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迷惑和搅扰(加3:1-14) 上 (4812)
第六课:迷惑和搅扰(加3:1-14) 上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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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
保罗引用亚伯拉罕的例证和旧约圣经的话语来证明,人得救是单单靠着恩典,而不是靠着行律法。保罗强调,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只有那些具有相同信心的人,才能得到神的赐福。根据律法书的记载,凡是单靠遵行律法来寻求神的认可的人,都是被神咒诅的。
第一部分
维护福音真理的保罗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加拉太书》的查考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在开始查考第3章以前,我们先来复习一下以前讲过的重点。
保罗在写信给加拉太人的时候,他正在面临着一场属灵的战争,所以他不但没有像写别的书信那样,以赞美神和为众人祷告来作为开场白,反而是以相当严厉的口气来开始。他首先强调他的使徒权柄是从神而来的,他也用他信主以后没有直接与使徒联络来证明,他的使徒权柄不是出自耶路撒冷的众使徒,反而是这些使徒完全接纳保罗的使徒身份。在第2章特别提到,当保罗看到彼得的行为有违反福音真理的地方,就毫不客气的当场指出彼得的错误。保罗非常迫切的维护福音真理,他绝对不让那些传假福音的人,有任何得逞的机会。此外还有几个问题要提出来思考和复习。
首先我们要来思考:“我是不是只靠着神的恩典得救呢?”如果得救是靠自己的行为,就不是基督徒应有的信仰。基督徒所以得救,应该单单是因为信靠基督耶稣的救赎恩典。《以弗所书》第2章第8-9节也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第二个要思考的问题是:“在我和神之间的关系里面,我有没有将律法和恩典混合在一起?”我们有时候会不知不觉的把律法掺杂到恩典当中。比方说:信徒参加教会的聚会和活动,以表达在基督里的信心,这当然很好;但是我们得救,却绝对不是因为这些行为,而是因为信靠耶稣基督。《罗马书》11章6节说:“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最后一个要思考的问题是:“成为基督徒以后,我有没有行在恩典的自由当中呢?”如果我们因为神的恩典,已经从罪恶和律法的束缚当中得到释放,那么对我们而言,自由就包括两方面,不但有“行所该行的自由”,而且也有“不行所不该行的自由”。成为基督徒真是有福气,能够享受到神所赐的自由。
得救单靠恩典(3:1-5)
简单回顾前面的课程之后,我们就比较容易了解,为什么保罗一想到加拉太的教会受到迷惑,心里就十分的著急.所以从第3章开始,保罗从圣经的角度来证明,得救是单单靠着恩典,而不是靠着行律法。保罗要加拉太人回忆他们得救的时候,个人和基督同在的经历;然后他再把这些经历与亚伯拉罕的经历串连在一起。虽然我们外在的环境,和亚伯拉罕的大不相同,但是亚伯拉罕所碰到的问题,也是我们会面对的问题;所以亚伯拉罕的解决之道,很可能也是我们所需要的解决之道。
《加拉太书》第3章1-5节:“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 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加拉太人这么轻易的就离开恩典的福音,而回到律法的束缚中去,令保罗感到非常的惊讶、忿怒、不能相信。所以在第3章第1节一开始,保罗用相当强烈的字眼说:“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保罗在这里用“无知”这个字眼来描述加拉太人,用得很重,表示保罗的心情很沉重!“无知”的原意是指收信人所作出的行动是不可理喻的,加拉太人所表现出来的行动是那么不合理。保罗希望用很重的话语去唤醒他们,这句话似乎也暗示有人曾经迷惑他们。可以想像得到,那些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一定很有煽动力,使得加拉太这些单纯的信徒,连基督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个事实都忘记了。
从文法上看,基督被钉十字架是过去曾经发生的事;事实上这件过去的事情,如今仍然深深的影响着世人。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这个事实,不单单影响加拉太教会的人,也包括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在前面第一课的概论,我们曾经讲到“十字架”是《加拉太书》相当重要的主题之一。所以保罗第一次到加拉太布道的时候,他传讲的可能就是“耶稣基督和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第3章第1节里的“活画在你们眼前”,是指已经被公开宣扬出来,已经清楚的呈现在众人眼前,就好像我们把重要的资讯贴在海报上,并且把它放在一个公开的地点展览一样。保罗将基督公开的介绍给加拉太人,还特别强调基督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人不能推诿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
保罗接下来连续问了好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答案都很明确。
在第2节那里保罗问:你们接受了圣灵,是靠着行律法,还是因为相信所听见的福音呢?答案只有一个,是因为他们相信耶稣基督,圣灵才进入他们的生命里。当罪人信了基督,他就接受圣灵为印记;而且这圣灵就是将来他将分享基督荣耀的凭据。就像《以弗所书》1章13、14节所写:“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著称赞。”所以我们是因信耶稣基督而接受圣灵,不是因遵行律法。
神儿女的属灵成长(3:3-5)
罪人悔改后的证据,是有圣灵在他的生命当中。保罗接下来在第3节所问的问题,有的地方不太好懂。说到“靠圣灵入门”的意思是从圣灵得到重生,靠着圣灵开始基督徒的新生活。可是什么叫做“靠肉身成全” 呢?
保罗这里所说的“肉身”,也可以翻译为“肉体”。在保罗的书信里面,当他讲到“肉体”的时候,通常不是指人的身体,而是指人败坏的老我;不过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3节所写的“靠肉身成全”,却是指犹太割礼派的人,他们想靠着在肉身上行割礼来被神称为义,这样的做法不但不对,而且也是多余的。可以用人的出生来做个例子:在正常的状况之下,一个小孩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拥有生理上一切生存的条件,不需要再添加什么东西。如果父母亲在孩子一个月大的时候,需要带他去医生那儿装耳朵,两个月大的时候再去装上脚指头,那不是一件很奇怪、也很悲哀的事情吗?同样的,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当神的孩子在神的家中诞生了,一般来讲,在他的属灵生命里面,已经拥有成长所需的一切条件;所以他应该继续倚靠圣灵的帮助来成长。
保罗在第4节接着问的:“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意思是说:“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吗? 恐怕真是白受的了”。 “受苦”这个字眼在原文也是指“经历”。保罗问:“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言下之意是他不相信加拉太人会那么容易放弃福音,以至于以前所努力的都前功尽弃了。
所以他在第5节问了最后一个问题:“神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当中行各样神迹,是因为你们遵行法律?还是因为你们听信福音呢?”答案很清楚、也很明显:是圣灵给加拉太人恩赐,又透过他们行各样神迹,这完全是因为他们对基督所表现的信心。由此让我们看见,保罗在此已经把加拉太人的经历,和自己的经历结合在一起论述,也是下一段经文要谈的主题了。
复习问题1 加拉太教会的信徒,在那些事情上受到迷惑?
2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3章1节用“无知”来描述加拉太人,“无知” 这个词的原意是指什么?
3 请解释保罗所说的十字架是“活画在你们眼前”,是什么意思?
4 根据《以弗所书》1章13、14节和《加拉太书》第3章2节,保罗认为信徒从何处得到将来能分享基督荣耀的凭据?
5 在保罗的书信里面讲到“肉体”的时候,通常指的是什么?在《加拉太书》3章3节的“靠肉身成全”又是指的什么?
思考问题
1 对比加拉太教会的信徒对个人是否已经得救的困惑,反省自己是否明白让信徒得救的根基是什麼呢?
2 反省自己对“恩典福音”的认识了解?當自己向人傳福音時,是否也能清楚地單單傳講“恩典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