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基督徒的生命-自由的生命(加 5:1-12) 上 (4820)


第十课:基督徒的生命-自由的生命(加 5:1-12) 上 (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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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

本课点出加拉太书的主旨是:在基督里的自由。保罗在本段经文中,处理了威胁基督徒在基督里自由的两个危机:就是律法主义和放纵情欲。前者否定自由,后者却滥用自由。

第一部分

脱去奴仆的轭(5:1)

在之前的课文中已讲到保罗在加拉太地区的福音事工受到干扰。保罗很难过该地区的信徒接受了“别的福音”(加1:6)。这另外一种福音,要他们在接受耶稣基督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割礼,才能得救。保罗写《加拉太书》,解释神的救恩来自神的“应许”,而不是来自遵行律法。保罗所写的这卷《加拉太书》因此而带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在耶稣基督里每一位信徒都是神的儿女。保罗的这种观念这对犹太人产生很大的冲击,尤其是当保罗强调割礼不能取代耶稣基督的救恩时,更是叫那些保守的犹太基督徒难以接受。因为“在耶稣基督里,每个人都是神的儿女”这种看法,否定了犹太人几千年来自以为优越过其他民族的看法。尽管犹太人自以为优越,但是耶稣基督的降生却不仅仅是为了他们,而是为了全人类。如果认为耶稣基督的降生、受死和祂的复活,只是为了犹太人,这样的福音绝对不会是神的福音。

《加拉太书》最重要的部份在第3章和第4章,这两章对比解释了律法和耶稣基督的救恩二者不相同的地方。保罗有资格作这样的批判,因为他不仅是道地的犹太人,在犹太教中受过有关律法的严格训练;而且他也比本国人更热心、更有​​长进。保罗在这两章经文里强调,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已经把我们从律法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基督的死是为了让我们得着自由。可以用一个有趣的故事来比喻:有一老农夫挑了很重的担子。另一个人赶着牛车从他旁边经过,看到这个老农夫辛苦的样子,就请他上牛车。可是这个老农夫站在牛车上,依然还挑着担子,怕增加别人的负担。有很多信徒确实像这个老农夫一样,挑着担子不肯放下。他们不懂得把重担交托给主,享受在主里的自由。

因此在《加拉太书》5章1节,保罗又再次提到这个重要的信息:“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保罗把律法比喻作“奴仆的轭”。“轭”原来是放在两只耕牛的颈部,让它们一起耕田用的。后来就用“轭”来比喻加在人身上的重担。旧约的先知也用“轭”来表示压迫。

在旧约《以赛亚书》9章4节说:“因为他们所负的重轭和肩头上的杖,并欺压他们人的棍,你都已经折断,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样。”保罗向加拉太教会的信徒提出呼吁,要他们因着耶稣基督的缘故而挺起胸膛,不要再受到犹太律法这个“轭”的压迫。在他们在相信基督的同时,就脱离了奴仆的轭,而负上了基督的轭。

在《马太福音》11章30节记着主耶稣说祂的轭是容易的,祂的担子是轻省的。在希腊文里面,“轻省的”,意思是“善良的、慈悲的”。基督的轭使我们可以自由的去完成祂的旨意,但是律法的轭却使我们受到捆绑。

救恩重于传统(5:2-6)

《加拉太书》5章2-6节:“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从5章2节一开始,保罗对加拉太信徒说话的语气又加重了。他像是在说:“我,保罗,郑重的告诉你们”,态度是相当的严厉。对一个犹太人来说,没有接受割礼就等于切断了他和神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切断了他和同胞之间的关系。《创世记》17章9-11节就谈到了犹太人遵守割礼的背景:“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这段经文看到,犹太人用有没有受割礼,来辨别一个人是不是与神立了约,这是造成犹太人和其他民族之间产生隔阂的原因之一。就在保罗传福音的时代,还有一些犹太基督徒是保守的律法主义者,他们要求外邦的基督徒也遵守割礼的传统。由于这些人把这个割礼的传统看得和耶稣基督的救恩同样重要;所以保罗很生气地提出警告。

保罗在信仰上的坚持,与他在大马色的经历有关,那次经历使他领悟到,刻板的遵守犹太律法的结果,反而使人难以单​​纯地去接受神的救恩。所以保罗告诉加拉太教会的人,不要相信必须遵守割礼才能得救这种说法,因为这只会使他们失去耶稣基督的救恩。

保罗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他们用割礼作为赢取神悦纳的途径,他们就会失去基督的救赎。这是保罗针对那些割礼派的人所指出的第一项错误。接下来,他在5章3节指出他们的第二项错误。保罗很明白的指出,人实在无法完全遵守全部律法的规定。此外他在之后的6章13节,也很不客气的指出:“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

人无力遵守全律法(5:3)

整本旧约圣经明白指出人在这方面的软弱和无能。例如在先知的文献当中最常见到的责备,就是以色列人背弃了神去拜偶像,这就违背了十诫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第一诫;那么他们会违背其它条诫命就更不足为奇了。耶稣基督在世传道的时候,也曾经指出祂那个时代的宗教领袖们,利用律法的漏洞,逃避对父母应有的责任。这些律法专家口口声声强调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但​​是自己又不能够完全做到。在这里我们也要留意,保罗并不是说人不须要行摩西法律,他乃是说,如果要遵行就必须全部都遵行,不可以自己选择性的遵守。比方说,有一个人开车闯了红灯,被警察拦下来要开罚单给他。这位仁兄为自己辩护说:“我虽然闯了红灯,但是我一直是好公民,从来没有违反过其他的交通规则,所以,我这次应该不算违规!”警察当然不会因此接受他的要求。无论我们遵守了多少的规定,也不能够补偿一次违规的行为,因为律法就是律法,不论大小都一样要遵守。

《加拉太书》5章3节保罗用“欠债”的说法,来形容我们没有遵守全部的律法,当我们还没有得救的时候,我们就是欠了神一笔无法偿还的债。但是透过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还罪债,神在祂的恩典中宽赦了我们。就像无论我们欠了多少钱,祂都一笔勾消了。也可以说,在相信耶稣基督的同时,我们就是属灵上的有钱人了。在基督里,我们已经拥有了神所赐的一切能力,可以去活出基督徒丰盛的生命。

但是那些犹太的信徒却要人去相信,如果他们遵守律法的要求,就会变得更属灵。保罗清清楚楚的指出,在得救的事上律法不能加添什么。相反的,律法就像是个小偷,偷偷地进入信徒的家中,夺走了他们在基督里所拥有的属灵财富。

唯独信心生发功效(5:4-6)

在5章4节,保罗用更生动、更有力的话语来解释:如果他们要接受割礼就是“与基督隔离,从恩典中堕落了”。“从恩典中堕落了”这句话或許會让人以为,保羅是說加拉太教会的信徒已经失去了他们的救恩。但保罗的意思並非如此,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至少有九次称呼他们是“弟兄们”,并且用“我们”这个代名词。由此可见保罗还是把他们当作信徒来看待。如果加拉太人已经丧失救恩,保罗肯定不会这么称呼他们。

《加拉太书》5章4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神恩典的领域以外”。恩典和律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只能够二选一。如果加拉太的信徒决定要活在律法的领域里,就不能也活在恩典的领域里。加拉太的信徒受到了假师傅的迷惑,以致远离真道去随从别的福音,并且回到古老宗教的小学里去,最后演变到“从恩典中堕落”,以至于失去了耶稣基督给他们的恩典。

在5章5-6节保罗介绍在恩典领域里的生活,好让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这两种不同的生活。其中一种是在恩典中生活,就会靠着圣灵的能力而活。另外一种是在律法的束缚之下生活,那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了。《加拉太书》5章6节:“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保罗指出耶稣基督超过一切,除了耶稣基督,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保罗把受不受割礼这个问题摆在一边,希望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能以信靠耶稣基督为信仰的重点。只要抓住重点,其他次要的都可以放下。他强调耶稣基督就是爱,这爱是和信心连结在一起的。

如果不以“爱的行动”来配合,单单谈“信”是很空洞的。没有爱心的教会无法见证耶稣基督复活的信息,因为耶稣基督就是爱,是神拯救世人的爱。5章6节也是保罗为这一段讨论所作的结论,也把《加拉太书》的主题点了出来,就是:当一个人与耶稣基督联合了以后,行不行割礼已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透过爱将信心表达出来。《雅各书》2章17节也告诉我们:“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说信心是因着爱而产生的行为。

复习问题

1  《加拉太书》中的什么信息对犹太人产生很大的冲击,更是叫那些保守的犹太基督徒难以接受? 

2  对比《加拉太书》5章1节“奴仆的轭”与《马太福音》第11章第30节主耶稣说 “我的轭”,二者有何本质区别?

3  在保罗传福音的时代,对一个犹太人来说,没有接受割礼代表了什么? 

4  《加拉太书》第5章第4节中,保罗如何阐述律法主义的坏处?

5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5章第5、6两节对比了哪两种信仰生活,这与对“割礼”的论述有什么关系?

思考问题

1  反省个人在信仰生活中是否有背负“重轭”的感受,思考自己背负的“轭”是不是主耶稣要我们学习他的榜样所背负的“轭”?

2  自己既然已蒙恩得救,在日常生活是否真的活出有主同在的生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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