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约翰一直强调爱,但他从不希望任何人以为能通过爱别人而获得救恩。若我们相信耶稣和他在我们生命中的拯救工作,我们就是从神而生的。
ii.
我们也明白,约翰所说的不仅仅是在理智上认同耶稣是弥赛亚(正如雅各书2:19所描述的,甚至鬼魔也会这样)。相反,他的意思是信靠和依赖耶稣为弥赛亚。
iii.
此外,约翰明确指出,我们必须相信耶稣是基督。有许多具有新纪元思想的人认为耶稣有“基督的灵”(Christ-spirit)——他们声称孔子、穆罕默德、释迦牟尼和某些现代的人也有这个灵。但我们永远不会说耶稣“有”基督——耶稣是基督。
b.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从神而生也有这两种效果。它假定我们会爱神(生我们的神),因为我们得重生进入他的家中。它也假定我们必会爱从神生的人——我们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
i. 这是基督徒的共同点——不是种族、阶级、文化、语言或其他任何东西,而是他们都是在耶稣基督里生的,共有耶稣为主。
ii.
爱神家庭中的其他所有人,意味着你不可把你的爱局限于你自己的宗派或团体,或局限于与你的社会或经济地位相当的群体,或局限于你自己的种族,或局限于与你有相同政治观点的群体,或局限于与你有相同神学立场的群体。对我们而言,如果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样比我们的共同救恩和共有耶稣基督为主更重要,那就是大错特错。
iii.
当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相互斗殴、彼此憎恨时,他们会感到生气,甚至厌恶。而当神看见他的儿女彼此争斗,他会作何感想呢?
i. 有些人认为水是指我们的洗礼,而血是指领受圣餐,约翰讲述耶稣如何在洗礼和圣餐这两个基督教圣礼中临到我们(路德[Luther]和加尔文[Calvin]有这种想法)。然而,如果情况是这样,这与约翰写“藉着水和血而来”时的历史视角并不相符。他似乎在写过去发生的事情,而不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ii.
另一些人(如奥古斯丁)认为水和血描述了十字架上的耶稣被矛刺穿身体时所流出的水和血:“唯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这对使徒约翰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描述了水和血之后,他立刻在他的福音中补充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19:35)。然而,如果这是约翰的意思,就有点不清楚他为什么说耶稣是藉着水和血而来的。
iii.
还有一些人认为水是指耶稣的第一次降生,从“子宫的水”而生,而血是指他的死亡。如果情况是这样,约翰实际上是在说:“耶稣像人一样降生,像人一样死亡。他是一个完全的人,而不是某种与物质世界没有真正联系的超级灵体。”约翰时代的诺斯底派认为耶稣就是这样一个超级灵体。
i. 这种古老的方式说:“挂在十字架上的其实不是神的儿子”,它试图避免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我们很难认同这样的观点。但在现今的时代,我们有自己的方法试图避免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有些人完全否认耶稣是神,只认为他是一名“高尚的殉道者”。有些人把十字架看得微不足道,只把它当作珠宝或时尚潮流的点缀。另一些人则用心理学的自助、自尊福音,或是用无十字架的福音来代替十字架。
i. 这些话除了在一份十一世纪和一份十二世纪的抄本中被人补充到旁注外,它们直到十四世纪才出现在希腊抄本中。
ii.
在基督教的最初几百年里,关于三位一体的确切性质和理解,有很多神学争论。在所有这些辩论中,从来没有人引用过约翰一书5:7-8作为支持论据。如果它们最初是约翰写的,却没有早期基督徒引用它们,这似乎很奇怪。事实上,虽然没有一个古代基督徒引用第7节经文(译注:和合本有第7节,但内容有所不同,见6-8节经文),但有几个人引用了约翰一书5:6和5:8。为什么跳过第7节,尤其如果它是关于三位一体的伟大声明?
iii.
在所有古代译本中——叙利亚文译本(Syriac)、阿拉伯文译本(Arabic)、埃塞俄比亚文译本(Ethiopian)、科普特文译本(Coptic)、萨希迪亚文译本(Sahidic)、亚美尼亚文译本(Armenian)、斯拉夫尼亚文译本(Slavonian),等等,都没有包括这个有争议的段落。它只出现在武大加译本(Vulgate)中。
b. 也许最好把这些话看作是一个过分热心的抄写者的手笔,他认为新约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需要一点帮助,并觉得这是插进这个教义的好地方。或者这些话一开始只是写在抄本的边注,但后来抄写抄本的人认为它们应当属于经文的一部分。
i. 虽然经文中没有关于三位一体的明确陈述(如本段),但三位一体的教义已经编织进了新约的架构中——我们看到父、子和圣灵作为平等而又有区别的位格一起工作(太3:16-17,28:19;路1:35;约1:33-34,14:16、26,16:13-15,20:21-22;徒2:33-38;罗15:16;林后1:21-22,13:14;加4:6;弗3:14-16,4:4-6;彼前1:2)。
c. 如果这些话不出现在任何古希腊抄本中,那它们是如何被收录进去的呢?它们被收录在了古拉丁版的圣经中,1520年,一位名叫伊拉斯谟(Erasmus)的伟大学者出版了一个新版本的古希腊文圣经,它非常准确。当人们研读伊拉斯谟的圣经并将它与拉丁版本进行比较时,注意到他漏掉了这一段,因此批评他。受到批评的伊拉斯谟说:“你们在任何古希腊抄本中都找不到这些话。如果你们能找到一份含有这些话的希腊抄本,我将在下次印刷时把它们加进去。”有人“发现”了一份含有这些话的抄本,但它根本不是一份古抄本。伊拉斯谟知道这一点,但他答应过若有人发现包含这些话的抄本,他就会把这些话加上去,所以他不情愿地在1522年的版本中加上了这些话。然而,他还补充了一个脚注,说他认为新的希腊文抄本是有人故意把这些话写上的,只是为了让他难堪。这份抄本(蒙德福德抄本,Codex Montfortii)目前保存于都柏林三一学院图书馆。
i. 这段经文被称为“约翰逗号”,只在三份希腊抄本中出现。一份是抄于十七世纪的古埃尔弗比塔努斯(Codex Guelpherbytanus)抄本。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份手抄本是十七世纪的,因为内中有一句话引自十七世纪的一本书。另一份是拉维亚或伯热连抄本(Codex Ravianus or Berolinensis),它是1514年印刷文本的复印本。我们知道它源于该文本,是因为它重复了1514版本中的相同排版错误。第三份抄本是在伊拉斯谟时代“发现”的,即蒙德福德抄本。
ii.
因为伊拉斯谟印刷的希腊文新约圣经是用来制定《英王詹姆斯译本》的希腊文本之一,所以这些新加添的话语就成为了《英王詹姆斯译本》的内容。
d. 像这样的段落没有理由让我们担心我们的新约是不可靠的。在整个新约中,对经文的可靠性有某种疑问的只有50段,而这些段落无一是任何基督教教义或信仰的唯一基础。如果你觉得50段经文听起来很多,你可以这样看:受质疑的经文总共并不超过整个新约的千分之一。
i. 此外,当这样的经文段落被插入时,来自抄本的文本证据会使它显得非常突出。这给了我们确据,而不是怀疑。
ii.
福音派基督徒可能不太了解这些段落,但许多不相信三位一体的宗教人士(如耶和华见证人)确实知道这段经文的文本问题。因此,如果你使用这节经文来支持你的立场,他们会告诉你这段经文不属于圣经。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人思想:“也许三位一体不是真的。也许耶稣不是神。也许这只是试图篡改圣经之人的发明。”这可能造成一些真正的伤害。
iii.
所以,像这样的经文段落也警告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神不需要我们的帮助。神所启示的新约是好的。它不需要我们改进。虽然这些加添话语的教导是正确的,但它们不应该在圣经中,因为我们不应该把我们的话语添加到圣经中,并声称它们是神的话。
i. 约翰在这里揭示了不信的大罪。大多数不信神的人(根据“相信”这个词的严格意义)并不故意要把神当作是说谎的。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不信主耶稣基督的大罪,常常被人以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谈论,好像根本不是什么罪;然而,根据这里的经文,事实上,根据圣经的整体意思,不信就是把神当作是说谎的,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的呢?”(司布真,Spurgeon)
ii.
如果有人说:“嗯,我想信,但信不了。”对于这样的人,司布真(Spurgeon)回答说:“听着,不信的人哪,你说‘我信不了’,你若说‘我不会信’,那会更诚实一些。问题就出在这里。你的不信是你的错,而不是你的不幸。它是一种病,但也是一种罪:它是你痛苦的可怕根源,而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它是对真理之神的恶劣冒犯。”
iii.
如果有人说:“好吧,我在努力相信,我会不断地努力。”司布真(Spurgeon)对这样的人说:“我不是听见有人说吗?‘啊,先生,多年来我一直在努力相信。’可怕的声音!他们使情况变得更糟。想象一下,在我发表一项声明之后,一个人应该声明他不相信我,事实上,即使他愿意相信我,也无法相信。对此我一定会感到委屈。但如果他补充说,‘事实上,多年来我一直努力相信你,但做不到。’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难道不是说我是那么无可救药地撒谎,是一个十足的骗子,尽管他想信任我,但他真的做不到吗?难道不是说他竭尽全力要信任我,却发现他完全无法相信我吗?如今,一个人说‘我一直努力相信神’,事实上是在说至高者也在撒谎……努力相信的说法只是一个借口。但不管是不是借口,我要提醒你,圣经里没有哪个地方说‘你要竭力相信主耶稣基督’,却说‘你们当信主耶稣基督。’他用神迹证明他是神的儿子。他为拯救罪人而死,所以你当信他。他值得你绝对信靠和孩子般的信任。你会拒绝他吗?若拒绝,你就是诬蔑他的人格,把他当作撒谎的。”
iv.
人如此拒绝神的见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导致他的心永久对神刚硬,并可能亵渎圣灵,就像耶稣在马可福音3:28-29中所警告的那样。若有人不断地听神的话,却又把他当作说谎的,他还有什么指望呢?
i. 首先,神要我们借着祷告向他求。我们的很多祷告都失败了,因为我们从来不求任何东西。神是慈爱的神,也是慷慨的施予者,他希望我们向他求。
ii.
其次,神让我们向他祈求一切东西。这并不是说我们所求的一切都会得到满足,而是说我们可以也应该为一切向他祈求。神关心我们的全部生活,没有什么事小到或大到不能为之祷告。正如保罗在腓立比书4:6所说的:“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
iii.
第三,神要我们照他的旨意求。我们很容易在神面前只关心我们自己的意思,而对神的旨意持有宿命论的观点(“不管我祷告与否,他都会成全他的旨意,不是吗?”)。但神希望我们透过他的话明白和明辨他的旨意,并祈求他的旨意得成全。约翰写这段话时,心里可能想到了耶稣的话,就是约翰福音15:7所记的:“你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当我们住在耶稣里面时——每天活在他里面——我们的意愿就会与他的旨意越来越一致,我们可以求我们所愿意的东西,并且也是越来越多地照他的旨意求。然后我们会看到祷告蒙垂听。
iv.
如果某件事情是神的旨意,为什么我们不祷告他就不做呢?他为什么要等到我们祷告才成就他的旨意呢?因为神已经指定我们与他同工,就如哥林多后书6:1所说的:“我们与神同工的。”神希望我们与他同工,这意味着我们的意愿和议程要和他的一致。他希望我们关心他所关心的事,希望我们足够关心那些事,热切地为那些事祷告。
i. 这是一个难于理解的概念,但我们在哥林多前书11:27-30中有一个例子,保罗说在哥林多的基督徒中,他们在主餐上的不当行为,导致有些人死亡(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这些死亡不是作为定罪的审判,乃是作为惩治的审判(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
ii.
显然,信徒可能会犯罪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神认为最好是把他们带回天家,可能是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地破坏了他们的见证,所以他们应该回到神那里去。
iii.
然而,如果把每一个信徒过早死亡的原因都归于此,或是认为这是充满罪恶感的基督徒自杀的原因,那就太过武断。我们的生命掌握在神的手中,如果他认为可以把他的一个孩子带回家,那是好的。
iv.
有些人认为这里所使用的弟兄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约翰所说的至于死的罪,是指亵渎圣灵,就是故意、顽梗地拒绝耶稣基督。但这样使用弟兄这个词语很奇怪,特别是根据约翰在其书信前面对兄弟的使用。
约翰一书第5章:从神而生和相信神的儿子
A. 从神而生。
1.(1节)从神而生是爱的泉源。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a.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翰经常提到从神而生(如约一2:29,3:9,4:7)。在此他告诉我们人是如何从神而生的:凡信耶稣是基督的。这意味着相信耶稣是他的弥赛亚,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弥赛亚。
i. 约翰一直强调爱,但他从不希望任何人以为能通过爱别人而获得救恩。若我们相信耶稣和他在我们生命中的拯救工作,我们就是从神而生的。
ii. 我们也明白,约翰所说的不仅仅是在理智上认同耶稣是弥赛亚(正如雅各书2:19所描述的,甚至鬼魔也会这样)。相反,他的意思是信靠和依赖耶稣为弥赛亚。
iii. 此外,约翰明确指出,我们必须相信耶稣是基督。有许多具有新纪元思想的人认为耶稣有“基督的灵”(Christ-spirit)——他们声称孔子、穆罕默德、释迦牟尼和某些现代的人也有这个灵。但我们永远不会说耶稣“有”基督——耶稣是基督。
b.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从神而生也有这两种效果。它假定我们会爱神(生我们的神),因为我们得重生进入他的家中。它也假定我们必会爱从神生的人——我们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
i. 这是基督徒的共同点——不是种族、阶级、文化、语言或其他任何东西,而是他们都是在耶稣基督里生的,共有耶稣为主。
ii. 爱神家庭中的其他所有人,意味着你不可把你的爱局限于你自己的宗派或团体,或局限于与你的社会或经济地位相当的群体,或局限于你自己的种族,或局限于与你有相同政治观点的群体,或局限于与你有相同神学立场的群体。对我们而言,如果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样比我们的共同救恩和共有耶稣基督为主更重要,那就是大错特错。
iii. 当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相互斗殴、彼此憎恨时,他们会感到生气,甚至厌恶。而当神看见他的儿女彼此争斗,他会作何感想呢?
2.(2-3节)神的爱之体现。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a. 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正如我们对神子民的爱反映出了我们对神的爱一样(如约一3:10、17所述),我们爱神和顺服神,也显明了我们对基督身体的爱。
i. 有时人们会说,一个父亲能为他的孩子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爱他的妻子,孩子们的母亲。同样,神的孩子爱他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的最好方式,就是爱神和顺服神。如果你爱父母,你也会爱孩子。这一切都是相互起作用的。
b.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一个不爱神和不遵守神的诫命的基督徒,在基督的身体里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这是真的,即使他或她可能参与许多事奉,并在教会中担任职务。
i. 若我们对神的爱和顺服渐渐变得冷淡,我们不但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弟兄姊妹。至少也是于事无益,因为我们是神子民属灵进步的“累赘”。
ii. 如果我们不愿意为了自己而爱神和顺服神,至少应该出于对别人的爱而这样做。
c.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爱神就是遵守他的诫命。若一个人说爱神,却过着故意悖逆的生活,就像一个信徒说他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一样(约一1:6),他是在说谎。
i. 约翰无疑想起了耶稣的话:“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ii. 简而言之,对神的爱会体现在顺服上。“基督徒经常要把对神的爱转变成一种伤感的情感体验,但约翰在他的书信中并不赞同这样做。”(博伊斯,Boice)
d. 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有些基督徒觉得神的诫命很难守,但约翰却强调它们是不难守的。
i. 若我们明白神的诫命是多么的智慧和良善,我们就会认识到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它们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向我们显明可能的最好和最充实的生活。神的命令就像人生“说明书”;他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因为他知道我们如何能做得最好。神赐下他的命令,不是要束缚我们或使我们受苦,也不是因为神好像一个发怒的老人。
ii. 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在我们重生的时候,神就赐给了我们新的心——本能想讨神喜悦的心。作为新约的一部分,神的律法已经写在了每个信徒的心上(耶31:33)。
iii. 若我们将神的诫命与人所制定的宗教规条相比,就会发现神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并不是说顺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很容易不犯罪了,他在前面已经承认我们都会犯罪(约一1:8)。约翰是在思考耶稣时代的宗教领袖所制定的繁杂宗教要求与耶稣只要求人爱神和跟随他之间的鲜明对比。耶稣说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制定的一切规条都是难担的重担(太23:4)。相反,当耶稣论到他自己时,他说:“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30)。耶稣并没有要求我们遵守数以百条的规章、条例,他只是吩咐我们:“你们若爱我和我的子民,就必行在顺服中。”
iv. 若我们真的爱神,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当我们爱神时,必会想顺服他和讨他喜悦。当你爱一个人时,你会不嫌麻烦和排除各种困难来帮助他或使他高兴。你喜欢这样做,尽管如果为敌人这样做时,你会不断地抱怨。雅各服侍拉班时,因为他深爱拉结,就看七年如同几天(创29:18),所以,当我们真的爱神时,遵守神的诫命并不是一种负担。有句古老的谚语说:“爱不嫌累。”
3.(4-5节)从神而生是得胜的泉源。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a.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约翰以一个简单而有力的原则开始——我们若是从神生的,就会胜过世界。从神生的人或事物能被世界打败的观念,对约翰来说是奇怪的,对我们来说也应该是奇怪的。
b.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因为相信耶稣是从神而生的关键(约一5:1),所以得胜的关键是信心,这不仅是“来到祭坛面前得救”的初始信心,而且是始终如一的信心,是对耶稣基督的持续信赖和信靠。
i. 约翰用这句话来重述他的思想:“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恒久相信和信靠耶稣基督的生命,是胜过世界压力和试探的生命。
ii. 认识耶稣是谁——不只是作为一个事实或信息,而是作为生命的粮——“用关于他的伟大事情充满灵魂……就好像把世界变成一个可轻视的影子,使它失去从前统管我们的一切力量。”(普尔,Poole)
c.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这告诉我们,我们之所以能胜过世界,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是谁,而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我们得胜,是因为我们是从神生的,我们从神而生,是因为我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不仅仅是在理智的层面上,而是将我们的生命寄托于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一事实上。
i. “随便找一个你喜欢的希腊词典,你会发现‘信心或信’这个词不仅意味着相信,而且意味着信靠、信赖、委身、交托等等;信心的真谛在于信靠和依赖。”(司布真,Spurgeon)
ii. 我们如何才能在耶稣里成为胜过世界的人?
· “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因为耶稣已经胜了世界,而我们住在他里面,所以我们在耶稣里是得胜者。
· 论到那些在与耶稣的同行里不断成长的人,约翰说:“你们胜了那恶者”(约一2:13-14)。当我们与耶稣同行并在同行中成长时,我们就能胜过我们的属灵敌人。
· 得胜的人在将来的世界中会有一个特别的位置。耶稣应许:“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启3:21)
· 得胜者能得胜,是因为耶稣的血胜过了撒但的控告,他们所见证的道胜过了撒但的欺骗,以及他们放下自己性命的意愿胜过了撒但的暴力(启12:11)。
B. 我们与神的关系之源头:耶稣基督。
1.(6-8节)确切确认神的儿子耶稣是我们必须相信的那位。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因为在天上作见证有三位:就是父、道和圣灵,这三位是一致的(译注:和合本没有这句话)。在地上(译注:和合本没有这个短语)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a.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约翰明确表明他所说的耶稣不是诺斯底派的“幻影”,诺斯底派认为耶稣如此圣洁,因此不会与这个世界有任何关系。我们必须相信的耶稣是藉着水和血而来的耶稣,他是这个真实、物质和血肉世界的一部分。
i. 约翰回到了他在书信开头所论述的一个主题:我们相信耶稣基督的真实历史基础。在约翰一书1:1-3中,重点是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真实的东西、真实的人、真实的事。正如水和血是真实的一样,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降临也是真实的。
b.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多个世纪以来,关于约翰这句话的确切含义有很多不同观点。“这是此卷书信中最令人困惑、同时也是新约中最令人困惑的一段经文。”(博伊斯 [Boice] 引用普卢默 [Plummer])
i. 有些人认为水是指我们的洗礼,而血是指领受圣餐,约翰讲述耶稣如何在洗礼和圣餐这两个基督教圣礼中临到我们(路德[Luther]和加尔文[Calvin]有这种想法)。然而,如果情况是这样,这与约翰写“藉着水和血而来”时的历史视角并不相符。他似乎在写过去发生的事情,而不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ii. 另一些人(如奥古斯丁)认为水和血描述了十字架上的耶稣被矛刺穿身体时所流出的水和血:“唯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这对使徒约翰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描述了水和血之后,他立刻在他的福音中补充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19:35)。然而,如果这是约翰的意思,就有点不清楚他为什么说耶稣是藉着水和血而来的。
iii. 还有一些人认为水是指耶稣的第一次降生,从“子宫的水”而生,而血是指他的死亡。如果情况是这样,约翰实际上是在说:“耶稣像人一样降生,像人一样死亡。他是一个完全的人,而不是某种与物质世界没有真正联系的超级灵体。”约翰时代的诺斯底派认为耶稣就是这样一个超级灵体。
c.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最好的解释(尽管其他一些观点也有很好的见解)可能是基督徒对这段经文的理解的最古老记录(最早是由古代基督徒特图利安[Tertullian] 记录的)。约翰的意思很可能是指耶稣受洗的水和他被钉十字架时所流的血。
i. 耶稣受洗的时候,他不是为自己的罪受洗(他没有罪),而是因为他想完全与罪恶的人类认同。当他藉着水而来时,他是在说:“我是你们中间的一员。”
ii. 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不是非死不可(死对他没有权势),但他舍弃自己的生命,是为与罪人认同,好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当他藉着……血而来时……是为了使他能作为罪人代替我们,接受我们的罪所该受的刑罚。
iii. 这种解释也与耶稣在约翰福音3:5中所说的最为吻合:“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在这段经文中,从水而生说的是洗礼的洁净之水。
d.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有些人教导说(现在仍然教导),耶稣受洗的时候接受了“基督的灵”,而“基督的灵”在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之前就离开了他(对他们来说,神挂在十字架上是不可想象的)。但约翰却强调,耶稣不仅借着洗礼的水而来,而且也借着十字架的血而来。他在十字架上是神的儿子,正如他受洗时是神的儿子一样,受洗的时候,父对他宣称:“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3:22)
i. 这种古老的方式说:“挂在十字架上的其实不是神的儿子”,它试图避免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我们很难认同这样的观点。但在现今的时代,我们有自己的方法试图避免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有些人完全否认耶稣是神,只认为他是一名“高尚的殉道者”。有些人把十字架看得微不足道,只把它当作珠宝或时尚潮流的点缀。另一些人则用心理学的自助、自尊福音,或是用无十字架的福音来代替十字架。
e. 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圣灵也为耶稣的位格作见证,正如耶稣所应许的那样:“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5:26,16:14)。圣灵给我们的一致信息是:“这是耶稣。”
i. “祭司总是用祭牲的血、洁净的水和象征圣灵恩膏的油来任命的。耶稣的祭司事奉也有这三样见证。”(司布真,Spurgeon)
f. 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些都是一致的见证,告诉我们耶稣是谁。我们知道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不是说圣灵告诉我们一件事,水告诉我们另一件事,而血又告诉我们另一件事;耶稣的降生、死亡、圣灵都一致地告诉我们耶稣是谁。
2. 关于许多圣经译本对约翰一书5:7-8这段经文都加有旁注或脚注,我想扼要说明一下。
a.《新英王詹姆斯译本》对约翰一书5:7-8做了一个旁注,说:“因为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就是父、道、圣灵,这三是一。在地上作见证的有三……”这些话没有包括在绝大多数古希腊抄本中。
i. 这些话除了在一份十一世纪和一份十二世纪的抄本中被人补充到旁注外,它们直到十四世纪才出现在希腊抄本中。
ii. 在基督教的最初几百年里,关于三位一体的确切性质和理解,有很多神学争论。在所有这些辩论中,从来没有人引用过约翰一书5:7-8作为支持论据。如果它们最初是约翰写的,却没有早期基督徒引用它们,这似乎很奇怪。事实上,虽然没有一个古代基督徒引用第7节经文(译注:和合本有第7节,但内容有所不同,见6-8节经文),但有几个人引用了约翰一书5:6和5:8。为什么跳过第7节,尤其如果它是关于三位一体的伟大声明?
iii. 在所有古代译本中——叙利亚文译本(Syriac)、阿拉伯文译本(Arabic)、埃塞俄比亚文译本(Ethiopian)、科普特文译本(Coptic)、萨希迪亚文译本(Sahidic)、亚美尼亚文译本(Armenian)、斯拉夫尼亚文译本(Slavonian),等等,都没有包括这个有争议的段落。它只出现在武大加译本(Vulgate)中。
b. 也许最好把这些话看作是一个过分热心的抄写者的手笔,他认为新约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需要一点帮助,并觉得这是插进这个教义的好地方。或者这些话一开始只是写在抄本的边注,但后来抄写抄本的人认为它们应当属于经文的一部分。
i. 虽然经文中没有关于三位一体的明确陈述(如本段),但三位一体的教义已经编织进了新约的架构中——我们看到父、子和圣灵作为平等而又有区别的位格一起工作(太3:16-17,28:19;路1:35;约1:33-34,14:16、26,16:13-15,20:21-22;徒2:33-38;罗15:16;林后1:21-22,13:14;加4:6;弗3:14-16,4:4-6;彼前1:2)。
c. 如果这些话不出现在任何古希腊抄本中,那它们是如何被收录进去的呢?它们被收录在了古拉丁版的圣经中,1520年,一位名叫伊拉斯谟(Erasmus)的伟大学者出版了一个新版本的古希腊文圣经,它非常准确。当人们研读伊拉斯谟的圣经并将它与拉丁版本进行比较时,注意到他漏掉了这一段,因此批评他。受到批评的伊拉斯谟说:“你们在任何古希腊抄本中都找不到这些话。如果你们能找到一份含有这些话的希腊抄本,我将在下次印刷时把它们加进去。”有人“发现”了一份含有这些话的抄本,但它根本不是一份古抄本。伊拉斯谟知道这一点,但他答应过若有人发现包含这些话的抄本,他就会把这些话加上去,所以他不情愿地在1522年的版本中加上了这些话。然而,他还补充了一个脚注,说他认为新的希腊文抄本是有人故意把这些话写上的,只是为了让他难堪。这份抄本(蒙德福德抄本,Codex Montfortii)目前保存于都柏林三一学院图书馆。
i. 这段经文被称为“约翰逗号”,只在三份希腊抄本中出现。一份是抄于十七世纪的古埃尔弗比塔努斯(Codex Guelpherbytanus)抄本。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份手抄本是十七世纪的,因为内中有一句话引自十七世纪的一本书。另一份是拉维亚或伯热连抄本(Codex Ravianus or Berolinensis),它是1514年印刷文本的复印本。我们知道它源于该文本,是因为它重复了1514版本中的相同排版错误。第三份抄本是在伊拉斯谟时代“发现”的,即蒙德福德抄本。
ii. 因为伊拉斯谟印刷的希腊文新约圣经是用来制定《英王詹姆斯译本》的希腊文本之一,所以这些新加添的话语就成为了《英王詹姆斯译本》的内容。
d. 像这样的段落没有理由让我们担心我们的新约是不可靠的。在整个新约中,对经文的可靠性有某种疑问的只有50段,而这些段落无一是任何基督教教义或信仰的唯一基础。如果你觉得50段经文听起来很多,你可以这样看:受质疑的经文总共并不超过整个新约的千分之一。
i. 此外,当这样的经文段落被插入时,来自抄本的文本证据会使它显得非常突出。这给了我们确据,而不是怀疑。
ii. 福音派基督徒可能不太了解这些段落,但许多不相信三位一体的宗教人士(如耶和华见证人)确实知道这段经文的文本问题。因此,如果你使用这节经文来支持你的立场,他们会告诉你这段经文不属于圣经。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人思想:“也许三位一体不是真的。也许耶稣不是神。也许这只是试图篡改圣经之人的发明。”这可能造成一些真正的伤害。
iii. 所以,像这样的经文段落也警告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神不需要我们的帮助。神所启示的新约是好的。它不需要我们改进。虽然这些加添话语的教导是正确的,但它们不应该在圣经中,因为我们不应该把我们的话语添加到圣经中,并声称它们是神的话。
e. 约翰一书5:7-8更准确的话语应该是: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3.(9-10节)人的见证和神的见证。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做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a.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每个人每天都会领受到关于各种事情的见证。因此,当神告诉我们耶稣是谁时,我们应该对他的见证有更大的信心。
i. 约翰不希望我们盲目相信。相反,我们的信心要基于可靠的见证。我们有最可靠的见证,也就是神的见证。
b.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当我们相信耶稣时,就领受了圣灵的内在见证,确证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罗马书8:16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c. 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我们若拒绝相信耶稣,就是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因此,我们因为不信就把神当作说谎的。
i. 约翰在这里揭示了不信的大罪。大多数不信神的人(根据“相信”这个词的严格意义)并不故意要把神当作是说谎的。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不信主耶稣基督的大罪,常常被人以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谈论,好像根本不是什么罪;然而,根据这里的经文,事实上,根据圣经的整体意思,不信就是把神当作是说谎的,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的呢?”(司布真,Spurgeon)
ii. 如果有人说:“嗯,我想信,但信不了。”对于这样的人,司布真(Spurgeon)回答说:“听着,不信的人哪,你说‘我信不了’,你若说‘我不会信’,那会更诚实一些。问题就出在这里。你的不信是你的错,而不是你的不幸。它是一种病,但也是一种罪:它是你痛苦的可怕根源,而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它是对真理之神的恶劣冒犯。”
iii. 如果有人说:“好吧,我在努力相信,我会不断地努力。”司布真(Spurgeon)对这样的人说:“我不是听见有人说吗?‘啊,先生,多年来我一直在努力相信。’可怕的声音!他们使情况变得更糟。想象一下,在我发表一项声明之后,一个人应该声明他不相信我,事实上,即使他愿意相信我,也无法相信。对此我一定会感到委屈。但如果他补充说,‘事实上,多年来我一直努力相信你,但做不到。’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难道不是说我是那么无可救药地撒谎,是一个十足的骗子,尽管他想信任我,但他真的做不到吗?难道不是说他竭尽全力要信任我,却发现他完全无法相信我吗?如今,一个人说‘我一直努力相信神’,事实上是在说至高者也在撒谎……努力相信的说法只是一个借口。但不管是不是借口,我要提醒你,圣经里没有哪个地方说‘你要竭力相信主耶稣基督’,却说‘你们当信主耶稣基督。’他用神迹证明他是神的儿子。他为拯救罪人而死,所以你当信他。他值得你绝对信靠和孩子般的信任。你会拒绝他吗?若拒绝,你就是诬蔑他的人格,把他当作撒谎的。”
iv. 人如此拒绝神的见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导致他的心永久对神刚硬,并可能亵渎圣灵,就像耶稣在马可福音3:28-29中所警告的那样。若有人不断地听神的话,却又把他当作说谎的,他还有什么指望呢?
4.(11-13节)在子里面的生命之确据。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a. 这见证就是:约翰刚在前一节告诉我们领受神的见证多么重要。现在他要把这见证是什么告诉我们。
b. 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这是神给人的基本信息;永生是从神而来的礼物,是在耶稣基督里领受的;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这一切都是关于耶稣的,活在耶稣里面就是有永生的确据。
i.“我们若心里没有基督,指望永恒的荣耀也是枉然。内住的基督既赐给了我们荣耀,也满足这个荣耀所需要的。这是神的话语。我们不要自欺。有基督的内住就有荣耀;没有基督的内住就没有荣耀。神的话语必定坚立。”(克拉克,Clarke)
c.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如此清楚地陈述信息,希望说服我们相信。即使我们已经信了,神也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叫我们有这个确据,也叫你们可以继续信。
i. 一个人接受了福音之后,并非就不再需要听在耶稣基督里的简单救赎福音。当我们一次又一地聆听和接受福音时,我们会从中受益和获得确信,并得到帮助,继续活在福音里面。
d. 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的自信令人印象深刻。他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只有当我们的救恩取决于耶稣而不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时,我们才能知道这一点。如果救恩取决于我,那么在好的时候我会得救,而在坏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但如果救恩是取决于耶稣为我做了什么,那么我就能知道。
C. 给祷告的基督徒的帮助。
1.(14-15节)信心的祷告。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a. 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翰提出了向他存坦然无惧的心这个概念。在前一节,即约翰一书5:13中,他写信“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现在,对于那些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约翰将他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与祷告联系起来。
b.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祷告的目的和祷告有力量的秘诀。就是要向神求;照他的旨意求一切东西;若我们如此向神祈求,他就听我们。
i. 首先,神要我们借着祷告向他求。我们的很多祷告都失败了,因为我们从来不求任何东西。神是慈爱的神,也是慷慨的施予者,他希望我们向他求。
ii. 其次,神让我们向他祈求一切东西。这并不是说我们所求的一切都会得到满足,而是说我们可以也应该为一切向他祈求。神关心我们的全部生活,没有什么事小到或大到不能为之祷告。正如保罗在腓立比书4:6所说的:“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
iii. 第三,神要我们照他的旨意求。我们很容易在神面前只关心我们自己的意思,而对神的旨意持有宿命论的观点(“不管我祷告与否,他都会成全他的旨意,不是吗?”)。但神希望我们透过他的话明白和明辨他的旨意,并祈求他的旨意得成全。约翰写这段话时,心里可能想到了耶稣的话,就是约翰福音15:7所记的:“你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当我们住在耶稣里面时——每天活在他里面——我们的意愿就会与他的旨意越来越一致,我们可以求我们所愿意的东西,并且也是越来越多地照他的旨意求。然后我们会看到祷告蒙垂听。
iv. 如果某件事情是神的旨意,为什么我们不祷告他就不做呢?他为什么要等到我们祷告才成就他的旨意呢?因为神已经指定我们与他同工,就如哥林多后书6:1所说的:“我们与神同工的。”神希望我们与他同工,这意味着我们的意愿和议程要和他的一致。他希望我们关心他所关心的事,希望我们足够关心那些事,热切地为那些事祷告。
c. 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若我们照着神的旨意和应许求,就会有这种信心。所以,要以真实和确定的信心祷告。
i. 祷告不应该仅仅是把自己的希望抛向天堂。它要植根于理解神在他话语中所显明的旨意和应许,并祈求神实现那些旨意和应许。对于每一个祷告请求,我们都应该在心里或口头上问:“我有什么理由认为神会答应这个祷告呢?”我们应能够根据他的话回答这个问题。
ii. 圣经中最有力的祷告,总是那些明白神的旨意并祈求神实行那些旨意的祷告。当我们的一个孩子对我们说:“爸爸,这是你答应过的,现在请你去做吧!”我们可能会觉得烦,但当我们用神的应许向他祈求时,他会很高兴。这表明我们的意思与他的旨意是一致的,我们依赖他,我们认真对待他的话。
iii. 祈求神所没有应许的东西未必是错的;但我们要意识到,我们不是因为某个特别的应许才来到神面前的,而且我们也无法对“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充满自信。
2.(16-17节)为犯罪的弟兄祷告。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a.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约翰告诉我们,人若看见弟兄犯了罪,首先的事情是为那个人祷告。当我们的兄弟遇到麻烦或困难时,祷告往往是我们最后才做或是做得最少的事情。
b.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神应许祝福为犯罪弟兄所作的祷告。也许这样的祷告在神面前有特别的能力,因为他们的祷告是为了遵行爱弟兄的命令。当然,当我们彼此代祷时,我们是最彼此相爱的。
c. 有至于死的罪:因为上下文所讨论的是弟兄,所以,认为约翰是指导致属灵死亡的罪,那是错误的;他可能是指导致信徒肉体死亡的罪。
i. 这是一个难于理解的概念,但我们在哥林多前书11:27-30中有一个例子,保罗说在哥林多的基督徒中,他们在主餐上的不当行为,导致有些人死亡(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这些死亡不是作为定罪的审判,乃是作为惩治的审判(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
ii. 显然,信徒可能会犯罪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神认为最好是把他们带回天家,可能是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地破坏了他们的见证,所以他们应该回到神那里去。
iii. 然而,如果把每一个信徒过早死亡的原因都归于此,或是认为这是充满罪恶感的基督徒自杀的原因,那就太过武断。我们的生命掌握在神的手中,如果他认为可以把他的一个孩子带回家,那是好的。
iv. 有些人认为这里所使用的弟兄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约翰所说的至于死的罪,是指亵渎圣灵,就是故意、顽梗地拒绝耶稣基督。但这样使用弟兄这个词语很奇怪,特别是根据约翰在其书信前面对兄弟的使用。
d. 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显然,当一个基督徒因为至于死的罪而被惩治时,为他的康复或恢复祷告是毫无意义的——情况完全掌握在神的手中。
e. 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翰竭力作出区分,并非所有的罪都是至于死的,虽然凡不义的都是罪。
D. 保护我们与神的关系。
1.(18-19节)认识我们是谁和我们的敌人是谁。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a. 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在与罪的斗争中,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身份。如果我们是从他生的,我们就有能力摆脱习惯性的罪。
i. 约翰正在重复约翰一书3:6的观点:“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原文的语法清楚表明,约翰所说的是一种习惯性和持续的犯罪生活方式。他在这里不是教导完美无罪的可能性。正如斯托得(Stott)所说的:“希腊动词的现在时隐含着习惯、连续和不间断的意思。”
b. 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如果我们是从神生的,必会保守自己免遭那恶者的伤害,不是从神生的,没有这种独特的保护。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属灵争战中有神圣的自信。
i. 第18节中的自己,更准确地说是他。约翰在此的意思可能是从神生的他(即耶稣基督)必保守他(即信徒)。也就是说,耶稣会保守我们不受撒但的伤害。
c. 无法害他:害这个词有“将自己依附于……”的意思。约翰清楚表明,那恶者——撒但,或他的恶魔之一——不能将自己依附于从神生的人。
i. 对于害这个词,希腊文学者说:这个词的意思“比触摸更强烈;是抓住、拽住的意思”(史密斯[Smith],圣经注释)。“它的意思是抓住或拽住,而不仅仅是表面的触摸。”(罗伯特森,Robertson)
ii. 约翰在其作品中唯一使用到这个动词的其他地方是约翰福音20:17,和合本的翻译是“摸”,字面意思是,耶稣告诉马利亚“不要摸我”。因为我们都是从神生的,所以撒但不能像他依附于或抓住没有从神生的人那样依附于我们或者紧抓住我们不放。
d.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若我们是从神生的,就是与世界分开的——我们不再卧在那恶者手下,虽然全世界仍然卧在他手下。认识这一点,意味着我们可以自由地做我们在耶稣里的自己,将自己从违背神的世界体系中分别出来。
2.(20-21节)住在耶稣里和远避偶像。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a. 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这封书信的结尾,约翰回到了他的主题:与耶稣基督相交。我们必须认识他,约翰用来表示认识(ginosko)的这个词,是指通过经验获得的认识。这就是耶稣希望我们认识他的方式。
b. 且将智慧赐给我们:耶稣在我们里面的工作赐我们智慧和能力认识他,使我们在他里面——约翰在1:3中邀请我们进入住在主里面的相交生命。
i. 重要的是,这种智慧是赐给的。我们不能依靠自己来获得它。如果神没有向我们显明他自己,我们就永远找不到他。我们认识他和能够认识他,是因为他将自己向我们显明。
ii. 神借着那位真实的,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个最重要的途径向我们显明了他自己。耶稣是这一切的关键和焦点。通过耶稣,我们看到了神的性情和特点。
iii. 那位真实的也提醒我们记得约翰贯穿整卷书信的主题:真正相信和信靠真正的耶稣,而不是相信虚构的耶稣之重要性。圣经中的耶稣是那位真实的,是他的儿子耶稣基督。
c. 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在这里告诉我们耶稣是谁。他是一个人(正如约翰在本书的1:1、4:2和5:6中所宣称的),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是完全的人,又是真神和永生。约翰没有——我们也不能——高举耶稣的人性超过他的神性,或是高举他的神性超过他的人性。他两者都是: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i. 对于“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句话,约翰·斯托得(John Stott)评注说:“这应该是新约中关于耶稣基督之神性的最明确陈述,捍卫正统信仰者很快就利用它来反对阿里乌异端。”(斯托得,Stott)
d. 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以这种方式结束他的书信似乎很奇怪,但它符合与神有一个真正和活泼的关系这个主题。与神相交的敌人是偶像崇拜:信奉假神或接受关于真神的错误观念。约翰在书信中花了大量的篇幅警告我们要提防他那个时代许多人所教导的假耶稣之危险后(约一3:18-23,4:1-3,5:6-9),合宜地以这一警告结束他的书信。
i.我们只能与真实的神建立真实的关系!偶像崇拜,无论是明显的(向雕像祷告)还是隐蔽的(为你的事业或别人而活,而不是为神而活),都会扼杀我们与神的真实关系,也损害我们与耶稣里的弟兄姊妹的关系。难怪约翰以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来结束他的书信;这样我们才能保护与神的关系。
ii. 司布真在一次关于约翰一书最后一节经文的伟大布道中,首先注意到约翰所称呼的小子们哪。
· 这是一个感情深厚的称呼。
· 这是一个表明重生和家庭关系的称呼。
· 这是一个表示谦卑的称呼。
· 这是一个表明可教性的称呼。
· 这是一个暗示信心的称呼。
· 这是一个暗示软弱的称呼。
iii. 接着,司布真(Spurgeon)注意到约翰赐了一个命令: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 这是反对明显的、可见的偶像。
· 这是反对自我崇拜。我们可能陷入自我崇拜的方式有多种,例如过度沉溺于食物或饮料,或是懒惰,或是过于关注自己的外表或穿着。
· 这是反对金钱崇拜。
· 这是反对崇拜某种爱好或追求。
· 这是反对崇拜密友或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