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5章

罗马书第5章——因信称义的益处

 “在整本圣经里面,几乎找不到另外一章能与这一章的夸胜经文相媲美。”(马丁·路德)

A.信的益处

1.1-2)平安与现在所站的恩典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

a.我们既因信称义:罗马书写到这里,保罗已说服我们每个人,救恩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本乎恩,因着信称义。现在他要告诉我们,这带给我们哪些实际的益处,并说明这不只是有趣味的观念而已。

i.因信称义指的是司法意义的谕令。罗马书118-320,我们看到在上帝律法的法庭、上帝的荣耀以及我们的良心面前,我们是有罪的。接着保罗阐述道,因为耶稣所作的,上帝的义赐给了一切相信的人。有罪的判决转变为称义的判决,乃是因信称义

b.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这是第一项益处。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完全付上了代价,所以上帝对我们的公义永远得到了满足。

i.这里说的并不是其他地方讲到的上帝的平安(比如腓立比书47)。这里是上帝相和;上帝和我们的自我之间的争战完结了——他得了胜,赢得了我们。有些人从不知晓他们不与上帝相和,而是像司机在后镜里看到警车的红灯,却置若罔闻一般——他们即或不知晓,也已惹上了麻烦,很快就会找上门去。

ii.这相和的状态只有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得来。他和他所作的工是我们相和的全部基础。实际上,耶稣就是我们的和睦(以弗所书214)。

iii.要记住,圣经没有说,我们与魔鬼和睦,与世界和睦,与肉体和睦,与罪和睦。基督徒的生命依然是一场争战,但这争战不再是抵挡上帝——而是为了他争战。有些基督徒经不起试探,竟认为抵挡上帝的争战几乎是更好的去处,这是危险和可咒诅的谎言。

iv.“我欣喜地发现,当罪蛰伤你的时候,你很恨恶。对罪越多恨恶越好。恨恶罪的灵魂,正是爱上帝的灵魂。假如罪从未叫你忧伤,那么上帝便从未恩待过你。”(查尔斯·司布真)

c.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这是第二项益处——我们得以站在恩典中——非因功德得到上帝的恩待。这一恩典是藉着耶稣所赐,因信而得。

i.恩典(上帝所赐,我们原本不配的恩惠)不但是救恩临到我们的道路,而且描述了现在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不但是基督徒生活的起步原则,而且是基督徒生活的后续原则。“我们现在所站译自完成时态,用的是这种现在的意义,兼顾一种持续的态度。”(莫利斯)

ii.许多基督徒以恩典起步,但随后却认为,必须依照律法的原则——就是赚取和配得的理念——对待上帝,继续进到完全和长大成人的地步。保罗在加拉太书32-3和加拉太书51-4就特别驳斥了这种观点。

iii.站在恩典中就使我们确信:相信基督耶稣的人,上帝对他的态度是恩待性的,是以喜乐、美好和快慰的眼光看待他们。他不仅爱我们;他还喜欢我们,因我们在基督里。

iv.站在恩典中就意味着:

· 我不用证明我配得上帝的爱。

· 上帝是我的朋友。

· 通向他的门永远敞开。

· 我脱离了“成绩单”——帐务已在耶稣里得到结算。

· 我将较多时间用于赞美上帝,而将较少时间用于恨恶自己。

v.“从前的叛逆者不但因为免除了当受的刑罚,从而得到赦免;而且还被带到蒙上帝高度恩待的地步——我们现在所站的这恩典。”

vi.恩典之下的人当有的正确态度(威廉·纽维尔)

· 当相信,并且在不配的前提下同意被爱,这是最大的秘诀。

· 当拒绝“表决心”和“许愿”;因为这是信靠肉体。

· 尽管越来越意识到不配,还是当期望受祝福。

· 当常常见证上帝的良善。

· 当确信上帝将来的恩惠;然而良心当比以往愈发向他显出温柔。

· 当倚靠上帝的管教之手,认定那是他恩慈的记号。

· 在恩典之下的人,若像保罗那样,就对自己没有负担;但对别人则有许多负担。

d.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我们得进入所站的这恩典中,是惟独因着信,并藉着耶稣;我们不能作工,叫自己进入这样的地位。不但是进入了所站的恩典中,而且就是进入了天庭。这祝福超过了与上帝相和。“一个人或许能与王子和好,但还不得带到他的面前。”(普勒)

i.里昂·莫利斯对进入评论说:“意思是领到国王的会见厅。进入这一译法是不充分的,因为它未顾及一个事实,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来的,需要有一位‘引领者’——基督。”

ii.论到进入,沃埃斯特引用泰尔的话说:“那种与上帝的友好关系,我们凭借这份关系是他可喜悦的,并确信他愿意恩待我们。”

e.我们得进入得进入的动词完成时态也表明,这是一种持续性、永久性的产业。因为我们是站在恩典的基础上,所以真正可以站立,并且相和

i.“这种进入上帝那里,或者引领到上帝面前,应当看作是持久性的特权。我们被带到上帝面前,不是为了参加面试,而是与他同住;成为他的家;凭信心注视他的脸面,在他的面光之中行走。”(克拉克)

f.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既有了这种相和,并这样站在恩典中,这便是逻辑结论。当我们以行为的原则与上帝交往时,什么样的欢喜都是自作主张,任何想象出来的荣耀都是归给我们,而不是上帝。

i.欢欢喜喜这个词通常译作夸口。它的意思是“夸胜、欢喜的确信”。(莫利斯)

ii.盼望对保罗来说,从未暗示过不确定性。J.B.菲利普斯把盼望译作欣喜的确信。

g.因信称义:又一次说,只有因信称义了,这一切才有意义。假如我们不是本乎恩并因着信而称义,那么我们与上帝就没有和睦,现在也就不能站在恩典中。

i.“唉,信心勇敢的信徒何其少啊!当这里或那里偶有某位圣徒相信起事实,高呼着自由行事的时候,我们便说(或许是偷偷说),‘他肯定是一位特别圣洁,分别为圣的人。’不对,他不过是像你一样可怜的罪人,但他相信丰盛的恩典。”(纽维尔)

2.3-4)荣耀的应许也适用于现在。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a.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保罗料想到,有人会指责他过于“空中楼阁”,那份基督徒的欢喜仅仅用作甜美的闲聊。保罗回应说:“我知道我们现在经历许多患难,但就是这样也是欢欢喜喜的。”

i.保罗不是在炮制属灵的陈词滥调。首先,他的用词语气很重。患难是“份量很重的词,它不是指微不足道的不便利,而是指真正的艰难。”(莫利斯)其次,保罗的一生是饱经患难。他比大多数其他人都更熟知这一真理。

b.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我们能做到在患难(字面意思是重压)中欢欢喜喜的,因为它们能使人生出忍耐(忍受)。

i.跑步的人必须在重压之下才生出忍耐。水手必须出海。士兵要到战场上去。对基督徒来说,患难是我们基督徒生活自然的一部分。我们不应当渴望或期盼没有患难的基督徒生活,特别是因为:

· 上帝在我们的生命当中奇妙地使用患难。

· 上帝知道我们能够承受多少患难,他对我们面对的患难作仔细衡量。

· 那些非基督徒也照样面对患难。

ii.“基督徒应当甘愿受试炼;他当乐意叫自己的敬虔经受考验。他会说:‘你若愿意,就尽管击打吧。’你愿意躺在轻于鸿毛的床上抬到天上吗?”(司布真)

iii.“我听说,有人告诫别人不要祈求忍耐,因为上帝会因此加给他们患难。假如忍耐是这样造成的,那么‘上帝啊,把难处带来吧。’我需要忍耐!”(史密斯)

iv.“患难无论在我们里面找到何种美德,都会进行更加充分的造就。若有人属肉体、软弱、瞎眼、邪恶、暴躁、高傲、等等,患难就将使他越发属肉体、软弱、瞎眼、邪恶和易怒。但另一方面,若有人属灵、刚强、有智慧、虔敬、温柔谦卑,他必变得越发属灵、大有能力、有智慧、虔敬、温柔谦卑。”(马丁·路德)

v.“使徒说:‘患难生忍耐’。自然状态下并非如此。患难生出不忍耐,不忍耐就得不着经验所结的果子,并且会朽烂得没有指望。有许多人埋葬过疼爱的孩子,或者失去过财富,或者承受过身体的疼痛,去问问他们,他们必会告诉你,苦难的自然结果是生出对天命的暴怒,对上帝的叛逆,质问、不信、任性,以及种种罪恶。但人心经过圣灵更新之后,会发生何等奇妙的转变啊!”(司布真)

c.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这是基督徒长进和成熟的黄金链条。当我们效法耶稣的模范长进的时候,一个个美德会渐次培养出来。

i.绝大多数基督徒都想有老练,并有更多的盼望。这些品德从忍耐生成,而忍耐则是经受患难的成果。我们也许巴不得更加老练,有更多盼望,却不愿先经历患难,但这并不是上帝的模式和计划。

ii.我宁愿在睡觉的时候,上帝能将忍耐、老练盼望撒在我身上。这样一觉醒来,我就是好得多的基督徒了!但上帝对我,对任何一个基督徒的计划都不是如此。

iii.因此我们说——以清醒和敬畏的心——我们评价患难说:“主啊,你带它来吧。我知道你爱我,每个试炼你都精心量过。每一次患难,你都有慈爱的旨意要成就。主啊,我不愿寻求试炼,寻找患难,但当它们临到时,我不轻视,也不会失去盼望。我相信,在你许可的每件事上,都有你的爱。”

3.5)盼望的明证:上帝的爱现在就在我们心里,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同在为此作证。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a.盼望不至于羞耻:患难在我们里面造就的盼望,必不至失望。我们有这样的确信,是因为上帝已经证明他的本意,是要在我们里面成全他的工——明证就是上帝的爱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

b.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每个基督徒都当在这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在上帝对我们的爱上,有一份深刻的内在觉悟。

i.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的逻辑论证异常犀利,但罗马书并不是情感乏味,也不是缺少对上帝的热情经历。保罗是要我们以正确的理念去思考上帝的事,但他也要我们对上帝有适当的经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ii.上帝的爱并不是细水长流般赐给我们的,而是浇灌在我们心里。有些基督徒的生活,就仿佛只是涓涓溪流,但上帝要我们晓得,他的爱是浇灌式的。

c.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上帝的爱就是这样传递的——藉着圣灵。对上帝的爱缺少觉悟,经常可归咎于未能常常被圣灵充满,顺着圣灵行事。

i.“上帝的爱就像失明的眼睛对光的感应,直到圣灵开了那只眼……愿圣灵此刻就在这里在我们每个人里面,将上帝的爱大大照耀在我们的心中。”

ii.只要是基督徒,就都有圣灵(罗马书89.但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活在圣灵充满的状态(以弗所书518),也不是每个基督徒都顺着圣灵行事(罗马书84-5)。

4.6-8)描写上帝对我们的爱。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a.我们还软弱的时候:保罗描述了上帝的爱之伟大。这爱是给不配的人,就是那些软弱的、不敬虔的、罪人。这就强调出一个事实,上帝爱的缘故是出于他,而不是我们。

i.这些人指的是谁呢?耶稣为不敬虔和邪恶的人而死,这些人是谁呢?保罗用罗马书前两章半的篇幅告诉我们,我们都是这样的人。

b.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得正是时候,是按所定的日期。或许有些人觉得好像他来晚了,但耶稣的工作是完全按照上帝的计划当中所定的时间作成的: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加拉太书44

i.世界在属灵、经济、语言、政治、哲学和地理方面已预备好迎接耶稣的到来,以及福音的广传。

ii.按所定的日期包含的意思,还有耶稣按所定的日期为我们而死。他死的时候,我们还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他的时候对我们来说恰到好处。

c.基督……为罪人死:保罗在罗马书325以挽回祭这个词提到了替代性献祭的观念。他在这里说基督为罪人死,又一次表达了这观点。这个字在古希腊语里面是huper,意思是“为了……的缘故,代替,取代”。

i.huper在新约其他地方的运用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在约翰福音1150,我们看到:独不想一个人替(huper)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加拉太书313说,基督既为(huper)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ii.因此,你若真心说“耶稣为我而死”,就必须同时承认,“我没有力量救自己,我是不敬虔的人,我是一个罪人。”耶稣的死,就是为了拯救和改变这些人。

iii.“你若说,‘哎呀,我是世上罪大恶极的那种人。’基督是为世上最大恶极的人而死。‘哎呀,但我无力作更好的人。’基督就是为了那些软弱的人而死。‘哎呀,但我的罪案本身就足以定罪。’基督是为那被依法定罪的人而死。‘哎呀,我的罪案没有盼望。’基督是为没有盼望的人而死。他是没有盼望之人的盼望。他不是局部失丧之人的救主,乃是全然失丧之人的救主。”(司布真)

iv.“既然基督是为罪人而死,罪人若不归向他,若不相信他得蒙拯救,这事实就使他们无可推诿。假如不是这样,他们可能会辩解说,‘我们没资格来。’但你是罪人,基督又是为罪人死,为何就不是为你死的呢?”(司布真)

d.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上帝的爱,甚至连人间最美好的爱都超越了。好人可能会为了“适当类型”的人——比如义人或仁人,而以尊贵的方式舍弃生命。但耶稣的死,既不是为了那些义人,也不是为了仁人。

i.按保罗的想法,是否义人仁人有所不同呢?罗马书57的这一区别似乎在于,义人指的只是——个人生活虽然为义,但可能缺少对别人的同情。相比之下,仁人以恩慈和良善待人,这样就超越了另外那个人。

e.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子的死怎样显明了父的爱呢?因为父差遣他的独生子,是更为艰难的事;因为这就是上帝(父)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哥林多后书519)。

i.“人很容易以为,十字架显明的是上帝的冷漠,这位上帝叫无罪的耶稣被恶人抓去,酷刑折磨,被钉于十字架,而他却袖手旁观……除非在某种意义上父与基督是一体,否则十字架所表明的就不是上帝的爱。”(莫利斯)

ii.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作的工,是上帝爱我们的终极明证。他或许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但不可能给出更大的证据。如果说十字架是上帝之爱的终极性显明,那么它也是人恨恶之心的终极性显明。它同时证明,人最高程度的恨恶,并不能胜过上帝最高程度的爱。

iii.上帝之爱的显明,更多不是表现在耶稣的死上面,而是从耶稣为谁而死上显明出来——不配的罪人和那些抗拒他的人。

5.9-11)蒙拯救而免去上帝的忿怒。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

a.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我们若是靠着耶稣所作的工称义,就可确信我们也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马书118),却担当在耶稣身上,因他作了替代,代替了信从的人。

i.上帝这些伟大的应许,有些人看到是关乎自己的,因着本性,自然就想在前面加上“更不会”。上帝要他们看得清楚明白:上帝对我们的爱和良善就要更多,我们对他的确信也就要更多。

ii.免去……忿怒:谁的忿怒呢?上帝公义的忿怒。我们得救一定要脱离世界、肉体和魔鬼,但我们大多数人一定都要从上帝公义的忿怒中拯救出来。

iii.约翰·特拉普评论更要说:“上帝使人蒙恩,比起从蒙恩的状态到带领他们走向荣耀,是更伟大的工作;因为罪与恩典的距离,要远比恩典和荣耀的距离更为遥远。”

b.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以与上帝和好:既然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上帝向我们表明的爱尚且如此浩大,想想看我们一旦与上帝和好,将会享受怎样的祝福啊!上帝对他的仇敌尚且如此慷慨,对他的朋友所作的岂不是要更加丰盛!

i.沃埃斯特引用埃尔夫德的话说:“得以和好的人不但有信心免去上帝的忿怒,而且是夸胜的信心——对上帝充满喜乐的盼望。”

c.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这一和好不仅在我们死后大有帮助;也影响到我们现在的生命。上帝以忿怒的原则对付信徒,已经永远终结。作为慈爱的父,他或许会管教他们,但不是为罪刑罚或报应他们。上帝许可管教,仅仅是为了带来爱的督责和引导。

d.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这一点作了清楚强调。我们藉着耶稣所拥有的才是要紧的。我们藉着自己的行为所拥有的无关紧要,也不能帮助我们。一切皆是藉着耶稣。

B.两个人

1.12)罪恶传遍整个人类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a.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使徒保罗将创世记第3章作为完全真实的历史来对待。根据保罗所说(也根据耶稣在马太福音194-6所说的),亚当和夏娃是真实存在的人,他们所行的,对当今时代产生了持久性的影响。

i.一定要知道,有关亚当和夏娃的记载并不是接受与否都可以,或者以寓意敷衍过去的可选性段落。根据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这里的主题,若是否定了创世记第3章的真实性,就势必会拆毁立下我们救恩根基的原则。

ii.“在保罗看来,亚当不只是一个历史人物,第一个人而已;同时也是他名字的希伯来语意义所指的对象——‘人类’。全人类被视为从一开始已经存在于亚当里。”(布鲁斯)

b.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保罗并未对此进行证明,他只是接受了从创世记第三章而来的这一真理——罪藉着亚当入了世界。值得注意的是,人类的堕落要由亚当负责,而不是夏娃。夏娃犯罪是被引诱,而亚当犯罪,则是完全出于故意(提摩太前书214)。

c.死又是从罪来的:亚当犯罪的结果,就使死入了世界,并临到众人。上帝吩咐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亚当犯罪的时候,死的原理就被引入世界,从那时起,死就一直在地上掌权。每个坟墓都是无声的证明,诉说着自从亚当的日子以来罪的传播与作王。

d.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既然死与罪关联在一起,我们就可知道人人都是罪人——因为人人都会死亡。无罪的人不会死亡,但既然每个人都会死亡——甚至是最小的婴孩——这就证明在亚当里众人(人类)都犯了罪

i.我们的耳朵已习惯了个人主义,所以听见这话会感觉古怪。但保罗清楚教导说,我们众人“在亚当里”都犯了罪。亚当是地上每个人的共同祖先;凡生存过的人都在亚当的基因组合里面。因此,全人类真的都在亚当里犯了罪。

ii.“众人都犯了罪这里是指‘在亚当里众人都犯了罪’;亚当的罪也就是众人的罪。”(莫利斯)

iii.人是必死的——顺从死亡的律——在他们自身未犯任何罪行之前就是如此。既然必死是犯罪的后果,这就说明我们成了罪人,是因亚当犯罪,而不是因我们自己亲身犯罪。

iv.我们或许不喜欢一个事实,就是我们成了罪人,是因另一个人的行为。我们或许会抗议说:“我想自己当家作主,不想因另一个人的行为变成罪人。”然而,我们称义是因另一个人的作为,要想体现其公平,就只有我们也是因另一人的作为而成为了罪人。假如我们不是因为亚当而变成罪人,那么我们因耶稣而成为义人便是不公平的。

e.众人:这真理可能会使我们不舒服,但它依旧是真理。最小的婴孩也是罪人,也要顺从死亡的律。大卫明白这件事,所以他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515)。

i.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我们根据其他原因也能知道这件事。首先,想想看,最小的婴孩也能何其自私和生气。其次,想想看,我们从来都不用教导自己的孩子变坏——他们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功课由老亚当教导。

ii.既然婴孩是罪人,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就要下地狱呢?不一定。首先,我们晓得信徒的孩子因为在信的父母面前,就成了圣洁(哥林多前书714)。其次,大卫得了确据,他的婴孩必在天堂与他见面(撒母尔记下1223)。最后,我们知道,归根到底,审判全世界的上帝,必定施行公义(创世记1825)。

iii.假如天堂里有不信主父母的孩子,就一定要明白,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无罪的。作为有罪亚当的子孙,我们每个人生来也都有罪。假如这样的孩子确实上了天堂,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无罪的人,理当上天堂;而是因为上帝丰盛的怜悯也施行到了他们身上。

2.13-14)回应一种反驳意见:“我认为我们之所以是罪人,是因为我们触犯了律法。”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摩西到亚当,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a.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我们晓得,我们成为罪人,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着亚当,而不是因为我们自身触犯了律法。我们晓得这一点,是因为律法还没有赐下之先,罪和死就已经在世界上。

i.律法若要阻止罪和死,已经太迟;若要拯救人脱离罪和死,又过于软弱。

b.死就作了王:死已经完全、无怜悯地作王——甚至在摩西时代赐下律法之先——就证明,人在律法以先就已在罪恶之下。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这说明罪的原理已经在每个人心里运行。

c.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保罗把亚当形容为耶稣的预像——一幅图片,一张画像。亚当和耶稣起先都是完全无罪的人;二人所行的事,都对人类产生了后果。

3.15-17)亚当的行为和耶稣的作为之间的对比。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典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a.只是过犯不如恩赐:亚当的一次过犯,对整个人类产生了后果——因亚当的过犯,众人都死了。耶稣带来恩典,对整个人类产生了后果,但方式不同。因耶稣的赏赐,上帝的恩典……加倍地临到众人。亚当的行为带来了死,但耶稣的作为带来的则是恩典。

b.众人都死了:从这里开始,就要叙述亚当过犯的后果。临到的后果还有:审判、因一人而定罪、死就作了王辖制人。但也论到耶稣的恩典带来的结果:恩典加倍地临到众人、称义(因许多过犯都担在耶稣身上)、丰盛的赏赐、所赐之义,以及生命中作王。

i.“他并没有说,死作了王辖制我们众人,是因为我们全都犯了罪;他说的是,死作了王辖制我们众人,是因为亚当犯了罪。”(莫利斯)

c.死就作了王……义……作王:我们可以说,亚当和耶稣都是王,各自设立王权。在亚当的权下,死就作了王。而在耶稣的权下,我们却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

i.想想在亚当的权下,死是如何完全作了王,真是令人惊叹。凡出生的人都会死亡——死亡率是100%,没有人能幸免。当一个婴孩出生的时候,要问的不是这婴孩会活或会死——它绝对肯定会死;只是一个何时的问题。我们把这世界看作活人之地,但其实是将死之人的土地,这几千年来数十亿人的尸体埋葬于地下,就是明证。但保罗说,因耶稣生命更要作王,是更加确定的事。信徒因耶稣而在生命中作王,比起死或者税收更加确定!

4.18)总结:这两个人。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a.一次的过犯……一次的义行:根据这一段经文,亚当和耶稣有时被称为两位代表。在他们之间,他们代表着全人类,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在亚当里或耶稣里。我们生来与亚当的身份认同;我们可藉着重生与耶稣的身份认同。

i.亚当和耶稣是人类的两个代表,这一观念有时称为联邦神学,或者亚当和耶稣有时被称为联邦元首。这是因为在联邦政府体系之下,代表是选出来的,代表要替选他的百姓发言。亚当为他所代表的那些人发言,耶稣则为他的百姓发言。

ii.有人可能会再次反驳说:“但我从未选举亚当代表我。”你当然选了!你只要犯下第一个罪,就自己与亚当认同了。我们生下来就与亚当认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但我们也是以一次又一次罪行选择的。

b.被定罪……被称义:这一选择的结果——选择亚当或耶稣——关乎一切。我们若选了亚当,就要受审判,被定罪。我们若选的是耶稣,便领受上帝恩典中的赏赐,并称义。

c.众人也就被:这是否意味着众人都因这恩典而称义了呢?在未作个人选择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受了亚当过犯的咒诅。如此说来,是不是不作个人选择,每个人就都能承受耶稣顺服的益处呢?断乎不能。首先,保罗说得很清楚,恩赐不像过犯——它们的结果或应用都不相同。其次,保罗在三节经文里面,都称耶稣所作之工为恩赐,他从未使用这样的字眼,应用于亚当的行为。恩赐的本质就在于,必须凭信心才能领受。最后,保罗在整部新约圣经清楚教导说,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

i.恩赐是在何种意义上临到众人的呢?是指恩赐虽然呈现出来,但未必被人接受。

ii.所有的人都会因耶稣所作的工得救,无论他们认识与否,这种观念称为普救论。“假如这里教导的是普救论的教义,保罗就自相矛盾了,因为他已经描述说,人因罪而灭亡。”(哈里逊)

5.19)总结两者的对比。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a.因一人的悖逆:亚当的悖逆使人类都成为罪人。耶稣的顺从则使众人成为义。每个代表都把他们作工的果效传递给了“跟随的人”。

b.众人成为罪人:保罗又一次强调了这一点。从根本上说,我们成为罪人,是因亚当所行的。当然,当我们自己犯罪的时候,我们选择了亚当。但原则仍然成立,既然另一个人使我们成为罪人,我们就有可能因另一个人的作为成为义

i.我们若想从耶稣的作为得到什么益处,这是唯一的道路。假如每个人必须代表自己,没有亚当或耶稣作代表,那么我们必定都要灭亡。没有人能得救,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犯了罪,全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只有以一个无罪的人代表我们,才能拯救我们。而且他代表我们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们陷入这种糟糕境地,是另一个人代表我们的结果。

ii.假如我抢了银行,而且被判犯了此罪,朋友不能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爱我的朋友,所以我想去服他的刑期。我愿意代替他,接受他当得的刑罚。”法官一定回答说:“无稽之谈。我们不能因为他犯下的罪惩罚你,那不公平。罪是他犯的,因此理当由他担当刑罚。”若要公平合理地叫另一个人担当我的刑罚,就只有我所犯的罪行是因另一人的行为。

iii.若有人说:“我不想叫亚当或耶稣代表我;我想代表我自己”,那么他就有两件事没搞懂。第一,他们不明白,这真的由不得我们。规矩不是我们定的,而是上帝。第二,他们不明白,我们所行的义在上帝面前就像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在上帝看来,我们所行的义是对他的冒犯,是假冒产品;因此代表自己注定要受咒诅。

6.20上)律法的功用。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

a.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保罗已经叫我们看到,律法不能使我们称义。现在他要说明,律法本身甚至不能使我们成为罪人——而是亚当所为。这样说来,律法有什么功用呢?律法有一个明显的功用,一部分功用就是叫过犯显多。律法使人的罪越发显得清晰和重大,因它叫罪与上帝的圣洁标准形成了清晰对比。

i.宝石上的瑕疵,在完美的宝石对比之下,或者放在对比色调的背景中,会越发显多。上帝的完美律法衬托出我们的瑕疵,叫我们的罪显多。

b.叫……显多:律法叫过犯显多,还有另一种方式。因为我的心里充满罪恶,当我看到一条线的时候就想跨越过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律法叫过犯显多,因为它在是与非之间划定了清晰的界线,叫我的心想要跨越。因此,律法就叫我犯更多的罪——不是因为律法有什么不对之处,而只是因为人的状况有了深刻错误之处。

7.20-21)恩典作王。

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a.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既然在律法之下显多,那么在耶稣之下恩典就更显多了。按着字面意义,更显多这个语句的意思是“超级显多”。上帝叫他的恩典,因罪恶众多,超级显多

i.我们原本可能以为,罪在哪里显多,上帝的怒气或审判就更显多了。但上帝的爱实在奇妙,我们原本可能料想的是忿怒,竟然是恩典在那里更显多了

ii.恩典若因罪超级显多,那么我们就知道,犯罪数量再多也不可能超过上帝的恩典。我们犯罪再多,也不能超过上帝的赦免之多,但我们有可能会拒绝他的恩典和赦免。

b.照样,恩典……作王:正如保罗在之前所说,罪作王叫人死。但恩典也会作王。恩典作王的记号,就是藉着永生,并藉着耶稣

i.恩典藉着义作王。许多人有一种观念,认为恩典作王的地方,就有对的藐视,以及对罪的随意态度。但这根本不是恩典作王。保罗在另一封书信谈到恩典对我们的教训:因为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211-12)。恩典藉着义作王,恩典教导人行义。

ii.恩典作王到永生。上帝的恩典赐给我们某些东西,把我们带到某个地步。它所赐的不只是永不止息的生命。永生的含义包括现时的生命素质、上帝的生命素质现在就已赐给了我们——而不仅仅是我们死了以后。

iii.恩典因耶稣作王。恩典作王的国度有一位王,这位王就是耶稣。恩典的生命全都关乎耶稣和他人,而不是我。恩典的生命不是仰慕自我,因为它明白,蒙上帝如此的恩惠是不配得的,它的赐予是出于自身以外的原因。一切的原因都在耶稣里;这些原因都不在乎我自己。恩典不是因自我作王,而是因耶稣作王。

c.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无论恩典在哪里掌权,上帝义的标准就在那里受到尊重。律法主义者所惧怕的,就是恩典作王会叫邪恶的人心,得以放纵犯罪,但圣经并不支持这种惧怕。恩典不是为犯罪提供便利,而是直面罪恶,超越罪恶,目的是为了胜过它。恩典不是向不义挤眉弄眼,而是以十字架上的救赎,以敞开的坟墓成就的得胜挑战罪恶,

i.恩典不与犯罪为友;而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就像热与冷是对立面,光明与黑暗是对立面,恩典也照样与罪恶是对立面。火与水若能在同一个器皿里面相容,恩典与罪恶就可在同一个人心中共融。”(托马斯·本顿·布鲁克斯)

ii.在约翰·班扬的经典名著《天路历程》里面,有一个奇妙的人物名叫“诚实先生”。他沿着朝圣之路前行,看到许多同奔天路的人——有的人刚出发的时候又勇敢又刚强,后来却半途返回。他发现,有的人启程的时候虽然踉踉跄跄,却很出色地跑完了全程。有的人刚开始充满信心,最后却产生疑惑。还有人沿着朝圣之路往前走,得了更大的确据。诚实先生显然熟知基督徒生活的历程,他把自己一切所知道的,以最后一句话总结出来:

 “于是诚实先生把朋友们请来,对他们说:‘我要死了,但不会留下什么遗嘱。说到我诚实的品德,我要带着走。’……到了他该动身的那一天,他朝河边走去,准备过河。这时候,两岸部分地区淹没在水中;但是诚实先生生前曾经跟一位良知先生相约要在那儿和他碰头,而且这会儿他也找到了那位先生,于是他搀扶着那位先生,一路照顾他趟过了河。诚实先生最后的一句话是:‘一切都在恩典之中。’说完他就离了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