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基督徒的生命-由聖靈掌管的生命 (加5:13-26) 上 (4822)


第十一课:基督徒的生命-由聖靈掌管的生命 (加5:13-26) 上 (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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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内容提要:

保罗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要珍惜他们所拥有的真自由,绝对不可以假借自由的名义让自己有犯罪的机会。真正的自由不是自我放纵,而是“凭着爱心,互相服事”。至于如何才能避免落入律法主义的圈套,又不会进入放纵情欲的诱惑呢?保罗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被圣灵管理、结出圣灵的果子。

第一部分

基督耶稣里的自由(5:13-15)

从《加拉太书》第5章开始,保罗就不再为律法和恩典的不同而辩护,转去谈到什么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真实信仰。最具有代表性的经节是《加拉太书》5章6节,保罗强调:“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认知。当信徒的生命和基督耶稣联合之后,割礼就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透过爱的行动将信心表现出来。所以在基督里的人,就可以得着自由,不用再受到律法的捆绑了。

不过在强调自由的同时也要非常小心谨慎,不要把自由当做可以胡作非为的借口。《加拉太书》5章13-15节就特别提到:“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第13节说的“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这和前面5章1节所说的“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是前后互相呼应的。保罗表明基督呼召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得自由。保罗的言下之意是说:“我一想到那些犹太基督徒的作法,就感到非常的愤怒;因为我们蒙召是要得自由,而不是再回去受律法的捆绑。”

具“约束力”的自由(5:13)

我们接受基督以后,就是一个自由的人了。我们可以脱离罪的捆绑,因为基督已经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我们也不会再受到刑罚,因为神已经饶恕了我们。不过为了避免有人滥用自由,保罗还是要提醒:“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意思是说,如果太强调自由就会成为有些人犯罪的借口。其实神赐给我们自由,是要我们自由的事奉他,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

保罗这样的提醒,表示他担心有人会想着说:“我已经信耶稣基督,如今是自由的人了。摩西的律法对我已经失去效用,所以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去过我喜欢的生活”。这种自我放纵的心态绝对是错误的。

《犹大书》第4节:“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感的机会”。由此可见在早期的教会里面,的确有些人抱着错误的动机和心态。圣经里面讲到信徒的自由,绝对不是放纵的自由;相反的,是在人的心里产生更具“约束力”的自由。就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章21节所说的:我们是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这好比一个自由快乐的社会之所以会存在,必定是因为大家都共同遵守着更高的要求。比方说,大家都有公德心、大家都尊重别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这样的基础,就没有资格谈自由。基督徒要谈自由,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信念,那就是: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耶稣基督在我的生命里面活着。想到这一点,就不会滥用我们的自由了。

用爱心互相服事(5:13-15)

在《加拉太书》5章13-15节的经文里,保罗除了澄清什么是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以外,他也要澄清另外一种错误的想法。当有人听到保罗说,要信靠耶稣基督而得救,而不是倚靠遵行律法而得救,他们可能会产生一种错误的想法:既然如此,那么又何必再去行善呢?这其实不过是他们不想行善的借口。

保罗解释说,如果只为了遵守律法的规定而行善,就不是出于自愿的;然而那些有耶稣基督的新生命的人,会心甘情愿的以行善来回应神拯救的恩典。所以保罗在5章13节的下半节说:“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服侍” 这个字眼原本的意思是指“作奴隶”。换句话说,保罗的意思是:要以爱心,互相做对方的奴隶。你作我的奴隶,我也作你的奴隶。

在5章14节保罗进一步提到,全部的律法都综合在“爱人如己”这条命令里面了。言下之意是,如果信徒做到了“彼此相爱”,其实就是在遵行律法了。由此可见保罗并不反对律法,他只是希望信徒们能够抓到律法的重心,而不要在旁枝末节上斤斤计较,那样永远都不会体验到神旨意里面的美善。

“爱人如己”这条命令引用自旧约《利未记》19章18节。犹太人中的经学教师们都清楚这是摩西律法的精髓,但是他们却常常找借口,不愿意去实践。可见人的问题不是有没有律法,也不是不知道律法,而是行不出来律法。保罗指出:耶稣基督和我们不同,耶稣基督完全能将神的律法具体的实践出来,使我们看到律法的完整性。

保罗在5章14节,对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这样说,就是提醒他们不要在那些宗教记号和宗教礼仪上,大费周章地去考据,这样费功夫都是没有用的;因为如果他们没有“爱人如己”的行为,有那些割礼的记号也是枉然。

提到”爱”与律法之间的关系,保罗也在《罗马书》13章8节写着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保罗在这里提醒我们凡事都不要欠别人的债,但唯有“爱”是我们永远还不清的债。有这样的心态我们才会不断地彼此相爱。

《加拉太书》5章15节保罗说:“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从这番话可以猜想得到,加拉太教会的内部必定是因为有不同的信仰理念,而产生了极大的争执。保罗形容他们争论的激烈程度,就像是动物那样“相咬相吞”,最后同归于尽。保罗提醒加拉太教会要特别小心,假如他们继续这样互相伤害的话,终会完全的毁灭了。神拣选我们,使我们成为自由人,不是要给人借口去放纵个人情欲。如果教会因此而产生纷争,必定导致毁灭的结果。有纷争的教会,又怎能见证耶稣基督拯救的慈爱呢?如果这些纷争不是有关信仰的问题,而是有关争权夺利的话,那就更加严重了。

倚靠圣灵的带领(5:16-18)

接下来保罗指出,若要避免这种纷争和毁灭,就要把自己交给圣灵来管理。《加拉太书》5章16-18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在5章16节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这里“顺着”的意思是指倚靠,要倚靠圣灵的带领来行事为人。若不是有圣灵的带领和感动,人想要谦卑下来甘愿像仆人一般的服事人,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能够这样做,那是因为有圣灵的力量在他的身上,就算他做到了也不会因此而骄傲。

此外,倚靠圣灵的带领,人就不会放纵情欲以致于堕落。就像以撒和以实玛利不能并存,圣灵和肉体的情欲也是彼此相争的。在这里的“肉体”并不是指身体,而是指所有导致错误行为的倾向和冲动。圣灵和肉体敌对的结果,使我们不能作自己所愿意作的事。

保罗在《罗马书》7章15节讲得很清楚:“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保罗的挣扎我们一定都体验过。比方说你下定决心要好好读圣经,计划在一年之内读完整本圣经,但是却有一股力量想要偷懒,或者想放弃,结果才开始实行了几个礼拜就放弃了。我们的确不能单靠意志力来胜过肉体的情欲,刚才读的18节告诉我们:要把我们的意志交给圣灵来管理。圣灵有能力,也明白神的心意,所以必定能够帮助我们胜过自己的肉体。

复习问题

1  根据《加拉太书》5章6节,为什么对基督徒而言,守割礼已经不再重要了?

2  在《加拉太书》5章13节保罗指出,主基督呼召人的目的是什么?

3  保罗在《加拉太书》5章第13节的下半节说:“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服侍”原本的意思是什么? 

4  在《加拉太书》5章第14节,保罗提到基督徒做到哪件事,就等于遵行律法了?

5  《加拉太书》5章16-18节里保罗提醒基督徒,要倚靠什么以避免彼此间的纷争?

思考问题

1  反思自己对基督里面“自由”的认识,反省自己在言行中有无刻意标榜“自由”而放纵个人的欲望,以致于重新回到罪恶死亡中?

2  保罗指出基督徒活出主的“爱”就真正完全了律法,自己在生活中有没有切实活出基督的“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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