度的;但妻子以这种理解来应用如同顺服主,就退化成为“只要我赞同我的丈夫,我就会顺服他。当他做出正确决定,以正确方式执行的时候,我会顺服他。当他做出错误决定时,他不在主里面,所以我不应该顺服他。”这根本不是顺服。除了那些脾气乖戾、喜好争辩问难的人,在意见一致时,人人都该彼此顺服。只有在意见存在分歧时,顺服才会受到考验。
e.如同顺服主并非界定妻子顺服的程度,也不是规定妻子顺服的界限。它定义的是妻子顺服的动机。
I. “它意味着:‘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因为这是你对主的责任之一;因为这是你顺服主的一种表达。’或者,‘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要按照这种方式去做,把它作为你顺服主的一部分。’换言之,你不是只为丈夫而做,你主要是为了主而做……你是为了基督的缘故而做,你是因知道祂的劝勉而做;因为在祂眼中,你这样做是可喜悦的,也是应该的。这种做法属于基督徒的行为,属于门徒训练的一部分。”(钟马田,Lloyd-Jones)
II. “这是主所吩咐的,这是为了主的缘故;因此你若不能服从人,就不能服从祂。”(克拉克,Clarke)
I. 保罗的观点十分明确,一目了然。我们有一个婚姻关系的模型:耶稣和教会之间的关系。不容置疑,在这种关系中,耶稣基督为首。所以,丈夫是“团队”的负责人,就是夫妻一体所组成的这个小团队的头。
II. 或许,基督徒妻子认为夫妻团队中没必要有一个“头”,或是一个领导。若是这种情况,这位妻子就没有明白合乎圣经的婚姻是怎样的,而且她总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抵挡圣经的教导。这就好比一个基督徒宣称,他不想要耶稣作他的“头”一样。
d.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我们可以理解丈夫是妻子的头是怎么回事,就与基督是教会的头是一样的。
有时,很难看出丈夫怎样成为身体的救主,就如同耶稣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一样。
I. 钟马田(Lloyd-Jones)认为,保罗用的是“救主”一词的广泛意义,仅仅为保存者的意思。提摩太前书章节谈到“耶稣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耶稣怎么是万人的救主?耶稣使万人得以存留,又以从天上赏赐美物给众人;从这种意义上说,他是万人的救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丈夫要成为妻子的“救主”。在以弗所书5章28-29节中,保罗基本上重复了同样的观点:“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II. “那么,教义又是什么呢?显而易见,教义就是:妻子是由丈夫维护、保存、保护、供养的。这种关系就是如此——正如基督保养、顾惜教会一样,同样,丈夫要保养顾惜妻子;而妻子应该意识到这是她在此种关系中的位分。”(钟马田,Lloyd-Jones)
I. 第一个原因足有说服力,但问题没有因此而结束。如果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如同顺服主”;那出于公平我们也可以问,“难道男人的生活不该也‘如同顺服主’吗?难道男人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因顺从耶稣,而顺服他们的妻子吗?”那样在你的家中就不会有一个真正的“头”。这是某些婚姻的目标。“没有人真正作主。我们是平等的伙伴。有时,我会顺服你,而另一些时候,你会顺服我。我们只是让耶稣作头,在每次遇到事情的时候,让耶稣来解决问题,看看谁将服从谁。”
II. 简单地说,这不是圣经中的婚姻关系。它忽视创造的基本秩序,忽略了耶稣与教会的关系模范。因此,我们要认真查看一下有关顺服的总体情况。新约圣经以丰富多彩的方式展示了顺服的原则。
•耶稣顺从父母(路2:51)。
•魔鬼服了门徒(路10:17)。
•公民应当顺服政府和掌权者(罗13:1,5;多3:1;彼前2:13)。
•宇宙万物服从耶稣(林前15:27;弗1:22)。
•肉眼看不见的灵界服从耶稣(彼前3:22)。
•基督徒应当顺服教会领袖(林前16:15-16;来13:17)。
•妻子应当顺服丈夫(西3:18;多2:5;彼前3:5;弗5:22-24)。
•教会应当顺服耶稣(弗5:24)。
•仆人应当顺服主人(多2:9;彼前2:18)。
•基督徒应当顺服神(来12:9;雅4:7)。
III. 我们注意到这些关系都是单向的,不存在逆向。例如,主人绝不会被告知要顺服仆人,耶稣从未被告知要顺服教会,等等。圣经中有关顺服的观念,基本上体现了一种“单向”顺服,与神安排的权柄次序始终一致。
IV. 如果在以弗所书5章24节,保罗就此止住,基督徒妻子很容易感到她担负起了所有的义务。值得庆幸的是,保罗继续阐述,说明基督徒丈夫在婚姻中负有的义务。不过,基督徒妻子仍有自己当尽的义务。
I. 如果丈夫要求(或希望)妻子去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顺服的义务。这适用于明显违背圣经的罪行——诸如,签署欺诈性的纳税申报表。它也适用于真基督徒的良心。不过,我们要非常谨慎,要小心区分基督徒的真良心与纯粹的个人观念。不论如何,妻子不必顺服丈夫提出的犯罪要求
II. 如果从医学上讲,丈夫无行为能力或精神失常,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顺服的义务。丈夫处于精神失常或无行为能力时提出的要求,妻子可以不服从。
III. 如果丈夫对妻子或孩子施加身体上的虐待,危及妻儿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义务顺服丈夫。她无需屈从丈夫的暴力。
IV. 如果丈夫通奸行淫,破坏婚姻关系。显然,妻子不必屈服于丈夫的淫行,只是忍气吞声地接受。圣经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脱离,不再受制于他”。“如果丈夫行淫犯罪,妻子就不再受约束,必须在一切事上服从他。妻子可以和他离婚,圣经允许她这样做。妻子有这样做的权力,因为通奸破坏关系,打破了夫妻一体的结合。现在,他们是分开的,不再是一体。丈夫已经打破了夫妻之间的结合,他已经脱离了这个共同体。因此,我们绝不可将这段经文解读成妻子处于不可撤销、避免不了的约束之中,她必须受制于一个通奸行淫的丈夫,余生都必须与他绑定在一起。妻子可以做出选择——这取决于她,她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总之,我要说的就是,这节经文没有包含这样的命令【即妻子必须屈从丈夫的淫行】。”(钟马田,Lloyd-Jones)
I. 根据提摩太后书1章7节,神赐给我们属灵的力量——也包括爱在内。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力量总是要在爱中运用。“这不是赤裸裸的力量,不是独裁者或小暴君的力量,不是一个男人独揽大权,践踏妻子的感情等等,不是一个男人作为独裁者,在家里称王称霸……除非丈夫爱妻子,否则他就没有权利说自己是妻子的头……所以丈夫的治理应该是爱的治理和照管;这是爱的领导。”(钟马田,Lloyd-Jones)
I. “Eros”是其中一个表示爱的词语。正如我们可以从这个词语本身揣摩的,它描述的是情色方面的爱。它指的是由欲望所驱使的爱。
II. “Storge”是第二个表示爱的希腊词语。它指的是家人的爱,父母与儿女之间的爱,或者从整体上说,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爱。它是由血缘亲情所驱使的爱。
III. “Philia”是第三个表示爱的希腊词语。它代表的是兄弟般的情谊和感情。这是一种深厚的友爱,一种意气相投的伙伴之情。它可以描述为在没有神相助的情况下,人类之间所能达到的、最高的爱。它是由共同的志趣和喜好所驱动的爱(或喜爱之情)。
IV. Agape是表示爱的第四个希腊词语。“Eros”、“storge”和“philia”,每一个词语所谈及的,都是与感受有关的爱。这些描述了“本能”的爱,这种爱是从心中自发产生的。保罗认为Eros(欲望)和phileo(喜爱)是存在的。基督徒不应该表现得无所谓,好像这些事情在婚姻关系中无关紧要。它们确实要紧。然而,保罗真正的用意是强调一种更高的爱,Agape的爱。Agape描述了一种不同的爱。它是一种更多出于抉择的爱,而不是由心中自发的感受为主导。它既是关乎心的问题,也是关乎头脑的问题,因为它选择去爱不配的人。
V. “Agape与头脑有关:它不是一种简单的情感,一种不期而至、突然出现在我们心中的情感;它是一种原则,一种我们立志在生活中实践的原则。”(巴克莱,Barclay)Agape与感受之间的关系,微乎其微——Agape与抉择有关。
VI. 严格地说,“agape”不能被定义为“神的爱”。因为经文指出人爱(agape)罪恶黑暗与世界(约3:19;约壹2:15)。然而,它可以定义为牺牲,给予,吸收,爱。这个词与情感没什么关系;它关联最大的是,为了他人的缘故而舍己。
VII. 在阅读这段经文时,我们可以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你们作丈夫的,要善待你们的妻子。”或者“你们作丈夫的,要好好对待你们的妻子。”毫无疑问,对于许多婚姻来说,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改善。不过,这并不是保罗字里行间的意思。他真正的意思是,“你们作丈夫的,要下决心为了妻子的缘故而操练舍己,而且恒常坚持这种决心。”
I. “有些丈夫可能会表示反对,‘我怎么能爱一个像我妻子这样的人?’这自然让人想到一些例子,某些基督徒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却负重不等,踯躅难行;他们发现自己与一个生性乖戾、脾气暴躁、心怀苦毒的人,永远束缚到一起。这样,他或许会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当然有理由,可以免除爱的责任。别指望我去爱一个本身如此不可爱的人。但是,亲爱的,请记住使徒的智慧。他已让用这个借口的人哑口无言。有可能,在使徒写下这段经文时,他已经想到了这个借口,他以救主为榜样,祂去爱,不是因为祂的教会有可爱之处;而是为了让她变得可爱。”(司布真,Spurgeon)
I. 它体现了耶稣以特别的爱,来爱祂的教会。耶稣爱世人,祂为世人而死;不过,正如一位丈夫可以以博爱的态度对待所有人,但他必定要以特别的爱,对待他的新妇。
II. “我希望你能够注意到这点,关于丈夫和妻子,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而主耶稣无私地爱祂的教会。也就是说,祂爱她,从不是因为她拥有什么;祂因她本来的样子,而爱她。不,我必须更进一层,祂爱她,不是因为她的本来面目如何,而是因为祂把她当做祂心爱的对象。祂爱她,不是因为她给了祂什么,或者她带给祂什么,而是因为祂能够给予她什么。祂的爱,是有史以来最强烈的爱。”(司布真,Spurgeon)。
III. 以一位理想丈夫的爱为模范,展示了耶稣的爱。耶稣以不变的爱来爱祂的子民,以恒久的爱来爱祂的子民,以丰盛的爱来爱祂的子民。
I.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II. 有些丈夫从属世的角度来理解领导权与顺服,而不是从属天的角度来理解。对于这样的丈夫,这个词语是他们特别需要的。有些丈夫相信因为神说了他们是一家之主,是妻子的头,而妻子有义务顺服他们;所以他们不需要谦卑,不需要舍己,无需为了妻子的益处而牺牲自己。关于做头,他们应该明白属世的思维与敬虔的思维,有着天壤之别。
I. 保罗提到“用水藉着道”,此处,他用了古希腊词语“瑞玛”(rhema)。“确实,瑞玛(rhema)与逻各斯(logos)不太一样,但它带有【神】口头话语的明确含义……或许,它带有宣告真理的意味,就是传扬神的话语或福音。”(萨尔蒙德,Salmond)神话语的教导,在我们的生命中产生了某种洁净的功用。
II. “我不认为此处所指的是洗礼,这里甚至没有提到这点。我知道,大多数解经家都说这里指的是洗礼。而我不这样认为。让我深受震动的是,一个词语一言概全,解释了全部的意思。基督用水洗净我们,使我们成圣。不过,这究竟是什么水?是神的道。那洗净罪污,洁净、净化灵魂的水,正是神的道。”(司布真,一位坚定的浸信会信徒。)
III. 这里谈到耶稣对教会的工作。显然,丈夫不能以同样的方式给予妻子属灵的洁净,正如耶稣洁净教会那样。然而,丈夫能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关注、关心妻子的属灵健康。作为家中的祭司,丈夫要帮助妻子在神面前,保持“洁净”。
I. 这就像我们都知道的一些例子——例如,忽视汽车的奇怪噪音或维修问题,最终害了我们自己。你们作丈夫的,关于你的妻子,情况更是如此,因为她是你的一部分。只有傻瓜才会对自己骨折的胳膊、受伤感染的大腿,视而不见,无心照料;然而却有许多愚蠢的丈夫伤害自己的妻子,对妻子的需要和感受视而不见,不管不顾。他们是自招损害,而且一定会自食其果。
II. “因而,从实际层面来讲,丈夫的整个思维必须将妻子包括在内。他绝不可将自己视为一个绝缘体或脱离体。当他这样做时,他就违背了婚姻最基本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丈夫把自己当做孤立的个体来考虑的时候,他已经破坏了婚姻。他无权这样做!某种感觉告诉丈夫,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妻子与他骨肉相连,是他的一部分。但如果他真那样做了,他必定使妻子受到极大的伤害;而他则是搬砖砸脚,自身必难逃其害。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钟马田,Lloyd-Jones)
I. 关于世上第一对男女,情况确实如此。“起初,神在男人身上施行了一场手术,由此创造出女人。教会是怎么成形的呢?神在加略山上,在第二个人——祂圣洁的爱子身上,施行了一场手术,由此诞生了教会。神使亚当沉沉入睡。神子沉沉入睡,祂交付祂的灵魂,祂吐出最后一口气,教会由这场手术而出。正如女人由亚当而出,所以教会由基督而出。女人由亚当的肋骨而出;教会正是由主那鲜血滴落,被扎伤的肋旁而出。”(钟马田,Lloyd-Jones)
I. “合一是婚姻的中心原则;这是因为,这个现代世界中有许多人从未从合一的角度来认识婚姻。他们对婚姻的组成,一无所知、毫无概念;对待婚姻,态度随随便便、散漫自由,违背自己的誓言和承诺,以致离婚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问题。许多人从未认识这种合一;他们仍在从个人的角度,从自身的方面来考虑事情。这样就有两个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由此产生冲突、纷争和隔阂。在保罗的话中,给出了这一切的解决之道,就是要明白这宝贵的合一原则。”(钟马田,Lloyd-Jones)
II. “他被赐予尊严、领导和作头的位分;倘若他明白这位分的真正意义,他绝不会滥用它,绝不会误用它,绝不会因得到这位分而变得尖酸刻薄,颐指气使,待人不善,没有公正。因这样的行为有罪,等于否认婚姻的原则,而且这种行为意味着缺少圣灵的同在。”(钟马田,Lloyd-Jones)
I. “在此,使徒使用了一个非常有力度的词语。在英王钦定本圣经里,它被合宜地翻译成‘敬畏’;然而这个词语真正的意思是‘畏’。‘为妻者当畏其夫’。不过,我们要记住一点:畏,存在不同的种类……他所讲的是带着‘敬’的‘畏’。它的真正意思是‘遵从’,‘带着敬畏的态度顺服’。”(钟马田,Lloyd-Jones)
II. “妻子要以遵从的态度,对待丈夫;换言之,她要承认这种合乎圣经的、基督徒婚姻观,她要把丈夫视为自己的头,这个新团体的头。他们彼此连合,合而为一;然而,这个团体有一个头,就如我们的身体有自己的头,正如基督是教会的头。”(钟马田,Lloyd-Jones)
以弗所书5-活在圣灵里
A. 弃暗投明
1. (1-2)凭爱心行事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a. 所以:在此,保罗总结了以弗所书第4章的思想,他阐述了基督徒应怎样彼此相待。
b. 你们该效法神:这里的意思简单明了——我们要以神为我们的榜样和模范。我们不能拿自己与人比较,然后感到自满。我们要留心彼得前书1章15-16节中的教导: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I. 经文并没有说,“你们该思想神”,“你们该仰慕神”,或者“你们该崇拜神”;尽管这些都是基督徒肩负的重要责任。这里,经文呼吁基督徒采取实际行动,超越内在生活的层面,不仅是在内心与神相交。
II. 我们可以说这节经文是以弗所书4章13节理念的延续。在以弗所书4章13节里,保罗提到基督徒的成长范围: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我们还可以说,这节经文也是以弗所书4章32节理念的延续。保罗在以弗所书4章32节里吩咐我们,要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神的行为成了我们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神怎样对待我们,我们也当怎样彼此相待。
III. 重要的是,要明白神远不止是我们的榜样。许多谬误进入教会,而耶稣被当做一个行为榜样,仅此而已。我们不是因耶稣的榜样得救,然而在我们得救之后,祂的榜样就对我们别有意义。我们要效法神,然而,神不仅是我们的榜样。
c. 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儿女是天生的模仿者。他们常常有样学样,模仿自己的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的做法。我们按照神儿女的本性行事,我们就会效法神。
I. 我们效法神,我们就成为神的代表,尤其是在那些拒绝神的人面前。“我们奉差遣进入世界是为了什么?难倒不是为了让那些最急于忘记神的人,时常想起神?假如我们是神的效法者,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他们就不得不忆起神的存在,因为他们看见神的性情体现在我们的生命里。我曾听一位无神论者说,他能驳倒一切论点;然而惟有他敬虔母亲的榜样,是他永远无法驳倒的。”(司布真,Spurgeon)
d. 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在万事上,耶稣是我们的榜样。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我们也要体现出同样舍己的爱。
e.供物和祭物:耶稣为我们舍了自己,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天父所喜悦的祭。我们也能献上神所喜悦的祭(馨香的),以舍己的爱去爱人。
I. 我们通常以为,我们会用引人注目的方式牺牲自己,来展现我们对他人的爱。然而神对我们的呼召,常常是一点一点地放下自己、牺牲自己——用小钱(可以这样比方)支付,而不是一次支付一大笔金钱——然而,不论怎样,我们仍然是在舍己。
II. 关于供物,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的见解是:“一种奉献,圣体供献;和素祭(minchah)一样,正如利未记2章1节及以下经文所阐述的,是用细面加上油和乳香为供物,献给耶和华神。它意味着为表达感恩而献的任何供物,为感谢神的慷慨赏赐,感恩今世得到的祝福”。
III. 关于祭物,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的见解是:“赎罪祭,罪恶的牺牲品;与献祭(zebach)一样,它的通常意思是牺牲的行为,就是流出动物的血,作为罪的赎价。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这些术语包括为任何缘故而献给神的、所有种类的祭物、供物和奉献”。
2.(3-4)凭爱心行事的反面:基督徒不应有的行为。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a. 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保罗将这些性方面的罪和不当行为,归为一组,表示这些都不合圣徒的体统,而且在神子民中间连提都不可。
I. 关于性方面的罪行,保罗列出了一个详尽的名单:
淫乱(porneia),一个表示性犯罪的广义词。
污秽,另一个含义广泛的词语,用来表示“肮脏”的不道德行为,特别是从性的方面来说。
淫词,在意思上,与污秽有许多相同之处。
下流的笑话(注:参见新国际版圣经,和合本作“戏笑的话”),含有不合宜、不纯洁的、性方面的玩笑话。
II. 道德呼吁的主题,是我们必须留意的。它并没有“为了作一名圣徒,就避而不谈这些事情。”它更像是,“你是一名圣徒;现在你该以合乎圣徒体统的方式生活。”对于新约圣经中不断的道德呼吁,可以一言概之:活在耶稣里,活出你应有的样式。
b. 方合圣徒的体统:此处重点针对性方面的罪行,这种做法是恰当的。保罗时代的文化(特别是以弗所城的文化),迎合低级趣味,庸俗颓废,淫乱放纵。保罗所指的行为种类,不合圣徒的体统,却是他那个时代的文化(包括我们的)所大力鼓吹的。
c. 贪婪……妄语:保罗也将贪婪和妄语包括在这个分类里,因为它们与性犯罪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渴望占有某些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这种占有的欲望加上淫词妄语,诱使许多人掉进性犯罪的陷阱里。此外,除了与性犯罪之间的联系,贪婪和妄语之间也有很深的联系。
I. “妄语”的字面意思是,“言谈随便,轻易转向”。就语境而言,这个词的意思是一个三句不离性的人,能将所有对话变成与性有关的荤笑话,通常带有暗含下流猥亵含义的双关语。
d. 总要说感谢的话: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基督徒应当为性献上感谢。我们把它当作一个馈赠,怀着感恩领受它,我们要以一种能荣耀赐予者的方式来享受它。
I. 神将“性”赐予人类,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个人的满足,而是为了将夫妻紧密相连,连结成夫妻一体的关系。某些性表达是罪,并非因为神要剥夺人某些方面的享受,而是因为它们与神对性的主要目的相悖。
3.(5-7)基督徒不宜行为的后果。
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夥。
a. 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以弗所书5章3节中提到的人(淫乱的人、污秽的人和贪婪的人),在神的国里无分。只有神的国在他们里面活过来,他们的生命转变,他们才有可能抵制这些旧有的恶习。
I. 保罗在这段经文里的观念,有可能会被错误地运用,脱离上下文,而作为定罪的依据来用。某些人或许会说:“好吧,我曾经想过犯奸淫的事,所以这意味着我心里已经犯奸淫了;而心里犯奸淫,意味着我与那些实际犯奸淫的人一样有罪。既然我与他们一样有罪,而他们在神的国里无分;那么我也同样与神的国无分。因为我想到过犯奸淫的事。”这种欺骗性的思想违背了神话语的明确意思。
b.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保罗说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注:英王钦定本圣经作“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这句话实在意味深长。偶像崇拜以更狡猾、微妙(也更有力量)的形式进行,而不仅是在一座塑像面前下跪,顶礼膜拜。
c.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我们绝不能允许人以虚浮的话为借口,替那些犯下这些罪行的人开脱,或者让他们应受的刑罚降低到最小程度。可以肯定,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d. 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夥:保罗指出基督徒的生活不应该以习惯性的淫乱、污秽、贪心为标记。然而就是偶尔与他们同夥,也不该做。
4.(8-12)离黑暗入光明。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a.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就如保罗谴责那些行事淫乱的、污秽的和贪心的人是悖逆之子(弗5:6),保罗也认识到这正是基督徒所出离的黑暗(注:参英王钦定本圣经,和合本作“暗昧”)。而今,我们是光明的,我们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I. 经文再次重复之前的主题:你们是光明的子女,所以你们的生活就当与光明的子女相称。
II. 保罗所说的,不仅是我们从前处在黑暗里;他说的是,我们从前是黑暗本身(注:英王钦定本圣经作“你们从前是黑暗的”,和合本作“你们从前是暗昧的”)。如今,我们不仅置身光明中,我们在主里面是光明的(注:英王钦定本圣经作“在主里乃是光”)。
b.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与行在黑暗中和神的忿怒中,截然不同的是,光明所结的果子(注:英王钦定本圣经作“圣灵所结的果子”)。在加拉太书5章22-23节里,对此有更详尽的描述。良善、公义、诚实应当成为我们的标记,因为我们有圣灵内住在我们的生命中。
c.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不是与不虔不敬之人同流合污,我们应当揭发暗昧无益的事(注:新国际版圣经译成“倒要把这种事揭发出来”,和合本作“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然而,我们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以这些事为谈资(它们本是可耻之事),而是为了提醒自己,引以为戒。
I. 基督徒须要当心,不可对那暗昧……的事(注:英王钦定本圣经译成“那黑暗……的事”)产生不良兴趣,要杜渐防萌,哪怕是在作见证或研究的时候,也不应当生出不良的心思。
II. 保罗十分谨慎地指出,我们应当逃避那暗昧无益的事,而不是那些置身黑暗的人。
B.行在光明中。
1.(13-14)明光照耀的事实。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a.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即使是暗中所做的事,也要被揭露出来。它们被神的光寻察、显明出来,受到审判。
I. 以弗所书5章8-12节中描述的“暗昧无益的事”,基督徒不可参与,并要揭露出来。这个命令是有原因的。既然暗昧无益的事最终必被揭露出来,其横行的日子必要结束;那基督徒远避这种无益的事,是明智合理的。
b. 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通过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显明我们与光有分,且行在其中(祂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以弗所书2章5节)。保罗引用的这句话,可能是早期教会的一首敬拜诗歌,用来显明真理。
I. 记住,这个要“醒过来”的劝勉,是给基督徒的。基督徒有可能正沉沉酣眠,却毫无觉察。如果你正在酣睡,有可能你浑然不知,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一旦你能察觉到自己刚才睡着了,就证明现在你已经醒过来了。
II.“基督徒的这种沉睡现象,同样特别危险,因为他可以一边酣眠,一边做许许多多的事,使得他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相当清醒的人。”(司布真,Spurgeon)
•当我们陷入酣眠中,我们还可以说东道西。
•当我们陷入酣眠中,我们还可以听东听西。
•当我们陷入酣眠中,我们还可以奔东走西。
•当我们陷入酣眠中,我们还可以唱东唱西。
•当我们陷入酣眠中,我们还可以想东想西。
III. “一个沉睡的人,才不关心他的邻舍会怎样;他已经睡着了,还能怎样?哦!你们基督徒中有些人才不在乎灵魂是得救,还是沉沦……只要他们能享受安乐舒服就够了。假如他们能在敬拜中取得受人尊敬的一席之地,又混在其他人中间进入天堂,他们仍会像过去一样冷漠,对别的事一概不关心。”(司布真,Spurgeon)
2.(15-17)行在光中意味着行在智慧中。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a. 你们要谨慎行事:因为我们已被赐予这光,所以我们要行事谨慎——认真的、智慧的,不要像愚昧人。
I. 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认为,“不要像愚昧人”这句话与崇拜古代酒神巴克斯(Bacchus)有关。其膜拜者醉酒荒宴,群饮纵乐。“不要做疯子。非常明显,这里是在暗指膜拜巴克斯的荒宴,在这些狂宴中,巴克斯的崇拜者放浪形骸,与疯子无异;四处乱跑,摇头晃脑,扭动身体,看起来已经完全癫狂了。”
b. 要爱惜光阴:用来表示时间(注:英王钦定本圣经作“要爱惜时间”)的古希腊词语,有两个。一个词语的含义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另一个的意思是指具体的某一段时间,某件事应该发生的时间。“时间”和“时机”之间是有区别的。此处的意思是“时机”(参见圣经呂振中译本、新译本圣经);这是一个确定无疑的、机会的季节,是基督徒应当爱惜的季节。在加拉太书6章10节里,同样的词语被翻译成“机会”。
I. 保罗并没有说要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尽管这个建议也不错。保罗的意思是,我们要抓住机会荣耀耶稣。这并不是要充分利用时间,而是要充分利用“时机”。
II. “要爱惜光阴”背后的观念,就是你要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那样,尽可能地买进机会。你要为耶稣基督,充分利用一切机会。
c. 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为什么要智慧行事?这里给出了另外一个理由。耶稣提到将会有一段时间,“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24:11-12)。确实,我们正置身于这样的时代里,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d.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什么是真智慧?这就是真智慧。这与糊涂人有着天壤之别。我们能明白主的旨意,主要取决于我们明白主的话语,对祂的话有充分良好的认识。
3.(18)行在光中,意味着不断被圣灵充满。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a. 不要醉酒:与属世的行为(醉酒),截然不同,我们要被圣灵充满。此处,保罗所用的文法明确说明,“要时时刻刻、不断被圣灵充满”。
b. 要被圣灵充满:圣灵的充满不是一次性的事情,不是我们一生只充满一次就够了。这是一种不间断的充满,不断祈求被圣灵充满,不断凭着信心领受圣灵的充满。
I. 第一次被圣灵充满,是一种奇妙美好又意义深远的经历。这种经历通常被视作“圣灵的洗”(太3:11;徒1:5;11:16)。对每一位信徒来说,这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经历。
II. 我们属灵生命中的软弱、失败和昏睡冷漠,大部分都可以归咎于一个事实:我们没有不断地被圣灵充满。
III. 用来表示“圣灵充满”的古希腊文法,还表示另外两件重要事情。首先,这个动词是被动形式,所以这不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经历。第二,此处是命令式的祈使句,所以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必须经历的。
c. 不要醉酒:属肉体的与属灵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醉酒相对的是,被圣灵充满。圣经毫无保留地谴责醉酒行为。
I. 酒能使人放荡:保罗指出醉酒是的放荡行为。这意味着,醉酒纯属浪费资源,人本来应该将这些资源交给耶稣掌管。约翰·崔普(John Trapp)写道,醉酒是“三者皆失”——“也就是说,啤酒从酒壶里流失,钞票从钱包里流失,而明智从头脑里流失”(摘自崔普对加拉太书5章21节的注解)。
II. 箴言中有关醉酒的警戒,是我们应当留意听从的,诸如箴言20章1节,还有23章29-33节。
III. 我们不可以为只有“醉得不省人事”才算罪。因为喝酒伤身,凡因喝酒造成任何损害,都是罪,包括以伤害或自残为目的的饮酒。
IV. “醉酒的危险不仅在于行为本身,还包括随之而来的种种诱惑。”(伍德,Wood)实事求是地说,因为酒瘾和毒瘾,世界已经千疮百孔,代价高昂。单就酗酒来说,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2010年,美国共有88,000人死于酒精引发的疾病,美国人消耗在过度饮酒中的开支高达2490亿美元——近一万亿美元的四分之一。与许多国家相比,这个数字即使不算最坏;可想而知,也是相当可观的。
d. 乃要被圣灵充满:保罗将圣灵的影响与醉酒的状态,做了比较。酒精是抑制剂;它使人“松懈”,因为它抑制人的自制力、智慧、平衡能力和判断能力。圣灵的影响正相反。祂是刺激剂;祂推动我们生命的各个方面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使我们的表现更佳。
I. “这里,我们发现它【被圣灵充满】内嵌在许多训词中间,出现在阐明自制法则的训词中间;它出现的时机,恰好在使徒为基督徒家庭给出特别的指示之前,就是有关基督徒家庭的安静圣洁……然而,一直以来,它是一件超自然之事。它是一种状态,是人无法通过训练、推理、人类的希翼和意志,而有丝毫获取的状态。它无异于——神指挥、掌管人的整个生命,无所不在地流入其中,涌流满盈,好使祂能藉着它,完全地、自由地流动,带出影响。”(慕尔,Moule)
4.(19-20)圣灵充满的生命,带着敬拜和感恩的记号。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
a.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我们被圣灵充满,我们就会生出敬拜神的渴望,并且在敬拜神的时候,互相鼓励。
I. 被圣灵充满与赞美之间的联系,非常显著,意义重大。被圣灵充满的人,会自然而然地赞美;而赞美能使我们被圣灵充满。
b. 诗章、颂词、灵歌:这种多样性说明,神喜悦富有创造性的、自发自然的敬拜。我们能在哪里向神唱出和声,口唱心和地赞美神?就是在我们的心里,这是最为重要地赞美之处。许多人口里虽不能唱出优美的歌声,却可以由心发出优美的赞歌。
I. 经文强调的重点更多在于多样性,而非严格地分门别类。“我们很难说出这三种表达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克拉克,Clarke)
c.凡事……常常感谢……神:被圣灵充满的人,心中也必定充满感恩。一颗抱怨不满的心与圣灵,志不同、道不合。
I. 保罗劝告我们,要用与他一样的方式献上感恩,就是他在以弗所书3章14节中操练的祷告方式——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感谢父神。
II. “时时刻刻,是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展开双翼,承载着恩惠。向下看,要感恩,因你已得救脱离地狱;向右看,要感恩,因你已得着丰盛的恩典;向左看,要感恩,因你已得着护庇脱离恶疾;向上看,要感恩,因天堂正在等待你的到达。”(司布真,Spurgeon)
5.(21)圣灵充满的生命带着彼此顺服的记号。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a.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我们彼此顺服,是我们被圣灵充满的体现;因为敬畏基督,使人顺服;而不是惧怕人,带来顺服。
b. 顺服:这里,“顺服”一词的字面意思是,“位于较低的等级”。它是一个军事用语,指的是军队按照军衔等级而组织运作的方式。在军队中,有将军、上校、少校、上尉、中士和士兵。军队中有各种军衔,而你有义务尊重那些等级高于你的人。
I. 我们知道从个人的角度来讲,一个普通士兵可能比一位将军更聪明,更有才华,也更善良。然而他仍然处于低于将军的等级。与其说他是顺服将军这个人,不如说他是顺服将军这个军衔。
II. 顺服的概念与谁更聪明、谁更善良或谁更有才华无关。它与神所设立的次序有关。“任何在军中服役的人都知道,‘军衔’关乎次序与权柄,而不是价值或能力。”(威尔斯比,Wiersbe)
III. 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出“下级服从上级”有多么重要。在军队中,假如你不想再“服从上级”,对这种行为,军队里有一个专有的名称,就是“兵变”。“如果没有权柄的等级之分,军队将陷入混乱,同样,没有顺服,社会将乱成一锅粥。”(威尔斯比,Wiersbe)
c. 彼此顺服:为了明白其中的意思,我们可以首先从反面考察一下,就是它所没有的意思。彼此顺服并非意味着,在基督的身体里没有“等级”的概念。我们可以看看有些人是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就是说,我们要彼此顺服。所以我应该顺服你,而你应该顺服我。这样大家互不相欠,谁都管不着谁。”
I. 我们之所以知道保罗的意思不是这样,因为他的意思若是如此,就与他所写的其他教导自相矛盾。举例来说,在哥林多前书5章1-5节里,保罗明确地告诉歌林多的基督徒,要采取行动,顺服他的权柄。很难想象歌林多的基督徒会这样回答:“喂,保罗,你写信说我们应该彼此顺服。所以,我们认为在这里,你应该顺服我们。”
II. 另一个例子是希伯来书13章17节,“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如果保罗的意思是,在信徒中间没有“等级”或“权柄的次序”;那么希伯来书13章17节的这个命令就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III. 当一方级别高于对方,这时应用这个军事用语没什么困难。然而,保罗在这里指的并不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很轻松地告诉一群士兵,“要顺服将军。”然而当你告诉一群普通士兵,“要彼此顺服”;这时,要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就有些困难。保罗不是在突出强调“等级”的观念,因为他谈话的对象是所有基督徒。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同样很重要。
IV. 保罗的意思是,我们应当效法军队中这种“下级服从上级”的态度,并且应用到日常生活、彼此相处上。一个人参军后,他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剥离自己的个性。现在他是集体的一员,部队的一分子。他不再是单独的一个人。参军之后,基本上你正式放弃了自己的个人决定权,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安排你的生活和时间。一支军队是由许许多多单独的个人组成的,不过,他们绝不可再奉行个人主义,我行我素。当一个人参军之后,这是他需要戒除的第一件事。
V. “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任何人都不要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破坏教会的和平;在这类事情上,要彼此让步,让爱做主。”(克拉克,Clarke)
VI. 要将彼此顺服付诸行动,包含以下做法,这些做法都与做一名“团队合作者”的思想一致:
•基督徒不可粗心大意,而要多为他人着想。
•基督徒不可做我行我素,不可刚愎自用。
“刚愎自用正是使徒教导的对立面。”(钟马田,Lloyd-Jones)
•基督徒不可追逐私利,绝不要做利己主义者。
•我们要有“团队精神”。
•当别人取得成功、表现优异时,我们要感到高兴。
•我们要以勇气背负自己的苦难和试炼。
d. 存敬畏基督的心:这是一个重要观点,因为在后面有关顺服的章节里,保罗一再重复这个观念: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I.“存敬畏基督的心”一词,体现了我们应该怀着怎样的动机,来彼此顺服。我们应该彼此顺服——不再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看待自己,而是从集体、团队或部队的角度来看待自己——出于对父神的敬畏,以及对耶稣基督的敬畏。
II. 顺服的动机不是社交善意。顺服的动机不是因为神的律法。顺服的动机,是出于敬重耶稣基督。我们若敬重耶稣,我们就会彼此顺服,因为我们都爱耶稣。在这段经文里,保罗使用了敬畏这个词语,但这种“畏”——带着“敬”的态度,与爱共存。这种“畏”,是害怕让耶稣失望,让耶稣担忧。这种“畏”完全与爱共存,与爱共生。你若真正敬重某人,你必会处处留心要取悦对方,而且害怕让对方失望。
C.圣灵充满、顺服和婚姻里的责任。
“危险就在于,我们以为基督徒的婚姻基本上与其他人的一样,唯一的不同在于这两个人恰好是基督徒,而其他则不是。如果现在我们对婚姻的理解仍是如此,我们就把这整段宝贵的经文当作空话。基督徒婚姻,基督徒的婚姻观,与世人的观念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钟马田,D. Martyn Lloyd-Jones)
1.(22)行在光中意味着妻子顺服丈夫。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a. 你们作妻子的:首先,保罗向妻子致辞,谈到她们在基督徒婚姻中的责任。这不是因为她们是更大的麻烦制造者,也不是因为她们需要特别的注意。原因是使徒特别关心顺服的问题。为此,他在以弗所书5章21节中,引入这个原则。顺服的这个方面,特别适用于基督徒婚姻中的妻子。
I. 以弗所书6章顺理成章,继续遵循这种逻辑。保罗先对作儿女的谈话,然后才是作父母的,因为保罗心系有关顺服的问题。保罗先嘱咐作仆人的,然后才是他们的主人,因为顺服是使徒特别关心的问题。
II. 毫无疑问,使徒仍按照以弗所书5章21节的思路,“当存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在许多最好的古希腊手抄本中,以弗所书5章22节甚至没有“顺服”这个词。经文单单写道,“作妻子的,把自己给你的丈夫。”围绕顺服的主题,保罗着重强调顺服的一个重要方面——基督徒的婚姻,从妻子谈到丈夫。
III. 保罗的意思,好比这样:“我吩咐你们要在凡事上彼此顺服。现在,如果你在一般的事情上都做到了这点,那在非同一般的婚姻关系上,作妻子的岂不是更应当这样对待自己的丈夫吗?”
b. 作妻子的,当顺服:顺服意味着,你承认某人对你有合法的权柄。它还意味着,你承认权柄的次序,而你是集体、团队的一员。作为个人,你没有集体或团队的工作更重要。
I. 我们顺服神,就是承认神的权柄,并且采取相应行动。我们顺服警察,就是承认警察的权柄,并且采取相应行动。我们顺服雇主,就是承认雇主的权柄,并且采取相应行动。
II. 顺服并非意味着劣等。同样,顺服并非意味着缄默。顺服意味着“居于使命以下”。基督徒的婚姻负有使命,而那使命就是顺从神、荣耀神。作妻子的要说:“我要将那使命摆在自己以上。使命重于我个人的心愿。我不是将自己置于丈夫之下,我是将自己置于使命之下。这使命是神为我们的婚姻,为我的一生而交付的。”
c.自己的丈夫:这界定了妻子顺服的范畴。圣经从未命令在社会上,女性要一概服从男性。这个命令的范畴只限于家庭和教会。神从未在祂的话语里,规定男性在政治、商业、教育等领域内,享有专属管辖权。
d. 如同顺服主:这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话。它为我们对整段经文的理解定下了基调。对于这句话,主要有两种错误诠释,每种诠释各偏向于一种立场。
I. 一种偏向丈夫的错误诠释,是这样理解的:“如同顺服主”意味着,一位妻子应该顺服她的丈夫,好像他本人就是神一样。这种观念认为,“你在凡事上要绝对顺服神,不提任何疑问,所以你必须以同样的方式,绝对顺服你的丈夫。”这种诠释相信,“如同顺服主”这几个字规定了顺服的程度。
II. 这是错误的理解。不错,妻子理当尊敬丈夫。彼得称赞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以她为敬虔妻子的榜样,来阐明妻子应敬重丈夫的道理。撒拉称呼亚伯拉为“主”。这不是与神同等意义上的“主”,而是相当于“主人”意义上的“主”。这已表达了相当的尊重。然而,这并不是表示,“你完全顺服神,所以你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完全顺服你的丈夫。”简言之,圣经绝没有说一个人应该以顺服神的方式,来顺服另一个人。你对雇主的顺服是有限度的。你对组织机构的顺服是有限度的。儿女对父母的顺服是有限度的。圣经中绝没有任何经文教导我们要毫无保留、毫无例外地顺服——除了对神,且只有对神。违背了这一点,就是犯了偶像崇拜的罪。
III. 倾向于妻子的错误诠释,认为“如同顺服主”意味着,“只要他按照主的意愿行事,我就会顺服他。”然后,妻子常常认为她的工作就是决定什么是主的意愿。这种诠释认为,如同顺服主界定了顺服的界限。
IV.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不错,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有限度的;但妻子以这种理解来应用如同顺服主,就退化成为“只要我赞同我的丈夫,我就会顺服他。当他做出正确决定,以正确方式执行的时候,我会顺服他。当他做出错误决定时,他不在主里面,所以我不应该顺服他。”这根本不是顺服。除了那些脾气乖戾、喜好争辩问难的人,在意见一致时,人人都该彼此顺服。只有在意见存在分歧时,顺服才会受到考验。
e. 如同顺服主并非界定妻子顺服的程度,也不是规定妻子顺服的界限。它定义的是妻子顺服的动机。
I. “它意味着:‘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因为这是你对主的责任之一;因为这是你顺服主的一种表达。’或者,‘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要按照这种方式去做,把它作为你顺服主的一部分。’换言之,你不是只为丈夫而做,你主要是为了主而做……你是为了基督的缘故而做,你是因知道祂的劝勉而做;因为在祂眼中,你这样做是可喜悦的,也是应该的。这种做法属于基督徒的行为,属于门徒训练的一部分。”(钟马田,Lloyd-Jones)
II. “这是主所吩咐的,这是为了主的缘故;因此你若不能服从人,就不能服从祂。”(克拉克,Clarke)
III. 如同顺服主意味着:
•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她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是她顺服训练的一部分。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如果一位妻子不遵行这话,她就不能算作一名合格的妻子,她也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耶稣基督的跟随者。
•这完全与妻子的性格或个性无关。
•这完全与丈夫的智力、恩赐或能力无关。祂关乎荣耀主耶稣基督。
•这与在特定的事情上丈夫是否正确无关。它与耶稣是正确的有关。
•这意味着女人在择夫的问题上,应当万分谨慎。不是寻找一位英俊潇洒、满有魅力的男子;不是寻找一位腰缠万贯、一掷千金的男子;不是寻找一位风流倜傥、浪漫多情的男子;一个女子寻找的,首先应该是一位值得她尊敬的男子。坎伯·摩根(G. Campbell Morgan)曾忆述一位终身未婚的基督徒老妇人,她对此的解释是:“我从未遇见一位能够驾驭我,作一家之主的男人。”她的想法很对。
•如果你愿讨耶稣喜悦,如果你愿尊荣祂;那你就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IV. “无论任何行动,再没有比此更吸引人的动机了;每一位基督徒妻子,若是一心取悦主耶稣基督,必会发现这段话不难做到;确实,她最大的喜悦就是将使徒在此的教导,付诸行动。”(钟马田,Lloyd-Jones)
2.(23-24)基督徒妻子顺服的缘由。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a.因为:以弗所书5章22节中给出的命令是难的。神知道这些,所以祂也在经文中,阐明了这样吩咐的原因。祂希望我们明白这条命令背后的原则。
I. 基督徒妻子顺服丈夫的第一条理由,在以弗所书5章22节里,以这几个字表明出来“如同顺服主”。这意味着她顺服的动机,必须是出于顺从和尊重耶稣,而非顺从和尊重她的丈夫。
b.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在这里,保罗阐述了关于妻子顺服的第二条理由。这是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就其完整意义而言,“头”具有领导和权柄的意思。这意味着要作领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担负相应的义务。顺服作为“头”的某个人,这样做是正确的、合宜的。
I. 查看哥林多前书11章和提摩太前书3章等其他章节里的圣经观念,经文的重点在于不断强调一个事实:先受造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因此,人类的受造,有先后次序。圣经还强调另一个事实,即女人是由男人而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这表明她与他之间的紧密联系,并且她本来是要帮助男人,是与男人相配的帮助者。
II. “留意,使徒着重强调这点。男人是首先受造的。不仅如此,男人受造是要做主治理受造万物。得到权柄要治理野蛮动物的,是男人;给各种动物起名字的,是男人。这里有迹象表明,男人处于领导地位,享有主权、权柄和能力。他做出决定,他实施治理。这是关于整个问题的基础教导。”(钟马田,Lloyd-Jones)
III. 诸如哥林多前书11章7-10节,这类经文指出神先造了亚当,并且要让他为夏娃负责。这发生于堕落之前。因此,这段经文清楚地指出,在堕落之前和之后,神为丈夫和妻子安排了不同的角色。丈夫和妻子之间的角色差异不是堕落的结果,也不会因我们在耶稣里的新生命,而被抹去。
IV. “他所说的是,女人是不同的,她补全了男人。他所禁止的是,女人寻求男性化,也就是说,女人寻求像男人一样的行为举止,或者女人想法篡夺由神亲自赐给男人的位置、地位和权力。这就是他的全部意思。这不是奴役;他正在劝勉读者认识神的安排。”(钟马田,Lloyd-Jones)
V. “在一个女人结婚时,她放弃了自己的姓氏,冠以丈夫的姓氏。这是圣经,也是整个世界的风俗。由此我们学到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改变名字的不是丈夫,而是妻子。”(钟马田,Lloyd-Jones)
c. 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在这里,保罗阐述了基督徒妻子顺服丈夫的第三个理由。她应该顺服,因为夫妻关系体现了耶稣与教会的联合。
I. 保罗的观点十分明确,一目了然。我们有一个婚姻关系的模型:耶稣和教会之间的关系。不容置疑,在这种关系中,耶稣基督为首。所以,丈夫是“团队”的负责人,就是夫妻一体所组成的这个小团队的头。
II. 或许,基督徒妻子认为夫妻团队中没必要有一个“头”,或是一个领导。若是这种情况,这位妻子就没有明白合乎圣经的婚姻是怎样的,而且她总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抵挡圣经的教导。这就好比一个基督徒宣称,他不想要耶稣作他的“头”一样。
d. 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我们可以理解丈夫是妻子的头是怎么回事,就与基督是教会的头是一样的。
有时,很难看出丈夫怎样成为身体的救主,就如同耶稣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一样。
I. 钟马田(Lloyd-Jones)认为,保罗用的是“救主”一词的广泛意义,仅仅为保存者的意思。提摩太前书章节谈到“耶稣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耶稣怎么是万人的救主?耶稣使万人得以存留,又以从天上赏赐美物给众人;从这种意义上说,他是万人的救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丈夫要成为妻子的“救主”。在以弗所书5章28-29节中,保罗基本上重复了同样的观点:“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II. “那么,教义又是什么呢?显而易见,教义就是:妻子是由丈夫维护、保存、保护、供养的。这种关系就是如此——正如基督保养、顾惜教会一样,同样,丈夫要保养顾惜妻子;而妻子应该意识到这是她在此种关系中的位分。”(钟马田,Lloyd-Jones)
e. 全体的:全体的画面展现了基督徒妻子的顺服是怎样的。“妻子不得在丈夫之前,先采取行动。所有的教导都表明他是头,最终控制权在于他。因此,妻子不会脱离丈夫而独立行事,她也不会在他之前采取行动……同样正确的是,妻子也不可拖延行动,她绝不可迟迟不行动,她也不能拒绝行动。回过来看有关身体的比喻。想一想患上“中风”的人……手臂不能运动自如,手会不听使唤。”(钟马田,Lloyd-Jones)
I. “我们可以总结如下:经文的教导是主动权和领导权,最终属于丈夫,但行动必须二人互相配合,始终协调。这就是这幅画面所蕴含的意义——互相配合、协调行动,但领导权在于头。这里没有包含任何劣等、次等的暗示。妻子丝毫不逊色于丈夫;她,有别于他。”(钟马田,Lloyd-Jones)
f.所以(注:英王钦定本圣经译成“所以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和合本圣经未翻译这个词语):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见妻子为何要顺服丈夫的三个理由:
•这是她顺从耶稣的一部分(如同顺服主)。
•这与创造的次序是相称的(丈夫是妻子的头)。
•这是合宜的,因为耶稣与教会的关系是模范(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
I. 第一个原因足有说服力,但问题没有因此而结束。如果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如同顺服主”;那出于公平我们也可以问,“难道男人的生活不该也‘如同顺服主’吗?难道男人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因顺从耶稣,而顺服他们的妻子吗?”那样在你的家中就不会有一个真正的“头”。这是某些婚姻的目标。“没有人真正作主。我们是平等的伙伴。有时,我会顺服你,而另一些时候,你会顺服我。我们只是让耶稣作头,在每次遇到事情的时候,让耶稣来解决问题,看看谁将服从谁。”
II. 简单地说,这不是圣经中的婚姻关系。它忽视创造的基本秩序,忽略了耶稣与教会的关系模范。因此,我们要认真查看一下有关顺服的总体情况。新约圣经以丰富多彩的方式展示了顺服的原则。
•耶稣顺从父母(路2:51)。
•魔鬼服了门徒(路10:17)。
•公民应当顺服政府和掌权者(罗13:1,5;多3:1;彼前2:13)。
•宇宙万物服从耶稣(林前15:27;弗1:22)。
•肉眼看不见的灵界服从耶稣(彼前3:22)。
•基督徒应当顺服教会领袖(林前16:15-16;来13:17)。
•妻子应当顺服丈夫(西3:18;多2:5;彼前3:5;弗5:22-24)。
•教会应当顺服耶稣(弗5:24)。
•仆人应当顺服主人(多2:9;彼前2:18)。
•基督徒应当顺服神(来12:9;雅4:7)。
III. 我们注意到这些关系都是单向的,不存在逆向。例如,主人绝不会被告知要顺服仆人,耶稣从未被告知要顺服教会,等等。圣经中有关顺服的观念,基本上体现了一种“单向”顺服,与神安排的权柄次序始终一致。
IV. 如果在以弗所书5章24节,保罗就此止住,基督徒妻子很容易感到她担负起了所有的义务。值得庆幸的是,保罗继续阐述,说明基督徒丈夫在婚姻中负有的义务。不过,基督徒妻子仍有自己当尽的义务。
•丈夫和妻子都蒙召,要向自己死——顺服就是妻子向己死的方式。
•丈夫和妻子都蒙召,要奉献——顺服就是妻子奉献的方式。
•丈夫和妻子都蒙召,要以耶稣与教会的关系为他们婚姻关系的模范——顺服就是妻子怎样尊荣耶稣的模范。
•丈夫和妻子都蒙召,要尊荣创造的次序——顺服就是妻子遵照创造的次序,实现自己的位分。
g. 凡事顺服丈夫:保罗认为妻子应该在凡事上顺服丈夫。他真的是指凡事吗?我们对其他领域内的顺服,是怎样理解的;就应当怎样理解夫妻关系中的顺服。例如,在罗马书13章中,保罗指出基督徒必须顺服国家,我们明白存在例外的情况。那么,就凡事而言,会有什么例外?
I. 如果丈夫要求(或希望)妻子去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顺服的义务。这适用于明显违背圣经的罪行——诸如,签署欺诈性的纳税申报表。它也适用于真基督徒的良心。不过,我们要非常谨慎,要小心区分基督徒的真良心与纯粹的个人观念。不论如何,妻子不必顺服丈夫提出的犯罪要求
II. 如果从医学上讲,丈夫无行为能力或精神失常,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顺服的义务。丈夫处于精神失常或无行为能力时提出的要求,妻子可以不服从。
III. 如果丈夫对妻子或孩子施加身体上的虐待,危及妻儿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没有义务顺服丈夫。她无需屈从丈夫的暴力。
IV. 如果丈夫通奸行淫,破坏婚姻关系。显然,妻子不必屈服于丈夫的淫行,只是忍气吞声地接受。圣经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脱离,不再受制于他”。“如果丈夫行淫犯罪,妻子就不再受约束,必须在一切事上服从他。妻子可以和他离婚,圣经允许她这样做。妻子有这样做的权力,因为通奸破坏关系,打破了夫妻一体的结合。现在,他们是分开的,不再是一体。丈夫已经打破了夫妻之间的结合,他已经脱离了这个共同体。因此,我们绝不可将这段经文解读成妻子处于不可撤销、避免不了的约束之中,她必须受制于一个通奸行淫的丈夫,余生都必须与他绑定在一起。妻子可以做出选择——这取决于她,她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总之,我要说的就是,这节经文没有包含这样的命令【即妻子必须屈从丈夫的淫行】。”(钟马田,Lloyd-Jones)
3.(25a)对基督徒丈夫的命令,简单明了:要爱你的妻子。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
a.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保罗对基督徒丈夫的吩咐如同防护措施,使他以前对妻子的嘱咐得到保障。虽然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但这绝不是替丈夫开脱的借口,丈夫绝不可因妻子的顺服,就肆无忌惮,像暴君一样对待妻子。
I. 根据提摩太后书1章7节,神赐给我们属灵的力量——也包括爱在内。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力量总是要在爱中运用。“这不是赤裸裸的力量,不是独裁者或小暴君的力量,不是一个男人独揽大权,践踏妻子的感情等等,不是一个男人作为独裁者,在家里称王称霸……除非丈夫爱妻子,否则他就没有权利说自己是妻子的头……所以丈夫的治理应该是爱的治理和照管;这是爱的领导。”(钟马田,Lloyd-Jones)
b. 要爱你们的妻子:保罗使用了“agape”这个古希腊词语。有四种不同的古希腊词语,而我们统一翻译成“爱”。重要的是,要明白这些词语之间的不同之处,以及为什么使徒保罗在这里选择了“agape”这个希腊词语。
I. “Eros”是其中一个表示爱的词语。正如我们可以从这个词语本身揣摩的,它描述的是情色方面的爱。它指的是由欲望所驱使的爱。
II. “Storge”是第二个表示爱的希腊词语。它指的是家人的爱,父母与儿女之间的爱,或者从整体上说,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爱。它是由血缘亲情所驱使的爱。
III. “Philia”是第三个表示爱的希腊词语。它代表的是兄弟般的情谊和感情。这是一种深厚的友爱,一种意气相投的伙伴之情。它可以描述为在没有神相助的情况下,人类之间所能达到的、最高的爱。它是由共同的志趣和喜好所驱动的爱(或喜爱之情)。
IV. Agape是表示爱的第四个希腊词语。“Eros”、“storge”和“philia”,每一个词语所谈及的,都是与感受有关的爱。这些描述了“本能”的爱,这种爱是从心中自发产生的。保罗认为Eros(欲望)和phileo(喜爱)是存在的。基督徒不应该表现得无所谓,好像这些事情在婚姻关系中无关紧要。它们确实要紧。然而,保罗真正的用意是强调一种更高的爱,Agape的爱。Agape描述了一种不同的爱。它是一种更多出于抉择的爱,而不是由心中自发的感受为主导。它既是关乎心的问题,也是关乎头脑的问题,因为它选择去爱不配的人。
V. “Agape与头脑有关:它不是一种简单的情感,一种不期而至、突然出现在我们心中的情感;它是一种原则,一种我们立志在生活中实践的原则。”(巴克莱,Barclay)Agape与感受之间的关系,微乎其微——Agape与抉择有关。
VI. 严格地说,“agape”不能被定义为“神的爱”。因为经文指出人爱(agape)罪恶黑暗与世界(约3:19;约壹2:15)。然而,它可以定义为牺牲,给予,吸收,爱。这个词与情感没什么关系;它关联最大的是,为了他人的缘故而舍己。
•它是一种不变的爱。
•它是一种奉献自我的爱,付出却不求回报,也不期待回报。
•它是一种如此伟大的爱,甚至会去爱那不可爱的、毫无吸引力的。
•它是一种遭到拒绝,却仍然坚持的爱。
•Agape的爱,奉献爱、给予爱,因为乐意这样去爱;给出爱,却不计得失,不图回报。这种爱为爱而奉献;去爱,却爱无所图。
VII. 在阅读这段经文时,我们可以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你们作丈夫的,要善待你们的妻子。”或者“你们作丈夫的,要好好对待你们的妻子。”毫无疑问,对于许多婚姻来说,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改善。不过,这并不是保罗字里行间的意思。他真正的意思是,“你们作丈夫的,要下决心为了妻子的缘故而操练舍己,而且恒常坚持这种决心。”
4.(25b-27)基督徒丈夫爱的标准与榜样。
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a. 正如基督爱教会:耶稣以怎样的态度对待教会,是基督徒丈夫以怎样的爱对待妻子的模范。这说明无爱的婚姻不得神的喜悦,也没有成就神的目的。这份爱是给不配的人。这种爱是先付出。这种爱是遭到拒绝,仍然去爱。
I. “有些丈夫可能会表示反对,‘我怎么能爱一个像我妻子这样的人?’这自然让人想到一些例子,某些基督徒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却负重不等,踯躅难行;他们发现自己与一个生性乖戾、脾气暴躁、心怀苦毒的人,永远束缚到一起。这样,他或许会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当然有理由,可以免除爱的责任。别指望我去爱一个本身如此不可爱的人。但是,亲爱的,请记住使徒的智慧。他已让用这个借口的人哑口无言。有可能,在使徒写下这段经文时,他已经想到了这个借口,他以救主为榜样,祂去爱,不是因为祂的教会有可爱之处;而是为了让她变得可爱。”(司布真,Spurgeon)
b. 正如基督爱教会:我们可以说,在此保罗一语双关,同时教导了两个事情。保罗教导了夫妻关系的性质,他还教导了基督与教会的关系。这二者相互关联,各自体现了有关对方的重要原则。
I. 它体现了耶稣以特别的爱,来爱祂的教会。耶稣爱世人,祂为世人而死;不过,正如一位丈夫可以以博爱的态度对待所有人,但他必定要以特别的爱,对待他的新妇。
II. “我希望你能够注意到这点,关于丈夫和妻子,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而主耶稣无私地爱祂的教会。也就是说,祂爱她,从不是因为她拥有什么;祂因她本来的样子,而爱她。不,我必须更进一层,祂爱她,不是因为她的本来面目如何,而是因为祂把她当做祂心爱的对象。祂爱她,不是因为她给了祂什么,或者她带给祂什么,而是因为祂能够给予她什么。祂的爱,是有史以来最强烈的爱。”(司布真,Spurgeon)。
III. 以一位理想丈夫的爱为模范,展示了耶稣的爱。耶稣以不变的爱来爱祂的子民,以恒久的爱来爱祂的子民,以丰盛的爱来爱祂的子民。
c. 为教会舍己:论到耶稣怎样待教会,祂以行动树立了典范。这有助于我们定义agape的爱究竟是什么:它是自我牺牲的爱。丈夫应该怎样爱他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包含什么?也许关于这件事,腓立比书2章5-8节给出了最好的阐述,表明耶稣关注的焦点是教会。祂所做的,是为了教会,而不是为了祂自己。
I.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II. 有些丈夫从属世的角度来理解领导权与顺服,而不是从属天的角度来理解。对于这样的丈夫,这个词语是他们特别需要的。有些丈夫相信因为神说了他们是一家之主,是妻子的头,而妻子有义务顺服他们;所以他们不需要谦卑,不需要舍己,无需为了妻子的益处而牺牲自己。关于做头,他们应该明白属世的思维与敬虔的思维,有着天壤之别。
•属世的首领说:“我是你的头,所以,我要对你发号施令,而你必须按照我的想法去做,无论怎样都要办到。”
•敬虔的首领说:“我是你的头,所以,我必定会照顾你,服事你。”
•属世的首领说:“你必须顺服我,所以,这里是一堆我要你为我做的事情。”
•敬虔的首领说:“你必须顺服我,所以,我要在神面前为你负责。我必定会照顾你,服事你。”
III. 这种爱不是世人所知的浪漫爱情,罗曼蒂克的爱达不到这种高度。这种爱不是以相貌和形象为基础,也不是基于温文尔雅的风度,或时髦的前卫酷感。这种爱是通过奉献与牺牲来表达的。
d.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在十字架上,耶稣为教会舍己,也使教会得到洁净,脱离一切罪所造成的玷污。既然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之工,藉神的道而临到我们,那也可以说,我们是祂用水藉着道而洗净的。
I. 保罗提到“用水藉着道”,此处,他用了古希腊词语“瑞玛”(rhema)。“确实,瑞玛(rhema)与逻各斯(logos)不太一样,但它带有【神】口头话语的明确含义……或许,它带有宣告真理的意味,就是传扬神的话语或福音。”(萨尔蒙德,Salmond)神话语的教导,在我们的生命中产生了某种洁净的功用。
II. “我不认为此处所指的是洗礼,这里甚至没有提到这点。我知道,大多数解经家都说这里指的是洗礼。而我不这样认为。让我深受震动的是,一个词语一言概全,解释了全部的意思。基督用水洗净我们,使我们成圣。不过,这究竟是什么水?是神的道。那洗净罪污,洁净、净化灵魂的水,正是神的道。”(司布真,一位坚定的浸信会信徒。)
III. 这里谈到耶稣对教会的工作。显然,丈夫不能以同样的方式给予妻子属灵的洁净,正如耶稣洁净教会那样。然而,丈夫能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关注、关心妻子的属灵健康。作为家中的祭司,丈夫要帮助妻子在神面前,保持“洁净”。
e.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这意味着耶稣亲自与祂的新妇,分享祂的前景与未来。基督徒丈夫也应当与妻子分享自己的前景与未来。正如妻子分享丈夫的未来,而我们也将分享主耶稣荣耀的未来。
I. “由于从本质上讲教会不适合基督,所以祂立志以恩典,使她合格。祂不能与罪恶相交。因此,罪必被除净。对于将成为基督新妇的人而言,完全的圣洁,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祂定意在她里面做成这工,使她合格,可以作祂永远的配偶。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祂采用的做法就是‘为她舍己’。”(司布真,Spurgeon)
f. 毫无玷污、皱纹: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指在婚礼之前,新妇就处于这种美好的状态;而是在婚礼之日。在天堂里,当我们与耶稣基督携手团聚时,前所未有地经历祂时,我们将变得如这般纯净美好。
I. “看起来,圣灵极力要用言语描述出这种超然的纯净。祂说:‘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祂除去一切的皱纹,她毫无瑕疵,没有玷污;她成为全然美好,世界不得不承认这点。”(司布真,Spurgeon)
II. “当祂把她引到自己面前时,天上所有执政的、掌权的,以及所有的天使都在定睛观看这个奇妙的事情,并且仔细地查看、审视她。他们会发现她身上没有任何瑕疵,也没有任何污点。即使最仔细的审视,也不能发现一丝一毫的卑劣或罪恶。”(钟马田,Lloyd-Jones)
5.(28-29)这大能大力赋予耶稣的地位。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a. 丈夫也当照样:在以弗所书5章22-24节里,保罗给出三个理由,阐明为何基督徒妻子应当顺服丈夫。在劝诫基督徒丈夫时,保罗也给出三个理由,阐明为何丈夫应当爱妻子。
‘
I. 首先,因为这就是爱,所以他们应当这样爱自己的妻子。在以弗所书5章25节里,保罗吩咐: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
II. 第二,他们应当这样爱自己的妻子,因为夫妻关系有一个效法的模范:耶稣与教会之间的关系。在以弗所书5章25-29节里,保罗指出:正如基督爱教会……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III. 第三个理由在在以弗所书5章28-32节中。基督徒丈夫必须这样爱自己的妻子,因为你与她,二人本是一体,正如耶稣与教会是一体。
b.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如同”一词非常重要。保罗没有说:“丈夫也当爱妻子,就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在许多个例中,这样做将有助于改善婚姻,但经文的意思并非如此。经文的意思是,“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因为她们就是丈夫自己的身子。”
I. 丈夫应当爱自己的妻子,如同他对待自己的身子,对待自身的一部分。正如夏娃是亚当的一部分,取自他的肋骨;这样妻子与丈夫本为一体,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丈夫对婚姻的想法与行动,应当以这种结合的事实为主导。
II. “使徒以这种形式,将这道理阐明,好让丈夫明白他不能使自己与妻子分离。你不能让自己与你的身体分离,这样你也不能使自己与你的妻子分离。她是你的一部分,使徒如是说,所以你务要牢记这点。”(钟马田,Lloyd-Jones)
III. “丈夫必须认识到,妻子是他自身的一部分。他不会本能地产生这种感觉;他必须受到这方面的教导,而整本圣经一直在教导这个真理。换言之,丈夫必须明白,他与妻子不是两个人:他们合而为一,夫妻是一体。”(钟马田,Lloyd-Jones)
IV. 这意味着得胜的婚姻,婚姻关系和谐美满。而我们要认真思索,并且明白这点。关于爱,世界依赖过度渲染浪漫的爱情观,依靠感觉来让婚姻运转,却从未教导一个人思索并且认识婚姻的真谛。
c.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简言之,你爱妻子,你就使自己获益。或许,反过来说更好理解:你忽视妻子,你就忽视自己,最终害了自己。
I. 这就像我们都知道的一些例子——例如,忽视汽车的奇怪噪音或维修问题,最终害了我们自己。你们作丈夫的,关于你的妻子,情况更是如此,因为她是你的一部分。只有傻瓜才会对自己骨折的胳膊、受伤感染的大腿,视而不见,无心照料;然而却有许多愚蠢的丈夫伤害自己的妻子,对妻子的需要和感受视而不见,不管不顾。他们是自招损害,而且一定会自食其果。
II. “因而,从实际层面来讲,丈夫的整个思维必须将妻子包括在内。他绝不可将自己视为一个绝缘体或脱离体。当他这样做时,他就违背了婚姻最基本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丈夫把自己当做孤立的个体来考虑的时候,他已经破坏了婚姻。他无权这样做!某种感觉告诉丈夫,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妻子与他骨肉相连,是他的一部分。但如果他真那样做了,他必定使妻子受到极大的伤害;而他则是搬砖砸脚,自身必难逃其害。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钟马田,Lloyd-Jones)
d.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任何神志清明的人都会看顾自己的身子,即使只是最起码的进食穿衣、照顾自己的身体。他知道如果他不顾惜自己的身子,他就要为此受罪。同样,一旦我们明白了有关这种结合的圣经事实,我们若神志正常,就必定会保养、顾惜自己的妻子。因为妻子与我们本是一体,是我们的一部分。
e. 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合一的原则也支配着耶稣与祂子民的关系。
•生命的合一:我们分享同一复活的生命,这生命必不可少,且存在于耶稣里面。
•服事的合一:我们享有宝贵特权,可以与我们的主同工。
•感受的合一:耶稣与我们心意相通,同心合意、情投意合。
•在彼此需要上的合一:离了祂,我们就不能存在;而从救赎与拯救的意义上来说,离了我们,祂的存在也失去意义。因为没有被救赎之人,救赎者不再是救赎者;而没有被救之人,拯救者也不再是拯救者。
•本性的合一:相同的遗传密码使我们与救主紧紧相系,我们得以与神的本性有分。
•产业的合一:我们得享祂荣耀的丰富,从现在,直到永远。
•今世的合一:我们的救主被高举,升上高天,祂的子民也与祂一同被提升。
•未来命运的合一:我们将与祂一同得荣耀。
6.(30-32)耶稣与教会合一的奥秘,及其与婚姻的关系。
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注: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a. 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注: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在此,保罗再次提到之前的比喻,前后呼应。首先,保罗通过耶稣与教会的关系,向我们阐明夫妻关系。现在,使徒通过婚姻关系,向我们阐明耶稣与祂子民的关系。
b.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保罗引用创世记2章24节这段重要经文。它与婚姻紧密相关,显示了世界上第一个男人与第一个女人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她由他而出,然后再被带回到他面前;这样,今天每一个已婚男人都可以说,他与妻子连合。这个连合是神做成的。丈夫可以为此愤愤不平,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视而不见,但都无济于事,无法改变事实。
I. 它显示了改善婚姻合一的基本原则:必须先有“离开”(从前的联合);而后有“连合”(情相系、心相连,合而为一)。
c. 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我们很容易认为创世记2章24节这段经文(在马太福音19章5节中,耶稣也有引用),只是在谈婚姻。保罗希望我们明白,它也谈到基督和教会之间的关系。
I. 关于世上第一对男女,情况确实如此。“起初,神在男人身上施行了一场手术,由此创造出女人。教会是怎么成形的呢?神在加略山上,在第二个人——祂圣洁的爱子身上,施行了一场手术,由此诞生了教会。神使亚当沉沉入睡。神子沉沉入睡,祂交付祂的灵魂,祂吐出最后一口气,教会由这场手术而出。正如女人由亚当而出,所以教会由基督而出。女人由亚当的肋骨而出;教会正是由主那鲜血滴落,被扎伤的肋旁而出。”(钟马田,Lloyd-Jones)
II. 关于婚姻的模式,总的来说,情况也是如此。
•它向我们显明,耶稣想要的,不是外在的、浮浅的关系。
•它向我们显明,耶稣希望我们与祂连合,成为一体。
•它向我们显明,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我们,耶稣有所缺失。没有夏娃,亚当是不完整的;可以说夏娃弥补了亚当,弥补了他所缺失的,使他“丰满完全”。而教会对耶稣来说,也是如此;以弗所书1章23节谈到教会时指出,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III. 它展现了在这两种关系中存在的“连合”与“合一”。“连合,是你的标记,因为这是婚姻纽带的实质。我们与基督合一,祂使自己与祂的子民成为一体。”(司布真,Spurgeon)
7.(33)夫妻关系结语。
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a. 然而:保罗一句话概括、教导了两件事。他教导有关婚姻的真理,不过,他也教导了神为婚姻设立的模范——耶稣与祂子民的关系。所以,在以弗所书5章31节和32节里,保罗以耶稣和祂子民的关系为中心,慷慨陈词,他的叙述逐入高潮。然后,保罗似乎想起他起初的主题是婚姻;所以,在以弗所书5章33节开头,他用了然而这个表示转折的词语。
I. 这是保罗的表达方式,“我知道我略微偏题了。所以,让我们再次回到有关婚姻的事情上来,我将为你们作个总结。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b. 你们各人:这意味着所有人都包括在内。我们可以说,这概括了所有关于婚姻的教导。我们很容易说:“喔,我真不是那种人,所以我做不好这种事。”丈夫这样说,“我不是那种整天爱来爱去的人。”妻子这样说,“我不是那种顺服型的人。”然而,不论我们本来的性格如何,我们都有一个努力的标竿,“你们各人都当”,这意味着我们都当专注圣经为我们树立的标竿,朝着它努力前进。
c. 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保罗再次强调合一,丈夫必须认识到这点,并且以此来塑造他的思维和行动。
I. “合一是婚姻的中心原则;这是因为,这个现代世界中有许多人从未从合一的角度来认识婚姻。他们对婚姻的组成,一无所知、毫无概念;对待婚姻,态度随随便便、散漫自由,违背自己的誓言和承诺,以致离婚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问题。许多人从未认识这种合一;他们仍在从个人的角度,从自身的方面来考虑事情。这样就有两个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由此产生冲突、纷争和隔阂。在保罗的话中,给出了这一切的解决之道,就是要明白这宝贵的合一原则。”(钟马田,Lloyd-Jones)
II. “他被赐予尊严、领导和作头的位分;倘若他明白这位分的真正意义,他绝不会滥用它,绝不会误用它,绝不会因得到这位分而变得尖酸刻薄,颐指气使,待人不善,没有公正。因这样的行为有罪,等于否认婚姻的原则,而且这种行为意味着缺少圣灵的同在。”(钟马田,Lloyd-Jones)
d. 妻子也当:保罗呼吁妻子特别重视这点。可能,有许多妻子会在这方面,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开脱。然而,保罗强调,“妻子也当”。
e. 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敬重”一词,与通常用来表示敬畏,即门徒对耶稣的敬畏之情的,是同一个词语。这是一个强烈有力的表达;然而它说明的是,妻子应当高度敬重丈夫,与敬畏主如出一辙。
I. “在此,使徒使用了一个非常有力度的词语。在英王钦定本圣经里,它被合宜地翻译成‘敬畏’;然而这个词语真正的意思是‘畏’。‘为妻者当畏其夫’。不过,我们要记住一点:畏,存在不同的种类……他所讲的是带着‘敬’的‘畏’。它的真正意思是‘遵从’,‘带着敬畏的态度顺服’。”(钟马田,Lloyd-Jones)
II. “妻子要以遵从的态度,对待丈夫;换言之,她要承认这种合乎圣经的、基督徒婚姻观,她要把丈夫视为自己的头,这个新团体的头。他们彼此连合,合而为一;然而,这个团体有一个头,就如我们的身体有自己的头,正如基督是教会的头。”(钟马田,Lloyd-Jones)
f. 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倘若将保罗在这段伟大经文里的信息,浓缩为两个原则,两个已婚人士的思维和行为都必须遵从的原则;那么这两个原则就是:
丈夫:要明白你与妻子本是一体,合而为一,是一个整体。
妻子:要明白你们这个整体有一个头——你的丈夫。
I. 妻子要乐意接纳并理解丈夫的原则,他们希望这成为指导婚姻的原则。
II. 丈夫要乐意并且理解妻子的原则,她们希望这成为指导婚姻的原则。
III. 我们要让各自应该遵守的原则来指导我们。如果丈夫这样想,“我与妻子是一体,而我的思维和行为都必须与此相符”;而妻子的想法是,“我丈夫是我们这个整体的头,而我要尊重他,顺从他,如同对待头”。这样就会有一个健康的、合乎圣经的婚姻。
IV.“至为重要的事,是要时时想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如果丈夫和妻子能在一起思想祂,就根本无需担心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钟马田,Lloyd-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