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对于中保这个古老词语,伦斯基(Lenski)说:“狄摩西尼(Demosthenes)用它指被告的朋友,这些朋友自愿介入,并亲自敦促法官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
b. 我们有一位中保:即使我们现在犯了罪,耶稣还是我们的辩护人。神不会对人类的行为感到震惊。他已经提前看到了这一切。他没有赦免了我们的罪来说:“看他们现在做了什么!如果早知道他们会这样,我就决不会赦免他们。”我们现在就能获得他的赦免。
i. 我们就好像是站在天上法庭中的被告,面对着公义的审判官,也就是父神。我们的中保站起来回答指控说:“法官大人,他完全有罪。事实上,他的所作所为,甚至比他所受到的控告及他如今在你面前所承认的更恶劣。”小木槌砰的一声敲了下来,法官问道:“应该如何判决他?”我们的辩护人回答说:“他应被判处死刑,应该受到这个正义法庭的严惩。”自始至终,我们的控告者撒但非常高兴。我们是有罪的!我们承认我们的罪!我们明白自己的惩罚!但是,我们的辩护人要求走上审判台。当他靠近法官时,他只是简单地说:“爸爸,这个人是属于我的。我为他付了赎价。我在这个法庭上受到了他应受的愤怒和惩罚。”小木槌再次敲响,法官大声说:“罪名成立!处罚满足!”我们的控告者开始发疯了。“你不打算刑罚他吗?”法官大声说:“不,我儿子已经完全承担了罪的刑罚。没有什么可判他刑的。”法官转向我们的辩护人,说:“儿子,你说这人是属于你的。我释放他,把他交给你照顾。结案!”
c.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可能认为我们的罪导致神反对我们。但神的爱是如此之大,在他的爱中,他采取了终极措施,使我们能在他圣洁的公义面前站立得住。即使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通过耶稣,神也可以帮助我们。
i. 人类的辩护律师为他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承认我们的罪,然后以赎罪者的身份替我们辩护,他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
ii.
那义者耶稣基督意味着耶稣完全适合做我们的中保,因为他自己是完全无罪的。他已经通过了天庭的律师资格考试,有资格在天上的法庭为客户辩护。
iii.
我们需要耶稣做我们的中保,因为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启12:10)。我们需要区分什么是撒但的控告,什么是圣灵的感动和慈爱,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
d.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意思是耶稣是为我们赎罪和除掉我们罪的那一位,他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i. 挽回祭含有献礼物给神明,安抚神明的意思。希腊人从人的意义上理解这个词语,即人通过贿赂神明,使神明帮助人。但在基督教的挽回祭观念中,是神(在耶稣基督里)献上自己,平息他对我们的罪所发的义怒。
ii.
对于挽回祭这个词,阿福德(Alford)说:“这个词暗示基督作为我们的赎罪祭,已经使我们与神和好,不是依靠别的,而是依靠他作为祭物的自愿死亡:借此平息了神对我们的忿怒。”
e.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虽然耶稣为普天下人作了挽回祭,但普天下的人并没有得救和与神相交。这是因为赎罪并不等于赦免。旧约的赎罪日(利16:34)证明了这一点,在每年的赎罪日那天,以色列众人的罪都被赦免了,但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得救。
i.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这个片语向世人宣告,神通过耶稣基督的挽回祭,已经处理了罪的问题。如果人接受神在耶稣里所提供的挽回祭,罪必不成为神和人之间的拦阻。
ii.
“对于这里所特别插入的原因,路德(Luther)说得很好:‘你也是普天下之人的一部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样,你的心就不会欺骗自己,认为主是为彼得和保罗而死,而不是为我而死。’”(阿福德,Alford)
b. 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他们与那恶者争战。我们不把小孩子送到战场,也不把老人送到前线。最大的努力、最大的代价和最大的力量都寄托在少年人身上。
i. 为此,许多人寻求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属灵婴孩阶段。这是错误的。它就像逃兵或游民。我们不期望小孩子参加战争,并且预料到他们还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我们不希望成年人也这样。
c. 胜了那恶者:这些少年人胜过了那些试图摧毁他们属灵生命的属灵敌人。他们知道与神一起跟撒但和他的使者争战意味着什么。
4. (13节c)认识父的小子们。
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认识父。
a. 因为你们认识父:在属灵成长的初级阶段,我们深深扎根于神的父爱和关怀中。我们知道他是慈爱的父亲,把我们看作是依赖他的孩子。
i. “你们不以他为荣吗?当小孩子开始说话或上学时,他们是多么以他们的父亲为骄傲!他们的父亲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从来没有像他这样的人。你可以和他们谈论伟大的政治家、伟大的战士,或伟大的王公贵族,但这些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眼里充满了自己的父亲。我们和父神的关系也是如此。”(司布真,Spurgeon)
b. 小子们:约翰在第12和13节使用了不同的词来称呼小子们(teknia和paidia)。Teknia更强调孩子对父母的依赖关系,而paidia则更强调孩子的不成熟和需要教导。
5.(14节a)认识耶稣基督的父老们。
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
a.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14节的第一部分重复了同样的观点,这表明需要强调它。在灵命成长的这个阶段,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是真实而深刻的。
b. 我曾写信给你们: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想:“难道不能更进一步吗?这些父老们认识耶稣是好的,但他们不应该超越吗?”这个重复提醒我们,没有超越。
i. 保罗在他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说,他认为与认识主基督耶稣这个至宝相比,他以前所有的属灵成就都是粪土。“使我认识基督”是保罗在腓立比书3:10中强有力的表达方式。
a. 这世界都要过去:这揭露了世俗的愚蠢。我们投资于这个世界,是投资不能持久的东西,因为这世界都要过去。正如我们在巴别塔的例子中看到的,虽然从某些表象上看,世界似乎得胜。但实际上它从来没有胜过神。
i. 这世界都要过去。这不是一个祈祷,不是一个愿望,也不是一个属灵渴望。这是事实。这世界都要过去,我们必须要在生活和思想上意识到这一事实。
b. 这世界都要过去:在创世纪第13、14和19章中,罗得的生平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罗得跟随一个真正属灵的人,名叫亚伯拉罕。然而罗得是自私的,为自己选择了似乎最有利可图的东西,却不考虑到他所做事情的属灵影响。他在经济上兴旺发达,却渐渐挪移帐棚,最后定居于邪恶的世俗城市所多玛。不久之后,他作为民间领袖坐在了所多玛的城门口。他有世俗的地位、影响、财富和舒适。然而,当神的审判临到所多玛和蛾摩拉时,这一切都被夺去了。罗得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了一个错误的篮子里,被这世界都要过去的事实烧得精光。
i. 古代的法老被埋葬在金字塔里,并有各种各样的财宝给他们陪葬,人们认为在将来的世界里,这些财宝会对他们有用。但最后,那些财宝只对盗墓者有用。法老们不能把他们的属世财宝带到另一个世界。没有人能开着一辆载满世上财宝的皮卡穿过天堂的大门。这是真的:这世界都要过去。
c. 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这与正在过去的世界形成了强烈对比。因为有些事物是永远常存的,所以把我们的生命投资于那些不能失去的事物上,即遵行神的旨意,是更明智的做法。
i. 我们经常与三样永恒的事物接触:神的圣灵、你周围的人和记载在你手中书卷上的永恒话语。把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到这些事物上,将会得到永恒的回报。
a.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约翰生活在耶稣再来的盼望中,把他的时代看作是末时。我们也当这样盼望,知道主随时都可能会再来。
i. 看到我们这个时代的本质以及圣经关于末世的描述,我们应该视自己正生活在最后的几分钟。
b. 那敌基督的要来:约翰在此所指的是一个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人,包括那些甚至不认识圣经的人也被他吸引。除了从《天魔》(The Omen)等之类的电影中了解一二外,许多人对这个称为那敌基督的人一无所知。
i. 理解敌基督的这个名称很重要。前缀敌(anti)可以表示“与……相反”或“代替”。敌基督的就是“与耶稣对立的”,“代替”耶稣的。
ii.
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与耶稣对立”的观点上。这就使得他们以为敌基督者必定是个表现为非常邪恶的人。他们认为,由于耶稣周游四方行善事,所以敌基督者会到处作恶。由于耶稣的品格和品性是美丽的和吸引人的,所以敌基督者的品格和品性必是丑陋的和令人厌恶的。由于耶稣只说真理,所以敌基督者必只说谎言。这就过分强调了“与耶稣对立”的观点。相反,敌基督者更像是一个“代替耶稣的人”。他看起来会很棒,很有魅力,很成功。他将是最终的赢家,并以光明天使的形象出现。
iii.
有些人想知道这个敌基督者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政治体系。这区别不大,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是一个人又是一个政治体系。一个人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代表和拟人化了整个政府或体系;若我们思想二十世纪30至40年代的德国,希特勒这个人和纳粹德国几乎是等同的。敌基督者是个人,但他也会与一个强大的政府联系在一起。
c. 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在那敌基督的和好些敌基督的之间有一些区别。有一个敌基督的“灵”,这个“灵”有一天将会在那敌基督的里面得到终极体现,那敌基督的将会在末日的时候带领人类反叛神。
i. 换句话说,虽然世人仍在等待那敌基督的最终显现,但这个人和他的使命会有一些“预演”,那些都是小写字母“a”的敌基督者(antichrists),而不是大写字母“A”的那敌基督者(Antichrist)。
d. 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表明约翰预料到,有好些敌基督的——许多提供虚假、代替基督的人——出现是耶稣即将再来的证据。约翰称这在他的时代是真实的;我们可以说,这在我们的时代更是真实的。
i. “在圣经中,‘敌基督的’一词只在约翰的书信中出现,共在四节经文中出现了五次(约一2:18、22,4:3;约二7);虽然这个词并不常见,但敌基督的思想却很常见,而且很重要。”(博伊斯,Boice)
iii.
敌基督的本质上是一个世界独裁者,他似乎带领人类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直到他显露出真面目——在耶稣再来之前,神的审判将会临到他和他的帝国。
iv.
我们应该注意,因为世界舞台已经为政治和经济“超人”的出现,以及由单一政治领袖来组织一个国家联盟统治世界做好了准备。各国领导人都在谈论世界新秩序,但没有人能够真正定义它,更不用说领导它了。然而,这个领袖即将到来。
v. 这个敌基督者将拥有我们今天习惯于接受的那种个人崇拜。不仅美国人对名人有病态的崇拜,在世界各地,数以亿计的人会被诱导崇拜某个人——像列宁、斯大林或毛泽东。这让我们看到,当政府一心支持个人崇拜时,个人崇拜将会有何等严重的程度。所有这些发展趋势都应该让我们明白,敌基督者已经准备好在适当的时候显现出来。
e.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这表明在这些敌基督者中,有许多人曾一度认为自己是属于基督徒团体的。但他们离开基督身体的事实表明,他们一开始就不是属于我们的。
i. 约翰所说的不是某个离开一间教会,到另一间较好教会参加聚会的人。他所指的是那些完全离开一切神子民团体的人。这表明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属于神的子民。
ii.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在教会里,人们有一些争议,于是有人回应说:“我受够了这一切。这间教会及其他所有教会的人都是伪君子。我不需要这些。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跟随神!”他们离开了,不只是离开一间教会,而是离开任何类型的教会。我们可以公平地说,这些人似乎并不是基督徒,他们的表现显明他们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只有神才确切知道他们的心,但事实就是这样,他们相信教会或相信自己,却并不真正相信耶稣基督。如果他们真的相信耶稣基督,那么,相信耶稣的共同基础,会胜过他们与其他基督徒所面临的任何困难。
iii.
我们必须警惕那些看起来如此“属灵”,以至于在任何教会中都不能与他人相处的人。我们时常会看到这样的人:他们看起来如此有恩赐,如此有预见,或者如此属灵,以至于他们每去一间教会都会被赶走,或者自己愤然离开。最后,他们只剩下他们自己了,他们似乎很高兴。他们与自己相交,或至少是与像他们一样属灵的人相交!当然,这种所谓的属灵是有严重问题的。
iv.
“可能大多数可见教会的成员也是属于不可见教会(基督的神秘身体)的,但有些不是。他们与我们同在,却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他们是我们地上的伙伴,但不是我们天上的伙伴。”(斯托得,Stott)
v. 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是,许多发表虚谬言论或反对耶稣的人,是来自真实的基督徒团体。
f. 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一间健康的教会能够清除自身的毒素;妥协和假基督徒将无法舒服地在一间健康的教会中站稳脚跟——他要么与神和好,要么离开。
a. 你们……受了恩膏:约翰在此所指的是一个属于所有信徒的普通膏油礼。这是一种膏抹,使寻求主的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
i. 当新约说到恩膏时,说它是所有信徒的共同财产。即使并非所有信徒都按照神赐给他们的恩膏行事,这个说法也是真实的。新约并没有提到给予特定个人的“特别”恩膏。
ii.
关于恩膏,今天有些基督徒认为那是一种魔法或迷信方法。在他们看来,恩膏就像病毒或细菌,可以通过偶然接触而传播,也可以感染整个群体。这些人通常认为,若一个人“受”了恩膏,你会看得出来,因为他的行为会变得奇怪。这不是圣经关于恩膏的观念。
iii.
恩膏有被圣灵充满和祝福的意思。这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财产,但我们可以且应该更加顺从和回应它。“在亚洲人中,膏油用于那些担任重要职务之人的就职典礼,人们认为这种油象征着圣灵的恩赐和恩惠,没有这种恩赐和恩惠,人就无法履行那些职务的职责;所以这里所指的是圣灵本身,他主管着教会,各样的恩赐和恩惠都从他而来。”(克拉克,Clarke)
b. 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因为圣灵的恩膏被赐给了所有信徒,所以他们拥有认识真理的资源。这并非说老师没有必要,因为认识真理的资源之一,就是依靠像约翰这样的老师来提醒。
i. 在第20节中,约翰使用了另一个词来表达知道,这与他以前经常使用的词不同。约翰之前使用这个词时,意思是指经验知识;在这里,他使用这个词的意思是指直觉知识。靠着圣灵的恩膏,我们可凭直觉知道一些事。
c.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上下文清楚表明,要承认耶稣为基督,不只是说“他是弥赛亚”而已,而是认识耶稣与父神的关系: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换句话说,有人可能会说:“我相信耶稣是基督……按照我对‘基督’的定义。”但我们必须相信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如同圣经对基督——弥赛亚——的定义,他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完全地将父显明给我们。
d. 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不认耶稣和父的灵是敌基督的灵,我们要记得,即使那些看起来称赞父和耶稣的人,也可能会敌挡父和耶稣。
i. 我们可能一面用嘴赞美耶稣,实际上却不认他;我们可能用另一个耶稣来代替他,或是以一种否定耶稣品性的方式来服事他,这实际上都是不认他。
e.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翰在这里重复了耶稣在约翰福音中经常表达的一个观点。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12:44-45)。“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13:20)。
i. 经常有人说:“我们都敬拜同一位神。只是你这样称呼他,我那样称呼他,然而这并不重要。我们只是在谈论通往同一位神的不同道路,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位神。”对此,你可以用这样的问题回应:“你的神完全地在耶稣基督里显明吗?”如果你的神如此显明,那么你拥有的就是圣经所启示的神。如果你的神没有在耶稣里完全显明,那么你就没拥有圣经所启示的神。
ii.
有许多人似乎非常属灵或非常虔诚,但实际上却拒绝耶稣基督。虽然他们的宗教信仰或灵性在今生对他们大有好处——为他们的道德和良好行为奠定了基础——但在神面前它们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他们拒绝耶稣,就是拒绝神。
a. 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住在耶稣里面意味着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毋须害怕或惭愧。这是因为我们非常了解他,因此我们在他显现的时候可以坦然无惧。
i. 约翰提出了一个挑战性的画面。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有些人会害怕,因为他们根本不认识耶稣。而在认识耶稣的人当中,有些人不至于惧怕,但他们会在他面前感到惭愧。他们将意识到自己一直过着属世的、没有结果子的生活。在那一刻,他们会悲痛不已地认识到,他们在人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无法与住在他里面相比,他们本来是可以住在他里面的。
ii.
使徒保罗谈到了那些“勉强得救”的人:“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有一些人,至少在某一刻,将会感到沮丧而不是荣耀。
iii.
我们认真考虑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很难衡量“勉强得救”和“几乎得救”之间的差距。思考以下的问题是危险的:“我如何能做最少的事情却仍然能上天堂呢?”或说:“我可以离牧人多远却仍然属于羊群中的一员呢?”相反,我们应当殷勤,好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不至于惭愧。
b. 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我们永远都需要住在耶稣里和从住在他里面找到自信。因为约翰用的是“我们”,而不是“你们”,我们知道他也需要这种自信。
c. 住在主里面:这是耶稣再来时我们能坦然无惧的方法。如果你住在主里面,你就随时准备好迎接他的再来。
i. 住在耶稣里的观念在圣经里非常重要。耶稣在约翰福音14:23中应许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ii.
保罗为以弗所人的祷告时表达了这个意思,他在以弗所书3:17中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有两个希腊词被用来表示“住在”的意思;一个表示以陌生人的身份住在一个地方,另一个表示在一个地方定居,把该地方作为永久的家。以弗所书3:17中的“住在”使用了表示“永久的家”这个古希腊词,表明耶稣要永久住在你心里,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陌生人来拜访你。
iii.
你住在他里面吗?或者你只是偶尔拜访耶稣?住在耶稣里会让我们坦然无惧,因为我们知道,即使我们以某种方式知道耶稣下个星期会再来,我们的生活也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我们已经住在他里面。
d. 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住在耶稣里意味着我们将在生活中践行公义,因为我们是他所生的。重生改变了我们的生命,使我们从倾向于行恶变成倾向于行义。
i. 这是我们住在他里面的测试,约翰在本书的1:6、2:4和2:9分别提到了同样的测试。人若说是从他生的,却不行公义,那一定是有什么问题。
ii.
如果一个人是从某人生的,他们几乎总是有家族相似性。你说:“看,她的眼睛像她妈妈的眼睛,”或“他的鼻子像她爸爸的鼻子。”神的孩子和他们天上的父也有家族相似性。他是公义的,所以他所生的人也行公义。“神没有缺乏他形像的儿女,也没有不像他的儿女。”(普尔,Poole)
iii.
我们直到与耶稣一同得荣耀时才能达到完全的义。但我们既是从神生的,我们现在就可以行义。
iv.
这一章对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三个宝贵的声称。“我认识他”(约一2:4),我“住在他里面”(约一2:6),我“在光明中”(约一2:9)。约翰想让我们知道,如果这些声明是真实的,就会在我们的生命中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我们对在耶稣里的弟兄姊妹的爱中显现出来。
约翰一书第2章:与神相交的障碍
A. 相交和罪的问题。
1.(1节a)约翰写这封书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a.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约翰一书1:8明确表明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罪是一个事实(至少偶尔是事实)。约翰一书1:9明确表明人若认自己的罪,就必得赦免。然而,约翰也清楚表明基督徒要关切罪的问题。他写这封书信的一个原因,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i. 约翰在前面驳斥了我们能变得完美无瑕的观点(约一1:8)。与此同时,他想清楚表明我们不一定非要犯罪。神没有使信徒犯罪。
b. 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是神对信徒的期望。如果罪对我们来说是不可避免的,那并不是因为神规定我们必须犯罪。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有一切属灵得胜的资源,而且这资源永远不会被收回。
i. 约翰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能与神建立关系(约一1:3),另一方面是罪会破坏我们与神的相交(约一1:6)。他想清楚表明,神并没有设立一个我们必定会因为罪而断绝与他相交的系统。
ii. 软弱源于我们的肉体,我们并不总是愿意依靠耶稣来克服罪。神应许有一天,通过复活,我们的肉体将会变得完美。
2.(1b-2节)帮助罪人和恢复团契。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a.我们有一位中保:神希望你不要犯罪。然而,若我们犯了罪,他为我们做了准备——一位中保,他是替我们辩护的辩护律师。我们的中保是耶稣基督自己。
i. 对于中保这个古老词语,伦斯基(Lenski)说:“狄摩西尼(Demosthenes)用它指被告的朋友,这些朋友自愿介入,并亲自敦促法官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
b. 我们有一位中保:即使我们现在犯了罪,耶稣还是我们的辩护人。神不会对人类的行为感到震惊。他已经提前看到了这一切。他没有赦免了我们的罪来说:“看他们现在做了什么!如果早知道他们会这样,我就决不会赦免他们。”我们现在就能获得他的赦免。
i. 我们就好像是站在天上法庭中的被告,面对着公义的审判官,也就是父神。我们的中保站起来回答指控说:“法官大人,他完全有罪。事实上,他的所作所为,甚至比他所受到的控告及他如今在你面前所承认的更恶劣。”小木槌砰的一声敲了下来,法官问道:“应该如何判决他?”我们的辩护人回答说:“他应被判处死刑,应该受到这个正义法庭的严惩。”自始至终,我们的控告者撒但非常高兴。我们是有罪的!我们承认我们的罪!我们明白自己的惩罚!但是,我们的辩护人要求走上审判台。当他靠近法官时,他只是简单地说:“爸爸,这个人是属于我的。我为他付了赎价。我在这个法庭上受到了他应受的愤怒和惩罚。”小木槌再次敲响,法官大声说:“罪名成立!处罚满足!”我们的控告者开始发疯了。“你不打算刑罚他吗?”法官大声说:“不,我儿子已经完全承担了罪的刑罚。没有什么可判他刑的。”法官转向我们的辩护人,说:“儿子,你说这人是属于你的。我释放他,把他交给你照顾。结案!”
c.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可能认为我们的罪导致神反对我们。但神的爱是如此之大,在他的爱中,他采取了终极措施,使我们能在他圣洁的公义面前站立得住。即使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通过耶稣,神也可以帮助我们。
i. 人类的辩护律师为他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承认我们的罪,然后以赎罪者的身份替我们辩护,他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
ii. 那义者耶稣基督意味着耶稣完全适合做我们的中保,因为他自己是完全无罪的。他已经通过了天庭的律师资格考试,有资格在天上的法庭为客户辩护。
iii. 我们需要耶稣做我们的中保,因为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启12:10)。我们需要区分什么是撒但的控告,什么是圣灵的感动和慈爱,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
d.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意思是耶稣是为我们赎罪和除掉我们罪的那一位,他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i. 挽回祭含有献礼物给神明,安抚神明的意思。希腊人从人的意义上理解这个词语,即人通过贿赂神明,使神明帮助人。但在基督教的挽回祭观念中,是神(在耶稣基督里)献上自己,平息他对我们的罪所发的义怒。
ii. 对于挽回祭这个词,阿福德(Alford)说:“这个词暗示基督作为我们的赎罪祭,已经使我们与神和好,不是依靠别的,而是依靠他作为祭物的自愿死亡:借此平息了神对我们的忿怒。”
e.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虽然耶稣为普天下人作了挽回祭,但普天下的人并没有得救和与神相交。这是因为赎罪并不等于赦免。旧约的赎罪日(利16:34)证明了这一点,在每年的赎罪日那天,以色列众人的罪都被赦免了,但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得救。
i.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这个片语向世人宣告,神通过耶稣基督的挽回祭,已经处理了罪的问题。如果人接受神在耶稣里所提供的挽回祭,罪必不成为神和人之间的拦阻。
ii. “对于这里所特别插入的原因,路德(Luther)说得很好:‘你也是普天下之人的一部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样,你的心就不会欺骗自己,认为主是为彼得和保罗而死,而不是为我而死。’”(阿福德,Alford)
3.(3-6节)相交的果子。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a. 就晓得是认识他:一个人认识神和与神相交的证据是遵守他的诫命。单纯和充满爱的顺服是与神相交的自然结果。
i. 我们在天上有一位仁慈的中保。我们受到公开邀请要通过归信来恢复与神的相交。然而这些事并非叫已经归信的人对神的诫命粗心大意。神在我们归信的时候改变我们的心,并把他的律法写在我们的心里。
ii. “那些认为若完全、适当和清楚地传讲神的恩典,将会导致人犯罪的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断言什么……我岂可因神恩待我而恨恶他呢?岂可因他祝福我而咒诅他呢?我敢断言,很少有人这样推理。”(司布真,Spurgeon)
b. 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这是个确实的真理,人若没有活出顺服的生活,他与神相交(经验知识)的声称可能会受到极大的考验。
i. 我认识他:“然而知道基督和认识基督之间的区别很大。我们可能知道很多大人物,然而并不认识他们。知道基督永远不会使一个灵魂得救。唯一得救的知识就是认识他,认识他本人,并且信靠他。他是永活的救主,如今坐在神的右手边。”(司布真,Spurgeon)
c.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翰也将我们的顺服和我们对神的爱联系起来。对神完全(成熟的意思)的爱会表现在顺服上,这种顺服和爱使我们确信我们是在耶稣里面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i. 请相信我,一个人成为基督徒后,他与罪的关系就会改变。在信徒得荣耀之前,罪不会被消除,但他真正成为基督徒后,他与罪的关系已经被改变了。
· 一个基督徒不会像从前那样爱罪。
· 一个基督徒不会像从前那样夸耀自己的罪。
· 一个基督徒不会像从前那样谋划犯罪。
· 一个基督徒不会像从前那样怀念自己的罪。
· 一个基督徒绝不会像从前那样完全享受自己的罪。
· 一个基督徒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对习惯性的罪感到自在。
ii. “基督徒不再爱罪;罪是他最害怕的东西:他不再视罪为小事,不再对罪轻描淡写,不再漫不经心地谈论罪……虽然基督徒无法驱除罪,但在他的心中,罪是令人沮丧的。罪可以进入人的心,争夺统治权,却不能登上宝座。”(司布真,Spurgeon)
d.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这个思想转了一个圈子。当我们住在耶稣里面时,就该照主所行的去行——活出顺服和爱的生活。若我们想照主所行的去行,我们首先要住在他里面。
i. 照主所行的去行:神呼召我们,不是要我们效仿耶稣在水面上行走,而是要我们效仿他每天与父神同行的榜样。耶稣生命中的属灵力量显然源于一个忠心、规律和有节制的相交和顺服的生活。
ii. “这里的要点是,认识神的人必然会渐渐活出公义的生活,因为神是公义的。这不是说他将会是无罪的;约翰已经说明,任何人如此声称都是说谎的。这只是意味着他将朝着神的公义所指明的方向前进。如果他不这样做,或是不对罪越来越感到不满和痛苦,他就不是神的孩子。”(博伊斯,Boice)
4.(7-11节)关于爱的绝对命令。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唯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a.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约翰所写的命令既是旧的(因为弟兄们在整个基督徒生活中都会听到人传讲这个命令),又是新的(因为耶稣在约翰福音13:34中说它是个新命令)。
i. 耶稣在约翰福音13:34中所说的“相爱”新命令之所以是新的,有几个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耶稣彰显了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爱,是一种我们要效仿的爱。
ii. 十字架指向四个方向,表明耶稣的爱是:
· 阔得足以包括所有人。
· 长得足以持续到永恒。
· 深得足以触及最罪恶的人。
· 高得足以把我们带到天上。
这是一种新的爱,一种世人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从未真正见过的爱。
b. 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爱的新命令是必要的,因为黑暗是人类的标志,尤其是外邦人。这是在真光显明耶稣所完成的工作之前。
c.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在本章的前面,约翰根据道德尺度来衡量我们与神同行的情况。后面,他将根据教义尺度来衡量我们与神同行的情况。现在,他要根据我们对其他基督徒的爱来衡量我们与神同行的情况。
i. 正如我们与罪的关系和我们的顺服是衡量我们与神相交情况的尺度一样,我们对神子民的爱也是尺度。如果我们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自己的弟兄,那么我们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声称(约一1:5)就是空洞的。但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没有障碍。
ii. “很明显,这里的表达方式和‘邻舍’不一样,因为圣约翰是在给基督徒写信,处理他们彼此相交的问题。”(阿福德,Alford)
iii. 有时候,人们很容易认为:“如果这不是针对所有基督徒的,那么跟随耶稣会比较容易。”无数的基督徒像伤者一样活着,深受其他基督徒留在他们身上的伤痕困扰。然而,这一衡量标准仍然有效。如果我们不能够彼此相爱,就无法宣称自己真正爱神。我们与神的关系可以通过我们对其他基督徒的爱来衡量。
iv. 一方面,神这样要求我们是仁慈的,因为衡量我们的标准是我们如何爱其他基督徒,而不是如何爱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人。另一方面,神给了我们一个特别困难的衡量标准,因为我们对基督徒朋友和伙伴往往会有更高的期望——也许这是合理的。
d. 唯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要点很明显。如果我们失去爱,就失去了一切。什么都没有留下。你可以做所有正确的事,相信所有的真理,但如果你不爱其他基督徒,那将一切尽失——道德、教义和爱——这三者一并站立,就像三脚凳的三个脚一样。
i. 在基督的身体里,人们很容易把“事奉”或“正确”置于爱之上。我们必须事奉神,必须追求正确,但我们必须凭着爱心去做一切事情——若行为不完全,那就应该适当地悔改。
e. 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约翰知道耶稣非常看重我们的彼此相爱,他甚至会说,如果我们恨兄弟,我们就是在黑暗里行,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们的眼睛瞎了。
i. 请记住,仇恨也可以表现为冷漠;真爱会在彼此身上显明出来。
ii. 我们可以肯定约翰自己活出了这种爱的生命,但他原来并非这样。在这个时候,约翰自己学会了爱,因为他早年被称为“雷子”。他曾想吩咐火从天上降下烧灭那些拒绝耶稣的人(路9:54)。
B. 约翰根据读者的属灵成熟程度对他们说话。
1.(12节)罪得了赦免的小子们。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
a.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我们每个人的基督徒生命都是从小子开始的。当我们在属灵上处于这种状态时,就足以知道和惊讶我们的罪得了赦免,这一切都是因为神在耶稣基督里公义地赦免我们。
b. 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这是值得喜乐的事情。如果我们不为此感到喜乐,必定是哪里出了差错。我们很可能没有看到我们的罪恶之恶劣和神的赦免之伟大。若我们看到自己的罪恶有多深重,以及神为了使我们的罪得赦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必会为自己的罪得赦免而心存感激。
c. 小子们哪:这种赦免是神的小子们所特有的喜乐,因为神的赦免不是一步一步来的。即使是最年轻的基督徒也完全得了赦免。他们永远不会被“更多地赦免”。赦免是上神的礼物,不是人的成就。
i. 请注意: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赦免的原因不是在于我们,而是在于神。
2.(13节a)认识了耶稣基督的父老们。
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
a. 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正如有小子一样,也有父老。这些是有深远属灵根基的男人和女人。他们与神的那种同行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形成的。这些人在主里面就像大橡树,经过多年的生长,已经变得高大强壮。
b.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这是属灵成熟的根源。它更多的不是知识(虽然知识也是一部分),而是我们与耶稣相交和建立关系的深度。没有什么能代替年复一年地经历耶稣。
3.(13节b)胜了那恶者的少年人。
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
a. 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正如有小子和父老一样,也有少年人。这些人不再是小孩子,但还不是父老。他们是神在他百姓中做工的“前锋”。
i.“少年人的恰当特质是参与生活中的义务部分——就像军人要从事一切现役一样。”(阿福德,Alford)
b. 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他们与那恶者争战。我们不把小孩子送到战场,也不把老人送到前线。最大的努力、最大的代价和最大的力量都寄托在少年人身上。
i. 为此,许多人寻求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属灵婴孩阶段。这是错误的。它就像逃兵或游民。我们不期望小孩子参加战争,并且预料到他们还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我们不希望成年人也这样。
c. 胜了那恶者:这些少年人胜过了那些试图摧毁他们属灵生命的属灵敌人。他们知道与神一起跟撒但和他的使者争战意味着什么。
4. (13节c)认识父的小子们。
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认识父。
a. 因为你们认识父:在属灵成长的初级阶段,我们深深扎根于神的父爱和关怀中。我们知道他是慈爱的父亲,把我们看作是依赖他的孩子。
i. “你们不以他为荣吗?当小孩子开始说话或上学时,他们是多么以他们的父亲为骄傲!他们的父亲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从来没有像他这样的人。你可以和他们谈论伟大的政治家、伟大的战士,或伟大的王公贵族,但这些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眼里充满了自己的父亲。我们和父神的关系也是如此。”(司布真,Spurgeon)
b. 小子们:约翰在第12和13节使用了不同的词来称呼小子们(teknia 和 paidia)。Teknia更强调孩子对父母的依赖关系,而paidia则更强调孩子的不成熟和需要教导。
5.(14节a)认识耶稣基督的父老们。
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
a. 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14节的第一部分重复了同样的观点,这表明需要强调它。在灵命成长的这个阶段,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是真实而深刻的。
b. 我曾写信给你们: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想:“难道不能更进一步吗?这些父老们认识耶稣是好的,但他们不应该超越吗?”这个重复提醒我们,没有超越。
i. 保罗在他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说,他认为与认识主基督耶稣这个至宝相比,他以前所有的属灵成就都是粪土。“使我认识基督”是保罗在腓立比书3:10中强有力的表达方式。
6. (14节b)强壮和经历过属灵得胜的少年人。
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
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
你们也胜了那恶者。
a. 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重复的概念再次表明了强调。少年人不仅胜了那恶者,而且他们得胜的力量是通过神的道获得的。神的道是我们属灵力量的源泉。
i. 你认为自己在属灵上是这些少年人中的一员吗?你刚强吗?你在把你的力量用在属灵的事情上吗?你对神试验和发展你的力量怨恨吗?
b. 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这些少年人已经在属灵上有了一定的成熟,因为神的道存在他们里面。神的道已经居住在他们心里。
C. 对我们与神之关系的攻击:世俗。
1.(15节)世俗的问题。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a. 不要爱世界:约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在罪恶的黑暗里行,却声称自己与神相交,我们就是说谎的(约一1:6)。在此他指出了一个特别威胁到我们与神相交的罪恶领域:世俗,爱世界。
b.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翰在此所说的世界不是指地球。也不是指神所爱的世人(约3:16)。而是指联合起来反叛神的罪恶人类群体。
i. 圣经中关于世界的第一个例子可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创世纪第11章讲到人类社会在巴别塔联合起来反叛神。在巴别塔,有一个反叛神的人类领袖,名叫宁录。他们有组织地叛逆神(违背遍满全地的命令)。不信任神的话和应许(他们很可能是建造一个防水塔,以防止将来来自天上的大洪水)。
ii. 巴别塔的整个故事也向我们展示了另一个关于世界体系的基本事实。世界的进步、技术、政府和组织可以使人类在经济上变得富裕,但不能使人类变得更好。因为我们喜欢变得富裕,所以很容易爱上这个世界。
iii. 最后,巴别塔的故事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体系——尽管看起来会打动人和吸引人——永远不会胜过神。神在巴别塔轻易就击败了反叛。世界体系永远不会胜过神。
c. 不要爱世界: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要爱这个世界的体系,也不要爱它做事的方式。人类社会有一种世俗、反对神或忽视神的做事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很容易爱世界。
i. 请注意这个世界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爱。这种爱是通过时间、关注和花费来表达的。我们被鼓励和说服把我们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花在这个世界的事情上,而不是花在神的事情上。
ii. 如果你爱这个世界,你会获得回报。你可能会得到一个有声望、有地位、有荣誉和非常舒适的位置。世界体系知道如何奖励爱它的人。
iii. 与此同时,即使是在最好的景况下,来自这个世界的回报也只会持续到我们去世的时刻。问题是,虽然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声望、地位、荣誉和舒适,却失去了天堂的声望、地位、荣誉和舒适。
d. 和世界上的事:这并不是警告人不爱神所创造的美丽世界(尽管我们必须永远爱造物主而不是爱受造物)。相反,它更多的是警告我们不要贪爱具有世界体系特征的物质事物。
i. 世界用它给予我们的各样事物收买我们的爱。汽车、房子、小物件,以及它们所代表的地位,确实可让我们把心放在世界上。
e. 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简单而言,爱世界与爱父是水火不容的。所以人若说自己爱神,却贪爱世界,这人爱神的声称就是虚假的。
i. 多个世纪以来,基督徒曾以不同的方式对付世界的吸引力。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认为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真爱神而不是爱这个世界,就要离开人类社会,到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做修士或修女。
ii. 这种及其他试图使我们离开世界的方法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把世界带进了我们的修道院。另一个问题是,耶稣希望我们活在世上却不属于世界。我们可以从他在约翰福音17:14-18为我们的祷告中看到这一点。
2.(16节)世界的特征。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a.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世界的特征是通过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表现出来的。这些情欲试图把我们的肉体拉进罪恶和世俗中。
i. 在今生的骄傲背后,是一种比别人优越的思想,主要是通过外表——即使是通过欺骗——给他人留下深刻印象。
ii. 要想了解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你可以想想你最常记得的商业广告。它们可能会强烈地激起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或今生的骄傲。许多成功的广告都在这三个方面上迎合人的欲望。
b.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列举世界的这些方面时,约翰可能想到了第一个世俗追求,即伊甸园中夏娃的追求(创3:6)。
i. 据说伊甸园中的夏娃看到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好作食物,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她思想那果子吃起来会非常美味,会满足她的肉体。她追求肉体的情欲。
ii. 据说伊甸园中的夏娃看到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悦人眼目时,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她看到那果子非常美丽和令人向往,使她的艺术感非常愉快。她追求的是眼目的情欲。
iii. 据说当伊甸园中的夏娃认为分别善恶树上的是可喜爱的,且使人有智慧时,就摘下果子来吃了。那果子会使她变得多么有智慧啊!她的丈夫会多么羡慕她啊!她追求今生的骄傲。
c. 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解释了为什么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都是罪,即使它们令我们感觉良好,满足我们里面的某些东西。神知道我们有肉体、身体本性和物质的需要,当这些需要得到满足时,我们会感觉很好。然而,通过肉体的情欲来影响我们并不是神的本性。
i. 神知道我们有眼睛,外表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他创造了一个美丽的世界来悦我们的眼目!但神总是超越外表,通过肉体的情欲来影响我们并不是神的本性。
ii. 神知道我们有情感和心理需要,想要成就事情。他正是这样造我们的!但通过今生的骄傲来影响我们并不是神的本性。
d. 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我们很少意识到这个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思想,也很少意识到我们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世界来的,而不是从父来的。
i. 我们通常高估了自己从圣经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比例。我们应该严格检验我们的思维习惯,看它们更多是从世界来的,还是从父来的。
· 思想你成功的标准:它是世俗的还是敬虔的?你认为使徒保罗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
· 思想异性吸引你的标准是什么。它是世俗的还是敬虔的?
· 思想你对灵性的标准:它是世俗的还是敬虔的?有一种世俗的灵性,很多人都欣然接受它。
ii. 这表明我们的迫切需要不是“要效法这个世界,而是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
3.(17节)世俗的愚蠢。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a. 这世界都要过去:这揭露了世俗的愚蠢。我们投资于这个世界,是投资不能持久的东西,因为这世界都要过去。正如我们在巴别塔的例子中看到的,虽然从某些表象上看,世界似乎得胜。但实际上它从来没有胜过神。
i. 这世界都要过去。这不是一个祈祷,不是一个愿望,也不是一个属灵渴望。这是事实。这世界都要过去,我们必须要在生活和思想上意识到这一事实。
b. 这世界都要过去:在创世纪第13、14和19章中,罗得的生平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罗得跟随一个真正属灵的人,名叫亚伯拉罕。然而罗得是自私的,为自己选择了似乎最有利可图的东西,却不考虑到他所做事情的属灵影响。他在经济上兴旺发达,却渐渐挪移帐棚,最后定居于邪恶的世俗城市所多玛。不久之后,他作为民间领袖坐在了所多玛的城门口。他有世俗的地位、影响、财富和舒适。然而,当神的审判临到所多玛和蛾摩拉时,这一切都被夺去了。罗得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了一个错误的篮子里,被这世界都要过去的事实烧得精光。
i. 古代的法老被埋葬在金字塔里,并有各种各样的财宝给他们陪葬,人们认为在将来的世界里,这些财宝会对他们有用。但最后,那些财宝只对盗墓者有用。法老们不能把他们的属世财宝带到另一个世界。没有人能开着一辆载满世上财宝的皮卡穿过天堂的大门。这是真的:这世界都要过去。
c. 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这与正在过去的世界形成了强烈对比。因为有些事物是永远常存的,所以把我们的生命投资于那些不能失去的事物上,即遵行神的旨意,是更明智的做法。
i. 我们经常与三样永恒的事物接触:神的圣灵、你周围的人和记载在你手中书卷上的永恒话语。把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到这些事物上,将会得到永恒的回报。
D. 对我们与神之关系的攻击:虚假宗教。
1.(18-19节)虚假宗教的危险:敌基督的灵。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a.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约翰生活在耶稣再来的盼望中,把他的时代看作是末时。我们也当这样盼望,知道主随时都可能会再来。
i. 看到我们这个时代的本质以及圣经关于末世的描述,我们应该视自己正生活在最后的几分钟。
b. 那敌基督的要来:约翰在此所指的是一个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人,包括那些甚至不认识圣经的人也被他吸引。除了从《天魔》(The Omen)等之类的电影中了解一二外,许多人对这个称为那敌基督的人一无所知。
i. 理解敌基督的这个名称很重要。前缀敌(anti)可以表示“与……相反”或“代替”。敌基督的就是“与耶稣对立的”,“代替”耶稣的。
ii. 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与耶稣对立”的观点上。这就使得他们以为敌基督者必定是个表现为非常邪恶的人。他们认为,由于耶稣周游四方行善事,所以敌基督者会到处作恶。由于耶稣的品格和品性是美丽的和吸引人的,所以敌基督者的品格和品性必是丑陋的和令人厌恶的。由于耶稣只说真理,所以敌基督者必只说谎言。这就过分强调了“与耶稣对立”的观点。相反,敌基督者更像是一个“代替耶稣的人”。他看起来会很棒,很有魅力,很成功。他将是最终的赢家,并以光明天使的形象出现。
iii. 有些人想知道这个敌基督者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政治体系。这区别不大,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是一个人又是一个政治体系。一个人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代表和拟人化了整个政府或体系;若我们思想二十世纪30至40年代的德国,希特勒这个人和纳粹德国几乎是等同的。敌基督者是个人,但他也会与一个强大的政府联系在一起。
c. 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在那敌基督的和好些敌基督的之间有一些区别。有一个敌基督的“灵”,这个“灵”有一天将会在那敌基督的里面得到终极体现,那敌基督的将会在末日的时候带领人类反叛神。
i. 换句话说,虽然世人仍在等待那敌基督的最终显现,但这个人和他的使命会有一些“预演”,那些都是小写字母“a”的敌基督者(antichrists),而不是大写字母“A”的那敌基督者(Antichrist)。
d. 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表明约翰预料到,有好些敌基督的——许多提供虚假、代替基督的人——出现是耶稣即将再来的证据。约翰称这在他的时代是真实的;我们可以说,这在我们的时代更是真实的。
i. “在圣经中,‘敌基督的’一词只在约翰的书信中出现,共在四节经文中出现了五次(约一2:18、22,4:3;约二7);虽然这个词并不常见,但敌基督的思想却很常见,而且很重要。”(博伊斯,Boice)
ii. 这个敌基督的有很多头衔:
· 在但以理书7:8中,他是个小角。
· 在但以理书8:23中,他是个面貌凶恶的王。
· 在但以理书9:26中,他是个必要到来的王。
· 在但以理书11:36-45中,他是个任意而行的王。
· 在约翰福音5:43中,他是个奉自己名来的人。
· 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3和2:8中,他是个沉沦之子、大罪人和不法的人。
iii. 敌基督的本质上是一个世界独裁者,他似乎带领人类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直到他显露出真面目——在耶稣再来之前,神的审判将会临到他和他的帝国。
iv. 我们应该注意,因为世界舞台已经为政治和经济“超人”的出现,以及由单一政治领袖来组织一个国家联盟统治世界做好了准备。各国领导人都在谈论世界新秩序,但没有人能够真正定义它,更不用说领导它了。然而,这个领袖即将到来。
v. 这个敌基督者将拥有我们今天习惯于接受的那种个人崇拜。不仅美国人对名人有病态的崇拜,在世界各地,数以亿计的人会被诱导崇拜某个人——像列宁、斯大林或毛泽东。这让我们看到,当政府一心支持个人崇拜时,个人崇拜将会有何等严重的程度。所有这些发展趋势都应该让我们明白,敌基督者已经准备好在适当的时候显现出来。
e.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这表明在这些敌基督者中,有许多人曾一度认为自己是属于基督徒团体的。但他们离开基督身体的事实表明,他们一开始就不是属于我们的。
i. 约翰所说的不是某个离开一间教会,到另一间较好教会参加聚会的人。他所指的是那些完全离开一切神子民团体的人。这表明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属于神的子民。
ii.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在教会里,人们有一些争议,于是有人回应说:“我受够了这一切。这间教会及其他所有教会的人都是伪君子。我不需要这些。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跟随神!”他们离开了,不只是离开一间教会,而是离开任何类型的教会。我们可以公平地说,这些人似乎并不是基督徒,他们的表现显明他们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只有神才确切知道他们的心,但事实就是这样,他们相信教会或相信自己,却并不真正相信耶稣基督。如果他们真的相信耶稣基督,那么,相信耶稣的共同基础,会胜过他们与其他基督徒所面临的任何困难。
iii. 我们必须警惕那些看起来如此“属灵”,以至于在任何教会中都不能与他人相处的人。我们时常会看到这样的人:他们看起来如此有恩赐,如此有预见,或者如此属灵,以至于他们每去一间教会都会被赶走,或者自己愤然离开。最后,他们只剩下他们自己了,他们似乎很高兴。他们与自己相交,或至少是与像他们一样属灵的人相交!当然,这种所谓的属灵是有严重问题的。
iv. “可能大多数可见教会的成员也是属于不可见教会(基督的神秘身体)的,但有些不是。他们与我们同在,却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他们是我们地上的伙伴,但不是我们天上的伙伴。”(斯托得,Stott)
v. 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是,许多发表虚谬言论或反对耶稣的人,是来自真实的基督徒团体。
f. 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一间健康的教会能够清除自身的毒素;妥协和假基督徒将无法舒服地在一间健康的教会中站稳脚跟——他要么与神和好,要么离开。
2.(20-23节)识别敌基督的灵。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a. 你们……受了恩膏:约翰在此所指的是一个属于所有信徒的普通膏油礼。这是一种膏抹,使寻求主的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
i. 当新约说到恩膏时,说它是所有信徒的共同财产。即使并非所有信徒都按照神赐给他们的恩膏行事,这个说法也是真实的。新约并没有提到给予特定个人的“特别”恩膏。
ii. 关于恩膏,今天有些基督徒认为那是一种魔法或迷信方法。在他们看来,恩膏就像病毒或细菌,可以通过偶然接触而传播,也可以感染整个群体。这些人通常认为,若一个人“受”了恩膏,你会看得出来,因为他的行为会变得奇怪。这不是圣经关于恩膏的观念。
iii. 恩膏有被圣灵充满和祝福的意思。这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财产,但我们可以且应该更加顺从和回应它。“在亚洲人中,膏油用于那些担任重要职务之人的就职典礼,人们认为这种油象征着圣灵的恩赐和恩惠,没有这种恩赐和恩惠,人就无法履行那些职务的职责;所以这里所指的是圣灵本身,他主管着教会,各样的恩赐和恩惠都从他而来。”(克拉克,Clarke)
iv. 据说,这种恩膏的观念——从字面上讲,是用油来祝福——是约翰在迫害期间受到惩罚的背后原因之一。罗马皇帝图密善把约翰扔进一个滚烫的油桶里,似乎是在说:“这是真正的恩膏。”但约翰安然无恙地从滚烫的油桶里出来,因为他确实是被恩膏的。
b. 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因为圣灵的恩膏被赐给了所有信徒,所以他们拥有认识真理的资源。这并非说老师没有必要,因为认识真理的资源之一,就是依靠像约翰这样的老师来提醒。
i. 在第20节中,约翰使用了另一个词来表达知道,这与他以前经常使用的词不同。约翰之前使用这个词时,意思是指经验知识;在这里,他使用这个词的意思是指直觉知识。靠着圣灵的恩膏,我们可凭直觉知道一些事。
c.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上下文清楚表明,要承认耶稣为基督,不只是说“他是弥赛亚”而已,而是认识耶稣与父神的关系: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换句话说,有人可能会说:“我相信耶稣是基督……按照我对‘基督’的定义。”但我们必须相信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如同圣经对基督——弥赛亚——的定义,他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完全地将父显明给我们。
d. 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不认耶稣和父的灵是敌基督的灵,我们要记得,即使那些看起来称赞父和耶稣的人,也可能会敌挡父和耶稣。
i. 我们可能一面用嘴赞美耶稣,实际上却不认他;我们可能用另一个耶稣来代替他,或是以一种否定耶稣品性的方式来服事他,这实际上都是不认他。
e.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翰在这里重复了耶稣在约翰福音中经常表达的一个观点。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12:44-45)。“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13:20)。
i. 经常有人说:“我们都敬拜同一位神。只是你这样称呼他,我那样称呼他,然而这并不重要。我们只是在谈论通往同一位神的不同道路,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位神。”对此,你可以用这样的问题回应:“你的神完全地在耶稣基督里显明吗?”如果你的神如此显明,那么你拥有的就是圣经所启示的神。如果你的神没有在耶稣里完全显明,那么你就没拥有圣经所启示的神。
ii. 有许多人似乎非常属灵或非常虔诚,但实际上却拒绝耶稣基督。虽然他们的宗教信仰或灵性在今生对他们大有好处——为他们的道德和良好行为奠定了基础——但在神面前它们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他们拒绝耶稣,就是拒绝神。
E. 存在和住在:保守我们的关系。
1. (24节)保守关系,防止那敌基督之灵的威胁:将真道存在心里,住在神里面。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a. 因此(译注:和合本没有此词):鉴于敌基督之灵的危险,我们通过将起初和最核心的基督教信息(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保护自己免受敌基督之灵的伤害。若我们行在该信息的纯正和能力里,就不会被引偏。
i. 按着本性,人类几乎总是会被新的事物所吸引。我们几乎总是认为新的更好。但对于真理而言,新的并不意味着更好。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更好。
ii. 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1:6-9中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警告加拉太人不要追求新的福音,并强调坚持相信他起初所教导的福音的重要性。
iii. 这很难,因为我们会受到试探,“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4:14)。我们经常渴望“新的”和“令人兴奋的”东西,即使它偏离了从起初所听见的。
b. 从起初所听见的:这不是描述任何刚跟随耶稣的新基督徒可能接受到的一切教导。对于这些信徒,起初所指的是他们接受使徒教导的时间,现在,使徒的教导都为我们记录在了新约中。
i. 简言之,如果我们遵从圣经的教导,就是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如果你还是个年轻基督徒就有这种环境,那太好了。但如果不是,现在就要把自己置身于这种环境中。
c. 务要将……常存在心里:这并非意味着仅仅了解它,而是要住在里面。我们若住在耶稣基督的纯正真理里,就必住在子里面,也住在父里面。
i. 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寻求神的人,有真诚的,也有不真诚的。若有人真想住在神里面,约翰告诉我们如何能实现:将使徒的信息(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你心里。
ii. 约翰没有说:“如果你知道神的道,你就认识神,”因为有些人对神的道只知皮毛。他说:“你们若将神的道存在心里,神就必住在你们心里。”通过神的道,我们可以与神建立一种活泼的、不断成长的关系。
d. 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这对于基督徒生活是绝对必要的。约翰在这几节经文中六次使用了存在或住在这个词,这一思想在整个新约中反复出现。
i. 住在耶稣里不是一件消极的事情,而是积极的事情。我们必须在思想和心灵上都住在耶稣里。“我们住在他里面,不是依靠物理法则,像铁块埋在地里面一样;而是依靠思想和属灵法则,依靠神的大爱和良善,使我们紧紧地依靠主耶稣。”(司布真,Spurgeon)
ii. 然而,我们不但蒙召住在他里面,而且我们知道他也住在我们里面。这是一种双向关系。“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以为自己之所以能住在基督里,完全是取决于自己;然而,你们若注意约的应许,就知道你们住在基督里的真正原因是在于他不变的爱和恩典。”(司布真,Spurgeon)
2.(25节)住在真理和神里面的祝福:永生。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a. 主所应许我们的:若神的真理(就是我们从起初所听见的)住在我们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若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了应许。在这种生命中,永生的应许是真实的。
b. 永生:这不仅仅是不朽。每个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都是不朽的,因为我们的灵魂将永远活着,或是在天上,或是在地狱里。所以,永生并不仅仅意味持续到永恒。它描述了永恒者——神——在他自己里面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i. 因此,虽然永生的概念是指来世的生命,但它并不是在我们死后才开始的。如果我们现在没有永生,我们死后也不会有。
ii.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拥有永生的应许如此重要。若神的真理存在我们心里,以及我们住在子和父里面,我们就拥有这个应许。
iii. 所以,住在真理和神里面是我们对神有信心的根基。我们若将真理存在心里,就有永生的应许。“你们必须与神的儿子有一个活泼的、充满爱的和持久的联合,否则你们就还没有得救。”(司布真,Spurgeon)
3.(26-27节)我们防止欺骗的措施:恩膏。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a.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约翰知道这些早期的基督徒会受到欺骗,这使他很担心。他有一种负担要让他们遵守神的真理信息。
b.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是这种存在和恩膏使得基督徒能够继续行在真理中。
i. 约翰在本书2:20中第一次提到这种恩膏。它不是少数特别或出色基督徒的私有财产。所有基督徒都有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
c. 并不用人教训你们:正如他在2:20(知道这一切的事)中所说的,约翰在此再次告诉我们,我们从主所受的恩膏会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我们直接受圣灵引导明白真理,并且神也向我们的心证实真理。
i. 同样地,约翰的信息很简单。因为圣灵的膏抹赐给了所有信徒,所以他们拥有认识真理的资源。这并非说老师没有必要,因为认识真理的资源之一,就是依靠像约翰这样的老师来提醒。
d. 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种引导我们明白真理的恩膏,也引导我们更亲密地与耶稣相交。
4.(28-29节)住在耶稣里面是什么意思。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a. 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住在耶稣里面意味着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毋须害怕或惭愧。这是因为我们非常了解他,因此我们在他显现的时候可以坦然无惧。
i. 约翰提出了一个挑战性的画面。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有些人会害怕,因为他们根本不认识耶稣。而在认识耶稣的人当中,有些人不至于惧怕,但他们会在他面前感到惭愧。他们将意识到自己一直过着属世的、没有结果子的生活。在那一刻,他们会悲痛不已地认识到,他们在人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无法与住在他里面相比,他们本来是可以住在他里面的。
ii. 使徒保罗谈到了那些“勉强得救”的人:“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有一些人,至少在某一刻,将会感到沮丧而不是荣耀。
iii. 我们认真考虑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很难衡量“勉强得救”和“几乎得救”之间的差距。思考以下的问题是危险的:“我如何能做最少的事情却仍然能上天堂呢?”或说:“我可以离牧人多远却仍然属于羊群中的一员呢?”相反,我们应当殷勤,好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不至于惭愧。
iv.“如何为基督的再来做准备呢?研究预言?是的,如果你有足够的指示,你就能够理解它们。一些狂热者可能会说:‘要为主的到来做好准备,我是不是应该退隐一个月,离开这个邪恶的世界呢?’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这样做;尤其如果你是个懒鬼的话,你会这样做。但对于为主的再来做准备,圣经的方案是‘住在他里面。’你如果信靠他,你会持守他的真理,效法他,住在他里面,你的主随时都可能会再来,你也必欢迎他。”(司布真,Spurgeon)
b. 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我们永远都需要住在耶稣里和从住在他里面找到自信。因为约翰用的是“我们”,而不是“你们”,我们知道他也需要这种自信。
c. 住在主里面:这是耶稣再来时我们能坦然无惧的方法。如果你住在主里面,你就随时准备好迎接他的再来。
i. 住在耶稣里的观念在圣经里非常重要。耶稣在约翰福音14:23中应许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ii. 保罗为以弗所人的祷告时表达了这个意思,他在以弗所书3:17中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有两个希腊词被用来表示“住在”的意思;一个表示以陌生人的身份住在一个地方,另一个表示在一个地方定居,把该地方作为永久的家。以弗所书3:17中的“住在”使用了表示“永久的家”这个古希腊词,表明耶稣要永久住在你心里,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陌生人来拜访你。
iii. 你住在他里面吗?或者你只是偶尔拜访耶稣?住在耶稣里会让我们坦然无惧,因为我们知道,即使我们以某种方式知道耶稣下个星期会再来,我们的生活也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我们已经住在他里面。
d. 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住在耶稣里意味着我们将在生活中践行公义,因为我们是他所生的。重生改变了我们的生命,使我们从倾向于行恶变成倾向于行义。
i. 这是我们住在他里面的测试,约翰在本书的1:6、2:4和2:9分别提到了同样的测试。人若说是从他生的,却不行公义,那一定是有什么问题。
ii. 如果一个人是从某人生的,他们几乎总是有家族相似性。你说:“看,她的眼睛像她妈妈的眼睛,”或“他的鼻子像她爸爸的鼻子。”神的孩子和他们天上的父也有家族相似性。他是公义的,所以他所生的人也行公义。“神没有缺乏他形像的儿女,也没有不像他的儿女。”(普尔,Poole)
iii. 我们直到与耶稣一同得荣耀时才能达到完全的义。但我们既是从神生的,我们现在就可以行义。
iv. 这一章对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三个宝贵的声称。“我认识他”(约一2:4),我“住在他里面”(约一2:6),我“在光明中”(约一2:9)。约翰想让我们知道,如果这些声明是真实的,就会在我们的生命中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我们对在耶稣里的弟兄姊妹的爱中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